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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21 10:0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污染物减排目标,结合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际以及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突出抓好电厂脱硫脱硝、水泥厂脱硝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新建项目总量核定,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圆满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省政府初步下达我市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到2012年底,在新增量自行消化的基础上,全市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9447.11吨以内,在2012年的基础上削减600.72吨,削减率1.5%;工业和生活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4753.18吨以内,在2001年的基础上削减147吨,削减率30%。到2012年底,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6382吨以内,在2011年的基础上削减469吨,削减率1%;氮氧化物(N0x)排放总量控制在46786吨以内,削减率0%。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实现江油、安县污水处理厂达标稳定运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污水管网的运行管理水平,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水量;加快北川、三台、平武、梓潼、盐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进度;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

(二)加快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水泥厂脱硝设施建设,强化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监管,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抓好巴蜀江油发电厂脱硫设施增容改造,争取今年宴现开工建设,明年形成减排能力;抓好巴蜀江油发电厂2台30万千瓦机组和北川中联、安县中联、江油国大、江油红狮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脱硝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明年形成减排能力。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突出结构减排。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将总量减排任务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从政策上、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化工、钢铁、电力、造纸、纺织等行业项目,坚持规划环评先行,优化项目布局,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纳入产业政策名录淘汰类的项目和设备,要有计划地实施关停和淘汰。

(四)加强现有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一是抓好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减排项目工程污染设施的运营监管,打击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以及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已淘汰关停项目不得恢复。二是抓好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达标运行。三是对火电、水泥、钢铁、造纸、纺织印染行业实施全口径核查,重点做好巴蜀江油发电厂、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厂、江油西南钢铁有限公司、安县纸业、三台佳联、三台佳禧等单位的核查工作。四是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按要求建设、验收和联网,支撑减排核查核算。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国控、省控和减排重点单位要完成比对监测和验收,确保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数据传输正常;今年新确定的国控、省控及重点减排企业单位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年底前完成比对监测和验收。五是规范减排项目台帐资料,加强环境统计和减排核算基础数据调度,确保数据及时、充分、准确。

(五)加大农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农沼结合和粪便资源化有机肥利用工程;大力推行畜禽养殖干清粪,做到雨污分流,减少粪便水冲式直排;推进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实现干清粪、发酵沼气、好氧生化处理和有机肥加工基地等一体化生态养殖工程。

(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力度。开展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验,启动黄、绿两色环保标志核发工作,适时推出对黄标车实行市区主干道限行措施;确保新登记上牌车辆100%达到国IIl标准;加快推进老旧机动车报废淘汰工作,有效扩大氮氧化物削减空间。

四、职责分工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市发改委:负责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纳入年度计划、争取国家建设资金。

(二)市经信委:制订全市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印染、焦化行业等落后产能确保按期关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市住建局:负责城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督促工程的竣工和验收。

(四)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统筹平衡,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

(五)市公安局: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提供在用机动车保有量、注册量、注销量等统计数据;加强机动车年检工作。

(六)市农业局:组织开展农业污染源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和氯氮减排目标。

(七)市统计局:配合做好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统计工作,加强对各地统计数据的审核;及时提供减排相关基础数据以及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减排形势季度分析所需要的相关数据。

(八)市环保局:编制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及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加强对工程减排项目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监测和督察;负责向市政府定期报告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九)市监察局:负责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行政监察,对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总量减排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指标分解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具体或者弄虚作假的实施行政问责。

(十)市目督办:将总量减排目标纳入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对减排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负总责;组织编制2012年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乡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动落实。各地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和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目标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各重点减排企业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整改按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地要把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问责,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实施阶段性区域限批;对不按要求治污减排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在安排环保补助资金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执法,巩固成果。各地要把污染减排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重点抓监管、防反弹、保运行、促减排。对各类违法排污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工艺落后、超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或停产治理,并从严追究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

(四)落实资金,完善政策。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总量减排资金支持力度,确保2012年减排重点项目等专项资金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总量减排资金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中央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和国家相关部门其它专项资金的支持。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支持政策,包括污水处理收费、工业降氮脱硝、农村“以奖促治”项目安排等。

(五)充分发挥环评的产业调控作用。加强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以及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或项目的监管,严把环境准入关和环境政策关,严格化工、石化类项目的环评审批。在坚持环评门槛不降低的前提下,把加强“三同时”验收、环境工程监理和严查越权审批等作为环评工作的重点,列入环保专项行动内容,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已审批项目环保设施不开工、开工项目乱变更等问题发生,对未按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予以严肃处理。(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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