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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2-12-14 9:50: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检查下,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配合,全市环保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主线,以实施“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为载体,全面巩固良好生态环境这一优势,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十一五”规划主要发展目标执行情况

1、规划目标

——环境质量目标:到2010年,力争100%的县级城镇及90%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二级保护区要求;所有县级城镇和国家口岸镇空气质量保持在二级标准以内;90%以上城镇过境河流水质控制在Ⅳ类水体标准以内。

——污染控制目标: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削减10.11%、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5%;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90%;工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达95%。

——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50%,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1%;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建成生态示范县2个、生态示范乡镇30个、生态村100个;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0个。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目标:力争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的装备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建成市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市级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完成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建设;有效监控放射性涉源单位合法、安全使用放射源,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城市公共场所的电磁辐射水平处于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之内;加强放射性污染治理及监管。

2、执行情况

——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目前,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到国家一、二级保护区要求;所有县级城镇和国家口岸镇空气质量均保持在二级标准以内;城镇过境河流水质均控制在Ⅳ类水体标准以上。

——污染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9年底,全市COD和SO2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0.76%和9.86 %;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94.41%;工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96.84%、86.55%、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96%,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达50%。

——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森林覆盖率达60.56%,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0.49%;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36.34%;全市累计建成沼气池13.819万口;农作物秸秆利用率95.1%;正在建设生态示范县2个(临翔区和云县),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在100个挂钩帮扶村和30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全市累计有28家企业、51个产品通过“三品”(有机、绿色食品和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认定)基地面积达237.0414万亩;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县2个(临翔区、云县)认定基地10块217.8万亩。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成市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个,建成15户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初步形成,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建成投入使用,对放射性涉源单位合法、安全使用放射源做到有效监控,防止了辐射事故的发生,城市公共场所的电磁辐射水平处于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之内,切实加强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企业的污染防治及监管。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的装备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但整体能力建设与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差距甚远。

(二)“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出抓好“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农村环保、饮水安全、环境监管”六个方面的环保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投入,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在人口增加、经济增长、社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情况下,全市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和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围绕中心任务,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下达全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到2010年,COD削减10.11%,削减2700吨,排放总量控制在24000吨;SO2削减5%,削减200吨,排放总量控制在3800吨。通过突出抓好任务分解、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等措施的落实,截止2009年底,经国家环保部最终核查认定,全市COD 和SO2排放量分别为23790吨和3608吨,比2005年分别下降10.76%和9.86 %,为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生态建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市委、市政府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高度,把退耕还林作为“青山绿水”建设工程和破解“三农”难题的主要措施及内容,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荒山造林、石漠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及城镇过境河流综合治理开发、“绿色通道”建设等工程,以及大力发展核桃、茶叶、木瓜等经济林,竹子、橡胶、紫胶等工业原料林,华山松、云南松、西南桦等用材林,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05年的46.63%提高到2009年的60.56%;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大力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为改善农村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基础;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截止2009年,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7.49千公顷。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全市建成6个自然保护区(小区),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个、县级1个、自然保护小区1个,总面积达256629.8公顷,占国土面积10.49%。所有分布在临沧的原始生态系统类型和9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保护。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先后完成南滚河和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建设、双江县野生苏铁就地保护等项目。通过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保护区管理能力,为有效保护北回归线附近保存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热带季雨林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临沧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绿色传播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紧紧围绕“发展低碳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绿色生产、生活、消费等理念,不断提高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创建了2个省级和12个市级绿色社区,15所省级、36所市级和103所县级绿色学校;创建星级绿色旅游饭店20个。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单位、家庭申报评选等活动。绿色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绿色理念得到广泛有效传播。

3、关注民生改善,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完成了《临沧市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划分并建立了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完善了应急预案;完成了“临沧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估评”,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加强了对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和水质监测,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均达到一、二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要求,满足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

