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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洋溪生态旅游区2013年马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5-10 9:23: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马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流域整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和打造“美丽长泰”的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以人文本,集中力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实现我区马洋溪流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立足于现有水环境保护基础,着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加大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形成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养殖业污染整治
1、严防禁养区、禁建区内养殖回潮。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反弹的养殖场。全区范围内禁止养殖牛蛙,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区牵头领导:刘美瑞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
2、关闭马洋溪全流域畜禽养殖。马洋溪全流域禁止生猪养殖,要加大力度,对马洋溪全流域范围内所有的生猪养殖场限期予以关闭、拆除。
区牵头领导:刘美瑞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
3、清理整顿外来生猪养殖。严禁非本地户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我区境内从事生猪养殖业,包括以任何形式与本地户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从事生猪养殖业,或者将所属养殖场盘活给本区户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对于原有的外地人在我区办的生猪养殖场,于3月底前进行摸底排查并完成登记造册,提出逐步关闭的具体方案。
区牵头领导:刘美瑞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
4、规范养殖污染治理。马洋溪全流域范围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在关闭、拆除前,必须严格根据养殖规模和有关要求,做到养殖污水 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区牵头领导:刘美瑞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
5、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加强病死畜禽处置管理,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行为,确保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以维护马洋溪流域公共卫生安全。
区牵头领导:刘美瑞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
(二)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区牵头领导:林福金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建设科、区环卫站、区绿化办、区城监中队、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城建局、县委农办、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经贸局。
2、深化“家园整洁”、“家园清洁”行动。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系统,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健全日常保洁制度,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全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村旱厕全部拆除,改建水冲式公厕。
区牵头领导:王坤兴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建设科、区环卫站、区绿化办、区城监中队、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县城建局。
(三)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效运行机制,强化项目日常管理与维护。
区牵头领导:林福金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建设科、区环卫站、区绿化办、区城监中队、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移民局。
2、加大水土流失的整治力度。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辖区内各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区牵头领导:林福金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城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3、推进马洋溪流域一重山绿化工作。加强马洋溪流域一重山绿化建设工作和流域周边道路、田园的绿化工作,全区范围内严禁新种巨尾桉。
区牵头领导:马华春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农村工作站、区绿化办
县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4、实施河道整治工程。
(1)水面垃圾清理。切实加大辖区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和水葫芦,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
(2)河道障碍物清理。加强影响河道防洪排涝障碍物的清除工作,严禁开采河砂和投饵料的养殖清除,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
(3)河道护岸建设。充分利用“五大战役”的有利氛围,加快河道护岸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河道畅通。
区牵头领导:刘美瑞
区责任单位:各村、区建设科、区环卫站、区城监中队、区农村工作站
县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圆满完成,经区管委会研究,成立马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
2、明确工作职责。各村要按照《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村主任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3、实行部门联动。区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4、强化督查考核。区纪委、区流域整治办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该村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地方和责任人,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区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书面检查。
五、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
召开全区马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整治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查摸清流域水环境质量基本状况,包括畜禽养殖、企业排污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9月)
各村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多形式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本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促进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扩大、不断深入、不断提升。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
由区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责任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治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督察制度,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形式,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防止破坏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死灰复燃。(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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