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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5-9 9:2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印发2013年聊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聊综治指〔201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县“两会”精神,以实现城乡环境“畅、绿、亮、洁、美”为目标,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提高,城乡环境面貌大改善。

(二)基本任务。今年综合整治的基本任务是实施“三大”基础设施工程,组织“五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实施以“道路、绿化和亮化”为重点的三大基础设施工程。

(1)实施“道路改造工程”。今年县城区将新建、改建和整治14条道路,缓解交通压力;同时,按照“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的要求,实施城区背街小巷的整治。

(2)实施“林荫工程”。一是高标准、大规模实施林荫道路建设,种植多排行道树,在道路隔离带和分车带补植行道树,形成较好的遮荫效果和景观效果。二是公园等室外公共活动场所要进行大幅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升级改造,力争绿地面积达到占地面积的70%以上,乔、灌木覆盖面积占到绿地面积70%以上,乔木覆盖率占绿地面积40%以上。三是停车场尽量采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进行铺装,并种植耐践踏草坪,车辆间隙种植高大乔木,形成林荫覆盖。四是加强庭院及小区绿化,确保新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旧居住区通过综合改造,绿地比例提升到30%以上。五是实行立体绿化,对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种植爬墙虎、凌霄、紫藤等攀缘植物。

今年要对县城区主次干道的行道树进行补栽。要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增加永久性绿地,实现增绿增彩。加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控制和落实,增加公共绿地。

(3)实施“亮化工程”。主次干道的路灯要统一规划设计安装,相关的楼宇要建设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效果持久的灯带、灯饰,丰富和美化县城夜景。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节能环保、照度适中、美观大方的景观路灯。

2、组织以“拆违清障、拆墙透绿、规范交通、墙体美化和垃圾清除”为重点的五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治理“十乱”行为(即:乱搭乱建、乱建实墙、乱拆墙开门、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贴乱画、占道毁绿、非法营运、乱设广告管线、乱倒杂物垃圾等,下同)。

(1)组织“拆违清障”专项行动。集中时间拆除所有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清理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构筑物,包括各种房体、墙体、报亭等地上附着物。强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遏制新发生违章建筑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以及违法洗车点、露天烧烤点、沿街店外经营等行为,从源头上根治“乱搭乱建、乱建实墙、乱拆墙开门、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贴乱画、占道毁绿”等行为。

(2)组织“拆墙透绿”专项行动。拆除沿街实体围墙,将庭院绿化和街道绿化融为一体,整合、提升街道景观。按规划确需保留的围墙,必须是高标准的透视墙,并进行墙体绿化。

(3)组织“规范交通”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和流动摊点,合理规划布局早摊、夜市,实行专人管理,规范交通秩序。

(4)组织“墙体美化”专项行动。开展规范广告、管线敷设、增绿透绿、楼体装饰等4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地上空间的规范化管理,改善街道景观。要统一规划设计和制作空中设施,规范广告牌匾和管线设置,拆除废弃电杆、电线。对今年新建、改建道路上的所有管线,要在道路正式施工前一次性全部埋设到地下。大力整治墙体、楼体和阳台上乱改建门窗,乱挂设电线、杂物现象,沿街的楼宇进行高标准粉刷和亮化装饰,实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墙体装饰(粉刷)和亮化、立体绿化等景观工程。

(5)组织“垃圾清除”专项行动。以单位庭院、河道景区、公路沿线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为重点,以“爱我莘县,净化家园”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彻底清除垃圾死角。加大力度,查处乱堆乱扔、乱倒垃圾等各种破坏和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做到垃圾入箱、污水入桶、文明经营、摊撤场净,使城乡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总体目标和完成时限

(一)总体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畅绿亮洁美”总要求,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一月一变化,三月大提升,年底见实效”,实现“道路排水平坦通畅,绿化亮化增量增彩,街面景观美化洁净,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形象整体提升。

1、道路环境实现“路平、水通、街绿、灯亮、景美”。一是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无坑洼、无积水,车辆运行和停放遵章、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安全畅通。二是绿化亮化增量增彩。进一步提升主次干道、河流水系以及公共场所的绿化品质。对背街小巷,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路灯、行道树。园林绿化管护完好,绿篱花池干净整洁,各类花草树木无死树枯枝,无缺苗断垄现象。建设“以照明路灯为主线,以门店牌匾灯饰为补充,以临街建筑为点缀”的亮化照明体系,扮靓城市夜景。三是街面景观美化洁净。街道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小街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门前五包”(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秩序)落实到位,沿街门店无乱倒垃圾、乱泼污水、毁坏树木和灯具等现象,城市渣土、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城区市容市貌实现整洁美观。

