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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9-19 14:23: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则
“十二五”时期,昆明市将由工业化中期逐步过渡到工业化后期,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也是环境形势的多变期、环境危机的高发期和环境问题的敏感期。由于经济增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要依赖传统产业支撑,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占相当大的比重,昆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十分突出,面临着巨大的资源环境压力。
搞好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昆明市历来的期望和要求。近期以来,在云南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昆明市确定了建设高原湖滨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生态城市”的工作要求。因此,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昆明市“十二五”期间必须解决的难题。
昆明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突出的环境问题,扭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趋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全局性的改善,实现建设高原湖滨生态城市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昆明市所辖的6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呈贡)、1市(安宁)、7县(晋宁、富民、禄劝、嵩明、寻甸、宜良、石林),面积21012 km2。

(二)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10年
规划时段:2011—2015年

(三)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夯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以昆明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治理为突破口,通过加大工程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关系民生、影响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同时又要着眼于昆明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长远目标,逐步改变粗放型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夯实建设高原湖滨生态城市总体目标的基础。

——区域统筹,优化发展
以环境优化经济理念为指导,在区域层面上统筹滇中城市群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优化昆明城镇发展体系、城市功能、发展目标,调整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资源环境紧约束地区禁止、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人力密集型产业发展,实现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内涵增长,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让生态环境得以休养生息。

——分区控制,分类指导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实施分区控制、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等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严格保护,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在其他生态环境状况较好且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限制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开发强度大、环境容量不足或已经产生较为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限制加重或恶化已有生态环境问题的经济产业发展,开展重点生态环境治理;在其他区域,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在发展的同时维护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工程,完善体系
在“十一五”实施滇池流域“环湖截污、生态恢复、外域调水、面源治理、生态清淤、河道整治”六大工程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拓展昆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措施,不仅需要继续强化工程减排与治污措施力度,还需逐步加大管理创新、技术支撑、监督考核以及其它各种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系统构建完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体系。

(四)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
2、《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7年11月);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发[2006]21号);
4、《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05年12月);
5、《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年2月);
6、《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007年3月);
7、《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昆发[2007]12号);
8、《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纲要》;
10、《昆明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7年6月);
11、《昆明主城城市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
12、《昆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06年6月);
13、《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2006年11月);
14、《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2008年3月);
15、《昆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年4月)。
 
二、昆明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十一五”期间,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启动“四创两争”工作,以滇池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全民环境意识不断增强,《昆明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得到落实。

表1  《昆明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类别

规划目标

目前现状

达标情况

水环境质量

主要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控制在 Ⅲ 类地表水标准范围内,水质达标率大于 96%

99.7%

达到

草海争取达 V 类

劣 V 类

未达到

外海稳定达 V 类

劣 V 类

未达到

阳宗海达到 II 类

Ⅳ *

未达到

大气环境质量

API ≤ 100 的天数大于 85%

100%

达到

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 ) <60

52.9

达到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 ) <70

69.2

达到

固体废物处置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65.68 %

未达到

危险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 100 %

达到

生态环境保护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人) >8

12.0

达到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35

41.6

达到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0

13.39

达到

森林覆盖率( % ) >55

45.05

未达到

* 为 2010 年调查数据

1、全面启动推进“四创两争”工作
“十一五”期间,昆明全面启动“四创两争”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奖和国家生态城市。将“四创两争”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全面推进落实。
2008年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创两争”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发[2008]15号),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机制,使“四创两争”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市容市貌及滇池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按照“四创两争”工作要求,昆明加大了生态市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的工作力度,14个县(市)区按照“三个板块、梯次推进”的布局,有序推进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围绕生态建设编制完成多项生态规划,开展和持续推进8大类44项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26项指标已达标23项,22项节水型城市指标已达标。已获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分别达到6个和23个。

2、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
昆明市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速,通过实施滇池水污染治理的“六大工程”,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建设不断推进,水污染处理能力大幅度提高。2010年底,昆明已建成投产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达14个,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由“十五”末的59万吨/天增加到2009年的123.5万吨/天,新增铺设雨、污主干管网204公里,管网长度累计达到2676公里;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完成第一、二、四、五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建成265座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累计达8.46万立方米/天,再生水(中水)管网累计达28.6公里,2009年实际供水52.8万吨,日均供水1400吨。牛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展开。坚持“河长负责制”集中开展滇池36条主要入(出)湖河道及部分支渠的综合整治,治理了4103个排污口。
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十一五”期间,对昆明发电厂2台发电机组及昆明钢铁股份公司的1#烧结机头烟气进行了脱硫设施建设,整顿、淘汰和关停了一些落后和重污染企业;对全市124台4吨/小时以上锅炉及194座工业窑炉的废气排放口实施污染物排放监控;主城区内逐步取消了4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替代以清洁能源;烟尘控制区的面积达到100%,有效控制了城区的烟气污染;颁布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尾气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逐步开展公交车、出租车的“油气”双燃料改造工作,有效遏制了机动车的排放快速增长。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取得了长足进展。基本构建并完善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大幅度提高了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68%以上。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9座,“十一五”已完成4座,处理能力为2888吨,并配套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安宁市新建2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东川区、寻甸县、嵩明县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72.23%,其中综合利用率41.32%。建设完成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年处置各类危险废物3.4万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30吨/日。利用芬兰贷款建设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污染控制成效显著
昆明市加快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将减排目标和任务纳入所辖县(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以实施蓝天工程计划为导向,加大工业大气污染源整治和监管力度,加强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倡导绿色交通和清洁生产。至2009年底,全市共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05个,实现总量减排22181吨。
严格落实水污染减排措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共对1263家排污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通过舆论和金融制裁进行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减排。同时加快污染减排项目的建设力度,2009年全市已经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42个,其中COD减排项目34个,完成COD削减20724吨,与2005年相比削减排放量7808吨。
滇池流域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显著。出入滇池的36条河道实施“河长制”和“158”工程,通过堵口查污、拆临拆违、道路通达、两岸禁养等措施,滇池流域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河道沿岸环境得到较大的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市民对河道整治的共识逐步形成,参与率不断提高。
主城噪声达标区159.13 km2,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1.44%。主城区建成78个“宁静小区”,小区所属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噪声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安宁市、石林县分别建成噪声达标区14.65 km2、3.66 km2。

4、生态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十一五”以来,昆明市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造林615.3万亩;新增绿地面积1431.23公顷,绿化覆盖面积9880.57公顷,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2.86 km2。
积极开展滇池湖滨带生态恢复,全面推动“四退三还一护”工程,滇池湖滨“四退三还”工作共完成退塘、退田4.5万亩,退房90.9万平方米,退人1.6万人,开展湖滨生态建设5.38亩,滇池湖滨带生态恢复成效显著。

