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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2-11-21 9:14: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第一章 环境形势分析

一、建区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建区以来取得的成效
自2010年建区以来,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在加快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加强环境保护中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0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洛阳江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2%,洛阳江、黄塘溪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符合2类标准。2010年11月,福建省环保厅以闽环保监〔2010〕117号文件通过了《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

1.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依法关停落后生产工艺,关停洛阳镇石任军垦机砖厂、东园镇联鑫机砖厂、惠安县杏盛造纸厂、洛阳镇清辉铸造厂、洛阳镇英煌铸造厂,责成嘉宏织造企业新建15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泉祥织造、文松彩印、玉都阳光商住楼、旭峰花园广场分别新上了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切实加强对惠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预处理,规范接管,配套提升泵站,提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负荷;向上积极争取污染防治补助资金,提高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的积极性。东园镇麒麟织造有限公司已完成锅炉煤改电工程,并完成工艺改造拆除3台水洗机。福建惠安县恒德信橡塑工艺厂今年采用电锅炉进行供热。积极协调农林水部门推进畜禽养殖减排工作,泉州食品公司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养殖方式,并将粪便用于生产有机肥,同时配套有污水好氧、厌氧和生化深度治理设施、洛阳仁明养殖场作为福建农林大学示范基地,实行沼、林、果、鱼种养模式;结合泉州湾跨海大桥和秀涂港作业区码头建设,东园镇清退海域养殖面积850亩、张坂镇也完成清退养殖滩涂321.24亩。

2.积极开展重点流域整治

着力改善饮用水源地和城乡环境质量,把张坂镇上塘溪、洛阳镇下曾溪等8个环境治理项目列入本年度计划,纳入全市重点流域整治拼盘;完成泉州市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关闭下曾溪流域9家污染突出的企业,责成1家企业停产整改;扎实开展工业园区和化工印染制革造纸四个行业环境整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落实环境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改善洛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一是组织对洛阳江流域新、扩、改建的工业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未执行“三同时”的工业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认真查找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安全隐患,并根据国家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树立饮用水源保护界碑和防护栏;三是加大洛阳江沿岸截污工程及处理设施的建设,同时在沿岸开展造林绿化,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态屏障,改善生态环境。

3.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加大

抓好重点企业的环保整改工作,积极规划转产升级,服从台商投资区产业规划导向。2010年9月底组织力量,对惠南园区35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地毯式突击检查,对于一些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现象,及时发出约谈通知,限期整改。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着力整治铅酸蓄电池污染,开展放射源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制定重点污染源监管和监测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及时排查洛阳江饮用水源隐患并向上级报告,确保区域饮水安全。

及时妥善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建立环境污染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了水工机械、嘉禾食品等群体性群众污染投诉,跟踪和稳控科一事件,建区以来,共受理污染投诉63宗,办理63宗,办理率100%,把环境信访遏制在萌芽状态,防范环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自查自律行动扎实开展

目前全区已确定工作对象52家,其中评定为绿色的企业2家、蓝色10家、黄色30家、黑色10家,对于评定为黄色、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及时函告区经济发展局、工商部门、金融部门,作为行政监管与许可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市、县有线电视台上公开曝光,促其提前完成整改,申请等级变更,提升全区的环保工作水平。

5.园区环境整治全面铺开

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全区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辖区内企业基础调查工作,同时对圣泉制釉、泉祥针织、圣莎拉制衣三家企业停水停电,其中圣莎拉制衣业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另2家整改基本完毕,确保污染减排达标。

6.环境基础建设稳步推进

全区共投入550万元,完成4个乡镇、惠南工业区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建设,购置和安装设备;惠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至2009年底,污水处理能力达6000吨/日,实际处理污水约2000吨/日;同时加快提升泵站及集污管网建设,工业园区共已敷设排污管道31公里,建设3#提升泵站1座;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厂区设计方案通过专家初审,完成地质钻探和环评等前期工作。

7.海岸带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开展近海环境综合整治,敦促各乡镇配套垃圾中转站,建立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减少生活垃圾污染。2010年以来积极做好全区海岸带整治工作宣传发动,组织三次大规模行动, 对东园镇、张坂镇辖区内海岸带两侧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共拆除31户,计建筑面积9600 m2。并对海面养殖场分期进行清理、摸底和丈量。沙场布局,大排档经营等正在规划整合当中,拟投资8000余万元建设张坂玉山、东园下垵美食城。

