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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8 9:34: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切实做好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市政府对我县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手段,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突出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273.1吨、547.4吨以内,比2010年的5490.2吨、636.8吨分别减少22.2%、14%(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39.3吨、303.6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31%和24.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28.8吨、3164.3吨以内,比2010年的1254.4吨、3228.9吨分别减少2.0%、2.0%。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化工、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钢铁烧结机、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要安装烟气脱硝设施。

  (二)加快环保基础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三)深化污染源治理。加大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下降50%。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或脱硝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脱硝工程。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小锅炉、小化工、小炼钢、小水泥、粘土砖的淘汰力度,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

  (五)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到2015年底全县9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积极推进机动车淘汰力度。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到2015年前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七)加强污染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十二五”监测、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到2015年,环境监测站、监察大队达到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稳定传输,监控平台具有统计、汇总、查询功能。

  四、年度减排项目

  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减排项目如下:

  (一)2012年减排项目:1、十堰渝川泡菜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2、郧县顺清万头养猪场、十堰市兴旺牧兴有限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3、郧县榕峰轧钢厂电炉淘汰项目;4、十堰市宏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立窑生产线淘汰项目;5、郧县城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达到1.5万吨以上;6、郧县武阳红光砖厂、十堰市郧县茶店镇砖厂、郧县大堰远朝砖厂、郧县鲍峡镇砖厂、同升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郧县世红砖厂、郧县柳陂第一砖厂、郧县柳陂第二砖厂、郧县柳陂镇河口店之洪砖厂、郧县柳陂镇段家沟砖厂、十堰市昊兴工贸有限公司王家湾砖厂等粘土砖窑生产线淘汰项目。

  (二)2013年减排项目:1、郧县茶店(长岭)污水处理厂、郧县茶店污水处理厂、郧县安阳镇污水处理厂、郧县柳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郧县谭家湾洪洋海养猪场、郧县白浪镇孙照乾养鸡场、郧县茶店张保平养鸡场、郧县刘洞高宏启养鸡场、郧县王河电站养鸡场、郧县南化吴忠设养鸡场、郧县青曲龚传宝养猪场、郧县青曲陈竞朝养猪场、十堰梦萌实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三)2014年减排项目:郧县白浪镇杨红强养鸡场、郧县城关张兴来养鸡场、郧县刘洞刘长保养猪场、郧县礼拜寺茶厂养鸡场、郧县青曲龚传会养猪场、郧县杨溪冯明山养猪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四)2015年减排项目:1、郧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项目;2、郧县青曲肖安全养猪场、郧县白浪周建业养鸡场、郧县城关张兴有养鸡场、郧县刘洞张永龙养猪场、郧县南化玉皇山吴静养鸡场、郧县青曲易光秀养猪场、郧县种畜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3、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脱硝项目;4、郧县汉江水泥有限公司立窑生产线淘汰项目;5、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项目。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负总责,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辖区内的所有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工业点源治理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和“黄标车”等污染减排项目实施。

  (二)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将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工作中。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对未能完成减排任务或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整改、停产。负责组织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察、检查、考核,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行业减排项目的实施,重点落实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脱硝项目的实施。

  (三)县住建局按照减排年度目标,负责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其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任务。

  (四)县经信局按照年度减排项目,负责完成小锅炉、水泥、炼钢等落后产能淘汰任务,重点落实十堰市渝川泡菜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的实施。

  (五)县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按照减排年度目标,负责完成全县粘土砖窑淘汰任务。

  (六)县畜牧局按照减排年度目标,负责完成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七)县公安局按照减排年度目标,负责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面进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积极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将机动车尾气监测纳入机动车年检:按照国家减排核查要求,做好各类机动车保有量、报废量、新注册量、转入(出)量、注销量明细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政府对全县污染物减排负总责,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局、经信局、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畜牧局、工商局、国税局、环保局、质监局、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局局长郝清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成立领导专班、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分年度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

  (三)完善考核机制。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督办,实施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和问责制。(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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