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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4-16 9:59: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总量减排为抓手,以污染防控为重点,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钟祥为目的。牢固树立以“自我三清”(头脑清醒、职责清楚、人生清白)呵护“自然三清”(山林清秀、水体清澈、空气清新)的环保理念,恪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坚持铁拳治污、铁腕减排、贴身服务、贴心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积极行动、务实作风、有效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争做建设美丽钟祥的引领者和实践者。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减排措施,明确减排责任,实现减排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真功实做抓好总量减排工作。在市政府的有力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面完成荆门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着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以“五厂(场)一车”(污水处理厂、造纸厂、水泥厂、印染厂、畜禽养殖场、机动车)和磷化工企业为重点领域,认真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夯实减排基础工作,建立现场监管责任机制,强化减排绩效督办。

    3、完善总量减排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总量减排“三大体系”(指标、监测和考核)建设。制订出台《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分解细化各乡、镇、场、库及相关市直部门2013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4、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拟订关闭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出台鼓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有机肥使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农产品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根据荆门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逐步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1、加强整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控制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将胡集、双河、磷矿地区以及市区工业园区、利河、南泉河流域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监测,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加大中心城区空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在全面监管和客观反映城区环境质量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烟尘、粉尘、废气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加快全市硫酸生产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提标的技术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企业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积极配合荆门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检测机构环保委托工作,力争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有实质性突破。

    3、加强汉江流域和重点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温峡、石门、黄坡等33水库座水库投肥养殖、拦扠筑坝等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市纪委监察部门对未落实政府禁投要求的水库管理单位予以查处,敦促有关乡镇、场库加紧解除水库承包合同。加强温峡储备饮用水源保护,落实温峡水库“保护优先”原则,编制温峡水源地保护规划,划定水源地保护界限,实施红线管理,拦网保护。分期拆除剩余养殖网箱,落实补偿政策。组织开展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审定工作,加强水源地基础据采集系统开发和水源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构建,促进污染防治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4、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现用和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和上游地区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重点污染源监管,对于在保护区内违法生产、排污的企业及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5、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全力降解环境风险。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涉砷企业“三防一堵”工作,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深度治理步伐。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的督查,督办世龙公司、荆钟公司、鄂中公司尽快完成重金属砷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推进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6、夯实固废及危废环境监管基础。强化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废旧家电定点拆解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7、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涉源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放射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妥善收贮企业闲置废弃放射源。

    (三)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保执法

    1、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标准一视同仁,执法结果客观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2、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执法长效机制,推动基层环保执法。重点抓好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对环保后督察通报、重金属污染排放、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群众反复投诉、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有关企业开展后督察,对违法企业采取限批、挂牌、曝光等综合手段,多管齐下,合力整治。

    3、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责令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后督察。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4、确保在线监控系统发挥应有作用。对平台软件进行优化升级,整合应急、自动监控和移动办公等功能,确保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争取“以奖代补”政策。在对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基础上,加强对自动监控数据的应用,最在限度地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

    (四)强化项目监管,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1、严格环境准入。坚决执行建设项目“四不批”和“两停止”: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停止审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和开发入园项目;停止审批向河流、湖泊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2、加大重点项目服务力度。将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的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通道,上门跟踪服务,定期回访,决不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上马。继续落实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实行大企业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制度。在全市环保系统推行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零”服务,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

    3、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积极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战略环评,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态文明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战备规划中。切实做好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大力推进“两高一资”行业规划环评。

    4、进一步加强“三同时”监管。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动态档案,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共享,着力完善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过程监管、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全过各监管机制;继续加大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及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强化交通运输、农林水利、采掘等非污染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环境执法检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现场监察,充分运用挂牌督办、停业整改和经济处罚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强化农村环境保护,促进环境公共服务向农村深入

    1、紧紧围绕全市“三万活动”,结合全省“千村环境整治”示范工作,争取省厅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十个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

    2、加快推进农村环保机构设置和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开发区分局、江北分局、胡集分局机制体制,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的执法监管作用。研究其它乡镇、场库环保机构设置的意见。

   3、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化工、电镀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加强农业用水监测、监督,使之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控制和减少单位面积农药、化肥用量,促进有机农药、有机化肥的使用。

    (六)优化环境服务质量,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

    1、及时发布环境公益信息。加强环境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机制,逐步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空气、水质量综合信息发布平台,规范环境监测数据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

    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本级环保网站建设,推进环境核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不断提高环保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水平。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好“全国环境宣教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策划好“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好“农村环保明白人培训工程”,提高工作实效。

    2、加强环保新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建立重大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的专门机制,为环境决策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重要参考。

    3、进一步增强环境新闻发布主导权,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4、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忧患意识和参与、监督环保的责任感。

    5、借助公开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案件查处等环境信息,强化公众对环保工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

    (八)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钟祥”

    1、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积极争取上级奖励和激励政策,调动各地各部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谋划一批生态文明重点建设项目,依托项目建设推进生态钟祥建设。积极争取省环保厅政策和资金扶持。

    2、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系,共同致力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专项工作进行考核。深入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继续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3、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新举措。围绕生态文明创建,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深入持久开展,为建设美丽的钟祥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打造能征善战的坚强团体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将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以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一支高效率、快节奏、会执法、敢担当的环保队伍。

    2、强化工作目标和“一岗双责”考核。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单位、科室、岗位,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晋升、晋级和职称评定等挂钩,对于影响全局的重大工作失误,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环保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环保部、省环保厅、荆门环保局安排部署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结合项目申报、总量减排、环境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内对外开展环保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4、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说得清”环境状况的能力。积极拓展环境监测领域,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推动在胡集地区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做好环境统计和执法的技术支持工作,做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对接与相关分析。

    5、推进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向省环保厅申请将我市纳入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防治重中之重,争取项目建设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建设,筹备建设环境监测应急中心项目。

    6、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以及我市关于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做人正派、依法办事、会查会算、服务发展的环保铁军。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强化党内、党外监督,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8、不断加强机关党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丰富活动载体,深化效能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十)其他重点工作

    1、抓好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制订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结帐。

    2、加大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争取力度,重点扶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3、抓好建议提案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承办工作。

    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5、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制度落实,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和稳定。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做好危化品和用电设施的管理。

    7、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处罚程序。

    8、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做好全局计生工作。(钟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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