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污水处理设施鸟瞰图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前身为湖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立于1977年,是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下属的专门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事业法人单位。 院下设办公室(行政、财务、人事)、科技管理办公室、水环境研究所、环境规划所、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清洁生产审核中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技术》编辑部和环境工程设计所(独立企业法人)共9个部门。 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0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4人,享受正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7人,高级工程师10人,工程师30余人。 院现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评价范围涉及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社会区域类别(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同时是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环境影响评价资格单位。首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总部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技术报告编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技术依托推荐单位。 院及下属环境工程设计持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42001563),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咨甲12120070002),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服务范围涉及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咨丙12120070002),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丙级),服务范围涉及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位于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38号,是一家专注于环境保护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专业的环保公司,始终以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为己任,竭诚致力于环保服务事业,综合实力在全省同类型企业名列前茅。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以来,已经取得国家环保部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体为:2012年获得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甲级资质。

特别声明:污水能否被接收处理,以污水厂根据水量、水质评估结果为准,不保证所有废水都可以被接纳。

Notice: Whether the sewage can be accepted or not depends on the assessment results of 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according to the water quantity and water quality, which does not guarantee that all the wastewater can be accepted.

北京 上海 天津 四川 广东 重庆 福建 山东 山西 广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贵州 云南 浙江 安徽 吉林 海南 甘肃 江苏 江西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西藏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 2008- 污水宝版权所有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不良信息举报
更多污水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