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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12-20 9:41: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县环保局牢固树立“尾雁”快飞、“尾雁”赶超理念,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全市环保会议精神,按照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快飞赶超、争先进位”工作基调和“保四争三”奋斗目标,围绕“1131”工作重点和“项目会战年”工作要求,认真践行标杆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问题工作法,以“确保环境安全,提升环境质量,腾出环境容量,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总量减排为龙头,以生态县建设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切实为我县“一地一区”建设保驾护航。

2012年奋斗目标:晋原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6天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主要河流出江河、斜江河、西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市上考核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1年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COD)下降3.44%,氨氮(NH3-N)下降3.74%,二氧化硫(SO2)下降69.74%,氮氧化物(NOX)下降10.06%;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8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优良,在全市排名前三位。

一、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创建省级生态县

一是创建省级生态县。全面铺开创建工作,以“山水田园,生态大邑”为主题,完成6个基本条件、33个创建指标及36个重点项目,确保2012年底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技术核查,力争通过验收;二是组织和指导全县大力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活动。力争2012年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个,2013年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两年内创建生态家园1000个,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创建为市级以上生态村。

二、强力推进总量减排,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制定《大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意见》、《大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调控方案》,分解全县“十二五”、2012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制定《大邑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通过加快产业结构减排,大力加强工程治理减排,严格监督管理减排等措施,全面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优化我县产业结构,提升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认真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围绕“一地一区”建设总体要求,加快规划编制。完成《大邑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大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发挥环保规划的龙头引导作用。

四、深入开展大气和水环境整治,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一)加大水环境治理。按照市政府实行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要求,多措并举确保斜江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市上考核要求。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关、审批关,严格“两高一资”项目禁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切实保障民生,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重点实施第四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及保护工程。邀请县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视察、调研和监督,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人民饮水安全;三是强化涉水企业环境监管,促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整改,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四是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的环境监管;五是抓好区域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挂牌限期治理,加快金洞子水库等区域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六是积极推进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村庄“集中连片整治”专项资金项目。

(二)持续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分解下达2012年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制定《2012年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加强饮食服务业燃煤、油烟治理力度,督促完成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全县油气污染治理等,力争晋原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6天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

五、严格项目审批,寓服务于管理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全力以赴贯彻落实我县“项目会战年”精神,为重大项目服好务。一是坚持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与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完成“环评”执行率100%,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名录正确率达100%;二是注重环境咨询服务前移,加强项目环评指导,提前介入项目审查,及时组织专家对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加大全程监督和动态监控,做好跟踪服务;三是对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流程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要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四是坚持每季度对“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以及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推进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编制完成2011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为我县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察稽查和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100%;三是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达标排放;四是依法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制度,加强排污申报及排污收费工作;五是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防范,开展环境风险防范与评估,开展应急演练,抓好环境应急管理,强化应急管理预案制定和应急物资储备。

七、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和县域环境安全

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平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严查工业园区内、外企业,突出抓好“三重”监管,即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晋原镇城区、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沙渠工业点、王泗工业点、安仁古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1131”发展区域等)的环境管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造纸、涂料、化学品、火电、涉重金属、冶金、屠宰、养殖业等)的监管。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国控、省控、市控、县控企业)监管;二是集中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四是加强化学品企业的监管;五是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按照“排放不达标就停产,达标无望就关闭”的要求,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根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为打造生态田园城市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六是拓宽和畅通环境投诉渠道,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要交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好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百姓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八、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提高环境宣传教育的策划和创新能力,加强与国家、省、市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网络等宣传阵地的宣传作用。一是加强生态县创建宣传;二是结合“4.22”、“6.5”、“12.4”等重要纪念日宣传,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促进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经营;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积极开展环保“三下乡”活动,建立政府主导、全民互动的环保宣教“全着陆”格局,扩大环境信息覆盖面,提升大邑环保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九、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理论武装,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思路创新和工作创新,突破环保瓶颈问题;二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成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达标建设,积极推进环保宣教能力建设。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环保数字化管理平台;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绩效月考核制,强化工作绩效月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制定、目标监督、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大邑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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