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城排水改扩建三期-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设施鸟瞰图

尼勒克县城排水改扩建三期-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建设,新疆尼勒克县城排水改扩建三期-污水处理厂采用较为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 其设计规模为2.4万立方米/日, 先期日处理规模达到1.8万立方米/日,运作方式:改扩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是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内容:将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资产转让给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在现有资产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的改扩建,并负责改扩建后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政府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支付缺口补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尼勒克县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 项目规模:通过新建、改建排水管道总长35915米,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实现近期新增污水处理规模0.6万m3/d,污水处理规模达到近期1.8万m3/d,远期2.4万m3/d。 通过新建污水回用蓄水池设计库容 200万m3,新建污水厂至污水回用蓄水池输水管长度为12000m,提高污水回用。按照污水回用规范规定,考虑污水回用调配及储存过程中的水面蒸发及漏失量约占 15%,项目建设完成后,近期污水回用规模达到平均日回用1.5万m3/d,远期平均日回用2万m3/d。 项目类型:存量项目(改扩建)。 合作期限:2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项目授权主体: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尼勒克县城排水改扩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了周围水体环境,对治理水污染,保护当地流域水质和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别声明:污水能否被接收处理,以污水厂根据水量、水质评估结果为准,不保证所有废水都可以被接纳。

Notice: Whether the sewage can be accepted or not depends on the assessment results of 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according to the water quantity and water quality, which does not guarantee that all the wastewater can be accep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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