——城镇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大力实施园林化城市建设工程,截止2009年,全市建成区面积达68.4 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29%;积极推行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绿荫化、庭院花园化,建城区绿地率达14.49%,绿化覆盖率达21%;临沧市中心城区建成烟控区13.38平方公里,噪达区12.3平方公里,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1%;建成投运日处理能力合计达220吨的临翔区和云县2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日处理能力为2.5万吨的临翔区污水处理厂,其余县的“两污”工程计划于2010年内建成,届时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可达9.55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可达582吨(平均达72.75吨);通过着力整治硅冶炼、造纸、水泥、亚麻制造、医疗废水、小石灰窑和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环境噪声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城镇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农村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制定实施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临政发〔2008〕201号),进一步加快了农村环境保护发展步伐。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以规划为引领,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强化培训,切实推进农村民居房、人饮、改水、改厕、改厩、改灶、硬板路、垃圾池、村庄绿化美化、文化娱乐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和民居卫生间等建设工程,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和净化,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100个挂钩帮扶村和30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中基本实现道路水泥硬板化,人饮安全化,生活节能化、卫生洁净化,农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编制新农村规划836个建制村,5863个自然村,已审批实施371个建制村,2167个自然村。全市累计新建或改造安居房27387户,建成沼气池13.819万口,建成硬板路3686条、3889.4公里。实施完成了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土戈村和凤庆县大寺乡德乐村两个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得到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实施项目带动,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流域水污染防治得到全面加强。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项目支撑”原则,重点做好澜沧江流域(临沧段)和怒江水系南汀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小流域治理、生态保护建设等项目为重点,完成了一批流域污染治理项目。累计投入工业污染源治理资金14514.7万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41个。其中,废水治理投资4186.9万元,治理项目16个;废气治理投资1934.8万元,治理项目15个;固体废物治理投资8300万元,治理项目8个;其它治理投资93万元,治理项目2个。

——制糖业发展循环经济取得重大突破。全市14户制糖企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实现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全程控治、污染治理向资源化利用、单一经济效益向综合效益”三个重大转变,建立了“甘蔗制糖→蔗渣→生产活性炭吸附剂(造纸、生产木糖醇);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复合肥(PSB光合菌肥)→蔗田;蔗梢→存储饲料→养牲畜→沼气→肥料→蔗田;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的良性循环圈,累计建成COD削减能力1.2万吨/年,解决了占全市90%以上的工业废水COD排放问题,为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作出了贡献。

5、开展专项整治,环境安全监管收到实效

2006—2009年,持续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工作重点,确定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部门责任,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和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累计出动2107人次,对482户企业(事项)进行检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了实处,全部挂牌督办事项得到整改落实。严格排污费征收管理,共依法征收排污费1641.67万元,完成省上下达的1490万元征收任务的110.17%。切实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完成了废弃放射源的集中收贮和111户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以及全市9户、81台(套)广播电视电磁设备申报登记,全市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不断加强环境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通过对饮用水源地、矿山、制糖企业和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及放射性物质使用与保管企业和单位等持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依法督促问题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整治,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全市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了环境安全。

(三)“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临沧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共确定临沧市县(区)垃圾和污水处理建设、主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20个环保项目,项目建设期至2010年,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19364.3万元。

截止2009年底,20个重点规划项目全部启动建设,其中:日处理能力合计达220吨的临翔区和云县2个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处理能力为2.5万吨的临翔区污水处理厂、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治理、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临沧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程和项目已实施完成建成投运,完成项目投资36659万元;其余“两污”工程、临沧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等项目计划于2010年内建成,预计到“十一五”末,可完成投资92907.28万元。其中:列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5个重点项目,预计可完成投资83339.28万元;列入《临沧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环保项目,预计可完成投资9568万元,占计划的11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取得的经验

1、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规划实施进展顺利。同时,我们认为还存在着三个主要方面的不足:一是减排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二是“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推进缓慢;三是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滞后。

2、主要经验

回顾“十一五”以来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有四条主要经验值得认真总结、落实和发扬。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是做好环保工作的有力保障;二是坚持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有力举措;三是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是做好环保工作的有效途径。四是突出环保工作重点,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前提。

二、 临沧市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形势分析

“十二五”乃至更长的时期,将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首先,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既是对于经济发展速度的冲击,也是对于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因此,“十二五”期间将是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发展大变革时期,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国家将继续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临沧市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保护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环境保护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举措,需要依靠科技创新、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市场准入标准和产业政策来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这些难得的机遇将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其次,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给全市经济社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是临沧最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是最重要的资源和资本,是最珍贵的品牌和形象。建设生态文明就是临沧充分发挥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在需求,这已经日益得到全市上下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第三,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仍然是临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我市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阶段,市委、市政府在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将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在实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家园行动计划过程中,将会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主线,以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作为主题,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作为中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协调发展作为战略任务,以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第四,临沧具有极其丰富的生物种类和较为完整的生态系统。就其资源的种类、价值讲,既是我国生物资源种类最多、最齐全、最具保护和研究价值潜力的重要地区,又是云南省生物资源开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的物种和资源贮量,为今后更好的开发利用生物资源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前景。2010年5月26日,全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形成的《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云南行动腾冲纲领》中,省政府将临沧市列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这将有力地推动临沧的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丰富多彩的民族生态文化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础。临沧每个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都蕴含着富有环保理念的习俗、禁忌和生态智慧,都有较为完整的生态伦理观和道德规范。各民族的传统文化,都保留着对自然环境、动植物的崇敬爱护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内容。这种独特的生态文化形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人文基础。弘扬优秀的民族生态文化,能够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

