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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3-7 9:47: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是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地区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安排部署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一年。地区环保局根据以上会议精神和要求,转变服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环境保护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

阿勒泰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管理为抓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为主,全面开展并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年初,对我区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到六县一市、喀管委和重点减排企业。完成我区“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和有关环境保护子规划的编制。完成“十二五”期间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技术报告和地区“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制定下发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定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富蕴县污水处理厂、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新疆联合鑫旺多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北屯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吉木乃县托斯特乡龙泉良种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减排对象。2012年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化学需氧量(COD)削减任务为44吨,氨氮(NH3-N)削减任务为28吨;富蕴县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COD)削减任务为30吨,氨氮(NH3-N)削减任务为3吨;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二氧化硫(SO2)削减任务为8500吨;新疆联合鑫旺多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二氧化硫(SO2)削减任务为2610吨;北屯热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SO2)削减任务为312.8吨、氮氧化物(NO)消减任务为264.9吨;吉木乃县托斯特乡龙泉良种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列为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确定阿勒泰市招金昆合有限公司、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采选冶炼等2家企业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确定20多家企业为重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下发了地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督查考核方案。依据排污申报,确定工业源企业为171家,农业源11家,集中是污染治理设施18家。完成了2011年环境监测管理技术数据库上报工作。确定4家废水、4家废气、7家重金属企业作为我区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污染控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加大了环境监测、监察。对辖区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分类管理的规定,对辖区24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审批,对20个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加大监督、监察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通过加大对辖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工矿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使用、储存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和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以及年初自治区环保厅、总站、地区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完成了2012年1—10月阿勒泰市城市空气质量,地、县(市)地表水、噪声和降水等各项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任务。完成了7家国控源、13家区控源(包括7家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任务和2家国控、1家自动在线比对监测任务;完成了19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包括1家自治区级建设项目验收企业)和13家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国控河额尔齐斯河南湾水质自动监测站每天出据6组,累计数据1800个,上报率97%。完成了6个常规监测样点的生态调查与杨平采集工作和吉木乃县哈尔交乡哈尔交村的年度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以及全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工作等生态监测任务。年初还新增跨境河流的5个断面的月监测工作及六县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地下饮用水监测工作。国家投资1449万元(国家投资853万元,自治区投资176万元,地区配套420万元)在哈纳斯建设国家背景空气自动站11月初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情况良好,数据正式上传国家监测总站。地区环保局对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污染源、项目审批、环境验收的环境监测,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环境监测质量标准规定,对监测对象依据环境指标进行监测、监督,并把监测数据及时的分析上报,及时准确和较全面地反映我区环境质量状况与饮用水水质状况,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了科学的监测依据。同时,完成了2011年环境统计申报、《阿勒泰地区“十二五”期间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技术报告》、2011年环境监测管理技术数据库上报以及辖区国控源、区控源年度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和在线监控企业环境监测分析报告。目前,阿勒泰地区1-10月空气质量Ⅰ级天数285天达到总天数的93.5%,Ⅱ级天数19天达到总天数的6.2%,Ⅲ级天数1天达到总天数的0.3﹪,在全疆19个城市中名列第一;河水(克兰河、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界河)水质均控制在Ⅲ类以内,水质状况良好;喀纳斯湖水质属Ⅱ类水质,水质为优,乌伦古湖水质受本底值影响属劣Ⅴ类水质;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阿勒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均值为54.0分贝;夜间年均值为45.7分贝,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经分析,阿勒泰市2012年城市噪声部分指标超标,主要为建成区面积为10.62平方公里,其中监测面积为7.69平方公里,对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其中超标面积为39.8﹪,达标面积为60.2﹪。阿勒泰市交通噪声共监测20个点,根据2012年5月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年均值为67.2分贝,达标;夜间年均值为59.3分贝,超标4.3个分贝(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类标准)。

