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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5-14 9:42: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载体,以提高质量、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目标,坚持抓重点,做到四个确保;抓关键,提高两个水平;抓根本,夯实两个基础。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改革创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市环保工作新局面。

预期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较2010年分别削减4.2%、4.6%、0.5%,氮氧化物排放量与上年持平。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比例达90%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省委考核市委、城考全省前三名,目标管理、行风建设、党风廉政考核和项目建设争当全市先进。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事件。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具体做到“三抓”:

一、抓重点,在确保四项重点工作落实上实现突破

(一)狠抓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1)落实县(市)政府责任和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减排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2)推进东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富锦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设施标准化建设,市区及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中控系统、在线设备和实验室建设,确保全年稳定运行。

(3)实施提标改造,增加脱氮工艺,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500吨以上、氨氮150吨以上。

(4)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华电公司等10个企业30个脱硫脱硝工程,完成赛瑞糖业、华强供热、弘业热力、同江长恒热电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确保8个项目形成减排能力,年削减二氧化硫1000吨、氮氧化物1000吨。

(5)划定机动车无绿色环保标识限行街道3个,淘汰机动车5000台。

(6)加强对东区、西区、同江等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龙江福浆纸公司、吉庆豆业、桦南肉禽公司等6个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华电公司脱硫、北方水泥脱硝、同江长恒热电脱硫脱硝、华强供热脱硫、桦南协联报春脱硫等10个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全年稳定运行和减排。

(7)建设桦川、桦南、富锦、汤原及郊区农业面源减排工程23个,消减化学需氧量减排200吨,氨氮减排56吨;建立农业源、机动车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规范档案和台帐,为年底核查奠定基础。

(8)继续将减排纳入目标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公开曝光,行政约谈。对重点工程进行资金支持,对不达标的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二)狠抓“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确保松花江佳木斯段水环境安全

(9)在已完成24个规划项目建设基础上,新开工工业、畜禽、区域、水源地保护项目10个,启动污水污泥项目2-3个,实现开工率75%,完成率50%的年度目标。

(10)推动英格吐河综合整治工程在年内开工建设,控源截污,加快消灭内河劣V类水体步伐。

(11)加大郊区湿地大型灌区退水污染控制示范工程推进力度,强化高位协调、深入参与和跟踪催办,推动项目6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12)推动排水管网建设,加强建设工地地下水排放和地源热泵管理,建设雨污分流工程。

(13)密切关注汤旺河、梧桐河等支流水质变化情况,防止新生和外来污染;认真监控上游来水变化情况,严格监测频次和监测流程,研究落实应对措施;规范管理项目档案资料,争取年度断面考核好成绩。

(三)狠抓环保惠民,确保民生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4)增加115家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管频次,确保稳定运行;推进屠宰、电力、乳制品、啤酒、纺织等5个行业污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15)开展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点源、农业面源治理,限期搬迁、拆除或关停17家企业,提高处理工艺和水平,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

(16)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完成市核心区内70家大中型餐饮业独立烟道、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装置的改造安装工作,实现达标排放;全力推进30个供热小锅炉并网,拔掉40根黑烟筒,完成1—2个烟气达标区域建设;整治宾馆、浴池小锅炉。

(17)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力争使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

(18)治理春季扬尘,强化储煤场、储灰场和建筑垃圾覆盖运输,净化大气环境。

(19)全面治理餐饮业风机噪声污染,完成70家大中型餐饮业风机规范化改造,解决餐饮业噪声扰民问题。

(20)全面核查市区歌厅隔音设施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突击性夜查,严肃处理超时营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2个街区各类加工企业噪声扰民综合治理,营造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21)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清查,开展全市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专项调查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

(22)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重点完成黑龙化工危险废物转移工作;实现全市废机油集中处置和循环利用;建设省东部地区危险物资暂存库。

(23)深化医疗废物监管,医疗废物全年处置1100吨,扩大监管覆盖面,将兽医诊所、社区诊所纳入监管范围,不留死角。

(24)加大对外县(市)医废工作的指导,做好医废调价后的宣传工作。完成所辖重点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和集中收集。