5、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增强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保护昆明市生态环境提供了依据。制定颁布了《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将主城规划区330 km2和呈贡新区107 km2范围确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颁布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尾气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有效遏制了机动车排放的快速增长。先后修订、制定了《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问责工作规定》、《昆明市湖泊沿岸公共空间保护规定》、《昆明市水库沿岸公共空间保护规定》、《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决策、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开发、新建项目、评先树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申请环保项目验收的“三同时”执行率达100%。针对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编制了污染防治规划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监察力度,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编制了《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主城区建成30块噪声自动监测显示牌。
“十一五”期间昆明市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市)处置”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制。市环保局设立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2009年4月市环保局与市卫生局共同编制下发了《边远山区医疗废物处置指导意见》,要求昆明市区域内的边远山区医疗卫生机构遵照执行,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实行统一管理。市环保局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入市环境保护备案登记材料的公告》,将铅酸蓄电池纳入监管范围。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增加了多项监测基础硬件,重点配置了分析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仪器设备;所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十一五”环境质量状况
除滇池和阳宗海外,昆明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经过整治的部分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基本维持在优良水平;声环境质量相对良好。

1、地表水环境质量
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均为劣V类,分别处于重度和中度富营养化水平。草海水质依然处于劣V类水平,但水质呈好转趋势,主要污染因子为TN、TP、CODMn,NH3-N浓度明显降低,2010年有4个月污染程度转为中度富营养。外海水质为劣V类,富营养化呈加重的趋势,主要污染因子为TN,浓度超过Ⅴ类水质要求,但有机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主要污染因子已呈下降趋势,TP浓度达到V类水质,NH3-N浓度已达Ⅱ类水质,BOD5已基本达到Ⅲ类水质,DO浓度保持在7mg/L左右。阳宗海2010年水质类别为Ⅳ类,超标主要污染物为砷,TP污染也呈上升趋势,由2007年的II类上升为2010年的Ⅳ类。清水海2004-2010年水质均为Ⅱ类,所有指标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十一五”期间,通过落实“河长制”和实施“158”工程,乌龙河、茨巷河、大青河等入滇池河道水质得到明显的改善,部分水质指标浓度下降90%以上。在35条入滇河流中,纳入水质监测体系的有29条,其中水质为劣V类的河流25条,占86.21%,4条河流水质为IV类或优于IV类,其中柴河、东大河、老宝象河为IV水质,洛龙河为III类水质;金沙江水系其他河流中,普渡河水质为劣V类,牛栏江四营水文站、崔家庄、七星桥和河口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为V类、Ⅲ类、劣V类和劣V类,小江阿旺(姑海)和四级站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为Ⅱ类和Ⅳ类。珠江水系主要河流南盘江柴石滩、狗街和禄丰村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为Ⅱ类、Ⅲ类和Ⅲ类,阳宗大河水质较好,达地表水Ⅱ类,七星河水质为Ⅲ类。红河水系主要河流元江水质为IV类。普渡河、阳宗大河和小江阿旺(姑海)监测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浓度呈下降趋势,水质好转。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十一五”期间,经过大力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出现好转,TN、TP为主要的超标因子。2010年,云龙水库、车木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松华坝水库、洛武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TN是主要超标因子;宝象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TN是主要超标因子;自卫村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超标因子为TN和TP;2010年柴河、大河水库检修实施隧道工程,未供水,2008年大河水库、柴河水库水质类别分别为Ⅳ类、Ⅲ类, TP、TN超标。

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昆明市城市空气质量基本维持在优良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100%,优的比例在升高,但局部区域和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超标,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呈增加趋势。
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为365天,NO2年均浓度基本维持在一级标准,PM10接近国家二级标准,2006年和2007年SO2的年均浓度已出现超标。局部环境污染突出,宜良县、晋宁县、寻甸县部分年份SO2、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东川区颗粒物污染、安宁市SO2污染较为严重。
就趋势而言,主城区和各县市区的SO2和NO2浓度呈现出不同程度增长趋势,PM10呈现下降趋势,SO2和颗粒物仍是昆明市主要的主要污染物。降水中的SO42-和NO3-离子浓度逐年升高,说明昆明市大气环境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导,同时机动车污染有加重的趋势。

4、城市声环境质量
昆明市声环境质量相对良好。昆明市主城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1类区标准,交通干线噪声达4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上年略有下降。昆明区域环境噪声声源中,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是噪声污染的主要部分,两者总和占噪声污染总量的77%。
 
三、昆明市“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1、国家和省对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家和省历来高度重视滇池的保护治理。近期又对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的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省调研时专门视察了滇池治理工作,指示“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深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突出抓好滇池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温家宝总理也多次针对滇池治理做出重要的指示,在2007年国务院“三湖”治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包括滇池在内的“三湖”治理是中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并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搞好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的环境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期望和重托,也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更是昆明市应该而且必须履行好的职责和必须承担的重任。按照党和国家的重要指示,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六大工程”为主线继续加快滇池治理步伐,以节能减排、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为重点,着力在环境保护上取得新进展。昆明市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确定了建设高原湖滨生态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要求2013年全面实现“四创两争”工作目标,2015年提前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水质目标,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标准,草海水质达到V类标准。
以上要求和举措是昆明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机遇,也是挑战。“十二五”期间,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实现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与重托。

2、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造成的环境压力将更加巨大
“十一五”期间,昆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GDP)可达2120亿元,总人口633万人,人均生产总值为33500元,三次产业产值结构为5.8:45.2:49.0,城市化率为63%。
“十二五”期间,昆明总体上将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经济仍将保持高速发展。预计到2015年,昆明GDP年均增长率在13%以上。全市人口预计达到700万人,城市化率达到70%。因此,“十二五”时期是昆明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重要时期,到“十二五”末,昆明市GDP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这一时期也是环境形势的多变期、环境危机的高发期和环境问题的敏感期,昆明将面临着产业及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资源环境压力。昆明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紧密交织在一起,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二元化特征明显,滇池流域聚焦了昆明市约50%的人口和70%的经济总量。虽然高新技术产业比重逐步增加,但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传统产业支撑,主导工业产业支撑作用弱,聚焦效应差,产业链条短,有色、钢铁、卷烟、化工、电力等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占相当大的比重,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传统服务业亟待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十分突出。
预计到2015年,昆明市COD、NH3-N、TN和TP产生量分别达到19.3万吨、1.8万吨、4.0万吨和0.4万吨;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到2015年总需水量为30.72亿立方米,总供水量为24.48亿立方米,供水量缺口将达6.24亿立方米,供水能力欠缺25%;按照现有的大气污染控制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增加,SO2、NOX和烟尘的排放量分别达到19.45万吨、13.41万吨和14.71万吨;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7408吨,年产生量达到270万吨,以矿渣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达到4000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将达到8140吨。报废汽车、电子电器废物等典型社会源废物也将快速增长。