8.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

2010年度洛阳镇万安等10个达标村已通过市级验收,9月份开展道路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共清理整顿占道经营、不规范广告牌300多块,清理拆除临时设施11000余平方米,同时制订农村 “一事一议”收费规定,目前全区已有3个乡镇,22个行政村庄实施收费制度。

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利用和统一规划、集中养殖、集中治理的模式,全区4个乡镇新建设沼气池36个,发展“猪沼果”的生态模式,减少农村禽畜养殖的污染。

9.环保宣传氛围逐步形成

扎实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提请区管委会把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加强跟踪,敦促整改落实,指导企业规范建档,加强创模宣传,设置3幅大型户外广告,群发15万条创模公益短信,提高公众创模知晓率。2010年以来印制环保宣传单20000余份,张贴海报30余份,在4个乡镇、惠南工业园区设置大型环保公益宣传栏5个,利用1周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造生态新城,同创绿色家园”的环保宣传主题活动,真正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推动环保全民参与的格局。

(二)小结
建区以来,我区重点流域、近海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各类资源开发监管得以实施。经核算,建区以来全区完成减排量COD 244.87吨、NH3N 21.97吨、SO2 28.05吨、NOx 5.64吨。

总体来看,在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了进一步控制,生态环境状况得到进一步好转,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尽管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环境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1. 重工业快速发展对资源与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影响。随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在我区落户,给我区带来环境安全隐患。

2. 由于洛阳江-黄塘溪饮用水源周边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大量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饮用水源水质存在污染隐患。

3.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还不完善,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各项能力仍需加强。卫生防护距离不够及企业环保意识薄弱也是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因素之一。

(二)环境减排指标繁重,环境基础建设任重道远
我区脱身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城镇排污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基本没有,工业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尚处于初创阶段,明显滞后于我区工业企业的发展要求。作为我区污水综合处理的惠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简陋,已引起省、市减排办严重关注,解决我区污水处理问题刻不容缓。根据省市要求,我区不再新批20蒸吨以下燃煤燃油锅炉,且现有锅炉要采取清洁能源替代,但LNG项目未在我区设置门户站,致使清洁能源替代和项目审批受到制约。

(三)环保监管能力薄弱
目前我区环境监测站还未正式组建,缺乏实验场所和必要监测仪器设备,缺乏监测手段,无法开展企业环保竣工验收、日常监督管理、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影响了环保各项工作的实施。环保机构新、人员少,缺乏专业的环境监察机构,缺乏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制约了环境监管的有效实施。

(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虽然我区农村环境保护成效明显,但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场及牲畜屠宰场造成的面源污染呈加剧趋势,缺乏有力的、系统的治理措施;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的发展,造成农村地区卫生环境相对较差,存在用水紧张和饮水安全等问题。

(五)传统产业结构粗放
我区传统产业结构较为粗放,主要为石材加工、采掘、机械等产业,点多面广,企业规模小,效益差,缺乏污染防治措施,增加了环境压力。

三、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实施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政策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回升趋好。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赋予我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以及各项扶持政策,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提速,两岸交流合作的加快推进,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辟了更广阔的科学发展空间,提供了更强大的发展动力。因此泉州台商投资区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十二五”时期,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新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出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目前,产业转移、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转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使得“十二五”环境形势及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

1. 水资源的缺乏和水污染的治理更加紧迫,以近海水域污染整治为龙头,全面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体系、垃圾处置体系、污染减排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激烈和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2. 开发建设导致的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新建项目增排,尤其是大型重点项目建设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矛盾更加突出,对减排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3. 群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望将更加迫切。城市化带来的城市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也将日益突出,统筹城乡发展逐步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迫切,面临着严峻挑战。

4. 较好较快发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布局带来的路网建设和汽车带来的尾气问题,迫使环境监管能力、执法监管水平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总之,“十二五”期间,泉州台商投资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既要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旧帐,维持基本的环境稳定,又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压力,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问题。因此,如何运用好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以较低的资源环境代价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台合作交流示范区”的目标,以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为2013年我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2015年实现生态区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经济,民生优先。紧密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统筹城乡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步性,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把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努力促进均衡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泉州台商投资区山海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控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防治结合,重在预防。适应发展的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三同时”等措施,确保不欠新帐;通过加大污染整治、生态恢复力度,努力还清旧账。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创新环保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原则和责任要求,联手推进环境保护,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三、规划目标指标
(一)规划目标
全面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成果。通过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进一步加强、巩固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和重点流域保护工作成果。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在招商选资工作中严格环境准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科技产业,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大力推进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使水、气、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有所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

