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沧县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3-3-26 10:20: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的基本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取得了较快发展。

(一)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我县加大减排工作力度,采取结构减排措施,对河北泰华纸业有限公司沧县厂区、沧县望海纸业制品厂、沧州蓝梦酒业有限公司、沧县东代利事达化工公司、沧县杜生玻璃器皿厂、沧县义友玻璃制品厂、沧县三星造纸厂、沧县同鑫化工厂、沧县隆鑫化工厂、沧县嘉泰化工厂、沧县小王官造纸厂等污染超标企业进行了关闭;采取工程减排措施,完成了沧州大化TDI公司取消硝化车间、沧州利兴化工有限公司、沧州丰源油墨公司、远东电子电路集团公司等四家污水治理工程;完成了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的锅炉脱硫工程、大港油田港狮矿区管理处的锅炉脱硫工程、河北力通联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的燃煤改烧天然气工程。

通过强力推进工程项目治理、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实现减排工作新突破。在2008年完成削减COD671.6吨,二氧化硫削减160.2吨的基础上,2009年又削减COD923.3吨、二氧化硫606.6吨,超额地完成了2009年度污染减排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沧县共完成COD削减量1594.9吨;二氧化硫削减量766.8吨。在扣除增量后,实现了污染减排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总目标。

(二)坚持依法行政,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环境执法监察,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完善污染源监管台帐和定期现场检查制度,建立3个执法监察组分区划片坚持每月对重点企业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非重点污染企业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增加夜间和节假日抽查,严防出现污染反弹。通过高频率的检查,全县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保持90%以上,企业“三废”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坚持“总量指标”与“容量许可”双重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与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搞好配合,明确未经环保审查或审查不同意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予立项、征地、贷款、供电、供水及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等。项目环评率、“三同时”执行率均保持100%,在全市环保系统保持先进位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落实清洁生产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港油田采油三厂、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十余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结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严管理。通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排放监测和审核相关资料,对一百多家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三)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时间步骤。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工商局、安监局、电力局、公安局、监察局及相关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以小电镀、小造纸、小印染等“十五小”企业为主的非法企业采取了断电、捣毁主要生产设备、封存原材料的强制措施。另外,我局联合兴济镇政府、县电力局采取行动对兴济镇出现反弹的非法小塑料加工企业以断电方式予以了关闭。对重点流域排污企业开展了集中整治;自执行区域生态补偿金制度以来,对辖区涉及向北排河排污企业下达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多次集中开展对北排河流域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深化环保形象工程建设,全力以赴抓好烟尘综合整治工作。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的锅炉、窑炉开展全面普查、检查,抓好进一步的治理和规范。全县烟尘黑度达标率保持98%以上。秆就地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加强危险废物和放射性装置的运营管理,对我县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生产单位进行了排查,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对自身产生的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废水存在不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开展了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危险废物生产单位的环境安全检查活动,对企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现场指导,提出了整改要求。加大了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和监管力度,对涉源单位和使用X光机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安全检查,督导其全面落实辐射防护措施和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放射源遗失、被盗和人员受到误照射。

(四)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为环保工作科学发展夯实基础

围绕污染减排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抽调精干人员集中车辆开展集中宣传;二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以污染减排、生态保护等为内容的环保宣传标语和知识。三是投资印制环境知识传单、环保法规选篇手册等宣传材料。开展环境监测及时为环境决策与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了沧浪渠、兴济镇铁路边沟、廖家洼排干、黑龙港河、南运河、南排河等国控、省控河流断面的水质监测任务。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排污许可证监测。完善机制,促环保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结案率、反馈率均为100%;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使代表、委员满意。落实排污费征收制度,以征收促治促管。按照规范程序、从严执法、足额征收的原则,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严把排污申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污染企业的排污费催缴工作。

(五)大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和政德建设活动有机结合,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将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和政德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学习引导人员增强对科学发展观、政德建设的正确认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开展环保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讲座、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党风知识的学习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狠抓行风建设和文明行业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效能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行风建设不断深入并取得新的成效。

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八项效能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强化了人员搞好服务的责任意识。二是重点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实行办结时限承诺制,对符合国家和省审批原则的项目,全力支持,全方位服务,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三是实行重点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的需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包项目,围绕项目选址、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服务,四加强技术指导,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面对节能减排的新形势,及时帮助企业引入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理念,协助企业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控制污染。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准确把握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使其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把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坚持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抓住全县工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物耗高、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3、坚持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的原则。抓住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时机,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城镇总体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城镇性质、发展方向、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明确城镇环境功能分区。