3、环境容量相对不足,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昆明市主要河流在90%保证率水量条件下,COD的水环境容量为1.67万吨/年,NH3-N的水环境容量为341.7吨/年。但水环境容量空间差异大,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河流已经无容量可言。滇池流域COD、NH3-N、TN和TP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别为25159.9吨/年,2086.4吨/年,5402.2吨/年和427.5吨/年,如要实现外海IV类水体、草海V类水体的目标,2015年COD、NH3-N、TN和TP需分别削减88594吨、9463吨、14125吨和1416吨,削减率分别为77.9%、81.9%、72.3%和76.8%。
大气SO2、NOx和PM10环境容量分别为18.29万吨/年、24.69万吨/年和12.10万吨/年,PM10已经接近于理论环境容量,SO2、NOx与现状排放量相比虽然仍有较大的容量空间,但安宁市、官渡区的SO2指标,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的NOx指标,盘龙区、官渡区的PM10指标已无剩余环境容量,到2015年如按现有污染控制水平,SO2和PM10排放量均将超过环境容量。

4、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安全形势尚不容乐观
与“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相比,昆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昆明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全市89.5%的污水处理能力集中在主城区的8个污水处理厂,但排水管网尚未完全形成雨污分流体制,污水管、雨水管及合流管混接乱接现象严重,导致雨季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使滇池流域污水收集率(纳管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排放量)仅为59%,远不能发挥已建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其它区域污水处理厂正在加速建设,但配套管网仍然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昆明市能源消耗结构以煤炭为主,占到全部能耗的60.73%,优质清洁能源所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小;工业布局对能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缺乏统筹规划,新建工业园区没有进行集中供气供热规划,园区内一家一户的工业锅炉供能问题突出。“十二五”期间,昆明能源消耗和燃煤量将一直呈上升趋势,工业SO2排放量保持较高水平。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大幅增加,以NOX为特征的机动车尾气型大气污染日益凸显。大气污染呈现燃煤烟尘、工业污染、施工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复合型、多元化趋势,特别是由于城市建设改造力度加大,建筑施工扬尘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地处低纬度高海拔的云贵高原,太阳辐射强度大,特殊的地理气象特征容易导致大气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光化学污染问题将日益凸显,形成灰霾天气并导致区域能见度下降。
昆明市固体废物种类多、存量大、增长快,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利用的任务相当繁重。与产生量相比,生活垃圾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有近一半的生活垃圾采用简易堆放于村镇和城郊结合部。随着滇池流域畜禽禁养政策的实施,餐厨垃圾的消纳问题逐渐显现,已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缺乏政策支持,运行费用难以保证,焚烧飞灰管理不到位。历史上遗留的、累积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不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堆存,循环利用难度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力量仍然薄弱,成为固体废物实现全过程管理和循环利用道路的重要障碍。

5、局部地区生态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有待于加强
昆明多以山地为主,受地质、地貌、气候等自然因素限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破坏后恢复难度较大,东川小江流域中高山峡谷区域、石林巴江中游流域等区域生态环境较差,生态退化严重、森林覆盖率低、生境破碎化程度高,人为干扰大,滇池流域等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退化明显。
昆明市水土流失状况整体上趋于恶化,流失强度明显增强,强及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增加。2006年,昆明市水土流失面积为9137.84 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3.49%,东川、寻甸、禄劝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水土流失情况尤为严重,东川水土流失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74.47%,中度及中度以上的侵蚀面积占到其国土面积的65.35%,已成为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我国乃至全世界泥石流灾害最频繁地区。石林、宜良等喀斯特地貌地区,土层较薄,地表植被破坏较难恢复,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尚未有效控制。
生物多样性保护尚待加强。昆明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虽然高达13.39%,但除现有的自然保护区外,尚有一些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需建立保护区,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缺失,缺乏有效管理和专项保护资金。
外来物种入侵危害严重。昆明共计发现外来入侵植物27科63种,其中18种在全市范围内常见,一年蓬和宾鼠尾草的分布亦达到全市半数以上乡镇,紫茎泽兰分布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9%。外来入侵物种已成为昆明市生物多样性及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导致了较大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人居生态环境不能满足需求。城市公共绿地在空间分布上不均衡,布局不合理,服务半径过远,绿地建设速度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主城绿化覆盖率低、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低。二环路以内公共绿地严重缺乏,集中的大型绿地少,主要的大型公园均分布在城市外围,市中心区仅有翠湖与昆明动物园两个大型公园,区域性和居住区级的公园极度缺乏。
 
四、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高原湖滨生态城市的总体目标,以休养生息理念为指导,以滇池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生态市达标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为重点,以“促统筹、调结构、增工程、抓管理”为着力点,统筹滇池流域内外社会经济发展,调整优化经济产业结构,强化污染治理工程力度,拓展创新环境综合管理手段,从而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深入促进科学发展,实现昆明“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质量改善双拐点,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扭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趋势,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切实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保障,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和管理,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退化得以恢复,使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成效位于中国湖泊阶段性治理的前列。
 
(三)规划指标体系

表2  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现状

2015 年目标

环境质量指标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9.7

99 以上

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16.6

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及劣Ⅴ类水体

3

全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

365

365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评价)

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

dB(A)

52.9

< 52

5

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值

dB(A)

69.6

< 69

污染防治指标

6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2

> 85

7

SO 2 排放量

万吨 / 年

11.7517

比 2010 年减少 5.1%

8

NO X 排放总量

万吨 / 年

10.5257

比 2010 年减少 7.5%

9

COD 排放量

万吨 / 年

5.0192

比 2010 年减少 8.5%

10

NH 3 -N 排放量

万吨 / 年

0.8831

比 2010 年减少 10.9%

11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

%

99.7

100

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5.68

90

13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72.23

90

1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

-

≥ 75

环境经济指标

15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 / 万元

1.13

1.01

16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 3 / 万元

35

20

17

环保投资占 GDP 比重

%

2.85

≥ 3.5

18

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

-

比 2010 年下降 20%

生态保护指标

19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m 2 / 人

12

≥ 12

2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3.6

≥ 45

21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13.39

≥ 18

22

森林覆盖率

%

45.05

>47.0

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布局方案

(一)目的
昆明市正处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旧城改造与东部新城建设的加速推进,使得“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形势更加严峻。因此,《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基于环境生态约束的布局方案,为实现环境保护“分区管理、分类指导”提供依据。

(二)思路
从流域、区域尺度出发,依托昆明市生态功能区划及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态环境现状与压力,综合考虑生态敏感性、植被覆盖、地貌及环境容量,本着“环境优化经济”的理念,提出昆明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布局方案。

