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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4-8 9:16: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建设布局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围绕舟山群岛新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运用创国模、生态建设等平台,坚持政府主导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突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管理、治理、监督责任主体,积极创设目标、完善体系、改进方法、凝聚合力、形成机制,将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整体推进舟山群岛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工作目标
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计划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质Ⅲ类以上的比例达到6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市区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75%以上;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规划引领,严格环境准入
1、依据新区规划环评和正在编制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生态环境总体规划(2012-2030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强化环境评估和项目准入把关,既坚决否决不符合规划、环保法律法规、产业目录,重污染的项目,又优化措施、高效服务好符合要求、可以引进的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环境风险预评估制度,切实提高环境前期论证、准入把关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做好向省厅、环保部的汇报沟通工作,为全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提供主动高效服务。
2、强化部门、县(区)协作,积极稳妥落实省级环保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按照“重大项目市里统筹,一般项目县(区)审批”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县(区)环保审批权限。
3、在区域生态功能分区、陆域生态空间管制、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引导和产业空间准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空间、产业格局,探索建立海域、陆域、岸线和产业的“四位一体”统筹联动的环境管理体系。
4、结合市“退二进三”工作,融合总量控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污防减排、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风险防控等,设置环保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推动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二)加快推进创国模和生态建设
以舟山群岛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总纲,统筹全市环保工作及其他相关指标落实,积极推进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申报和落实推进工作。
5、召开生态市建设和创国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创国模、生态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措施要求。
6、全力抓好创国模工作。补充创模台帐资料,特别是企业环保档案资料要加快完善,围绕26项考核指标,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争取四月底前所有指标基本达成,及早向省厅提出技术预评估申请。
7、努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今年岱山、嵊泗争创国家级生态县,定海、普陀完成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同时加快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步伐,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水平。
8、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四边三化”行动,按规划要求开展主干道路沿线的洁化、美化、绿化工作,共建美丽舟山群岛。
9、配合推进城乡污水统筹处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城乡污水管网统筹建设等工作。其中,污防处负责此项工作局内部的牵头对接工作,乡镇、农村的相关生态专项资金补助由生态处负责落实。
(三)强化总量配置和污染减排
10、按省减排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1、突出抓好工程减排,及早排出一批减排项目,通过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落实县(区)、部门、企业责任,切实抓好每一个减排项目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对老减排项目加强跟踪监督,防止污染反弹。
12、规范建设项目总量准入,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分步落实;科学、合理设置排污权交易的具体操作规程、办法;在收缴新排污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基础上,制定落实老排污企业总量核定技术方案,并开展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
13、加快刷卡排污管理工作,逐步将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纳入管理范围。
14、修订排污许可证管理规程,强化现场检查,规范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行为。
15、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开展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分析,扩大统计数据应用范围。
(四)深化环境污染防治
16、做好全市污染防治、生态建设、能力提升等重点环保项目的挖掘整合和包装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17、结合市“退二进三”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区块、企业、行业污染整治,注重污防和生态建设有机融合,出台相关环保配套方案、执行标准、操作规程,使老区块的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有序推进,新区块企业进驻有效落实环保标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扎实推进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18、推进清洁水源、空气行动。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措施;重点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淘汰燃煤锅炉;市区及县城主城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烟控区长效管理,禁止烟囱冒黑烟;针对我市油品储运业季节性油气污染的现状,开展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工程,落实VOC污染物治理。
(五)加大固废监管力度
19、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以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双达标”创建为抓手,规范管理台账,核定危废产生种类,基本摸清全市固废底数,并将相关数据纳入市智慧环保平台。
20、制订完善固废管理办法,推动危废无害化处置工作。
21、加强固废环境监管。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加强对医废、危废处置中心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噁英等指标达标排放。
22、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规范团鸡山安全填埋场项目建设运行。
23、落实清洁土壤行动。加强污染场地排查摸底,推进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督促原嵊泗精细化工厂厂址的污染场地开展评估、修复工作。
24、加强对固废管理和相关知识的宣传。结合舟山实际,编写固废、危废管理宣传手册,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支持、参与固废污染防治,提升社会环境意识。
(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25、深入开展海天系列等各类专项行动,结合舟山产业特色,突出三大行业执法监管,严格查处水产加工业污水偷漏排;切实加强(船舶行业)固体废物监管;扎实推进油品储运业风险排查、防范。同时强化执法后督查工作,保障环境安全。
26、加强对排污口的摸底调查,拉网式排查入海排污口,彻底理清底细,提高执法监管成效,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共享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27、深化“网格化执法、组团式服务”工作。加强市县(区)执法联动,组团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执法服务,将环境执法与各项环保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形成合力、整体有序推进,争创舟山环境执法特色。
28、深入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工作,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厉查处各类偷排漏排、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
29、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推行移动执法和电子处罚平台,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优化建设项目管理
30、继续抓好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企业实地走访服务,并督促其完善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结合“网格化执法、组团式服务”工作载体,延伸“环保入企、服务发展”活动,在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的基础上,由支队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市县(区)联动,融合各处室、单位,把服务企业和摸清底细、完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监督设施正常运行、排除环境风险有机整合,全面夯实管理基础。
31、严格按照环保部和省厅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省厅委托验收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加强服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依法妥善处理委托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环评手续的完善工作。
32、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的准入管理。出台相关办法,依法依规加强环评机构管理,综合运用考核、评价及淘汰等措施,促进进驻我市环评编制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切实提高环评工作质量。
33、全面加强评估中心建设。完善评估内容、行业、技术资料;进一步充实相关人员,建立专家库,强化能力支撑。
(八)加强环境监测
34、加快数字环保建设,边规划边抓紧采购实施,并逐步实现与县(区)共享。
35、全面提升(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巩固岱山、嵊泗站验收成果;切实加快市站、定海、普陀标准化建设步伐,达到创模考核标准要求。
36、深入开展大气复合立体监测项目建设,确保已改造完成站点的正常运行,嵊泗要加快站点升级改造步伐,争取6月底前全市所有空气站具备PM2.5实时数据发布能力。
37、加快地表水交界断面临城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完成验收工作。
38、落实辐射监测工作。市、县(区)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简便、易操作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做好辖区内辐射监测工作。
(九)推进法制宣教工作
39、加强环境宣教工作的系统性、体系化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强化环保宣传资料的收集、汇编和发放工作。
40、完善环境教育培训机制。重点强化以提升环保实际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环保业务培训;有序推进面向社会的相关环保培训。
41、用好“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系列活动、媒体宣传、绿色创建、环保志愿者等工作平台,促进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4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环境执法和处罚工作,用好电子处罚平台,使自由裁量标准化、处罚流程规范化、处罚监督全程化。
43、组织环保系统各类行政案卷评查,促进行政许可、处罚及相关法制基础工作合法、合理、规范运行。
(十)提升系统内部能力建设
44、加强培训、调研,侧重实际操作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突出对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切实做好传、帮、带、教工作。
45、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使其日趋严密,为作风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工作依据。
46、以深化“建功环保、奉献新区”作风建设主题教育为重点,统筹各类党群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涵、讲求实效,突出自我在单位如何发挥作用,引导树立正确的集体观、荣誉感和对本职岗位的热爱。
47、完善生态市考核评估考核办法、保障措施、问责机制,促进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48、强化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强化职务违纪风险防范,重点加强对上级各项环保决策部署和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时效观念。(舟山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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