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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13年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3-8 9:25: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县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污染物减排总体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工业企业数量增加,排污量不增加,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排放量继续减少,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和综合利用率有大幅度的提高。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在2012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上递减2%,氮氧化物(NOx)在2012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上递减3%,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320天。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分解,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按照市县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明确我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县环保局负责将COD、S02、NH3-N、NOx排放总量分解到各镇及重点企业,督促各镇及重点企业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要求,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完成。

(二)严格准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保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严把环评准入关,控制新污染源。通过整合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项目会审制度,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条件。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凡未通过环评前置许可的项目,均不得建设。

(三)突出重点,抓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中省市减排要求,确定我县减排工作重点企业,加强对重点企业减排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加强治理,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减排指标。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帮助企业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提升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四)完善体制,加大节能减排工作投入。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改革创新,建立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财政、金融、价格、税收、收费等经济手段,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适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推动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节能减排项目,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问题。

(五)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节能减排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执法和监督检查体系,提高违法排污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仔细排查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彻底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县环保局要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污染排放情况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到位。对全县重点污染源加强经常监督,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和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环保局、经贸局、住建局、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监督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情况,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发改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节能和减排日常工作。各企业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县环保局负责把总量控制指标和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各镇、各部门及各重点企业,县发改局负责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公布各企业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四)加强协调,积极行动。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节能减排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发改局、环保局要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五)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群众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县电视台要开辟专门栏目,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进展和各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任务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石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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