(三)布局
综合分析环境和生态因素,将规划区域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重点保护区、优先治理区和优化发展区四大类。禁止开发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陡坡地及土壤侵蚀极度敏感区(主要涉及禄劝、东川等区县,面积1282 km2,占规划区面积6.1%),禁止一切与环境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区包括对维护区域生态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态功能良好地区(主要涉及富民、禄劝、安宁、晋宁等区县,面积6156km2,占规划区面积29.3%),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逐步腾退不符合生态功能保护要求的用地。优先治理区指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超出环境容量的地区(主要涉及东川、寻甸、安宁、石林等区县,面积10022km2,占规划区面积47.7%),重点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生态修复工作。优化发展区指上述三个区以外的区域(主要涉及宜良、嵩明等区县,面积3551 km2,占规划区面积16.9%),应优化调整城市和产业布局与结构,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六、重点任务及规划措施

(一)循环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

1、规划目标
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通过以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为主的调整,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在第二产业中的比重,全面升级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产值。到2015年,实现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初步摸索出适合于昆明市实际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模式。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达到50%;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
——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的水耗降低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20%。

3、重点任务

(1)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级化调整
加强传统产业的改造,将烟草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昆明市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升级,进一步减小能耗、水耗,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培养蔬菜、粮食的精品及深加工,推进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的研发与推广,继续大力打造“云花”品牌花卉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抗风险能力。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扶持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以生态化经济为方向,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并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信息化,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利用率、高循环率、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和产品。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发展以生物制药和生物化工为主的生物创新产业;巩固提升烟草及其配套产业。有选择地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节约环保型产业。培育更多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大集团。
坚持产业集聚发展与产业共生体系培育同时并举。着眼于区域间差别竞争和错位发展,针对国家级开发区、省市级工业园区的不同定位和发展阶段,充分发掘产业集群园区的产业共生、循环经济发展潜力,制定详细补链企业名录、入园企业标准,鼓励科技含量高、无污染、效益好、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产业共生的项目优先入园。滇池流域内除产业集聚区外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工业项目,原有工业企业要逐步搬迁。重点培育电力装备、机床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磷化工、钛化工八大生态化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产业结构的生态化改造
昆明市目前的工业增长以传统的资源消耗型产业为主,能源、水、土地的消耗、占用较大,且重工业比例过大,轻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对偏弱。通过节能、减排等措施,改造原有的资源加工型工业,促使产业升级换代,实现产业发展的绿色、环境友好,并逐步引导污染大、高耗水的项目向滇池流域外迁移。
通过市场调控和土地优化管理政策,集中改造滇池流域中规模小、占地大、产值低的分散小型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替代低效密集型的传统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成土地功能置换。
要综合考虑现状能源结构中产业能耗分布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对高能耗低产出污染严重的行业进行技术升级或限制发展。加大对太阳能、风能以及核能利用的规划与研究,推广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根据昆明市各行业的耗水情况,加大控制耗水多、效益低行业的用水力度,尽可能循环用水、提高工业用水利用率。同时,要制定严格的工业耗水标准,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实行严格的用水管理,禁止超标准的高耗水型企业进入昆明市。

(3)加大循环经济的研究、实践工作
加大循环经济的试点推广工作,倡导沿着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模式来拓展产业链,夯实产业链自给自足的能力,探索促进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
以昆钢为龙头,建设黑色金属循环经济工业体系。采矿企业重点提高回采率、废石填充率,选矿企业提高尾矿的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冶炼深加工企业则重点节能降耗、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等。大力促进产品深加工,延伸钢铁产业链,形成工具、刀具、刃具、钻具、模具、农业机械、标准件、车辆零部件、紧固件等特种钢深加工产业链,带动区域协同发展。
充分利用有色金属行业的废弃物具有再生利用的良好特性,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工业体系,积极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构建循环式组合生产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实现资源循环式开发利用,实现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利用昆明市磷矿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磷化工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合理开发磷矿资源,对开采后的矿山尽快进行恢复;提高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加强技术研发,通过引入新技术、新设备,通过提高副产品的经济效益。依托活化粉煤灰技术,提高粉煤灰活性,生产能够应用到建筑原材料生产中的高活性粉煤灰;开展粉煤灰多元化综合利用,充分将粉煤灰资源化;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发展新型的水泥生产线,建立新型建材循环经济体系。深入研究,发展行业、企业内的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发挥能源行业的循环经济工业体系。

(4)大力开展生态旅游产业
昆明是我国著名的“春城“,一年四季气候宜人,是云南省重点旅游地区之一,独特的自然景观、神奇浓郁的民族风情等原生态的魅力吸引着众多的游客。旅游业可列为昆明市成长中的支柱性产业。发展旅游,不仅可以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还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对于改进的生产、生活方式具有推动作用。
昆明市应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借助电视、平面媒体、网络等媒介,加大生态旅游宣传;加快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各项服务设施;对各景区、饭店的经营者、服务人员进行生态旅游教育的培训、教育;开发特产商品项目,对具有历史意义的古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制定旅游管理制度,印制生态旅游的指南等宣传用品。

(5)“低碳昆明”建设
“十二五”作为“低碳昆明”建设的全面推进阶段,首先应开展“低碳昆明”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相关研究工作,其次,以《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低碳昆明”的意见》为指导,从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打造低碳建筑,构建低碳交通,推行低碳生活,创建低碳社区,增强区域碳汇能力,完善组织保障等方面,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根据规划内容,完成“十二五”期间“低碳昆明”建设工作任务,以实现“十二五”期间“低碳昆明”的建设目标。

(二)水污染控制

1、规划目标
以削减COD、NH3-N、TN和TP排放总量为主线,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滇池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根本控制,部分水质指标有明显改善;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清水海水质稳定在Ⅱ类。入滇河流中8条达到Ⅲ类水标准,10条达到Ⅳ类水标准,其它入滇河流主要污染因子浓度在2009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螳螂川水质达到Ⅳ类,普渡河、牛栏江、小江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珠江水系和红河水系的河流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自卫村水库、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双龙水库及洛武河水库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云龙水库、车木河水库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9%;
——滇池外海CODMn、NH3-N、TN和TP的浓度分别达到10.0mg/L、0.3mg/L、2mg/L和0.11mg/L;草海CODMn、NH3-N、TN和TP的浓度分别达到12.0mg/L、6mg/L、9mg/L和0.6mg/L;
——TN及TP年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0%左右;
——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5925万吨/年以下;
——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0.786万吨/年以下;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率达10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30%以上;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除河道生态补水外)达2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以上;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小于20 m3/万元;
——单位GDP 排放COD强度小于等于2.0kg/万元。