第六,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云南省实施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和我市在实施“桥头堡”战略中的“一带两区四通道”建设,必然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给予更大的支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为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和制约因素

临沧市目前还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面临着既要补好工业文明的课,又要走好生态文明的路的双重压力和任务。

一是生态建设与保护意识不够强,全市的公共文化教育基础设施不足,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生态创建和绿色创建活动力度不够,尚未真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滞后,仍然是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为主线,尚未完全转化为企业和公众的自觉行动,法律和经济手段尚不健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状况,仍在部分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环保欠账过多,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

三是生态环境建设和破坏并存,粗放型经济仍占主导,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局部区域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破坏依然突出。资源转化效率指数较低,若继续按照现在的发展方式,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强度将越来越大,资源环境将不堪重负。

四是部分区域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繁重。农村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村镇饮用水安全保障率低,面源污染治理进展缓慢,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支撑、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不足,应对措施乏力;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库存在污染隐患;城市环境问题严重,城镇过境河流污染依然严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

五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进一步加大。污染的不断积累已使得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污染介质已从大气和水为主逐渐转向大气、水、土壤三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特征从单一型、点源污染向复合型、区域污染转变,持久性有机物、辐射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改善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部分地区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仍将存在。

三、临沧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规划目标和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阶段,科学发展、快速发展、转型升级将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需要着力解决重大、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全面控制污染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仍然是这一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发展、改善环境、维护权益为目标,以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保障,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物经济)发展为战略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全市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转变方式、优化发展。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大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绿色经济加快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从区域和整体的角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抓手,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推进历史性转变。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规划为先导,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城乡的环境质量。

——工程支撑,科学可行。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发展的环境需求,按照科学合理、需要可行和符合国家导向的原则,以基础工程、创建工程、保障工程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切实抓好环保重点工程的落实,推动“十二五”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环境洁净优美、生活健康舒适、资源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初步建成具有边疆山地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和乡村集群。

2、规划目标

——环境质量目标。到2015年,确保县级及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一、二级保护区要求;主要城镇过境河流90%的监测断面水质达水功能区划标准要求;澜沧江和怒江两大水系干支流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80%以上达水功能区划标准要求。临沧市中心城市和各县城空气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比例为100%。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按功能区90%达标。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绿色经济发展目标。到2015年,高质量建成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1000万亩以上,农民人均拥有经济林果5亩;林业增加值达60亿元,约占全市GDP的12%;旅游总收入达30亿元,约占全市GDP的6%;单位GDP能耗下降至1.10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0%,年均下降2.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0%。全市绿色经济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污染控制目标。按照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经测算,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3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控制在0.02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5000吨;二氧化硫(SO2)控制在5.76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0.012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控制在12000吨以内。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中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9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90%,城镇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率≥90%。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备率≥95%。

——生态环境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公路绿化率达35%,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控制在36%以下;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置率达55%;农村沼气使用率达80%,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达50%,其中:规模化养殖场(集中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50%;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0块;建成国家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53个,建成区域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1个,生态市(县、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目标。力争临沧市环境监测站(二级站)和9个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新建2-3个三级环境监测站,环境行政管理、核与辐射监管、环境宣教信息统计等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基本满足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实施完成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续建、新建工程,保护区管理、科研、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能力有较大提升;农业与地质环境保护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

——绿色创建目标。至2015年,每县(区)分别建成1个环境友好教育基地,新建2所省级绿色学校,2个绿色社区(省、市级各1个),2个市级以上环境友好示范企业,3个环境友好示范机关(省级1个、市级2个),2个环境友好示范乡镇(省、市级各1个),1个环境友好示范项目。并积极开展绿色酒店、宾馆、家庭等创建活动。

(四)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和主线,以保护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健全完善和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为动力,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及规划的分类指导与分区控制,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四、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构建绿色经济体系

制定和实施临沧市生态功能区划,确定合理的区域发展目标,调控全市生产力空间布局,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使产业发展保持在环境资源承载范围内,努力构建绿色经济体系。