(三)总量控制年度目标得到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阿勒泰地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氮氧化物(NO)减排任务分别为74、11722.8、31、264.9吨。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减排项目2个,分别为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富蕴县污水处理厂。2012年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3个,分别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新疆联合鑫旺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北屯热电有限公司。地区减排任务非常艰巨,为全面落实以上任务,地区环保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计划,明确了减排工作目标、任务。二是根据地区重点污染源污染排放实际,把减排任务分解到确定重点污染源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加大联合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当年总量计划的完成。三是根据辖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加强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四是通过环境行政管理手段,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加大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技术进度。截至目前,新疆联合鑫旺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配套5.8万吨/年制酸项目已完成1.14万吨消减任务,;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富蕴县污水处理厂、新疆新鑫矿业股份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均已申请验收,有望年底前完成下达消减计划;北屯热电有限公司虽然已关停,但该公司因总公司到现为止没有出据正式的批文,没有可证明的支撑材料,无法确定自治区年度氮氧化物消减量。

(四)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治理,持久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贯彻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强制实施企业清洁生产,督促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推动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加强对重点国控源、区控源企业的监督监测、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管理,加大专项治理资金投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工业企业的环保执法和监管力度,有效促进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作。2012年阿勒泰地区7家重点国控企业和13区控企业家中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污水问题已成为历史性环境问题,经过各级政府的协调和各级部门努力下,已督促完成了污水库建设,9月6日已开始放水试压污水管道,目前该所污水已基本排入污水库,预计11月初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工作,计划11月中旬对其设备运行进行环保验收;富蕴县污水处理厂2012年投资700万元新建7000米排水管网,已完成投资1000多万元新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53万立方氧化库)和土地处理(生态林)工程,计划11月中旬进行环保验收;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新建冶炼技改项目及配套建设的20万吨制酸工程今年3月22日开始停机大修检修至7月底。通过不断督促,该企业已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技改环评变更,并得到批复,正式向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递交申请验收;新疆联合鑫旺多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已通过配套5.8万吨/年制酸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度可完成削减二氧化硫(SO2)1万吨的任务;北屯热电有限公司2台6MW机组全部下线并彻底关闭不存在污染问题,但新疆电力公司只出了《关于北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机组退出运行的批复》(新电[2011]621号),没有下发关闭的相关文件。辖区沿河25家矿山企业尾矿库废水全部回水利用,已实现零排放。年初确定2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已通过自治区审核验收;阿勒泰市招金昆合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审核报告已递交自治区环保厅,正在组织审核验收。在狠抓年度污染治理同时,安装投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9台,其中废水3台、废气6台,实现了与自治区环保厅联网,形成了以自治区环保厅为中心,以地区环保部门为监控终端,涵盖全区主要排污企业的监控网络系统。使全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五)积极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地委行署关于加强春季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对辖区25家建有尾矿库企业进行了督察,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企业切实做好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防范工作,督促企业编制新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做好演练工作。二是对辖区存有危险废物企业,使用危险废物化学品的医院、学校,从事易燃易爆行业的加油、部分企业环境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对辖区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的危险废物,积极协调、配合地区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收集,运送到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确保了当年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三是对辖区7家涉重金属的重点防控区域(富蕴县、哈巴河县及阿勒泰市)、重点防控的行业(有色金属矿、伴生矿、采选业冶炼)、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检查中对阿勒泰市华通矿业有限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试生产,生产的废水外流现象下达20万元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四是开展辖区淀粉酒精生产企业环保核查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以及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五是对辖区8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确定辖区III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75家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客运站、机场、海关等单位;8家放射源使用单位水泥厂、矿业、地质大队等单位进行了环境专项检查。检查中在用4台安保用X射线装置未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事业单位要求限期办理并要求规范化管理。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得到加强。及时对建设项目提出环保预审意见和初审意见,根据提出意见和审批要求,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项目单位和企业,依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了项目环境管理。对行为恶劣、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日常审批管理中坚持做到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污染,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以避免落后工艺和设备从内地转移到阿勒泰地区。同时,坚持落实年初召开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上提出,在今后工作中地区坚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如果项目建设影响到生态环境,项目坚决让位于环境保护,对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吉木乃县交界处开采石英石等一些项目坚持做到了不批。通过努力,我区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执行率、“三同时”验收率得到提高。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2年7月21日,自治区在阿勒泰地区召开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的召开对加强和和推进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一个重大促进,也是对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关注。是对当前和今后发展阿勒泰地区环境保护事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抓住这一重大发展机遇,阿勒泰地区环保局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对会议全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先后两次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分析制定会议提出有关要求工作推进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了发展目标。