(25)加强全市11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和46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辐射监管,签订辐射责任状,增加日常检查频次,排查废旧放射源;强化废旧放射源送贮,消除辐射风险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26)实施创模达标工程,26项考核指标中,力争年末实现达标19项。

(27)推进企业退城入园、集中供热并网等“创模十大系列工程”,推进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开展重点污染源环保核查工作,推进重点污染源创模达标工程建设。

(28)实施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分析;抓好省控重点源企业内部监测站建设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验收。

(29)完成水源保护区工业污染清理整顿,编制水厂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制度,启动备用水源建设。

(30)升级改造“12369”环保服务平台,实行全天候接访,实现快速处访;畅通网络问政,行风在线、环保微博等渠道。突出抓好信访案件调处、环境信访积案化解与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形成畅通高效的公众诉求化解机制。

(四)狠抓农村连片整治,确保生态和农村环保取得实质成效

(31)启动桦川县星火乡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工程,建设2个生活垃圾转运站,实现10村垃圾清运率达90%,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样板。

(32)以桦南新曙光畜禽养殖小区为重点,建设畜禽养殖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实现10个畜禽养殖小区及周边养殖专业户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33)进一步抓好郊区敖其镇连片整治试点和大型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结合“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加快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周边村屯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年内力争启动1-2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34)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推进同江市、桦南县省级生态县(市)建设,年底确保通过省厅考核和验收;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20个。

(35)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在湿地类型省级自然保护违法放牧案件,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对资源破坏严重、失去保护价值的保护区建议予以摘牌;在松花江沿岸湿地类型保护区划定禁养区3个,保护沿江生态环境。

二、抓关键,在提高监管和环评精细化管理水平上实现突破

(一)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护环境安全

(36)实行责任网格化。划分主体网格、单元网格区域,定岗定责定任务,做到责任清、任务清、污染源底数清,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模板化。完善执法模板,提高科学执法水平;实行管理分类化。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档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7)加大对东兴煤化工等重点敏感污染源白加黑、5十2等错时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严格实施环保责任目标、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后督察、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8)加强环境稽查,重点查处排污费漏缴、少缴行为。

(39)完善污染源档案,整合监测数据、排污申报数据、在线监控数据以及环评、审批、验收、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等信息,建立环境管理信息数据中心,实现全局数据与信息共享。

(40)以辖区电子地图为平台,标定重大环境风险源,嵌入相关自动化管理功能和数据信息,以及应急综合指挥功能;对执法应急车辆GPS定位,实现实时电子地图定位与跟踪,打造全省领先的智能化环保地图。

(41)装备集查询、采集、记录、文书制作为一体的移动执法系统,随时查询各类环境信息与数据,提高监管效能。

(42)提高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率和比对率,加强现场核实。

(43)强化环境阳光政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实现建设项目从外网申报、内网流转审批到外网公示的痕迹化、无纸化,确保环保业务在阳光透明下运行;建设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提高办会效率。

(44)完成农药、化工、涉氨涉氯等11家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专家、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库,签订专项应急物资代储、预储和预征协议。

(45)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实行环境监管预警制度。加强与海事、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应急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赶到现场监测、向社会发布信息,组织开展调查,采取措施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二)提高环评水平,科学运用第一审批权

(46)探索项目环评受理前的环境预审机制,在项目谋划和立项阶段,进行分析论证,规避项目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

(47)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区域环评或规划环评作为项目环评前置条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对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园区实行限期整改或区域限批;完成桦川工业示范基地园区、桦南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推进新建风电项目规划环评。

(48)建立环保、发改、工信部门联席制度,及时掌握产业政策,落实环保审批纳入工商审批前置要件。

(49)落实从踏查、审批、试运行到验收“一责到底”的项目负责人制,对项目审批实施全过程责任追究。加强对各县(市)建设项目审批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50)对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项目在最短时间内批复;对产业项目实行现场踏查、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三优先”,提升环评速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化程序,压缩时限。组成环保专家服务组,深入产业项目单位,帮助解决环保技术问题;重点产业项目,派驻环保联络员,实施全天候、全方位服务。