到2015年,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城镇污染扰民问题切实解决,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全面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指标
“十二五”指标具体如下:

——环境质量指标

1. 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

2. 辖区内重点流域市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I-III类水质比例达92%以上。

3. 近岸海域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5%以上。

4. 辖区内城区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90%以上。

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污染控制指标

6.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比2010年新增减排量1840吨、126吨。

7.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2010年新增减排量400吨、100吨。

8. 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9. 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10. 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

——生态建设指标

11.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

四、规划年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范围为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区。

第三章 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应把握好三个方面的着力点:一是通过总量控制实现宏观层面环境形势基本面持续趋好,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以环境要素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区域层面环境质量改善,通过解决好主要环境问题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抓好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调查研究,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

重点应抓好以下八个方面任务。

一、持续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进污染减排
(一)突出重点指标削减,采取总量减排和全面控制相结合的模式
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布局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突出重点指标削减,着力抓好若干指标的总量减排工作,推进重点指标削减工程与措施的落实。同时,以重点指标带动相关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削减,采取总量减排与全面控制相结合的模式,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加强”,在对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指标实施总量削减的同时,对总磷、总氮、烟粉尘、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指标实施重点控制,“控污染排放,压污染反弹”,推进污染控制工作,力争做到全防全控。

(二)继续坚持工程减排为主,综合采取可控可管的减排措施
推进减排工程,特别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许可、管理上可控的工程措施。COD减排持续推进惠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改造,并延伸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氨氮减排要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脱氮措施、工业废水稳定脱氮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为重点;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在淘汰辖区内落后产能的同时,以提高大型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氮设施处理效率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活及工业能源清洁化。我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较多的行业是造纸、食品、精细化工等行业,能源消费以燃煤为主,因此,我区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要以企业煤改气、油改气,加大LNG燃气管网工程的建设力度,逐步淘汰燃小吨位高污染燃煤(燃油)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以工程推进为主,辅以落后产能淘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制度完善、科技防治水平提升等措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2011年底前,淘汰关闭辖区内2家落后机砖厂。2013年底前,淘汰小吨位高污染燃煤(重油)锅炉,改用清洁能源。集中供热范围外新、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再批准新上燃煤(重油、渣油)自备电站和规模小于20蒸吨/小时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确需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的必须同步配套除尘、脱硫、脱销设施;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采用电锅炉。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切实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比2010年新增减排量1840吨、126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比2010年新增减排量400吨、100吨。

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着重抓好环境风险源调查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5个方面:一是矿山、化工、造纸、油气贮存库站等重点行业,以及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三是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安全隐患集中的化学工业园区。四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五是洛阳江、黄塘溪、美峰水库、百崎湖、下曾溪等重点流域及小流域周边的重点排污企业。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强化行业政策的执行和应用,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抓好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运行,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治理结构性污染。推动工业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建循环型产业链。大力发展污染少、消耗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

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产能与非法企业,抓好“五小”整顿,关停小造纸、小化工、小漂染、小制革、小水泥等企业(生产线)。继续加强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关闭的零散石材企业死灰复燃,实现粗放、零散的石材加工企业的逐步退出。石材加工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应统一规划石材加工小区,配套完善工业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石材加工石粉废渣和沉淀污泥专用处置场,促进石材加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以减排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降低行业排放强度,提高总体治污水平。

(三)实施全过程管理,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
加强生产、排污过程全流程监管。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在要求规范运行治理设施与在线监控设施、完善环保相关制度、健全档案台帐的同时,强化对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单位的中控系统建设与完善,将主要生产过程参数与污染物排放参数统一纳入监管,实时记录并规范建档,作为污染控制与总量减排的重要核查手段。各级工业园区应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加强重金属污染物污染防治
积极稳妥地处置重金属污染。以铅、铬为重点减排目标,着重防控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制造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全面排查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区域(如铅酸蓄电池等涉铅行业)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监控体系,试点建立重点企业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强化对重金属污泥、废铅酸蓄电池等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管理。

(五)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试点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低碳经济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低碳技术涉及到电力、交通、建设、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行业,包括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高效利用,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效利用温室气体的技术等。低碳经济是推动社会经济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转型的发展模式。“十二五”期间,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努力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对于符合低碳发展思路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做好排污总量和环评的审批。

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污染行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和示范,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等不同的产业,在生产、消费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开展循环经济的探索。

