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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4-9 9:36: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宿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深入推进之年,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之年,全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环境保护与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相结合,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攻坚克难,务实奋进,积极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开启宿迁生态文明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新征程。

一、总体目标

(一)市区和县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良好率达86%以上。

(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淮河流域、南水北调目标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市辖区及市域跨界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骆马湖、洪泽湖水质稳中有升。

(三)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全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80以上,生态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四)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个约束性指标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巩固22项达标成果,攻坚4项未达标指标,6月底前实现达标,并申请省级考核验收,第三季度申请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

二、重点任务

(一)以放大宿迁生态品牌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宿发〔2012〕8号)和《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2011-2015年)》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生态市建设。

——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按照《全市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五年(2012—2016年)行动计划》(宿政办发〔2012〕54号)要求,全面推进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创建步伐。泗阳县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申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达80%以上,申请省级生态县验收;沭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和宿城区全面完成年度生态乡镇、生态村(居)创建任务。

——推进绿色增长低碳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力争新建1家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泗洪、宿城经济开发区上半年完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正式启动创建。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巩固和深化全民环境教育,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拓展宣教工作载体,打造公众参与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理念,丰富群众环境科技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加强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绿色创建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绿色创建质量和规模,大力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和“环境教育基地”。

——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和农村集中居住点、康居示范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结经验,深入调研,形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宿迁模式。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禁烧督查,力争实现全面禁烧目标。

——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对限制开发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加强生态修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红线”,确保受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达20%以上。以生态恢复为重点,严格建管标准,规范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二)以构建环境支撑体系为重点,大力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

——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倒逼、推动企业强化治污。把好环保门槛,发挥好环评调控作用,把污染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

——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督促各地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沭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耿车污水处理厂上半年建成投运;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宿豫区陆集新城污水处理厂要上半年完成工程建设。借鉴泗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与机制,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管网建设全面配套跟进。督促各地6月底前实现污水干、支管道联网、畅通、无漏损,污水应收尽收。督促各地同步做好在建和拟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做到“管网先行”或“厂网同步”。

——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配合经信部门,严格执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标准》,关闭淘汰一批产量低、污染严重的铅蓄电池企业。

——规范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5%以上。

——加强减排督查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进展一周一公示、半月一通报。严格落实效能问责、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

(三)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管,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筑牢生态环境监控体系。

——加强环境信访查处。落实局长接访、带案下访、环境信访纠纷定期排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接办、调查、处理、反馈机制,控制信访总量,降低越级及重复信访量,提高结案率和满意率。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对放射源实行在线监控,会同公安、卫生部门对涉源单位、医用射线装置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100%、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率100%、整改达标率100%,预防辐射安全事故。

——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全面排查环境风险源和环境隐患,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域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动平台建设,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防范环境风险。

——开展全市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特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巩固执法效果,规范执法行为。

(四)以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主攻方向,深化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加强油气回收工作,配合市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全力推进油气回收改造,上半年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工作。深入推进机动车区域限行措施,强化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稳步推进环保标志电子卡系统建设工作,提高环保检测率和发标率。

——推进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排污申报、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规范企业排污口整治,建立“一厂一档”。完成4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重点工业企业自动监控运行监管,联网率达100%,完好率达95%以上,100%实现持许可证排污,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光大垃圾焚烧厂6月完成生活污泥焚烧工程和渗滤液处置工程;6月底前完成柯林固废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扩建工程。加强涉废企业的业务培训、日常监察及规范化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进行登记,加强日常监管。

(五)以积极履职为关键,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 “五位一体”融合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实行审批、验收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评执行率100%。

——深化“环保直通车”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重点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和上市企业,加大技术指导力度。

——继续推行阳光政务。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率达100%。

——推进企业评级与绿色信贷工作。严格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扩大评级范围,有效共享评级信息。继续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积极策应扶持。建立市、县(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能力,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绩效。

(六)以提高监管水平为着力点,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再提高。全面开展环境监察、监测、宣教、辐射、信息、应急、固废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启动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市、县(宿豫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二级验收。县城区增配灰霾监测设备,年内开展PM2.5监测分析;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61项指标月度监测分析和年度全分析;市、县(宿豫区)环境监测机构通过标准化创建验收。

——队伍素质教育再深化。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强化学习,分类开办培训班,培育环保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全面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行业文化建设再推进。将政行风、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环保工作全过程,培育“三宽四有”型环保干部队伍,精塑务实高效、勤廉为民环保形象。(宿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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