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泸州市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4-23 9:35: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主题,以“促转变、减总量、改质量、保安全”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思路,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要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泸州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泸州生态文明建设

  1.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做好环保基础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切实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形成党委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继续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等生态细胞创建工程,指导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指导5个乡镇完成生态创建。

  2. 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加大对叙永县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古蔺县黄荆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开发活动,减少人为破坏,提高自然修复能力,增强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服务功能,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积极争取省级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保障生态安全。

  3.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文明价值观和伦理观教育,引导各级党政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的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引导企业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宣传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和经验。

  (二)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强化工业、生活、农业三大污染源整治,重点抓好川南发电脱硝工作,确保2013年完成一台机组脱硝实现氮氧化物减排,推进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治理工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强化结构减排,继续加快落后产能行业的淘汰力度,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督促电力、水泥、造纸、玻璃等行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关停计划,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黄标车”。实化管理减排,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要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污染源要加强减排指标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能完成总量减排的区县和单位实施限批或暂缓审批。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健全市、县两级监控体系,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园区制度。继续推进市环境保护局与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区、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围绕“酒业、化工、能源、机械”四大产业,坚持“绿色通道”制度,指导区县、工业园区完成或修编规划环评报告,为重大工业项目顺利入驻园区扫清障碍。重点指导叙永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园区、古蔺经济开发区、郎酒浓香基地、华夏龙窖名优白酒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解,明确办理时限,定期跟踪,全力协调,确保西南医疗康健城、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泸州机场建设项目、龙透关沱江大桥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扩大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今年内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的建设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权,全部下放到四个“扩权县”,支持区县经济发展。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完成“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千亿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确保泸州老窖、古蔺郎酒以及其他酒业园区等酿酒基地建设顺利推进。建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机制,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及时开展后评估,防范环境风险;优化和完善环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专业技术上的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质量。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专项检查,重点清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严格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对有严重不负责任、编制质量低劣、弄虚作假、编制时间拖拉等行为的环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

  (四)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恶臭、噪声、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对问题集中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确保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验收。深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重点加快对城南污水处理厂、二道溪污水处理厂、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古蔺、合江、泸县、叙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古蔺污水处理厂二期,市垃圾焚烧厂建设进度的督查力度。积极争取出台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与出水水质、水量挂钩的规定,探索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实施中水回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全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泸州部分)的实施。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检查力度,扎实抓好超标企业限期治理,加大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强化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监管,继续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以银鸽、泸天化、郎酒厂为重点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对城市饮用水源管理,培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引领产业发展导向。继续推进超标超总量工业企业的限期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川南发电两台机组脱硝工程和白酒废水治理等一批项目。

  (五)加强小流域污染控制改善农村环境

  继续落实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重点督促合江县出川断面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濑溪河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指导泸县、龙马潭区编制《龙溪河流域乡镇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加强濑溪河、龙溪河、古蔺河沿岸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努力促进污染减排和小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指导聚鑫养猪场按照减排规范建设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防护工程,建立环保、水务、卫生饮用水源保护协调机制,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积极争取省级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保障生态安全。开展土壤污染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选择一批土壤污染地区进行污染评估和治理修复。探索自贡、宜宾、内江等川南城市群城市以及重庆荣昌县等跨境地区环保联动机制,实现全流域综合整治。

  (六)着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

  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环境监管和集中治理,加大对造成污染的涉重金属企业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项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完善跨界纠纷协调机制和环境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做好泸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完善环境应急系统专家库建设,建立环境信访联席制度,认真查处环境督查督办案件。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行业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继续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七)加强执法监察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认真梳理环境纠纷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特别是加强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化工企业、重金属行业和病险尾矿库的排查。进一步加大国控、省控企业的监管力度,每季度对外公布超标企业黑名单,确保达标排放和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继续完善“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国控污染源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系统的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排放和重点减排企业,探索新时期的环境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突出信访积案要案办理,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信访案件,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八)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按照“三个说清”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监测相关制度和规范,更好地服务环境管理、支撑决策。加快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和运用,为实现环境监测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国家标准化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古蔺县、合江县、叙永县监测站年底前通过达标验收。对各区县大量使用射线装置单位安全状况进行抽检,依托信息中心逐步建成核辐射放射源GPS定位系统。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完成环境空气监测子站的升级改造,为2014年起主城区开展空气污染物指标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泸州市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