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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5-14 9:47: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实施九大环保工程为抓手,以优化经济增长和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坚守“六个确保”工作底线,进一步推进环保事业全面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湖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安排,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提高效果,重点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努力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精神状态良好的环保系统干部队伍。

2、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要求,坚持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安全的食物、住在宜居的环境”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继续开展“零失误、零差错、零容忍、创一流”的作风建设活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努力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坚决堵住环境污染源头

3、把好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口。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经济增长质量。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为我市后续重点项目提供足够的环境容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继续开展违法建设项目清理。

4、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强现有减排设施的运行监管。积极推进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建设,逐步开展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治理。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三、进一步抓好环保宣传,努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5、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境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统计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办好《娄底环保》内部刊物,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6、强化全市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实施“九大环保工程”中的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履行环保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季一召开,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将重大环保事项纳入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力求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市直各职能部门和市、县、乡三级政府左右互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九大环保工程”

7、抓好工程项目的对接和落实。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集中一切力量抓好“九大环保工程”项目的实施。以群众关心关注的一山(锡矿山)、两厂(涟钢、冷钢)、三水(资水、涟水、孙水)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和全面改善饮用水源环境质量为重点,抓好“九大环保工程”项目的全面落实。

8、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锡矿山等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积极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的涉重金属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9、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把保证环境安全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坚守的工作底线。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的企业实施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限,督促落实到位。强化环保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设施的安全监管,强化移动网络通讯基站和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管理。

10、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依法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资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六、进一步强化信访维稳,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1、调整环保信访工作机制。制订和实施《娄底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工作规定》,从源头控制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众信访问题,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对易诱发群众抵触或敏感的项目要在环评阶段广泛开展公众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环保信访的直接责任人。对信访案件的处置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因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

12、妥善处置环境信访纠纷。认真做好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办、督办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环境污染纠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积极妥善处理环境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对各类信访苗头要及时发现和化解,千方百计阻止事态扩大。要落实各项环境应急措施,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七、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控水平

13、强化环保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环保队伍。尽快建立和完善乡镇环境监管制度,对工业企业较集中、人口多、环境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单独设立环保机构,对偏僻山区的乡镇以及小流域范围乡镇分片设立环保机构,对地理空间相连的几个乡镇进行统一的环境管理。将环境监管、日常巡查、信访调处、应急维稳等项工作向下延伸。

14、加快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环保部和省厅关于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辐射监管的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努力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市环境监控中心于2014年6月投入使用。双峰、涟源两个县级环境监测站要在今年实现三级达标。

八、进一步落实廉政责任,切实规范环保权力运行

15、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围绕环保“六项权力”,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项目联审联批制度、行政处罚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加强重点科室的行政效能监督和重点项目的执法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流向的管理,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6、强化环保工作领导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督促和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和任务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娄底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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