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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4-3 9:55: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按照省、市下达的我县 “十二五”减排任务,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前二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为确保2013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目标为目的,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磐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目标
  根据《关于要求上报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减排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减排办〔2013〕1号)文件精神,原则上2013年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均要完成“十二五”目标的60%以上。结合“十二五”减排目标和2012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13年度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要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4%、3.4%、1.4%、0.8%。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大工程减排力度
  加快推进尖山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污水管网,加快新城区深泽区块污水管网与县城联网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项目建设工作。
  (二)积极推进结构减排
  1.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大的“两高一资”型生产企业限期淘汰制度,以节能减排为导向,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造,全面开展小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关停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重的工业污染企业。
  2. 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
  (三)切实加强监管减排
  1.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排污权交易、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飞行监测”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环评审批约谈和项目法人承诺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深入实施《浙江省数字环保信息化规划》,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化运维管控体系和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环保监管执法信息化和网络化。
  四、工作举措
  污染减排任务重,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消化增量、削减总量、限制排量”的工作总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2013年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污染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紧迫的任务,是市政府下达给我县一件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把减排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施问责制,切实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
  (二)强化监管,严格问责。建立污染减排工作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一票否决”项目纳入各乡镇、县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党政政绩综合考核。县政府将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污染减排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减排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引导公众参与环保,积极营造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磐安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职责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主要职责
1 县环保局 负责牵头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编制减排规划与计划,提出全县减排工作相关对策建议,组织、指导各镇乡、各部门开展减排工作;负责全县减排数据技术核查,建立相关基础档案;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和全县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牵头抓好机动车尾气监测站项目建设。
2 县财政局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财政政策,负责安排减排工作相关专项资金。
3 县统计局 配合做好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工作,及时向县减排办提供各类统计数据,科学统计并提供全县GDP及增长率,城镇常住人口数及年度增长率,全社会用煤量等统计数据。
4 县监察局 组织开展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行政监察,实施项目审批问责制,对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5 县中石化公司 负责全县油品管理及油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综合治理,创造条件供应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
6 县建设局 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负责完善配套县城污水管网系统,提高县城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负责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与升级改造,提高排放标准,争取10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
7 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尖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争取2013年6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8 新城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新城区深泽区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进度,2013年完成2000米污水钢管工程建设,完成深泽—双溪口段污水钢管施工图设计,2014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与县城排污系统并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9 县农业局 负责完成农业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严把新建畜禽养殖审批关,控制全县畜禽存栏总量;做好全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二家规模化养猪场整治,确保全县畜禽养殖量、排污量双下降
10 县质监局 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11 县农办 牵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网配套建设工作。
12 县经商局 加快推动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督促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推进全县万元GDP资源能源消耗强度下降;负责将年度淘汰企业名录报县减排办;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新增用煤量,削减全县用煤总量。
13 县公安局 负责落实机动车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负责实施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预测年度新增机动车数量,及时提供机动车数量及增长量、注销及转出车辆数量。
14 各乡镇 负责本辖区内污染减排工作。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科学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抓好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达标。
(磐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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