3、全县境内的公路、河流以及乡村环境“脏、乱、差”得到全面治理,全面改观。

4、城乡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理顺好部门、乡镇(街道)在城乡环境管理方面的责权利关系,形成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且较为完善的城乡管理机制。

(二)完成时限。县规划执法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运局、公路局、水务局、黄河河务局、环保局、卫生局、邮政局等部门和县供电公司、供热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国防电缆、广电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管线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好“三大工程、五大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1、道路改造工程。投资3200万元,新建村级公路网化工程100公里,10月30日前完工;投资3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厂道路5.5公里,6月底前完工;新建鲁西现代农业示范园道路及停车场道路,4月30日前完工;投资800万元,新建1号街653米、任圣西路1108米,10月30日前完工;投资240万元,实施小康街东延工程,10月30日前完工;实施临莘路改建、小康街西延、阳平路北延、武阳街西段改造、伊园街西延、滨河大道、振兴街东延工程。

2、林荫工程。一是对政府街、通运路、新华路、大安街、伊园街、鸿图街等道路行道树进行补栽,5月1日前全部完工。二是实施伊园街东段、甘泉路中段、莘亭路南段、聊莘路、小康街等绿化工程。三是对今年新建的道路,待完工后,按照规划,实施绿化工程。四是对庭院及小区进行绿化,旧居住区通过综合改造,提高绿地比例。五是实行立体绿化,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墙面、阳台、窗台、棚架、屋顶、河道硬质驳岸进行绿化。

3、亮化工程。县城区要在5月1日前完成振兴街、政府街的景观亮化工程;其他工程要于“十一”之前全部完工,达到规划和设计效果。路灯工程与新建道路同时实施、同步完工。

4、环境综合整治。5月1日前完成县城区6条道路的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其它道路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所有道路和市政公共场所、河道景区、单位庭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综合整治任务。

5、拆违清障。5月1日前完成城区主要道路的拆违清障任务。6月底前完成影响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的拆违清障任务。“十一”前完成收尾工作,并建立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6、规范交通秩序。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十一”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路域环境整治。6月底前完成省道的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境内所有综合整治任务。主要范围是公路两侧以及汽车站周边各不低于500米的区域。对于500米以外可视范围内的厂房、建筑、广告牌匾、垃圾堆(含白色污染)、坑塘等也要一并整治。重点是改造建设路面、路口,清除垃圾、杂物,提升绿化、亮化水平,改善综合景观。

8、水利河流环境综合整治。6月底前完成所有河流城区段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境内所有综合整治任务。

9、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所有乡镇(街道)和村庄,重点是乡镇驻地、农村新型社区、示范村、达标村,沿临商路、临观路、齐南路、蒙馆路、关金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村庄。

(1)乡镇驻地整治。街道路面平整、路灯完好、行道树无缺株、死株,店面美观、无乱涂乱画;街道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污水、无杂草,垃圾存放点周边洁净,镇区无卫生死角;街道两侧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堆物料;街道两侧按要求设置垃圾箱(池);背街小巷无垃圾堆、土堆、砖堆、粪堆、柴草堆;建筑工地按规定设置硬质围挡,建筑垃圾做到随产随清,物料无占道现象,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

(2)村庄环境整治。街道卫生整洁,无垃圾堆、土堆、粪堆、柴草堆,无污水;街道有专门的排水设施且通畅,道路硬化、亮化、两侧绿化;街道按要求建设垃圾池,垃圾存放点周边洁净卫生;街道两侧无乱搭乱建、无建筑物料、无占压。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县城、乡镇(街道)驻地和省道的环境整治任务;“十一”前完成境内所有综合整治任务;年底之前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分工

(一)县住建局

1、牵头抓好综合整治活动调度、协调服务等工作,指导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2、牵头负责“林荫工程”,具体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绿化工程任务,搞好拆墙透绿活动,实现增绿增彩。

3、负责县城区建设(含拆迁)工地的环境整治。加强对在建工地环境及出入工地车辆的监管,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实现“施工文明化、运输封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等标准化管理。

4、加强对县城区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治理乱搭乱建、乱毁占绿地以及乱贴乱画、乱放车辆、乱堆杂物等现象。督导居住小区补树、增绿,建设园林小区。