1、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依法强制推进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贯彻要求、目标和把阿勒泰地区建设成新疆会客厅,生态功能区的标准以及地委行署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积极牵头修订《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可管理办法》,制定《阿勒泰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牵头单位经信委、国土局编制《创建绿色矿山、环保矿山、和谐矿山工作实施方案》、《阿勒泰地区依法治理乱采滥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对相关内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积极配合地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机构。阿勒泰地区是新疆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一个边境地区,阿勒泰山区森林占全疆森林的50%,是新疆的主要水源涵养区,新疆的主要生态功能区。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稳定、科学发展,对全疆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地区环保局本着以保护现有的生态资源为基本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使阿勒泰的自然生态保持原生态,起草、呈报地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相应地管理工作制度。

3、结合生态功能区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开发,参与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地区发改委对我区“十二五”中长期规划和额尔齐斯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写。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得到加强。2012年上半年,地区通过全面实施封山、封河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坚持做到了天然林及荒漠林的100%保护;制定《地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地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积极推动辖区乡(镇)、村创建地区级、自治区级、国家级生态乡(镇)村。推动县市创建生态县(市)等工作。通过督促指导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创建全国优美乡镇,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哈太村创建全国生态村。哈巴河县阿克齐镇等3个乡(镇),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通克村等31个村庄通过地区专家组考核。其中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哈巴河县阿克齐镇沙尔吾仑村等3个村已通过自治区专家审核。为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扶持农牧基层环境项目优惠政策,及早安排、入手、策划辖区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14个条件成熟、符合要求乡(镇)、村庄列入农村综合整治项目,积极向自治区推荐并争取国家扶持项目,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农村生活、生产环境。目前,12个项目已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总投资35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补助2733万元,地区财政配套817.5万元,各项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同时还积极争取国家关于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助金,落实总投资800万元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700万元哈纳斯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目前正在组织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开展无公害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建成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个、自治区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个,面积达137.98万亩,占现有耕地总面积的69.5%。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地委行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对辖区饮用水源地、风景区、河道非法采金、乱砍滥挖、水利工程、风力发电、道路建设、农村生态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环境生态执法人员385余人次,生态检查107次。其中:资源建设项目检查33次、部门联合23次、水源地检查20次、公路检查8次、农村生态检查23次。

6、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012年,完成总投资126万元额尔齐斯河哈巴河县出境处国家级自动水监测站建设,完成总投资1449万元喀纳斯大气背景站建设,全方位监测大气、水流域水质等主要生态指标,提高了环境监测的质量,为制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提供了翔实的基础资料。并完成地区业务用房建设前期规划设计和布尔津县、哈巴河县环境业务用房主体开工建设,项目资金共369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440万元,自治区补助685万元,地区配套1200万元,县(市)配套325万元。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基本完成本局1985年至2010年环境保护基础资料、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的移交各项工作,强化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

(八)狠抓宣传教育,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根本在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基于此,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年度内共投入18万元加大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

