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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4-8 9:11: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大力度推进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首战之年,是深化环保工作改革创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是实施苏州市“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期考核,扬长补短巩固提升的关键之年,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苏州科学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贯彻“生态优先、环保至上”的方针,大力弘扬“五个环保”精神,充分发挥环保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主干线、主战场作用,着力攻坚污染减排,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环境管理转型创新,不断提升苏州生态文明“五大体系”建设水平,做好推进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苏州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主要目标为:全社会环保投入占GDP比重达3.8%。全面完成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目标任务书项目以及中央、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苏州国家生态市获得命名,苏州及下辖四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获得授牌。按期实现省下达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率分别达到5.8%、5.7%、10%和10%。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指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93,地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1%,太湖流域23个考核断面达标率达6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5.6%、4.4%、6.4%、3.2%,功能区噪声稳定达标。努力把环境安全风险、社会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100%,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信访总量稳步下降、不因环境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努力实现全年目标,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出台规划实施项目,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在“十八大”后新阶段,发挥环保牵头组织作用,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一是构建统筹联动格局。提请市政府成立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加快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牵头组织、市县分级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团建言献策、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出台实施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对照环保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及考核办法,编制《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报市政府组织实施。实现全市所有建制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大力提升基层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三是实施项目集群推进。组织实施《苏州市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项目,围绕“五位一体”目标建立“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库”,统筹安排绿色发展工程、资源节约污染减排工程、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城乡一体化发展工程、幸福宜居工程、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机制制度创新工程,集中打造一批示范强、影响大、水准高的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四是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巩固国家生态市创建成果,苏州国家生态市获得命名,苏州及下辖四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群获得授牌,四个县级市通过环保部国家生态市复核,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和苏州市级生态村。督促、指导吴江、吴中区完成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常熟市、吴江、吴中、相城区完成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时序任务。扎实推进苏州村庄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高农村地区环境水平。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分类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二)狠抓减排优化增长,破解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约束。以全面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以“六厂(场)一车”为主要对象,按期推进166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新增约10万吨污水 处理能力,全市300MW以上机组脱硫旁路拆除和建成脱硝设施,以化工、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落实环保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火热电厂中控系统建设管理要求,加强对国控重点源和减排项目实施企业的现场监察和在线监控,及时整改减排设施运行中存在问题,夯实减排管理基础。完善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考核通报制度,提高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研究出台污水处理厂“按质核费”操作细则。二是坚决把好项目环境审批关。执行产业政策,大力推进规划环评,落实建设项目排污总量区域平衡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投资。优化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效率。加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手续管理,抓好输变电项目审批,确保审批准确率、“三同时”验收率100%。三是推行工业生态化改造。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作为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重要抓手,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生态示范园区建设,力争实现“同级创建”一片红。进一步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同级创建”工作,推动5个国家级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太湖旅游度假区创建生态旅游度假园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现场考核。率先运行清洁生产公共服务平台,推动200家重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四是加强固废类环境行为管理。建成江远热电二期等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开展污泥处置单位资质认定,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开展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建成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数据库。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抽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网上审批,加强产废单位动态申报和危险废物转移监控,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辐射类环境行为管理。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工作,覆盖率100%。加大辐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力度,确保检查覆盖率、整治达标率100%。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金属溶炼企业以及在用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普及辐射环境知识活动,实现辐射环境投诉量明显下降。

  (三)加强宣传扩大参与,激发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动力。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回应群众环境关切作为环保工作根本出发点,融洽的环境公共关系。一是打造环境宣教精品工程。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五个一工程”建设,编印《小学生生态文明读本》,编制《生态文明街道指标体系》,创办《乐活》绿色文化杂志,建设古城区少年宫环境宣教馆,培育大学生环保联盟。围绕各类环境纪念日,抓好“生态文明嘉年华”活动、“环保微电影”下乡活动、“大学生环保文化周”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全年无淡季”。二是加快公众参与渠道建设。充分发挥“苏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能作用,丰富“环保四进”活动内涵,加强绿色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新增一批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发挥民间环保组织作用,努力形成环境宣教社会化格局。三是完善环境舆论引导机制。执行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宣传环境政策和环保中心工作。加强环境舆情监控和研判,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强化微博、论坛等网络新媒体环境宣教阵地建设,向全社会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四是更大力度调处环境信访。督促姑苏区、高新区开展夜间受理举报投诉,实现市区夜间投诉受理两级联动。建立环境信访分流交办制度,构筑初信初访基层“防火墙”。进一步强化12369举报热线职能,打造环保惠民优秀服务窗口。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投诉,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督办率100%,环境信访调处及时率100%,环境信访总量保持同比下降态势。