——按照市场规律和生态功能区划,制定符合临沧实际的产业政策,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先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项目,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在市级权限内,研究制定有利于生态型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技术等政策,大力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形成符合临沧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要求的产业支撑,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重点从提升改造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入手,推动传统产业生态转型,做优做强优势农产品产业、矿电产业、林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和生物药业产业集群。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对规模小、效益低、布局分散的造纸、水泥、制糖、矿产品采选、冶炼等行业进行调整,提高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扭转对资源的过度依赖,大力发展资源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聚度。

——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对现有工业企业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快临沧工业园区和4个工业小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促进园区产业集聚,优化并延长产业链。

——加速发展高优生态农业,积极引进和推广生物技术、无公害技术,建立一批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加快畜产品、林产品、果蔬、茶叶、咖啡、中药材等优势生物产品产业化发展,壮大有特色、有优势的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率。大力发展立体农业,优化品种配置和种植结构,实行合理轮作,继续推广以农村沼气池为基础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发展草食型畜牧业,适度发展畜禽规模化饲养,加大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力度,鼓励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种、养业良性循环。扶持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模式,带动畜牧业产业化发展。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动植物病虫害、畜禽水产品卫生质量、大宗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硝酸盐污染为重点,扩大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控点覆盖范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尽快建立重点农产品的标准认证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严格资源开发环境监管,推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在资源开发中要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做好资源、能源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强化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的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统筹协调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水资源需求,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和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集约化利用,改变粗放经营、浪费土地资源的发展方式,搞好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衔接,提高城镇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实施矿山资源分类、分区与保护,划定鼓励、禁止、限制开采区,加大整合力度,减少小矿山数量,依法关闭破坏资源、布局不合理、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2、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构建边疆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环境安全是人与自然和谐、稳定的基础,要通过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保护人民健康,提高生态环境安全水平。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临沧被列入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为契机,以生态市(县、区)建设为平台,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科技支撑平台建设;探索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政策;逐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科研开发、交流合作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及国家公园的建设与保护,逐步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强化管理能力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合理规划自然保护区发展规模和布局。切实重视自然保护区以外重要生境的保护,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在重要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重要土壤保护区等区域,规划建立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优先采取自然恢复措施促进森林植被恢复,不断提高植被生态质量,强化生态防护功能,加大公益林建设和管护力度,加强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工程管理和支撑保障体系,增强林业的生态功能。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提高农村沼气普及率和使用率,降低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体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和禁止乱砍滥伐体系建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加强生态修复重建。以澜沧江和怒江流域(临沧段)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重点,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中低产林改造、生态防护林和林果基地建设及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对生态退化严重地区进行生态修复重建。切实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严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加强资源开发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监督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

——加快生态林产业发展。按照建设“林业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的总体要求,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大林浆纸、特色经济林、林产化工、木材加工、竹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等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松香、天然香料、野生食用菌、林药等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林产品生产,实现生态林产业跨越式发展。

3、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要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切实加强城乡环保工作,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条件。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临沧市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科学划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认真抓好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整治与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地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城乡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削减入河主要污染物为核心,抓好制糖、造纸等排污企业的水污染治理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及城市过境河流的水污染综合防治,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和消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以有效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开展氮氧化物控制,探索减碳控制措施为重点,保证空气环境质量安全。加快优化城市民用燃料结构,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燃料。以建设完善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和辖区内矿冶遗留放射性废物和迹地的治理。

——以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的节约化和生态化,把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到城乡建设的各个环节,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创建活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规划城市建设规模、发展方向及功能布局,充分考虑生态景观的需要,形成合理的城市发展空间形态和发展规模。加快发展县(区)所在地城镇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小城镇。以创建园林城市、园林社区、园林单位为重要抓手,强力推进生态城镇建设。

——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市空气、水、噪声和光污染防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两旁、“窗口”地段、旅游景点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城市周边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合理布局城市林地、公共绿地。加强城市森林防护带、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建设以及城镇面山、过境公路、河道两旁的绿化,构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城市生态景观系统。

——制定和完善生态社区建设规划和标准,全面推广生态建筑模式,广泛使用节能、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装饰材料,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建材和设备。新建小区要逐步实行“雨污”分流和建设污水初级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处理、太阳能利用与节能管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加强社区绿化、美化、清化,创造亲近自然、舒适安宁的生态型居住环境。