一是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12年阿勒泰地区环保工作宣传要点》,及时下发各县(市)及喀纳斯管委会环保局,指导和督促其做好各项环保宣传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重大环境保护会议、活动情况的宣传。2012年,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书记来阿勒泰视察工作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议上提出“环保优、生态立区”、“保护生态、放大优势、突出民生、形成特色、创先争优”二十个字工作方针,投入5000元与自治区广播电台合作,对阿勒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保护日常管理、重大工作落实情况和有关政策的实施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继续与阿勒泰日报社联合开办《绿色行动》专栏,对阿勒泰地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及时的宣传;投入1万元,在阿勒泰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专栏,每日早晨北京时间8:25汉语和哈语专栏同时播出环保工作动态、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环保小窍门等内容,覆盖全地区六县一市(包括农牧区);投入2000元在阿勒泰日报社对地区突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宣传;投入12万元制作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宣传了阿勒泰地区在落实重大会议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的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利用阿勒泰市“995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自治区修改出台环境保护条例和阿勒泰地区制定《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三是积极参与推动绿色创建工作。对自治区将修改完善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工作,本局总结以往年度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社区)”工作经验提出了具有规范、合理、科学的意见建议;对地区经信委牵头制定《创建绿色矿山、环保矿山、和谐矿山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环保意见建议。四是加大了地区重大宣传日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投入约1万余元,制定环保宣传手册和有关宣传单。利用“3.15”消费日、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参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五是通过进学校讲环保课、订阅报刊等形式丰富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教育。年度内安排了2次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到行政院校、中小学讲环保和辅导环保以及宣传环保。投入约5000元宣传、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征订国家、自治区出台发行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知识为内容的报刊。六是严格落实了地区印发“六五”普法实施纲要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九)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落实突出环境问题

1、新疆屯河水泥布尔津分公司环境污染农民投诉问题得到解决。新疆屯河布尔津水泥分公司噪音超标、污水外排至当地村民饮用水源、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是今年窝依莫克乡农民投诉较多的一个突出环境问题,为此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和处罚决定书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该企业对受污染农民给予补偿进行搬迁,解决冬季生产过程中废水外派现象和噪声污染现象,投入10万元资金对生产厂区周围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对堆料场进行清理,投入50万元对厂区进行了绿化。

2、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污水长期不能正常运行得到解决。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也是群众投诉较多的一个企业。对此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调查并争取国债项目总投资9970万元,建设519万立方米的污水库,主要用于污水自然沉淀和氧化,进行荒山绿化,该项所有工程建设已进入尾声,有望12底以前完工投入使用彻底解决污水进入克兰河的问题。

3、全面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落实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国务院九部委局、自治区九个厅局2012年4月召开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年初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对辖区所有矿产企业尾矿库排污情况、重点监控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超标排放行为、集中供热和城镇燃煤锅炉冬季废气超标排放情况行了一次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强了群众信访投诉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中对发现企业尾矿库环境安全情况下达整改并要求重新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对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铝厂点解槽颗粒超标和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线、二线煤磨生产车间排放口超标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辖区6家燃煤锅炉企业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监督管理工作,与安监、经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我区7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启动总投资超过6.2亿万吨镍技改扩建工程,因尾矿库废水有渗漏,富蕴县乔夏哈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坝体设有排水管,要求限期整改。对青河县砂铁矿环境污染问题,严格按照地区的决定,积极配合地委行署,就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提前介入,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乱踩滥挖破坏生态环境工作,始终坚持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地区制定治理乱踩滥挖工作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辖区生态环境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我区东部富蕴县境内西部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境内出现一些未经任何审批,开采石英石、戈壁玉、沙石和采金等行为,及时向地委行署做了书面报告。对辖区县(市)、喀管委环保局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征收排污规定和部分重点企业依法缴纳排污费情况进行了稽查。截止目前,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05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0起件,处罚金额25.46万元,处理率达100%;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9次,处理率100%;征收排污费1134.11万元。其中征收中央、自治区级企业排污费192.05万元,征收地区本级企业排污费398.64万元,县(市)征收上交本级排污费542.62万元。