3、重点任务

(1)重点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加强昆明市排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大力削减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昆明市区的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和西山区二环路内,对庭院内和小区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完成庭院管网的清污分流,实现庭院的雨污分流,并将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道,完善二环路内的雨污排水管网,提高污水的收集处理率;二环路以外,分片区改造和完善现有的市政主要排水管网,分主城北区、主城南区、主城西区、主城东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改造和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雨水管道,提高污水的收集率。至2015年,昆明市主城区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达到90%。
在昆明主城区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布局,采用深度处理工艺,提升出水水质。分别在城东片区建设第九、第十污水处理厂,城东南片区建设第十一污水处理厂,空港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呈贡区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共新增处理规模65.5万吨/天。
推进主城区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至2015年主城区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将达到75%。在各县(区)城以及滇池流域和牛栏江流域重点集镇加强污水排污干管和支管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雨污分流效果。在昆明市各工业园区大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同步进行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
大力加强集镇及农村分散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在寻甸县、嵩明县、晋宁县等位于重点流域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集镇污水处理厂/站、人工湿地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至2015年,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达30%以上,显著减少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
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各工业园区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集中处理站等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工业园区产生的污水。在牛栏江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

(2)保护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全面完成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明确保护区内的土地归属,全部完成确权划界工作。在一级保护区清除所有排污口,完成保护区内移民的搬迁工作,清退区内花卉、蔬菜等农作物的种植,完成退耕还林、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等保护工作,禁止一切生产和生活活动;二级保护区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农改林”,逐步实行退耕还林,发展农村生态产业,重点发展有机农业和经果林;通过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建设村庄截污沟、坡耕地治理等措施,加强面源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逐步将工业企业迁出水源地保护区,未迁出的企业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排放的污水须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将污水通过纳污管道引到保护区以外;开展水土保持林、石漠化地块造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等工程,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水土流失;限制餐饮服务业发展,实现保护区内的餐饮服务业达标排放;在保护区内,优先推动集镇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并制定配套政策鼓励实施中水回用,为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创造条件。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防止污染物进入饮用水水体。
大力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保证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针对部分区域居民饮水困难的问题,抽出专项资金,大力进行农村缺水地区的水窖修缮工作,合理开发地下水水源,保证农村居民用水的水量和水质安全;同时,进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的排查,及时发现现有和潜在的危险因素,不定期地对有较大水质风险的分散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接受和处理水源地水质问题的举报。
加强饮用水源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建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过程中,同步编制和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配备落实应急设备和物资,形成有效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同时,加快集中式应急和备用水源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目前没有备用水源或主供水源水质不达标的地区要尽快做好集中式备用水源的勘察、选择、建设和保护工作;对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加大监测频率,及时掌握辖区内各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动态;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一步加强监督监测,禁止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放,确保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加强与水利、卫生、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工业点源的监督与管理
大力开展工业点源污染控制,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控与管理。强化昆明市尤其是滇池、牛栏江和阳宗海等重点流域的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测频率和环境监察力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昆明市工业企业污染源管理数据库和污染源档案;完成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并实现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联网。

(4)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打造节水社会
合理配置昆明市水资源,推进节水型工农业发展,加强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完善节水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打造节水型城市。
在全面调查昆明市主城区河道分布和河流水动力条件的基础上,结合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输水线路,充分论证调水水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昆明河道生态、景观用水,最大限度地利用调水置换滇池水体,改善主城区主要河道和滇池水质。
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培育公众节水意识。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减少新鲜用水总量,降低人均水耗。
发展节水型工业,改造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发、生产和推广低耗水的产品,不断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和间接冷却水循环率,逐步减少外排废水量,降低水耗,鼓励企业发展外排废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到2015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小于20 m3/万元。
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开发利用节水灌溉新技术,通过喷灌、微灌、循环灌溉等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实施,减少农业灌溉用水。
全面推广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在新建城区和新建小区做到中水回用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审批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三同时”。符合条件的已建成小区和工程项目进行中水回用改造。在全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大力开展尾水再生处理站工程建设,共计55.97万m3/天。到2015年,昆明市除河道生态补水以外的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建立科学的节水体系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用水量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的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实行超计划用水或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再生水利用补偿机制与价格激励机制,制定再生水的收费标准,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发展,促进节约用水。

(三)大气污染控制

1、规划目标
优化产业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使用,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标准和更有效的控制措施,治理现有重点污染源,降低单位GDP的污染物排放水平,控制在用车与新车排放,缓解由于机动车快速增长造成的大气污染,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持在2010年的水平或略有下降,昆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上稳定维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安宁市和东川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365天;
——主城区SO2的年均浓度值控制在0.060mg/m3;
——主城区NO2的年均浓度值控制在0.050mg/m3;
——主城区PM10的年均浓度值控制在0.075mg/m3;
——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01吨标煤/万元以下;
——单位GDP排放SO2强度控制在4.42 kg/万元以下;
——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1.1524万吨/年以下;
——NOX排放总量控制在9.7363万吨/年以下;
——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在11.77万吨/年以下。

3、重点任务

(1)能源结构调整与工业节能
改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率。实施中缅管道天然气入昆工程,减少煤炭和油品的使用,提高城区气化率。昆明主城区形成以天然气为主,多种气源补充,布局合理、使用便捷安全的城市燃气供气系统。规划2015年天然气使用量达7.3亿m3。
充分利用昆明市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的综合利用、风力发电以及中小水电等清洁项目。积极开发禄劝乌东德、东川白鹤滩水电项目,重点发展石林镇太阳能光伏发电,东川区、富民县、宜良县、寻甸县和嵩明县的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减少燃烧煤耗和污染物排放。
以钢铁、建材、化学、有色金属、电力等工业领域以及交通、建筑、商业、农业、政府机构等其他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加强建设和优化能量系统、电机系统。对云铝高压电机变频以及450台电解槽进行节能改造,对云铝炭素厂焙烧车间的阳极炭块焙烧燃烧装置实施节能控制系统改造。
推动余热余压利用工程,推动昆钢嘉华水泥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使全市60%新型干法水泥窑实现装机发电;完成昆钢控股有限公司、富民县钛业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在有条件的黄磷生产企业示范完成几个黄磷炉尾气发电项目。南磷集团新建6万吨磷酸及6万吨三聚磷酸钠项目,利用现有黄磷装置的生产尾气作为三聚磷酸钠生产的热源。推广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蒸汽蓄热器等项目,包括南磷集团6000万立方黄磷尾气回收项目,富瑞公司二期80万吨硫酸装置低温位热回收项目。