重点抓好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造纸、制药、食品、化工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大力推进高资源消耗、高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结合节能减排、工业园区和重污染行业(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督促“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主动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的水质以及饮水安全的现状和动态,认真制定和实施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全区水环境现状。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实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水质变化动态;严肃查处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河岸对其垃圾和直接往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排查搬迁饮用水源地上游畜禽养殖场、对上游河段进行清淤打捞、查处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至2015年,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乡镇负责所在地内河段生活垃圾倾倒及河面清理等工作监管,确保污染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

(二)强化重点流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对洛阳江及区内小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周边的非法固废堆放点、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加固河岸并对两侧进行绿化美化。

一是从严控制工业污水排放。严把准入关,对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制浆造纸、制革、农药、染料、纺织、酿造、石油化工等行业及高耗水行业要严格审批。监督中小企业加快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

二是继续紧抓小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对区内河流进行整治和生态修复。分期分批整治污染较严重、水质差、已影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群生产生活用水的小溪流(沟渠)。通过调水、砌岸、清淤、生态修复和河岸陆域整治等措施,实现乡镇内河的有效治理,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加大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理周边的非法固废堆放点、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加固河岸并对两侧进行绿化美化。

三是引导畜禽养殖业规范养殖。“十二五”期间,按相关要求严禁审批洛阳江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和其它禁建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项目。禁止在洛阳江流域沿岸5公里范围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并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10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项目。积极推行无(少)污染养殖技术,对农村散养户要推广户用沼气工程,逐步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减少农村畜禽散养的污染。各重点湖库禁止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引导重要库区及水源地上游水域削减网箱养殖规模。

四是继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并规范管理。“十二五”期间,应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依靠现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排污监督,实现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整合和改造衔接,及时对渗漏的污水管道进行补修,提高污水收集率。临近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可考虑将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偏远的农村地区可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进行环保处理,如开展“氧化塘”和“人工湿地”建设。尽快分期分批投建配套管网,扩大乡镇污水的收集面和处理率。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石化后加工、蓄电池、皮革行业等重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应对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压力
根据《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及《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未来我区将被划入中心城区范围,规划建成为国家级台商投资区、泉州城市副中心、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支撑的宜业宜居新城区。泉州城市发展的同城化也推进我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同城化,“十二五”期间,我区在优化发展布局,完善服务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打造舒适的宜业宜居环境的同时,应积极应对“三旧改造”建设过程中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全面推进中心城区进程,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一)营造生态宜居宜业城市
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体系和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体系,控制城市人口密度、建筑物密度,保护并适当扩建城区绿地、水体面积,把我区建设为经济高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型滨水城市新区。

(二)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优化区域工业布局。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有色、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区内已建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加强餐饮业的规划和油烟污染治理,引导餐饮业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对居民的影响。通过推广使用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控制道路和施工扬尘等手段,降低空气中汽车尾气、PM10等污染物的含量。提高城区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花草树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三)控制城市噪声污染
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制订合理、长远的城市布局规划,从整体上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严格执行汽车噪声控制标准法规,实施区域禁鸣喇叭等措施。对城市工业、交通运输业产生的噪声应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在项目审批、验收时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性能优良、低噪声的环保型汽车。对声环境严重超标的交通路段,采取隔声屏障和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在规划的交通干道两侧种植绿化隔离带,或留足退让区域,控制噪声污染。有效控制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影响,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噪声达标区建设,按照各地新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国家噪声布点规范要求,优化调整城区噪声监测点位。

(四)综合治理城市垃圾
加强餐饮业餐厨垃圾管理。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化处理单位处理。建立餐厨垃圾登记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垃圾专业化处理单位分别记录餐厨垃圾的产生及处理的时间、数量和处理情况。

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工作。在居民住宅区完善干湿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鼓励居民对家庭生活垃圾实施干湿分类,将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分离后分别投放。本着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成本经济的原则,合理选择卫生填埋、清洁焚烧、生物处理等垃圾处理方式。