二、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与各县市环保局、机关科室、支队、站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补充完善了《2012年地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2012年度地区环保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一览表》,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保证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教育。一是抓好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廉政准则》、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一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内容。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案例剖析材料,深刻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截至目前,共组织中心组学习9次,形成调研文稿8篇;选送7名科级干部级参加了地委组织部举办的网上远程在线教育,7名县处级干部参加了地委组织部组织干部培训教育,1名县处级2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吉林省援助阿勒泰地区MBA培训教育,县处级干部参加自治区组织人事处组织疆外环保专业培训9人次,130余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了其他各类培训。举办环保系统环境监察、监测业务骨干培训班2期,共培训9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活动 。自地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地区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始终坚持把活动安排与环保工作实际相结合,同部署、同安排,把它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提高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抓好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党政一把手总负责的要求,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及时有计划下拨工作经费,保障了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巩固了单位“五好党支部”创建荣誉。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工作和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日清月结等制度。不断丰富和改进机关党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安排落实了党组书记向党员讲党课和邀请地区讲师团讲师对干部职工党课辅导讲座。同时,还按照机关工委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要求,安排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地区金山论坛讲座共16人。

(五)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了党员干部管理。为强化局机关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按照党支部任满换届规定,年初对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严格落实了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和党员统计上报工作,开展了退体干部党员的学习和党员干部谈心活动以及支部“一学三带头”爱民活动,完善了“两访五送”活动的长效机制。

(六)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一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推进环境保护整体工作一项重要措施,年初对该工作领导机构根据人事变动进行调整,制定工作计划,对该项工作的落实年底根据各科室、支队、中心站完成年度综合工作情况以及平时整体表现评比年度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有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青工委、计划生育办公室等群体组织的积极作用,组织干部职工捐助“爱心一元捐”1600元、捐资助学2000元、对口帮扶扶贫村单位捐助6000元、慰问模范家庭和退休干部约6000元。投入2.52万元参加地、市、街道以及社会团体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地区环保局社会影响力。三是深入扎实开展了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公民道德建设整体水平。四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2年,地区环保局根据地、市综治委加强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要求,及时制定预警值班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积极配合地区政法委,先后安排2名责任性强,能力强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巡防,安排了1名干部长期到派出所联防等工作。对单位安全消防工作经常性的检查,补充添置了安全设施。积极宣传和开展创建平淡单位、平安科室、平安家庭等活动,进一步把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引向了深入。五是建立完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了干部职工服务效率、办事效率。

三、开展整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区环保局编制机构还不适应环保发展需求。一是内设机构少、人员编制紧缺。随着地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以现有机构、人员编制,难以完成不断发展的环保工作任务。建议地区在有可能情况下给增加一些编制,以满足完成各项任务的需要。二是乡(镇)还没有完全建立环保机构。虽然阿勒泰市等3个县、市在乡(镇)建立了环保工作站,但工作人员从内部调剂,机构和人员编制没有正式得到批复。其余四个县还没有建立环保工作站。近几年,国家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项目,因乡(镇)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很多工作无法推行和落实。三是跨国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背景站已投入使用。申请机构编制已报自治区编办,但至今还没有得到批复。四是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难度大。监测监察人员紧缺和实验室、执法室用地紧张、仪器设备配备技术力量布薄弱、新的监测监察项目增多,无法应对。

(二)“两河”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明显。两河流域生态不断退化,随着气候变化和水利设施的发展,“两河流域”持续出现断流现象,通过近几年情况看,额尔齐斯河没有一次大的洪峰,河谷出现干旱,森林草场受到威胁。因此,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以地区大生态环境稳定和动植物声息关联考虑,以地区总环境质量稳定考虑,科学、合理计划和分配水资源,全面保障辖区生态良好持续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同时,还建议地区行署,协调有关部门加大与“635”协调力度,已大的生态环境稳定合理分配水资源,缓解额尔齐斯河辖区河谷生态问题。

(三)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河道山区从事非法采金、采石、采药等违法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根除,特别是富蕴、福海县境内仍有河道采砂淘金活动,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和吉木乃县境内出现以挖沙为名,采金、采石榴石、石英石、中草药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致使河道淤积、河水浑浊、河谷林草场以及山区草原遭到破坏,严重危害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森林以及草场安全。虽然地区制定了《地区依法治理乱采滥挖、维护生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了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长效机制,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加大各级党政部门的力度。