4、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树立大环保观念,在继续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摆到突出位置,努力维护整体生态平衡。

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使重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6、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拓宽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宏观经济政策,推动环保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7、坚持依法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健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确保全县环境污染的状况有所减轻。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产、生活环境。

——全面推进和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巩固、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到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0%左右;工业废水中重金属、石油类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到80%;化工、线路板、食品等重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危险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县居民生活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省、市控监测断面基本消灭劣Ⅴ类标准水质;海河流域出水断面水质达到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加快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努力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矿产资源、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达到80%;推进金丝小枣种植和绿色通道建设,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

——实现环保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面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环境监察、检查体系;环境监测站实现达标建设,监测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县乡两级环保监督管理能力普遍提高。

(四)主要任务
   1、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以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契机,改造壮大一批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压缩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同时,调整优化能源工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全县能源消费的比重。

工业污染防治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转变;从点源分散治理向区域集中治理转变;从单纯治理向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合理化布局转变。继续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降低。实施工业企业“再达标”工程,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并加强连续自动监测和现场抽测,确保实现全面达标和稳定达标。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防止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小染料、小电镀等“十五小”及小水泥、小玻璃、小炼油、小钢铁、小火电等“新六小”的反弹。结合小城镇建设,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引导乡镇工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向农副产品加工转移,向小城镇集中,因地制宜地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结合“绿色通道”建设,继续实施解决烟囱冒黑烟问题为突破口的环保形象工程,重点对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种锅炉、窑炉实行综合治理,确保稳定达标。

2、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小城镇的发展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编制小城镇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城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居民进区,工业进园”的原则,对城镇进行环境功能分区,统筹考虑工业发展结构、布局、城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保护用地。新建小城镇和现有小城镇进行大规模的区域开发,均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沧东工业园区区域环境管理,做好区域环评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把城镇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考核目标。

3、切实改善全县河流水质状况

继续加强以水污染防治和节约水资源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全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严格功能区保护标准,实行分区分类控制,按水体功能进行管理。从污染治理、结构调整、水土保持、周边绿化等各个环节着手,实施综合治理,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落实协调运作机制,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引水水质安全。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和设备,实行污水资源化,缓解缺水矛盾。加强对重污染河流上游主要排污区域的环境管理,严格限制高污染行业的发展,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降低,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4、努力遏止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加强农业和农村生态保护,积极探索防治农药、化肥和农用塑料薄膜污染的有效途径,促进农田化学品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军事设施、高速公路、铁路干线和高压输电线以及人口集中的城镇和城市近郊区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引导群众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农业,大力开发生产经济效益高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严禁在重点铁路、公路两边建设冶金、建材、化工等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限期恢复治理。

5、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加大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力度,强化环保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和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环保资质认可,建立和完善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环境工程设计认可制度。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环保产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及环境技术第三方认证制度。多渠道筹措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促进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加强环境保护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技术,加速环保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使环保技术设备在成套化、系列化和标准化方面有较大的发展。

(五)主要保障措施

1、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积极推进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企业治理,群众参与”的环境保护体制。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要求,把环境与资源指标纳入国民经济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我县实现宽裕型小康和初步现代化的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继续实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层层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领导负责制,把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生态环境水平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2、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机制,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度的意见》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强化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能,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违纪案件,确保环境保护“五统一”和“第一审批”、“一票否决”等制度的落实,实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加强环保机构建设,逐步理顺环境管理体制,乡镇均要成立专职环保工作机构。加快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重点进行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能力。进一步搞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水流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动记录仪。健全环境监察体系,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增强现场环境执法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环境信息网络化建设。环保部门公务员、监察、监测、科研、宣教、信息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把环境保护投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支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市场化动作,盘活城镇环境资产存量,增强绿色附加值,逐步形成城镇环境保护投入良性循环。开放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积极利用国内外资金,推行BOT等多种融资方式,加快污染治理和生态工程建设。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发挥政府部门、新闻媒体、中小学、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深入地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的重点,增强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提高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加大对环境宣传教育的投入,更新和完善环境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手段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环保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信息,建立为公众及时提供参与监督的信息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的环境表现,表彰鼓劢环保先进企业,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要形成压力。设立受理群众环境污染的举报机构,并建立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监督。完善建设项目及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和程序,使广大群众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否决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倡绿色文明生产方式,引导建立绿色消费新时尚。(沧县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