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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3-2-17 8:56: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十一五”期间,白银市把污染治理作为推进城市经济转型的突破口,通过实施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等措施,全力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基本得到控制,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总体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化学需氧量减排压力巨大;有色金属冶炼废水仍未得到有效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白银城区和其他县区的煤烟型污染形势日趋严峻。

“十二五”时期是白银市实施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融入中心、优化布局、区域联动、科学转型”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全市工业化和城市化仍将处于加快发展阶段,资源能源与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战略目标,必须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是“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十二五”排污总量指标分配、减排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规划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环保局联合兰州大学编制了《白银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三)编制原则

1、统筹衔接。规划编制要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规划目标与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2、分类指导。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应结合白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

3、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规划编制切实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编制依据

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

2、《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意见稿)》

3、《白银市二0一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2010年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2009年、2010年《白银统计年鉴》

6、“十一五”期间环境统计数据

7、2010年污染物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

8、白银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五)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

1、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2、控制因子。按照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SO2)、氨氮(NH4-N)和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3、目标确定。综合考虑白银市经济发展需求、污染物排放强度、基于排放基数、新增量测算、减排潜力分析及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如下:

表1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控 制 因 子

控制量排放量(万吨)

减排绝对量

(万吨)

减排相对量

( % )

二氧化硫

10.26

1.74

14.5

化学需氧量

2.11

0.1

4.5

氮氧化物

7

0.95

12.5

氨 氮

0.58

0.08

13

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情况评估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白银市总量控制目标为,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1.5万吨之内,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16万吨之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的工作部署,围绕节能减排这一硬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首位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减排目标和任务。(白银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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