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靖西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2-11-8 9:41: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发〔2012〕38号)确定的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资源型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与污染减排的关系,坚持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格局;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确保实现“十二五”我县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2015年,靖西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610.2吨以内,比2010年的2837.5吨减少8.01%;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361.6吨以内,比2010年的409.7吨减少11.7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671.1吨以内,比2010年的20618.1吨减少53.0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3907.5吨以内,比2010年的5004.4吨减少21.92%。

二、强化总量控制目标责任

(一)合理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环境容量、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展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县总量控制指标合理分解落实到企业,明确有关部门、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

(二)健全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按照国家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标准和方法,完善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为数据的有效性提供保障。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三)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 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产值低的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能耗。两高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投资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 〕63 号)来执行。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设备、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重点行业“ 十二五” 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统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对其提供贷款。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着力打造靖西铝工业基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造纸、能源、建材等传统产业,最大限度延伸产业链,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四、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一)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推动燃煤电厂脱硫脱硝。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二)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再制造产业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靖西铝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三)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解决,县人民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并逐年递增。

五、加强工业减排管理

重点推进有色金属冶炼、黑色金属冶炼、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污染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燃煤电厂、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水泥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95 %,现役燃煤机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 70 %。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工业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对污染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重污染企业实行强制审核,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减排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限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

(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在铝土矿山全面推行生态复垦,推行赤泥提铁等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粉煤灰、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继续抓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

(三)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

七、强化污染减排监督检查

(一)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铝工业所有新建、扩建项目,一律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设定的达标条件,严格审查审批,切实落实规划环评,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加强能评和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

(二)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适时发布主要污染物超标严重的国家重点环境监控企业名单。列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控范围的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共享。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实行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八、加强污染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减排管理、监察、服务“ 三位一体”的减排管理体系,加强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监察体系。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污染源监测、农业源污染检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减排监控体系。

九、动员全社会参与污染减排

(一)加强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力度。把污染减排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体系。组织好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宣传先进典型,普及污染减排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和对外宣传,积极为污染减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持续开展污染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污染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污染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