(2)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
加强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高污染排放行业的污染防治。对全市80%的规模以上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污染企业,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力度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其它企业中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的推进力度。加强宜良县、禄劝县和安宁市等重点工业区内废气处理设施实施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对排放状况进行实时监测,降低突发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破坏的风险。
SO2年排放量在1000吨以上、未建设环保治理装置的企业,必须新建SO2污染治理设施,已建脱硫设施但未达标运行的企业进行脱硫设施的技改,并加强监管力度。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烧结机新建石灰半干法密相塔进行全脱硫;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2×20+2×30万千瓦的石灰石-石膏脱硫设施进行技改,保证设施的脱硫效率和运行率,实现稳定达标;加强对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的循环流化床的运行监管,使其脱硫效率稳定达到80%以上。
单台机组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的火电行业和NOx年排放量在5000吨以上的钢铁行业进行脱硝工程建设。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进行脱硝工程建设,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1#、2#烧结机增上脱硝设备,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在禁燃区内继续推进高污染燃料整改,4吨/小时(含4吨)以下的150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低效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使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燃煤窑炉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对安宁化工有限公司的3台共计16吨/小时进行改造。

(3)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新车逐步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轻型车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国 Ⅳ 标准;重型柴油车分别于2011年1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执行国 Ⅳ和国Ⅴ标准;重型汽油车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执行国 Ⅲ、和国Ⅳ标准。
通过继续推进集中式的I/M制度,逐步推行稳态加载工况法和与瞬态加速工况法相结合的检测方法,对在用车排放控制进行管理,使其得到正常的保养和维修,缓解其劣化趋势,确保机动车的平均排放处于较低的水平。
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的监管,强制改造为燃气或双燃料汽车;推进清洁动力汽车,以管道天然气工程为依托,全市配套建立40座CNG加气站,确保2015年80%的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燃用洁净的天然气燃料。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保障非机动交通方式的平等发展地位,限制和减少机动车的使用;继续推进环保分类标志工作,市中心空气污染压力较大区域道路限行,并逐步对黄色标志的高污染车辆采取二环内限行的措施。
实施国家车用燃油新标准、强化燃油成品的抽检,推广车用燃油清洁剂柴油过滤装置等油品改善措施减轻尾气污染。
通过对法规与常识的宣传,普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知识,加强公众参与、黑烟举报等制度的实施。

(4)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扬尘控制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规范对扬尘污染的管理。所有施工场地必须采取板式和砌筑砖墙相结合的围挡方式,通过苫盖、化学覆盖剂以及洒水覆盖等方式对料场或裸露土地进行控制,建立环保、气象和城管联动机制,4级及以上的大风天禁止开展大规模的土方作业和施工活动。加强交通道路管理,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必须全部覆盖,道路清扫逐步采用真空吸尘式清洁车辆。

(四)固体废物处置

1、规划目标
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基本完善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对固体废物污染的全面防治。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
——滇池流域农村垃圾清运处置率达到60%。

3、重点任务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回收体系,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形成覆盖各个区县(市)县城和重点集镇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针对主城区及滇池流域内的宾馆、饭店和单位食堂等餐饮企业建立专业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
综合采用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和卫生填埋等技术,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以焚烧发电为主,建设空港600吨/天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日处理200吨的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中心。各区、县城乡生活垃圾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建设304吨/天宜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石林170吨/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禄劝331吨/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富民105吨/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晋宁200吨/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定点企业或示范工程,重点开发煤矸石、炉渣、磷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年处理和综合利用40万吨/年的磷石膏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用于生产硫酸、水泥以及建筑产品等;建设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工程3项,每座年处理能力6万吨;建设冶炼废渣和尾矿综合利用工程3个。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体系。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循环经济固废静脉产业园,形成以垃圾焚烧为主体,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热能利用、并网发电、建材制造、餐厨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工业废物处置为一体的区域性固体废物处置体系。配套建设电子废物收集与拆解回收资源及处置、废旧汽车拆分资源回收与处置、废橡胶废轮胎回收再生利用。

(3)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建设危险废物中转站系统,建立一条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1.5~2万吨/年的示范处置线,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开展铅酸蓄电池拆解和利用等10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4)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河道拦污垃圾清理处置
与滇池清淤处置项目相结合,建设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为主要处置对象的污泥综合利用工程。在进入滇池的主要河道建设河道拦污清除系统。

(5)以滇池流域为重点开展农村固体废物清运处置示范
以滇池流域为重点,开展农村固废清运处置示范,逐步将农业固体废物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使滇池流域内农村垃圾清运处置率达到60%。
推广适合农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技术,使用还田、制青贮饲料、制沼气、合成人造板等资源化处置方法处理处置农业固废。建立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处理与利用示范工程,推广发酵床养殖技术。

(6)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监管能力
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焚烧飞灰和灰渣处置的配套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减免税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和政府扶持政策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企业的发展。
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和处置的监督。制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制定促进废物利用的强制性和指导性的准则;禁止建设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制定淘汰工业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的工艺和设备的目录清单。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形成包括各类固体废物数量、性质以及综合利用与处置方法,产生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处理处置机构情况;固体废物供求关系等;国内外处理处置技术方法最新动态;设施与设备方面的固体废物基础数据库,为昆明市固体废物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提供数据和技术依据。
建立医疗废物有效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现场检查力度;制定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暂存的指导手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分类、包装方式及暂存场所,加强区、县卫生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小诊所等医疗废物的收集覆盖范围,确保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烟气达标排放,加大其产生的粉尘、烧后残渣以及污泥处置的监控力度,保证周边居民的环境安全与健康。

(五)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的实施,各功能区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噪声扰民问题明显缓解,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争取至2015年昆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分别控制在2类和4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以内,主城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2dB(A);
——道路交通噪声小于69dB(A);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

3、重点任务

(1)开展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噪声达标区建设
针对昆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现状和存在问题,按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进行调整和补充。根据已完成噪声功能区划的昆明主城和部分郊县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模,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调整和扩充噪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对未进行噪声功能区划的郊县,以及乡村,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增设和完善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根据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2)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工作
在噪声达标区内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活动。其创建单位要设立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小区变(配)电设施、电梯、水泵等公用设施要采取减噪措施,小区居民室内装修要控制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小区居民在室内播放音乐、演奏乐器及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适当控制音量,小区内禁止设置高音喇叭和机动车鸣笛,摩托车夜间进出小区应熄火推行,有防止饲养宠物产生噪声扰民的措施。目前昆明共创建“宁静小区”78个,争取在2015年之前,将全市的住宅小区全部建成“宁静小区”。

(3)完善噪声投诉与处理工作机制
根据昆明市环境噪声监督职责,在相关部门内部设立噪声投诉热线与监督处理机构,设专人专职,根据各相关部门权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让市民不用区分噪声类别,即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直接与相应监管部门联系,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规划目标
到2015年,昆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外来物种入侵得到大规模控制;水土流失与石漠化问题得到全面遏制;人居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形成景观生态安全格局构架,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云南省名列前茅。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人;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8%;
——森林覆盖率>47.0%。

