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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环保局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3-7 9:35: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战略决策和市委五次全会安排部署,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制环保、服务环保、公众环保”理念,切实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扎实推进环保“两创”为抓手,以实施有效环境监管为手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建设美丽巴中,持续推进市域经济环境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净消减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保持在2012年水平。全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达到规定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小于55分贝。无危险废物排放,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正常掌控范围内。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年度任务,生态环境保持在优良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不断优化环境服务
1、积极开展规划环评。依法推进通江县、南江县城市和南江县乐坝工业集中区、坪河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健全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合理布局。
2、加强项目环保服务。深化“两集中、两到位”,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下放兴文新区建设中的项目审批和环境管理权限,积极主动为项目落地服好务。实行“非禁即入”,支持符合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好项目大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全过程监管制度。
(二)切实加强总量减排
3、强化结构减排。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关闭巴中市三河茧丝有限责任公司,淘汰巴中市恒通香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落后工艺设备。全面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稳步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治理,积极开展黄标车更新淘汰。
4、推进工程减排。加强企业污染限期治理,完成4家工业企业、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新增废水处理能力3800吨/日。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巴中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到4.5万吨以上,平昌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到1.2万吨以上,南江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到0.8万吨以上,通江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到1.2万吨以上,建成化成、水宁寺、清江、曾口、柳林、恩阳等重点场镇污水处理站。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垃圾渗漏液处置力度。
5、严格管理减排。新建投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4台套,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申报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减排工作督查推动力度,确保减排设施发挥最大减排效益,为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更多环境容量。
(三)持续深化环保创建
6、深入推进“创模”工作。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177个重点创建项目。进一步细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确保达到全省前5名。巩固南江县创省模成果,督促通江县和平昌县创省模通过技术核查,确保国模创建指标达标率90%以上。
7、加快推进“创生”步伐。扎实推动四县区生态县区创建,建成南江县省级生态县,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生态村18个。开展矿山迹地生态恢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8、大力加强创建统筹工作。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加大创建规划实施力度,制定分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协调打好创建攻坚战,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和质量。深化创建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推进流域治理
9、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加快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加油站和农户搬迁,取缔巴河上游(巴城至南江县城段)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沿河农户生活污染整治。继续开展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
10、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农业生产过程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启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基地土壤专项调查,推进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指导开展“巴山新居”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各类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完成巴州区上八庙镇寨城村、平昌县元山镇长城村、通江县诺水河镇吕家坝村等3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光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背景站建设。
(五)大力强化执法监管
11、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可吸入颗粒物防治力度,严格控制建设施工、堆场作业等产生的扬尘、噪声污染。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治理达标创建活动,综合整治50个以上餐饮油烟扰民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小型加工企业环境治理。
12、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时段环境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矿山开采区、饮用水源地、城镇聚居区、工业集中区环境监察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监察执法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
1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金属、危化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扩大环境责任保险,确保4家以上企业参加投保。会同卫生等部门强化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监管,不断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六)全面加强能力建设
14、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积极推进市、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建设达到西部地区二级标准。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污染源监测,强化环境应急监测,拓展其他专项环境监测,继续加强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督促平昌县和通江县建成投运城市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
15、加强环境宣教信息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加强在市县党校、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建设环境保护“专家库”,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升级市污染源监控系统,建成南江县污染源监控中心。
16、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扎实抓好党务群团、党风廉政、综治安全、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等工作。(巴中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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