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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2-5 9:50:4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央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新型工业、建设生态文明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由此,我国环境保护战略随之发生历史性的重大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审时度势,作出了建设生态广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战略决策,标志着在今后发展中将更加重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载体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加快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给环境以人文关怀,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集中力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战略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经济转型重要阶段,环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给未来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环保工作,北海市党委、政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科学谋划环保工作规划思路,制订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北海市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评估

1.1  “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十一五”是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北海市历史上发展既好又快的五年,北海市抓住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大发展的机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北海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北海市在国家及自治区各级环保主管部门领导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通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及城镇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化执法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排污强度明显下降。全市淘汰关闭4条制糖酒精生产线、5家小水泥厂、7家小造纸厂、23家无证砖瓦厂及1家小陶瓷厂;全市国控重点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生产企业全部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达标排放。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排放量由2005年的4.66万吨减少到4.07万吨,削减12.66%;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4.49万吨减少到3.98万吨,削减11.36%。
二、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和深化
“十一五”期间,强化源头控制,推进规划环评,进一步深化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治高污染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促进产业机构调整。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布局要求,禁止在市区新建污染型工业项目;全面推进火电、制糖等重点行业的烟气脱硫、烟尘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开展酒精、淀粉、海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对南流江、牛尾岭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全市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地下水除PH值超标外(由于地质构造原因,属原生性污染)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分别达到饮用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评比中名列前茅。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一带两湾”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组织修编完成城市总体规划、银滩及海湾新城、涠洲岛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行行政首长巡查制度和市场化保洁,城市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生路网”工程成效显著,建设了一批内涝排污整治工程。城市生活污水二级处理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北海市红坎、合浦县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投入运行,铁山港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市区内污水管网基本全线连通。到2010年底,全市城镇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达 19万吨/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71.91%;生活垃圾产生量17.5万吨,无害化处理量14.9万吨,无害化处理率85.14%;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11.08吨,集中处置量155.54吨,集中处置率50%,北海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10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
北海市作为“全国绿化先进城市”,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切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建设。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 31.3%,增加2.5 %,活立木蓄积量达 437万立方米,增加217 万立方米。全市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4.56万公顷。先后荣获“中国十大休闲城市”、“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城市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殊荣,北海银滩改造及生态保护项目入选年度“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十一五”末北海市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更高目标,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目标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力争“十二五”“创模”成功。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乡镇建设初见成效
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得到加强。2010年,涠洲镇、侨港镇、银滩镇、廉州镇等四个乡镇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领导机构,开办创建培训班,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编制完成规划;建成银海区平阳镇店塘村污水处理示范点,合浦县沙岗镇沙岗村委沙岗村申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并获通过。
六、执法监管能力增加
生态环境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地表水、空气、酸雨以及应急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建成4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地表水人工监测点;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全市15个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全市重点火险区瞭望监测和地面巡护覆盖率达98%,通讯覆盖率达98%,森林公安“三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北海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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