3、重点任务

(1)优化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
“十二五”期间,继续在昆明市大力构建“一片”、“一环”、“两带”、“五廊”、“七河”、“多节点”的区域生态格局,城郊结合部建设片区绿地,连通大型生态用地,把郊区绿地楔入城中,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一片”指禄劝县东部、东川区和寻甸县西部,以轿子雪山为中心的山体和大型植被斑块,该区域重点保护现存良好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和植被,防治水土流失。
“一环”指以滇池为中心的环滇池生态闭合圈。以滇池界桩外延100米为控制范围,开展“四退三还一护”,即退田还林、退塘还湿、退房还岸、退人护水,全面消除近湖区域生产生活污染源,建设滨湖防护林带;在外海主要入湖河口及重点区域实施污染底泥疏浚工程,逐步恢复滇池水生生态系统功能。
“两带”指呈南北走向的拱王山系和梁王山系两条生态屏障带。“两带”均由大型自然森林生态系统斑块构成。“十二五”期间,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和培育乡土树种等措施,适当扩大受保护地的范围,并进一步改善森林群落结构,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五廊”指以主城区为中心向外呈辐射状的昆楚高速、昆石高速、昆玉高速以及国道G108(即昆禄公路和禄皎公路,向北延伸至禄劝县北部皎平渡)和国道G213(即昆曲公路和嵩待公路,向北延伸至东川小江口)等五条主干道路廊道。建成区内道路廊道两侧建设10-30m的绿化隔离带;建成区外的平原农田区建设10-30m的绿化隔离带,缓坡地和旱地建设30-50m的绿化隔离带,荒山、荒地、陡坡建设100-200m的绿化隔离带,条件合适的地区(如坡度小于25度)可种植经济林果。
“七河”指螳螂川、普渡河、掌鸠河、小江、牛栏江、南盘江、巴江七条河流,应以这七条河流的干流或一级支流为轴心,向两侧外延建设10-30m绿化带的河流生态廊道,和“五廊”共同构成覆盖昆明市域的生态廊道网络。
“多节点”指包括轿子雪山自然保护区、九乡风景名胜区、石林风景名胜区、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大河-柴河水库水源涵养区、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阳宗海、清水海以及各县(市)区城市绿地系统等在内的大型绿地。“十二五”期间,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水源涵养功能,使其在恢复和保障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景观生态过程及格局的连续性、完整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十二五”期间,在整个昆明市范围内开展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工作,面积425.95km2。同时,以滇池湖滨带、东川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石漠化较严重地区(宜良、石林等)为重点,恢复和提升区域生态功能。
以滇池湖滨带保护区为界,按照“四退三还一护”的要求进一步实施湿地建设与生态恢复,包括退房93万m2,生态湿地建设3.6万亩。建设滇池流域城市面山风景游憩林和水土保持林,人工造林7.3万亩,采掘迹地植被修复3.8万亩,低效林改造1.1万亩,封山育林39.0万亩。同时,以郊野公园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滇池流域及城市面山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
继续加强建设以水土保持为生态主导功能的东川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对东川区3300 公顷砂石荒漠化滩地进行生态修复;对东川区20条泥石流活动频率较高的泥石流沟实施土木工程和生物工程。在宜良、石林等石漠化较严重的地区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换草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防治石漠化。规划治理面积15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万亩,封山育林140.0万亩。
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减轻土壤污染风险,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对停产搬迁有污染的工矿业企业、车间等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以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田土壤污染,进行土壤污染评估及修复。以农用土壤安全保护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对典型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恢复试点,避免因土壤土壤污染导致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污染,威胁食品安全和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以及其他环境问题。

(2)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防控外来物种入侵
“十二五”期间以寻甸横河梁子、阳宗海、清水海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河流滨岸缓冲带等建设,到2015年昆明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应达到18%。其中,寻甸横河梁子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建设总面积209.17km2,涉及寻甸县的六哨、先锋、甸沙、仁德(原金所)4个乡的14个村民委员会,63个自然村,重点保护世界级濒危物种“黑颈鹤”;九龙山森林公园位于普渡河支流九龙河在禄劝县和寻甸县的交界处,植被良好,重点保护其森林生态系统;阳宗海流域全范围192 km2(昆明市境内约61.63 km2),包括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的11个村民委员会、草甸乡的1个自然村、呈贡县的4个村民委员会和玉溪市澄江县阳宗镇的7个村民委员会,重点保护阳宗海水生生态系统,维持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清水海流域214.35 km2,重点保护清水海水生生态系统,维持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入,成立包括检疫、环保、海洋、农业、林业、贸易、科研机构等各部门在内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十二五”期间,针对入侵面积最广,危害最为严重的紫茎泽兰,以滇池流域为重点,以改善区域生态景观和控制外来害生物为目标,实施20万亩紫茎泽兰治理,改善区域生物多样性。

(3)大力推行人居生态环境建设
全面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以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广场绿地或植物园、专题公园等大面积集中绿化为中心,道路绿化及沿河绿带为网络,居民小区及单位中的空闲地绿化为基础,疏解密集建成区,真实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均衡规模绿地服务盲区,做到市民步行5分钟或500m就能达到一块公园绿地,实现市民享受公共绿地资源的公平性和可达性。
利用昆明“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自然风貌特色,塑造中心城外围的绿色生态空间,构成 “生态基质—绿色廊道—绿地斑块”的绿地系统结构,为形成合理的城市发展框架提供生态依据。生态基质:形成“依山傍水,一湖三山”的良好生态基质,构筑中心城宏观的绿色生态背景(包括河流水系、滨水地区、山地土丘、生物栖息地等)。绿色廊道:中心城绿色廊道由以河流绿带为主体的水道和以道路绿化为主体的绿道组成,形成网状的绿色走廊。重点建设滇池沿岸200m环湖湿地生态带以及盘龙江、宝象河等入滇池河流的滨河绿化景观系统。以建设包括中心城区的环城路、主要干道以及联系各功能组团的快速道路、过境公路、铁路等的绿化系统为主,布置绿化分隔带、行道树和路侧绿带。绿地斑块:新建公共绿地3402.4公顷,主要包括新建9个全市性公园:茶高山公园、海口公园、荷叶山公园、西白沙河公园、中央公园、龙潭山遗址公园、斗南花卉公园、石龙坝公园。
“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城市生态隔离林带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城镇绿化建设工程、村庄绿化建设工程,新增绿地面积39600公顷。城市生态隔离林带建设工程:在呈贡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之间,昆明主城、空港新区之间建设城市生态隔离林带,形成大型绿色走廊带,建成整个城市生态隔离林带11733公顷;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主城区二环、三环、绕城高速内环、绕城高速外环、主城昆曲高速等八条主要出口道路、昆禄公路等五条辅助出口道路和王筇公路等四条补充出口道路林网纳入生态建设,新增绿地面积2533公顷;城镇绿化建设工程:流域内城镇以拆违建绿、治脏变绿、见缝插绿、庭院绿化为主,植树500万株;村庄绿化建设工程:流域内开展村庄、农田林网、河流林网的绿化,建设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种植苗木3300万株,折合绿化面积22000公顷。

