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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5-8 9:34: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体思路

全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建设生态赣州为目标,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原则,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管,提升能力,努力将赣州建设成为江西绿色崛起的重要一翼和生态经济、生态文明示范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任务

认真开展“十二五”减排工作,加大污染物削减力度,确保完成201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减排任务。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确保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保护区内监测断面90%保持在Ⅱ类水质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安排》,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提高效果。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环保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力量源泉,把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智慧和能力。  

2、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继续加强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工作动态。进一步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环境保护重大政策项目落地,争取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陡水湖泊保护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危险废物处置、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和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细化分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编制《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解读和项目规划编制申报指南》。加强指导与培训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3、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以促进赣南苏区加快发展振兴为契机,积极主动提供环保优质服务,提前介入,认真细化和完善先行先试环保工作机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实施差别化总量控制政策等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为做大做强稀土、氟材料、钨稀有金属、建材、冶炼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瑞(金)兴(国)于(都)经济、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赣粤产业合作区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禁高污染行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在产业有序转移过程中推动实现转型升级。

4、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考核各地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全力督促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今年以来重点减排项目的完成。着力抓好减排措施落实,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推进开发区、工业园、产业园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园区环境监管。加强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有关县市加快城镇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的监管。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5、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落实《赣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过硬措施,加强重点防控对象、行业、区域及涉重企业的监管,加大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力度。采取关停并转、升级改造、深度治理等措施,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的入园管理和统一治污。

6、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城区实施黄标车限行,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和标准化建设,全面削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安全,开展章江流域污染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章江及支流1公里范围内所有污水排放企业。

7、稳步推进生态赣州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争取列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切实解决我市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积极研究促进国家建立和完善东江源、赣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落实全国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赣江、东江源头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监管和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8、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典型、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典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创建典型。结合2013年世界环境日主题,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环境教育。深入开展绿色创建。以“绿色创建”为抓手,以各级各类学校、社区为主要对象,不断深化环境教育,大力推进环保进学校、进社区,逐步形成创建工作机制、工作规划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绿色创建质量。开展农村环境教育。将农村环境教育纳入环境优美乡镇、环保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鼓励农民树立绿色消费观念。

 9、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环境保护部党组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以及省环保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提高机关效能,提高办事效率,简化接待工作,规范公务用车,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强化制度落实和督促检查。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环保系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机关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抓出成效。(赣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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