  (四)治理污染改善人居,创造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优势。贯彻精细化、实效化治理理念,进一步加大水、气、土壤、噪声等方面的环境综治整治力度,为群众健康宜居生活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一是促进流域水环境全面改善。督促落实列入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省实施方案和市实施方案的重点工程,建成一批生态修复与河网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环境基础设施等项目。针对吴淞江石浦、盐铁塘高墩泾等不能稳定达标水质断面,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断面长制,实现水质稳步好转。着力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企业排污口关闭任务,提升城镇、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全面治理主要湖泊和河道,实现III类以上水体占比逐步提升。制定实施阳澄湖生态优化方案,用三年时间实现阳澄湖水质明显提升。配合推进古城区河道“活水工程”,选取重点河道申报省厅整治计划。推进长江水环境整治,大力改善入江支流交界断面水质。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为地下水污染防控打好基础。二是遏制大气复合型污染。实施《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落实108项重点治理工程,抓好PM2.5监测信息、信息发布和综合治理,强化灰霾、光化学烟雾的污染来源科学分析和管控,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项目,对钢铁、水泥产能实施减量置换,降低燃煤能源使用占比,新建一批脱硫、脱硝设施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机动车监控平台投入运行,推广使用机动车环保电子卡,淘汰7万多辆老旧机动车,全面实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开展烟尘治理,落实76个省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强化扬尘污染举报监督和联合执法,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管理,推进9家化工区废气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保持夏秋两季秸秆禁烧“零火点”。三是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落实一批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铅、铬、镉、砷四项重金属削减率超3%。实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管理,涉重金属企业每两月监测1次,监测覆盖率100%。开展涉重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企业重金属污染排放稳定达标。进一步抓好土壤污染环境监测调查和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东升F地块、苏化厂、安利化工厂三个重点地块的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四是持续提升“静音工程”成效。落实全市噪声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发挥“绿色护考”和市政工程降噪管理等措施的作用,强化夜间施工审批管理,确保噪声扰民投诉量下降。

  (五)强化执法铁腕治污,整顿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秩序。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努力构建良好的环境公共秩序。一是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保监管力度,开展重金属、挥发性有机废气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和成效。拓展环境监察职能,更加注重畜禽养殖业、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环境监察,开展干洗业、汽车维修等行业的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二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年开展10次以上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夜间和节假日检查频次比例提升到10%以上。完善违法环境行为举报制度,探索借力媒体曝光、金融政策等手段,形成违法环境行为打击合力。深化环保系统联合执法机制,扩大停产整治、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综合效应。健全全市环保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公安、司法、卫生、纪检监察部门,提高违法环境行为查处成效。环境监察后督察制度化长效化,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以及上级环保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后督查率保持100%。三是加大环境行政指导力度。提高告知式、宣教式环境执法比例,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人员指导培训,减少违法环境行为数量。持续开展环境执法“百人千企”服务帮扶活动,组织专家帮助企业解决100件环境难题,改善环境执法基础。有效发挥排污申报收费的基础作用,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守法导则,指导企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开展企业治污设施运行过程自动监控试点,提高企业治污设施规范化运行水平。

  (六)防范风险有效应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安全保障。全面细致地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构建环境安全保障网络。一是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贯彻落实《苏州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抓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提升太湖蓝藻应急防控工作水平,督促落实监测预警、湖泛防控、生态清淤、蓝藻打捞等措施,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不因藻类爆发影响供水安全。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和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严防各类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二是着力降低环境安全风险。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主要对象,深入开展环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强化环境安全保障。编制《苏州市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源企业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现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管理。指导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开展环境风险防范试点。三是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合力。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海事、安监、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拓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协同合作深度。深化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环境应急联动,加强与长江上下游地区环境应急联动,提升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按照“五个第一”,加强环境应急值守,严格做到人员到位、监管到位、物资到位,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七)着力推进环保改革,培育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典型。以创新推动环保事业发展、以创新打开生态文明建设局面,探索实践苏州环境保护新道路。力争在三个主要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力争在环境管理改革创新上取得突破。推进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环境执法绩效评估,提升环境监察精细化水平。研究出台环境监测社会化配套管理办法,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形成以环境监测站为骨干、社会监测机构广泛参与的监测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理机构业务能力,扩大环境监理试点范围。二是力争在增强环保市场动力上取得突破。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统一规范交易平台,以化学需氧量和电力行业二氧化硫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活动。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实行评价结果网上公开,并实现与财政资金项目申请、银行贷款及证券融资等挂钩联动。以环境风险源、涉化工、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为重点对象,扩大参与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的范围和数量。三是力争在强化环保社会管理上取得突破。落实环评公众参与制度要求,大力开展公众参与动员,探索出台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组织开展重点案例环境损害赔偿试点研究,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等配套办法,提高违法环境行为成本。

  (八)弘扬文化提升能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基础。深入推进“五个环保”文化建设,务实提升环保作风效能。一是开展弘扬“五个环保”活动。把弘扬“五个环保”与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市作风效能建设要求、锻炼环保队伍结合起来,以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为立足点,力争在拓展内涵上取得新成绩、在丰富活动形式上取得新突破、在环保工作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在挖掘优秀青年人才上取得新成效。二是开展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评估2013年底前苏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围绕补短提升,制定“十二五”目标实现方案。三是抓好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环保“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完善移动执法平台,完成“一厂一档”电子台账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推进市县两级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指导常熟市通过省级验收,组建全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环境应急物资网络”。四是加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高质量完成201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城区主要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放射源安全自动监控系统物联网技术研究,建成移动电离辐射车载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监测“创一流、建品牌”行动,加快建设“江苏省环境保护空气复合污染监测重点实验室”,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水平,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强化廉政教育、群众监督和制度建设,坚决杜绝发生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把“五个环保”贯彻到“环保监测综合大楼”、“智慧环保”等重大项目建设上,确保廉洁高效。建设环保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平台,建立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局各处室、单位至少开展4次调研活动,形成两篇以上的调研成果。(苏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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