(七)农村环境保护

1、规划目标
农村环境监管全面展开,农村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环境得到综合治理。“以奖促治”贯彻实施,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应有的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对水体的影响大幅度降低,建成“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6%;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30%;
——规模化畜禽养场污水排放达标率≥75%;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250kg/公顷。

3、重点任务

(1)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开展全市农村饮用水源及供水水质状况的调查,制定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重点保护现有10个地表水源地(9个水库,1个湖泊)和6个地下水水源地。对集中供应1000人以上的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环境、卫生指标普查监测,对污染严重又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饮用水源,尽快寻求并建设替代水源。加强乡村集中和分散的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对农村给水管网的建设,以镇域内水库为自来水供水水源的村落,要规范村民农业生产行为,防止水库受到农业面源和水土流失等污染。以分散的山泉为供水水源的村落,要确保山泉汇水区没有重金属矿开采和农药化肥流失。镇政府要加强农村改水工作,加强指导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饮用水安全性,确保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6%;结合水利部“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到2015年解决10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人工湿地等多种方式处理。人口相对集中的碧鸡街道办、马街街道办、团结街道办、海口街道办、福海乡、前卫镇、六甲乡、官渡镇、矣六乡、龙城镇、大渔镇、马金铺镇、新街乡、上蒜乡、中和乡、昆阳镇、古城镇等,根据污水产生量的大小,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技术或设施:污水量大于50吨/天,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污水量大于20吨/天,小于50吨/天,采用净化槽;污水量小于20吨/天,采用土地渗滤及人工湿地处理。人口相对分散具有土地优势的农村集镇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就地处理生活污水。实现50%以上的建制乡镇驻地生活废水集中处理,有条件的乡村生活污水实现分散污水处理,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
村庄修建垃圾池建设,制定定时清运制度。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对历史积存垃圾组织当地农民群众进行专项清理或无害化处理。2015年,在滇池流域共450个自然村建设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在阳宗海、清水海和牛栏江流域完成垃圾收集、清运体系,逐步完成整个昆明市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农村垃圾清运处置率达到60%以上。
建设生态区(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规划期末,全市99个乡镇有80个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标准。建设生态示范村50个。到2011年,主城四区率先建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区;2012年,安宁、呈贡、石林、宜良、晋宁、嵩明、富民、寻甸和禄劝建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2013年,东川争取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区。开展村庄绿化建设工程,种植苗木3300万株,折合绿化面积33.0万亩,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开展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搬迁或关闭选址不当的养殖户,对规模以上养殖场进行规范和治理。在“一湖两江”流域“全面禁养”的基础上,深化“以奖促治”措施,扶持其它区域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建设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在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污染“源头控制”。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同时,推广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积极推广生猪发酵床养殖,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

(4)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农业合理布局,抑制农业面源污染对主要水体的影响。在滇池流域巩固完善“四退三还”成果,实施“禁花减菜”, 滇池流域内花卉逐步移出流域外种植;实现“东移北展”的战略布局,蔬菜生产向北部五县区和宜良等地转移,调整耕作农田面积34万亩,减少化肥用量20%。呈贡、官渡、西山、晋宁、盘龙、五华重点发展蔬菜专业交易市场及蔬菜精深加工。发展以精品蔬菜、花卉苗木、优质草坪等为主的园艺产业,建设精品农业和旅游农业,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业发展的产业化、园区化和规模化。构建滇池流域生态农业产业区、东部高效农业产业区、北部特色农业产业区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3万口,太阳能热水器3万户。开展农业废弃物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农田固体废弃物经加工处理或生物菌剂处理还田1万亩。开展大中型气工程建设示范工程,在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大中型沼气池20座,使示范区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逐步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减少农业废弃物造成的面源污染物量。
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以滇池流域为重点,在每个区县以农田沟、塘恢复为重点,实施7万亩坡耕地水肥流失控制工程建设,控制农田水土和水肥流失。继续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和植物保护IPM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控制农药施用量,保证农产品安全为目标,实施5万亩IPM农业技术推广,达到示范区内农药用量减少50%、平均增效10%。山区半山区农田配套建设集雨池、窖等,建设规模10万m3,有效收集农田径流,改善农田用水矛盾,减少面源污染。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改造坡地为中心,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巴江源、大可等8个小流域为重点,抑制水土流失面积增长。坡改梯6 km2,沟坝地4 km2,水保林33 km2,果林15 km2,种草10 km2,封山育林20 km2,淤地坝6 km2,其它6 km2。滇池、阳宗海、清水海、牛栏江流域和饮用水源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耕面积18  km2,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对于10°~25°有一定坡度的耕地进行等高耕作,从源头上减少因农田径流和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
 
 
七、重点项目与投资

结合昆明市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科学研究与技术示范9方面,提出昆明市“十二五”期间将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85.61亿元人民币,见表3,详细工程列表见附表。

表 3 昆明市 “ 十二五 ” 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别

主要项目

投资合计

投资比例

(亿元)

1

水污染防治

主城及区县污水处理设施、滇池环湖截污、再生水利用、工业污染源治理以及水源地保护等建设

509.17

74.27%

2

大气污染防治

工业源的污染防治与监管、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和综合整治、源头控制与烟控禁煤区建设

36.02

5.25%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处置工程、工业固废处置工程等

35.57

5.19%

4

噪声污染防治

区域噪声综合治理、噪声达标区建设等

1.26

0.18%

5

生态环境保护

植被恢复与土壤保持、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生态保护地与人居环境绿地建设

75.51

11.01%

6

农村环境保护

农田滴灌技术示范与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等

14.55

2.12%

7

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调整

滇池流域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流域内外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等

6.14

0.90%

8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滇池流域管理决策管理支持平台建设;水源地及其它重点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

5.88

0.86%

9

科学研究与技术示范

滇池环湖截污体系研究;滇池流域城市面源治理与雨水收集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等

1.51

0.22%

10

合计

685.61

100.00%

八、保障措施

(一)确立保护优先原则,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完善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建立新的政绩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指标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建立昆明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滇池周边污染源控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及水土流失治理等重大问题提出协调与解决方案。

(二)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强化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完善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和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健全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执法监管在内的环境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理系统,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能力。建立环境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围绕规划目标,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针对昆明市社会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得以全面、公正实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制定补偿政策和激励措施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制定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补偿政策和激励措施,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付费制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探索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和排污权交易,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五)依靠科技创新,发展新型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清洁生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加大环保系统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促进静脉产业发展。采用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六)增强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广泛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办公室、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等系列活动,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将生态文明植入人心。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舆论和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诉讼制度和健全生态文化建设的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强化环境法治,实现信息双向交流,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保证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知情权,监督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昆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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