(51)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对涉及重点地区、和环境敏感项目,在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中,充分尊重和听取公众意见,切实防范社会风险。

(52)建立环保“三同时”监管和责任追究、审批与监察联动、工程监理和试生产核查制度,提高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运营的违法行为。

(53)加强环保产业市场规范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完成产业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1000万任务。

三、抓根本,在夯实保障和队伍两个基础上实现突破

(一)夯实能力建设基础,提升硬实力。

(54)协调财政、发改部门,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流域专项资金和国贷补助资金,力争争取到位补助资金项目10至12个。

(55)积极跑省进厅,努力争取标准化建设资金、污染物减排资金和监测执法用房资金,力争争取到位项目3-5个。

(56)针对应急监测指挥船、“十二五”信息化建设、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展览馆等重点项目,加大争取力度。

(57)做好PM2.5监测试点工作,积累数据资料,适时向相关领导或社会公布,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产生原因,落实治理措施。

(58)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增加监测设备,拓展分析项目,监控松花江佳木斯段水质变化。

(59)设立室外大型显示屏,公布环境空气质量。利用电视台发布环境质量预报警报。

(60)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和紧急特急事项监测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61)积极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市站力争通过国家验收。大力推进各县(市)环境监测用房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62)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监测、监察、污染防治等相关部门与在线监控运营公司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比对实验,提高在线监测数据准确率。

(63)实行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完成市环境监察机构一级标准化建设筹备工作,同江、桦南大队完成二级或三级标准化建设。

(64)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完成辐射实验室资质认证。

(65)建设环境宣教馆,创新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三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形势,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宣传效果。

(66)组织开展公众看环保系列活动,聘请佳木斯环保大使,在5所大型幼儿园和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主题教育活动;在小学开展环境主题班会和环境教育授课大比武,评选环境教育优秀教师和先进学校;组织10所中学开展环保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和全市中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建设美丽佳木斯”征文活动;组织开展环保“小卫士”评选和绿丝带传递活动;在大中专院校开展暑期社会调查研究活动;开展生态文明理念进党校,送军营、下农村、进工厂、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在各中省直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展“低碳办公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创建绿色社区、企业、机关各5个。

(67)充分发挥《环保新视窗》、《佳木斯日报》、环保公众网和LED屏宣传环保的作用,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建立环保志愿者队伍。

(68)发挥环保联合会团结凝聚各界力量助推环境保护的作用,组织开展环保治理技术引进、推介和咨询活动。

(69)开展法制培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协调,确保新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00%规范合法;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确保合格率100%。

(70)开展执法档案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期限,并通报评查结果;对逾期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及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71)加强科研人才的培养,增加冶金机电类别环评资质,提升环评能力,为晋升甲级资质奠定基础;加强环评队伍管理,提高环评质量,拓展环评业务,打造全省东部地区环境科学研究第一院。

(72)继续开展中俄环境保护联合行动,深化黑龙江水质中俄联合监测,高标准完成规定断面和规定点位四次联合监测和八次独立监测。开展中俄互访,共同推进界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不断深入发展。

(二)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升软实力。

(73)坚持每月一次周五集中学、部门三次组织学、业余时间自行学的业务学习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开展监测、执法、环评岗位大练兵活动,评比业务标兵,选拔技术带头人,形成比技术学先进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74)健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制定2013年绩效考核细则,运用督查、督办、公示、通报等手段,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和效果,实行部门、科室工作“每周一志”制度,实现部门工作信息网上共享,全面促进环保工作。

(75)建立排污收费、环境监察与环境稽查制约机制,坚持重大行政事项“四会一谈”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实现阳光作业;严格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76)认真执行考勤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肃请假、休假等逐级请示规定。

(77)严格办公秩序管理,强化周检查,对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不良行为严肃查处;规范办公室物品摆放,通报卫生检查结果;改变以批文件、开会部署、电话指导的方式抓工作落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企业。

(78)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执法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发挥环境稽查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警示作用,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及时进行戒勉谈话,防止违纪现象发生。

(79)强化环境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与途径,构建环保阳光政务,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

(80)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机制。把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县(市)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强化指导,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考核制度,严格奖惩和问责。(佳木斯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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