五、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一)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连片整治
切实抓好“以奖促治”政策全面落实。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推进项目实施,抓好试点,树立典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结合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立海岸带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有效保护滨海旅游区、海洋保护区、重点渔港和近海养殖区等滨海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开展黄塘溪周边、洛阳江桥闸周边及环百崎湖周边农村连片整治工作。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抓紧制定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等规划。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安排项目、落实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新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必须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
积极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优先在洛阳江沿岸及饮用水水源上游镇(乡)村、重点中心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1.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十二五”期间,除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广大乡村产生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芦苇塘等简便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并且选择有代表性的村镇居民集中区域进行生活污水的收集与集中处理,使乡村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力争到2015年,农村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建设完善我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移、区处理”的模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阶段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四)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在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各乡镇、村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根据环境容量,合理规划布局和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结合洛阳江、百崎湖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动畜禽养殖业走“集约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养殖”的持续发展道路。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防治湖库污染。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所有饮用水源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对重点渔业养殖海域进行环境整治,改善养殖区海洋环境质量;引导、扶持发展海水立体养殖业和外海、远洋捕捞业,推广名优养殖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

(五)加强农村工业企业监督管理
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实施农业园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示范,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基础设施,实现污染“零排放”。

六、强化生态保护,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
按照“分类指导、分区保护”的原则进行三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地区)的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特别要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为重点,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矿山恢复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建设和管理。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一)夯实生态区建设的基础工程
全面开展生态区建设。以生态区创建为重要载体,以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细胞工程,推进生态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按照《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及《泉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

扎实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达到生态乡镇、生态村标准;在洛阳江流域、百崎湖核心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内的乡镇、村开展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十二五”期间,确保全区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70个。

(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抓紧编制相关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监督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修复工作。重点推进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开展分区差别化环境管理,将区划融入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生态区(乡镇、村)创建等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区划的作用,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效率。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纳入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所有区域经济发展与开发规划、建设项目进入环境决策咨询、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审批程序时,都必须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作为重要的依据,根据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功能定位、保护目标、准入条件、保护措施等要求开展区域规划、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生态功能的退化,保障生态安全。

(三)分类监管资源开发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按照谁开发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自然生态恢复。继续推进自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海岸风沙治理、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重点加强对洛阳江河口湿地、百崎湖两岸、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南部海岸带生态防护林的生态保护与管理体制,清理整顿现有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开发建设活动。

1.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抓好我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严格按照海洋功能区划,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海岸和海岛地形、岸滩、植被及海洋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加强海洋渔业用海环境的治理和对海漂垃圾的整治,净化近岸海域水质。“十二五”期间,我区惠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将建设尾水排海工程,着力推进我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

2.加大植树造林力度

积极推动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水库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及非规划林地建设和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碳汇能力。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完成洛阳江、黄塘溪两岸造林绿化工作,加强中上游水土流失防治;对沿路、沿江、沿海、环城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将我区沿路、沿江、沿海、环城打造成为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形成网络化的区域生态廊道。到2015年,我区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人。

3.矿产资源开发监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划的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生态恢复、废弃地复垦等措施,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矿山开采布局,加强可采区生态环境整治,做好历史遗留的矿山(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确保矿山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运行机制。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案件。关停不符合规定的小矿山,保护辖区内安峰山、鹰高山、龟山、灵秀山以及洛阳江、黄塘溪、百崎湖流域等为主的禁采区,禁止一切采矿活动;从严控制限采区,逐步退出采矿活动。

七、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一)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目前,我区尚未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合总量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强对惠南污水处理厂(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加强惠南工业园区、洛阳江等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监测管理,形成顺畅的应急监测响应、数据报送、信息通报、协调联动等环保系统内部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标准中东部地区标准建设环境监测站。

(二)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分阶段逐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东部地区三级标准建设我区环境监察机构,在重点乡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

 

八、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一)推动环保全民参与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在已创建的“生态乡镇”、“生态村”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工作。在各创建乡镇、村内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讲座和环保知识培训和咨询活动,张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图画,增强乡镇村民环保意识引导人们使用环保产品,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溶入课堂教育。“十二五”期间,争取更多的乡镇、村庄和学校获得生态示范单位的称号。

(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环境日、地球日、土地日、湿地日等重大纪念活动和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环境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第四章           重点项目介绍
重点项目是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要顺利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必须坚持项目带动的原则,通过实施重点项目确保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主要任务的顺利完成。重点项目共分为7大类别总计16项,总投资约为2.15863亿元。具体项目内容见附表。

一、重点水域保护项目
重点水域保护项目洛阳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1950万元,分别为:

1. 黄塘溪周边农村环境整治。

2. 洛阳江桥闸周边农村环境整治。

3. 洛阳江河口湿地生态恢复。

4. 环百崎湖周边农村连片环境整治。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增加政府投入,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和运营环保基础设施,努力改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3个,约需投资1.62亿元,分别为:

