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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2年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19 10:04: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弘扬大运精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迎接第三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制定2012年我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逐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水环境方面,采用“一河一策”方针,全力推进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深圳河、茅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龙岗河流域率先实现流域旱季污水100%收集处理;坪山河流域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66公里;观澜河流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5万吨/日;深圳河流域积极开展支流综合整治,提高污水收集率;茅洲河流域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58公里。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全面推进电厂脱硝、强化扬尘治理和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放的管制、推广码头岸电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固体废弃物治理方面,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达到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进一步加快污泥干化处置设施的建设。

    生态环境方面,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动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治理。

    建成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25万吨/日)、观澜污水处理厂二期(20万吨/日)和平湖污水处理厂二期(5.5万吨/日)。完成水头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葵涌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龙田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和沙田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的环保竣工验收。完成200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工程。

    加大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全力推进水库入库支流整治工程,完成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处置工作,加快水源保护林建设力度,做好饮用水源水库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执行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标准,持续推动油品升级,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完善相关经济政策,推动黄标车淘汰更新。出台绿色交通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将大运期间绿色出行措施常态化。

    加速推进电厂降氮脱硝,完成妈湾电厂、中海油、南天电力共5台机组低氮燃烧改造、落实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依法关停无证锅炉,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的高污染锅炉。

    制定发布禁止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木器漆和建筑涂料的通告,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合成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管制,推进涂装生产线改造或治理,依法逐步关停无牌无证及未经环保审批的喷涂生产线。提高扬尘污染严重道路的清扫频次,推广工地出口运输车辆自动喷淋系统。

    推进码头岸电建设,引导靠泊船舶使用码头岸电,利用粤港合作机制,协调船舶进入港口30海里区域及停靠期间使用低硫燃料。

    (三)固体废弃物治理。

    完成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的建设进程,积极推进南山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和东部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建成老虎坑二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下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和鸭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全力推进上洋和老虎坑污泥焚烧厂的建设进程,建成一座污泥减量化示范工程。

    (四)生态恢复与建设。

    加快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规划建设,完成1000公里绿道的建设,推进绿道功能开发和运行维护。推进梧桐山—平湖西等7个关键节点的生态恢复工程的规划与建设。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开发工作,推进全市湿地建设与保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治污保洁工程任务表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二)及时跟踪,加强协调。

    市治污保洁办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对重点项目现场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加快治污保洁工程的建设进程。

    (三)强化监督,完善考核。

    市治污保洁办加大考核力度,会同市监察局严格实施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

    (四)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办(其中重点工程及督办工程完成情况须每月5日前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问题与困难、经验与建议。(深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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