5、牵头负责“墙体美化”行动,会同县规划执法局组织实施规范广告牌匾、管线敷设、楼体装饰等4项工作。

6、牵头负责“垃圾清除”行动,治理乱倒垃圾、杂物的行为,彻底治理“垃圾死角”,保持路面、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完善卫生配套设施。提高保洁、养护管理的标准和水平,保持道路排水、绿化亮化等设施的运行完好。新增果皮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购置垃圾清运专用车辆。配合县商务局搞好中心市场的卫生保洁。

7、配合县工商局、规划执法局、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牵头负责“亮化工程”,具体实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亮化工程任务。

9、负责县城区部分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工程的施工管理。

10、牵头搞好县城区房屋征收工作。

责任人:王业军(县住建局局长)

(二)县规划执法局

1、完成城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并及时上报审批,及时提供详细精确、完备到位的规划图纸;会同各责任部门把好设计关,提高专项规划的设计水平,周密考虑绿化亮化、管线敷设和道路的综合景观。

2、及时提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要的规划以及相关服务,并参加或参与具体工作。

3、编制道路交叉口、停车场及公共设施的专项规划,逐步解决行车慢、停车难等问题。

4、提供城市总体规划,燃气、供热等专项规划,并会同县住建局完成亮化、照明、供气、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等规划的编制,及时为“广告牌匾、管线敷设、拆墙透绿、园林绿地、楼体外装饰”等各项整治任务提供专项规划依据。

5、牵头组织“拆违清障”专项行动,治理“十乱”行为,彻底清理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含各种房体、墙体、报亭等)等地上附着物。组织责任单位对在建工程建设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围挡或院墙,对临街建筑书写宣传标语。

6、配合县交警大队、交运局等部门开展“规范交通”专项活动,加大治理城区非法运营三轮车工作力度;配合县工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搞好城区汽车修理门店的卫生整治,杜绝店外经营,保持干净卫生。

7、配合县工商局、住建局等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城区“门前五包”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牵头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以及违法洗车点、露天烧烤点、沿街店外经营等行为;搞好城区洗车店的卫生整治,保持干净卫生。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道路改造”、“规范交通”、“墙体美化”和“垃圾清除”等专项行动。

责任人:宋建忠(县规划执法局局长)

(三)县国土资源局

1、按时完成各类土地征收任务以及相关的测算、“招拍挂”出让等工作。

2、加大对已储备建设土地的管理,沿边要建设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围挡或院墙,墙体要粉刷或装饰。

3、清理违法侵占集体土地等行为。

责任人:郭景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四)县交警大队

1、牵头组织“规范交通”专项行动,治理非法营运三轮车和乱停乱放车辆、乱调头停车等行为;会同县交运局、规划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治理;研究制定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2、按照道路施工总体计划及时实施信号灯、标志线等相关设施的施工。

3、会同县住建局等道路施工管理单位,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封堵和施工运输路线,确保正常施工和交通安全,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责任人:李彤(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五)县交运局、公路局

1、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搞好各自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管理,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道路沿线的集贸市场进行整治、取缔。实施沿线所属区域的绿化增量和品质升级,形成高档次的绿色景观通道。

2、大力整治城区主要出入口的环境,提升景观标准。要高标准、大手笔规划设计,快速完成改造任务,提升绿化、亮化整体水平,保持环境卫生。

3、会同县交警大队、规划执法局等部门实施“规范交通”专项行动。

4、牵头搞好城区汽车修理门店的卫生整治,杜绝店外经营,保持干净卫生。

责任人:丁卫东(县政府党组成员、公路局局长)

古希良(县交运局局长)

(六)县工商局

1、店外经营整治。牵头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整治城乡重点街道两侧固定门店店外摆摊设点、摆放经营商品等行为;督导门市保持店面清洁,商品摆放规范有序;配合县交运局、规划执法局等部门搞好城区汽车修理门店的卫生整治,杜绝店外经营,保持干净卫生。

2、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整治以县城和乡镇驻地市场为主的城乡各类市场;协助城市管理部门清理占道经营(占道摊点以莘北综合批发市场北门占道摊点为主)、规范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

3、集贸市场整治。加大集贸市场管理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市场内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商品摆放整齐;协助商务局做好中心市场、莘北市场管理。

责任人:孟国玉(县工商局局长)

(七)县卫生局、爱卫会

广泛发动、深入开展以“爱我莘县,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配合组织“垃圾清运”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垃圾死角,保持城市卫生,净化卫生环境。