1. 建成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

2. 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3. 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尾水排海管道工程。

三、城市内河和重点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修整影响排洪和有碍景观的河段,使城市内河水系发挥排水、排涝的重要功能,在洪水期间发挥泄洪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区计划投入270万元开展小流域整治,建设完善区内洛阳镇霞星村、西塘村溪流整治工程及张坂镇上塘溪岸河道整治工程,使城市的滞洪排涝工程更趋于完善。

四、区域污染整治工程项目
“十二五”期间,泉州台商投资区嘉宏织造厂拟投资50万元,建设一座15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五、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依据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采取水土流失治理、矿区综合整治、海岸带资源环境整治、红树林建设、生态林建设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措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706.3万元,完成约25公里海岸带资源环境整治,完成576亩红树林种植工程,完成下曾溪小流域内机砖厂、养殖场、石板材厂的关闭与整改工作。

六、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农村废弃物集中处置为主要手段,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共3个,约需投资210万元。

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加快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环境保护机构、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建立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十二五”期间,拟投资300万元,开展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

 

第五章  政策措施
一、落实环保“一岗双责”机制
由区政府向有关部门和镇政府下达环保目标责任,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环保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实行半年跟踪落实、年终考核和通报。对环境事故多发、环保工作没有及时部署落实、重大环境隐患没有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没有依法进行查处、环境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地区或行业领域,由区政府进行通报,必要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政府及部门环保监管职责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评价、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或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并在环境保护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构建高效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有序协调内部执法监督,突出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分、司法机关配合与协作。健全区域流域协作机制,遏制发生跨辖区、跨流域污染事件。

拓展环境执法监督领域。转移执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规范后督察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加大政策创新力度
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开展环保和排放的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为平衡环境责任提供平台。探索建立环境基金和碳基金,谋划基金渠道,基金要严格用于资助低碳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商业化。

“十二五”期间,我区要积极创新环保投入方式和环保投入方法,追求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要在积极投入、无形投入、间接投入、市场投入、非营利性投入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把握好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整体投入和局部投入、集中投入和分散投入、重点投入和一般投入的选择区间,实现环保投入在形式上优化、方法上优化、空间上优化、行业上优化、污染源上优化、污染链上优化。

四、加强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系统思维,建立学习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结合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我区的环境保护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的建设大局;要加强环保行政部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从加强环境宏观调控能力、环境引导能力、环境监控监测能力、环境执法能力、环境救治能力、环保创新能力、环境安全服务能力、环保部门自身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提高环境安全保障主体的环境安全保障管理水平。

五、完善环保管理政策研究
实施普及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的政策,依法科学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各企业的容许排出量,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全面推广生态补偿制度;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采用 BOT 、 TOT 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要建立科学、准确的信息系统,力行环境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强化环境公众监督,试行环境公益诉讼;要制定和实施全民环保教育政策,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切实有效的环保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要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主体地位,以建立和疏通环境保护投资有效渠道为重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缩小环保服务的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让全体百姓都能享受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垃圾处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基本环保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大致均等的环保基本服务。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是确保我区在更高平台发展和国民经济以更高速度前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指导依据。为使规划得以实施,使规划的各个重点工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实施相应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五大机制。

一、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一)强化环境管理体制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明确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环境。

(二)加强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以适应现代化环境管理的需要,对环境管理人员,特别是现场执法人员实行定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和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提高数据传输与分析的数字化、自动化;规范环境监理制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排放标准管理与排污总量管理并举
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应遵循排放标准管理与排污总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所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必须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内。对超过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的区域或流域,应限期削减排污总量,不再新建、扩建加重环境污染的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排污总量。

(四)保障环保执法所需经费
镇、乡各级政府要将环保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执法成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强化环保科研体制
1. 增强环保科研技术力量,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负责环保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式管理方式、污染治理模式的信息收集、指导和推广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搭建科研信息库。在环境管理动态决策中强化科学指导和客观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水、空气污染防治技术,废物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环保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制造为主的环保产业。将环保产业建成为转变我区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新兴绿色产业,为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环保产业聚集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健全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
“十二五”期间,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改善环境质量,支持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的环保技术改造。

1. 采取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收取污染物处理费、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环保领域。并加强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社会投资的合理回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环保治理设施逐步实行专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2.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放开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市场准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环保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逐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污水、垃圾处理费应足额征收,专款专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

3. 建立完善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所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同级财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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