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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3-25 9:40: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1  前  言

海盐县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地处北纬30°21′到30°28′,东经120°43到121°02′,东濒杭州湾,西南邻海宁市,北连平湖市和嘉兴秀洲区。全县陆地总面积534.73平方公里(其中河道、湖泊等水域面积52.74平方公里),海湾面积537.90平方公里,岛礁0.48平方公里。境内陆地海岸自澉浦起到海塘乡方家埭止,全长53.48公里,是浙北海岸最长的县(市),下辖沈荡、百步、于城、澉浦、通元5个镇,武原、秦山、元通、西塘桥4个街道。201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7,3147人,比上年增加2,445人;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27亿元,同比增长8.0%,按年平均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4,063元(9,463美元)。

“十一五”以来,海盐县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特别是近年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至2010年底,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区域环境质量呈稳中趋好的态势,环保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公众对环保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是海盐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新变化、面对各类发展新挑战的关键时期。根据浙江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和《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进一步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省级生态县”建设成果,全县“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积极创新环境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为加快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海盐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2  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2.1 “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海盐县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十一五" 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解落实到各镇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同时,建立了排污权交易、重点污染源监管、部门联动协作等机制;通过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污染源治理,使全县的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海盐县“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指标目标值及完成情况见表2-1(包含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等)。(海盐县环保局)

完整内容见附件:海盐县环保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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