责任人:楚玉民(县卫生局局长)

(八)县水务局、黄河河务局

1、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搞好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等河流沿岸的环境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沿河两岸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拆除违障建筑物(构筑物)。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等河流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人:王传全(县黄河河务局局长)

李法忠(县水务局局长)

(九)县环保局

负责对各类污染源的治理,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各种行为;负责俎店河湿地公园的管理。

责任人:陈明月(县环保局局长)

(十)县商务局

牵头负责中心市场及莘北市场的综合管理。

责任人:马爱民(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十一)县财政局

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资金需求。

责任人:王俊君(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十二)县审计局

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程的跟踪审计,搞好审计决算。

责任人:王成杰(县审计局局长)

(十三)县邮政局

按照统一的规划,重新布局、调整和改造新型报亭。没有规划的,要限期迁移或拆除。

责任人:高立军(县邮政局局长)

(十四)县广电中心、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济南传输局聊南分局、莘阳天然气公司、供热公司、佳合弱电公司等单位

1、按照规划统一集中迁建和调整各自的管线、线杆,特别是今年新建、改建道路和绿地上的线杆、线路,在正式施工前要一次性完成管线下地任务。

2、对县城区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排查和整治现有管道,井盖缺损和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更换配齐,井盖高于路面的要及时下落,与路面找平。按照标准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3、拆除并清理县城区内的废旧线杆、管井。

4、县供电公司负责既有路灯的管理和新修道路路灯的安装管理,确保亮化效果。

责任人:段  青(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广电中心主任)

张建华(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春喜(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子晨(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朱忠杰(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武云水(济南传输局聊南分局局长)

王同福(莘阳天然气公司副经理)

赵道强(县供热公司经理)

栾更国(佳合弱电公司经理)

(十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机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和落实好“三大工程、五大行动”。

1、要制定具体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实施道路改造工程、林荫工程和亮化工程。特别是要将“林荫工程”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

2、要组织好“五大专项行动”,对驻地道路、街区、背街小巷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实行长效管理,治理“十乱”行为。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公厕的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按规划合理增设垃圾站点等卫生设施,并规范管理。

3、搞好各乡镇(街道)公路两侧以及汽车站周边不低于500米可视区域的农田林网、房舍围墙、大街小巷的净化、美化和绿化,对可视范围内的残破废旧厂房、建筑、广告牌匾等一并进行修整、粉刷和更换、更新。拆除一切可视违章建筑物及残墙断壁,取缔乱搭乱建、马路集市、马路摊点。对公路两侧“三大堆”要彻底清理。深入开展植树活动,在沿线实施绿化增量和品质升级,建设绿色景观长廊。

4、组织社区、村庄的“垃圾清运”专项行动,对“草堆”、“粪堆”、“垃圾堆”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推广适合我县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烧草行为,排查各类排污行为。

5、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要牵头搞好各自辖区“门前五包”活动,会同县规划执法局、住建局、工商局等部门,抓好活动的实施;东鲁街道办事处、燕塔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商务局搞好莘北市场的卫生保洁。

6、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把全县1/3以上的村(主要是沿省道、县乡主干道两侧的村,乡镇驻地村和示范村,村庄名单附后)作为整治重点,严格按照“六个有”工作标准,切实加强督导考核,一周一考核、两周一通报,力争今年全部达标;其他村庄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推进,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

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以县长为指挥长、有关县级领导同志为副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统一领导、督导和协调这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配合、支持和参加指挥部及其各个专项小组的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切实组织领导好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相应调整、充实指挥管理机构。

(二)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各乡镇(街道)和县住建局、规划执法局、交警大队、工商局、交运局、公路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好各自的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高标准地完成整治任务。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综合整治,动员机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打一场综合整治的人民战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大胆负责,切实完成好牵头和协调任务。

(三)严格要求,标本兼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以空前的干劲和百倍的热情,缜密组织和实施好综合整治活动。要精心设计,真抓实干,追求精细,务求高质量和大成效,提升辖区环境质量。要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群众活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全民动手,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确保通过整治活动,各乡镇都要建成1-2条“交通顺畅、环境优美”的标准化道路。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督导通报制度,一周一督导、两周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曝光,并由责任人说明情况。每月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一次评比,排出名次。整个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实行问责,对工作失职、影响大局的部门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工作宣传。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既要宣传先进典型,也要公开曝光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的不作为行为;更要广泛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形成“爱我莘县,从我做起”的良好舆论氛围。(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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