(四)污染减排任务还很艰巨。一是有些企业污染工程减排设施不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富蕴喀拉通克铜镍矿技改项目2011年建成,技术原因生产运行不正常,检修次数较多,虽然该公司已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技改环评变更,并得到批复,正式向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递交申请验收,但就今年对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改造和生产技术工艺改造进度缓慢,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富蕴县八钢球团厂虽然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要上脱硫设施项目建设,但到现在为止该企业未动工。二是建设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项目环评文件未经报批就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批准就投入试生产、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就正式投入运行,对污染减排带来了消极影响。如,青河县哈拉苏铜矿选厂、青河县金都矿业未做环评就开工建设,青河钢铁厂原厂名更改后未备案报告,并计划技术改造;北屯热力电厂虽然2011年8月停产,但到目前停产、破产手续没有完毕,无法对该企业年度减排情况进行计算。

(五)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足。额尔齐斯河流经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其中:只有阿勒泰市建成一座二级污水处理厂,其余县仅对辖区的生产、生活污水在初级氧化塘进行集中,基本上是自然氧化、沉淀处理,有的直接影响着河水水质。因此,建议地区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中的生活污水、垃圾、供热等项目的落实和推进。

(六)企业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影响数据的采集和上报。由于对在线安装污染企业、监控设备提供厂家、安装单位和比对监测部门缺乏统一的系统培训,造成联网、调试、比对验收不顺畅、问题较多,安装在线的设备国控区控企业,负责领导、具体工作人员不懂实际操作,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造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稳定、故障多。同时在线设施服务第三方服务跟不上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采集、上报。

(七)环境保护应急能力建设严重不足。地、县、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结合本辖区实际,分别制订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同时,各辖区污染企业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但是,受财力不足限制,截止目前我区各级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应急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首先,全地区没有一辆环境应急监测车,无法达到召之即来;其次,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缺乏,无法实现来之能战;再次,没有环境应急防护装备,无法做到战之能胜的要求。

额尔齐斯河是一条国际河流,也是新疆的两条主要河流之一。近年来,一批矿业开发及冶炼企业发展迅速,加之城市污水老污染企业未完成治理,这些新、老企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保投入不足,对国际河流构成严重的污染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后果十分严重。与此同时,环保部门没有先进的应急手段,无法及时开展监测、监督、监察工作,其后果将更加严重。

四、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地区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地区2013年有关环保工作会议提出工作任务。全面深入研究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和自治区2012年7月21日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上自治区牢固树立“生态立区、环保优先”、“生态环境可持续、资源开发可持续”理念,加大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环境管理,狠抓辖区污染源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监督管理,努力全面提升辖区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

全面、系统地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多方联合,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管理,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长幅度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流域的环境管理,提高项目环境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快推进区域发展、重点行业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布局;以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为重点,推进喀纳斯湖、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国家、自治区“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继续推行农村连片整治工作,深化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转变部门发展服务方式,提高环境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强化环保“六项权力”的运行监控,推进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二)落实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一是积极配合并参与自治区环保厅额尔齐斯河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的修编完成工作。二是依据自治区环保厅、地委、行署的安排,对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进行深入研究,细化、量化201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管理工作,全面督促落实2013年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治理,努力确保辖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三)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与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2012年度重点监控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基础上,确定2013年重点督促辖区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二是继续加强与地区纪检监察局的合作,将2013年主要污染指标分解到重点监控企业,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落实当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三是通过整开展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辖区违法环境保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强化全区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四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调研工作,并向行署提交严肃处理各类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工作的建议。五是积极配合行署做好关停青河县砂铁矿有关环保工作。

(四)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一是完善辖区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档案。二是已申报自治区级生态示范乡(村)的创建,提供技术指导。做好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验收评估,落实2012年已通过申报12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库的储备。三是落实地区、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布尔津县、环保业务用房工程建设。四是全面完成1985年至2012年环保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五)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随着国家、自治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目前人员编制严重紧缺,技术力量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加大对管理人员、干部职工、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保服务、办事工作效率。

(六)继续落实对口帮扶、社会稳定工作和巩固精神文明重新创建工作。(阿勒泰地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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