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宏伟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3-1-16 8:55:4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科学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全面实施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
一、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衔接。规划编制服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和全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要求。
2.分类指导。根据各行业的技术、标准等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
3.分解落实。按照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重点行业治理水平,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行业和项目,切实推动“十二五”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合理匹配。
二、规划主要内容
1.对“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十二五”减排形势进行分析,明确总量控制规划范围(时间、控制指标及控制对象等)。
2.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确定基准年排放基数。
3.测算减排潜力,落实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4.根据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果,提出总量控制目标。
5. 规划基准年与时限。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时限为2011~2015年。
三、“十一五”总量控制完成情况
(一) 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全区COD排放总量714.56吨,SO2排放总量1198.39吨,圆满完成减排任务(详见表1)。

表1         全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 单位:吨)

控制

因子

2005年排放量

“十一五”总量指标

总量控制指标

实际消减量

存量

新增量

201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

COD

2426.14

2030

1870.19

555.95

158.61

714.56

SO 2

2329.02

1979

1288.23

1040.79

157.6

1198.39

(二)主要减排措施
按照市政府与宏伟区签订的《宏伟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辽河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指标,以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手段指导总量减排工作。
1、加大结构减排力度。严肃查处“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关闭取缔58家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通过结构减排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478.77吨、二氧化硫1288.23吨。
2、实施重点工程减排建设。新建处理能力1.5万吨/日的宏伟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实现处理污水1万吨/日,负荷率67%。辽化生活区在原有三个污水提升泵站的基础上新建三处污水提升泵站,由原来每小时收水750吨,提升为每小时收水1620吨,解决了生活区污水直排问题。通过工程减排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391.42吨。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老污染源治理,严查环境违法企业,累计对23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同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产业政策,坚决抵制“两高一资”项目入驻。截至2010年7月,“十一五”期间新增项目97个,新增化学需氧量158吨,二氧化硫157吨。
(三)环境质量情况
一是实行“河长”制的三条河流水质明显好转。2008年新开河上、下游化学需氧量为443和387 mg/L,2009年分别为186和144mg/L,2010年分别为103和100 mg/L。前进河化学需氧量小于10 mg/L,水质基本没有受到污染。石场峪河化学需氧量为14 mg/L,低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15 mg/L。二是辖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以上天数为349天,占全年天数的95.62%。
四、“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
“十一五”期间结构减排已基本到位,进一步减排空间较小。“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潜力主要为工程减排。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基本思路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避免出现生活污染物持续削减而工业污染物不断上升的局面。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宏伟区两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十二五”期间将宏伟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由目前的1万吨/日提高到1.5万吨/日。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将污水处理厂出售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扩建宏伟区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中水回用于工业生产或市政用水等。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电力行业燃煤机组配套建设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硫设施。控制煤炭削费增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和减排指标
“十二五 ”期间减排指标由过去的2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增加到4项,并以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十二五 ”减排基数,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531.13吨,氨氮410.1吨,二氧化硫717.78吨,氮氧化物142.24吨。详见表2。                                               

 表2              宏伟区“十二五”总量基数

项目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工业源

重点

438.92

1.99

142.1

62.68

非重点

59.22

1.04

375.68

3.56

生活源

3185.98

394.46

200

76

农业源

847.01

12.61

合计

4531.13

410.1

717.78

142.24

根据有关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在“十二五 ”末期削减率分别为11.2%(工业和生活为12.4%)、13%(工业和生活为13.7%)、6.5%和9.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在“十二五 ”期间削减量分别为507.49吨(工业和生活为456.83吨)、53.31吨(工业和生活为54.46吨)、46吨和13.51吨。详见表3。

表3         宏伟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量年度分解表

项目名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全口径

工业+生活

全口径

工业+生活

全口径

全口径

十二五总量基数(吨)

4531.13

3684.12

410.1

397.49

717.78

142.24

十二五减排比例

11.2%

12.4%

13%

13.7%

6.5%

9.5%

十二五减排量(吨)

507.49

456.83

53.31

54.46

46

13.51

2011年减排量(吨)

555

555

30.5

30.5

69.98

16.51

2012年减排量(吨)

291

291

21

21

19.38

3.77

2013年减排量(吨)

532

232

11.32

6.32

0

0

2014年减排量(吨)

0

0

0

0

0

0

2015年减排量(吨)

0

0

0

0

0

0

十二五预计减排量(吨)

1378

1078

62.82

57.82

89.36

20.28

十二五末预计减排比例

30.41%

29.26%

15.32%

14.55%

12.45%

14.26%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情况
为把减排任务指标落到实处,经认真筛选,确定14个项目(详见表4)作为“十二五 ”减排规划的支撑。其中:     
1、宏伟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处理厂已于2010年6月30日进入运行,目前处理污水1万吨/日,2010年经环保部确认半年减排量210吨,2011年仍可确认半年减排量。
2、宏伟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量项目。污水处理厂由原来处理污水1万吨/日提升为1.5万吨/日,从而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
3、忠旺集团污水处理装置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实现中水回用,削减水污染物。
4、畜禽粪便处理项目。新风集团对自产养殖粪便及周边地区畜禽粪便进行收集后干燥处理,年处理粪便13万吨,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另外,通过农村连片整治建设,南八里村建设700立方米沼气池处理畜禽粪便,实现减排。
5、锅炉改造项目。忠旺集团由原有的燃煤锅炉改造为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不但节约煤炭削费量,而且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华能电厂投产后,关闭取缔包括芳烃基地内的燃煤设施,实现大气污染物削减。
6、取缔粘土砖生产线。关闭取缔辖区内5家粘土砖烧制企业。
7、关闭取缔包装纸企业。“十二五”期间待省环保厅统一验收后对其关闭取缔。
8、新农村搬迁改造项目。大打白狐村、徐家屯、前进村、杜家村、东三里、巴家村和东喻村等搬迁后生活污水由直排变为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实现水污染物削减。
9、生活区污水处理项目。城区生活区上水量为2.6万吨/日,排放量为2.08万吨/日,其中,宏伟区污水厂处理1万吨/日已列入减排计划。另外,辽化公司污水厂处理的1.08万吨/日生活污水也应列入减排计划。
五、“十二五 ”减排措施
“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新增量大和后金融危机时期结构减排的许多不确定等因素。因此,应采取如下措施:
1、将污染控制的关口前移,严格控制“增量”。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来审批项目,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进入辖区,对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增的改建、扩建项目不予审批,并严控审查排污增量。每个项目从审批、工程监管到环保验收全程跟踪管理,没有实行“三同时”或环保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投入试生产,把好污染物新增量的关口。
2、多管齐下,依法监控、监督污染源,尽量减少“存量”。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督查督办,对环保设施擅自停运或空运及污染物漏排、偷排、超排的违法行为,采取黄牌警告、限期改正、依法罚款直至停产整顿等措施。
3、强化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继续实行减排政府负责制,切实把污染减排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改善环境质量相挂钩,与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相挂钩,与查处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相挂钩,与新型工业化建设相挂钩。
4、进一步建设运行好减排三大体系。尽快落实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三表合一”工作方式,确保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建立和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 (宏伟区环保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