——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空气、水、噪声和光污染防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两旁、“窗口”地段、旅游景点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城市周边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合理布局城市林地、公共绿地。加强城市森林防护带、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建设以及城镇面山、过境公路、河道两旁的绿化,构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城市生态景观系统。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按照国家关于生态建设的要求,加强生态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维护乡村固有的生态循环,因地制宜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节约耕地、体现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的生态型村镇。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生态村。认真落实中央实行的“以奖促冶”、“以奖代补”政策,积极推进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治理生活污染、畜禽污染和面源污染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以改厨、改厕、改圈及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环境福利水平,努力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大力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降低资源环境成本

低碳、绿色生活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通过倡导绿色生活,树立低碳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使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让人们在充分享受绿色发展所带来的便利、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应尽的保护环境责任。

在全社会树立绿色生活及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与绿色消费计划,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和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比例,建设节约型机关,引导企业推进绿色办公;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注重从细节上引导全社会养成文明、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习惯;继续推进“节能减排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开展“节能环保家庭”、“节能减排行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引导树立良好消费模式,鼓励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产品,以及节水、节能产品,努力降低与生物资源有关的消费。

5、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和谐文明社会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培育生态意识,使人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行动。通过生态教育、生态宣传、生态文化传播、生态创建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民生态文化素养和生态文明意识。

——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水日”等载体,应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牢固树立三种观念,即:“善待生命、尊重自然的伦理观;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发展观”。强化三种意识,即:“经济、社会和环境相统一的效益意识;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政绩意识;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意识”。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推进生态道德建设,使各族人民更加自觉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素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弘扬民族优秀生态文化。通过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打造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发展民族生态文化产业,将边疆民族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旅游二次创业密切结合,促进生态旅游业和相关第三产业的发展。

——全面推进生态文化教育。构建全民生态教育体系。将生态文化知识和生态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加强生态教育能力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和意识;纳入企业培训计划,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

——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全面启动生态市、县(区)建设工作,在全市开展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企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及环境友好教育基地及企业等“绿色细胞”创建活动。加大环境保护与生态创建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根据“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目标,为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任务,按照项目支撑、科学合理、需要可行和符合产业导向的原则,围绕生态建设与保护、绿色经济、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十二五”期间,共规划提出五类重点建设项目。

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和保护为主的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以生态防护林、封山育林、中低产林改造、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为主的生态屏障工程,以澜沧江和怒江流域(临沧段)水土保持为主的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以及南滚河国家公园建设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67.43亿元。

2、绿色经济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林(竹)浆纸板一体化产业发展,核桃、咖啡、橡胶、滇橄榄、普洱茶等深加工开发,生态、高优茶园改造,生物药业开发及渔业综合开发保护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1.47亿元。

3、农村环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村沼气和节柴改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5亿元。

4、城镇环境建设及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南汀河源头水环境综合整治、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镇康县国际界河绿化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6.73亿元。

5、环保设施及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制糖业污染减排深化治理及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放射性迹地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环境监测监察及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9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监管能力,落实责任考核,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为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完善并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临沧生态市(县、区)建设规划》,从战略层次明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鼓励开发区”,从资源环境空间尺度,科学合理布局全市生产力;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步骤方法,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坚持统筹兼顾,围绕城乡协调发展、产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深化细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做好市级规划与县(区)建设规划、县域总体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形成科学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体系。

(二)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咨询机制

成立“临沧市资源环境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部门间环境与发展协商制度,协调解决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完善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成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与环境有关的重大决策和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并对制定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进行评估,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

全面推行和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实施办法,将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同时,制定全面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政府任期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完善充实环境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环保执法工作程序、执法责任制、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等,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执法法制化,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人为性。加强环境稽查。建立上下协调、统一执法机制,逐步开展环境监察内部稽查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切实纠正环境行政不作为行为。

(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形成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治理者获利的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环境保护的引导性作用,争取设立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改革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向和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增加环保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投入;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用于支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和标志性工程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整合各方面资源,把不同渠道的政府性资金直接、间接投入到环境保护上,扩大政府资金的引导效应。

抓住国家和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跨境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

(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深化环境阳光行动,努力营造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实行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书制度,建立环境违法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公开制度,探索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参与制度,建立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开展企业环保监督员试点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和能力。

(七)加强环保管理能力建设

从“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五个方面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把环保部门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力争把临沧市环境监测站建设成现代化的监测站,造就一支具有常规监测、委托性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能力的监测队伍,提高对全市环境质量全面系统监测能力;争取新建2至3个县级环境监测站,使其能对当地的一般性环境控制指标实施正常监测。到2015年,初步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符合临沧市实际的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基本满足日常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置的需要,力争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同时,使辐射监管、环境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控和环保电子政务等能力建设方面有明显提高,促进环境监管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决策能力、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临沧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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