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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5-30 10:57: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吉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函》(吉环发〔2011〕384号)和《延边州关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环发〔20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管理、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量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养区措施落实、燃煤锅炉淘汰为减排重点,深入推进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157.4吨、318吨以内,比2010年的6881吨、413吨分别减少39.6%、23%;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643.41吨和83.83吨以内,比2010年的5159.34吨、95.27吨分别削减10%和1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含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99吨、1738吨以内,比2010年的2577吨、1449吨分别减少18.6%、-20%。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新建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的产能和工艺。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

  (三)抓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以上。

  (四)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五)推动农业源水污染物减排。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在减排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与重点企业签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按照年度任务分解情况,认真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体系建设。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库,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扩大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范围,规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提高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稳定性和数据有效率。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和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通过挂牌督办、限产限排、限期治理、关停、区域限批等方式加大减排工作力度。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方针、政策、措施,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营造人人关心、参与、监督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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