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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3年农垦国有农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3-6-8 9:4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改善国有农场整体环境,提高农工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农垦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民生优先。根据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及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
2.统筹兼顾。坚持源头预防与治理修复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保护管理并重、环保监管与制度建设同步,建立长效机制。
3.突出重点。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环境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重点搞好环境卫生、排水排污、道路维修改造、场区生活区绿化、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管理方案与措施。
(三)规划整治范围
全省14个市所辖109个国有农场。
二、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辽宁农垦系统共有109个国有农场,分布在全省14个市。现有总人口93.95万,从业人员49.1万,土地总面积780万亩,其中耕地260万亩,现有职工总数28万人。省内的平原、山区和沿海均有国有农场分布。盘锦是国有农场集中地区,总人口、从业人员、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和职工人数分别占全省总数的55.3%、55.9%、53.7%、59.6和54.8%。
近年来,由于农垦系统逐渐加大了对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工作力度,使得一些农场的环境状况有了一定程度改观,但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1.道路硬化率低。由于政策落实不及时等原因,我省国有农场道路硬化率总体落后于农村,虽然近年国有农场的道路建设已开始纳入“村村通”的统一规划,但进展缓慢,全省农场道路总里程为7210公里,硬化仅为3096公里,占总里程42.9%。
2.道路排水不畅。各分场道路基本无排水沟道,少数已存排水设施也因年久失修丧失功能,对场容场貌及道路状况均造成负面的影响。
3.村镇绿化不够。目前,全省国有农场绿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道路绿化种植率低,后期维护不足;文化广场和公园绿地缺少日常维护;居民区绿化处于自发状态,缺少统一规划。
4.垃圾污水无序随意排放。由于农场缺少必要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居民区周边的河道、沟渠、路旁都成了垃圾排放场。生活污水由于基础设施和管理的缺失没有得到安全处理,被直接排入河道、水渠等,对地下水及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5.畜禽粪便污染严重。由于畜禽养殖点多、分布面积广,养殖方式落后,加之部分养殖户缺乏环保意识,对养殖粪便不能及时收集清运,经常在村旁、路边、河边等处随意堆放,晴天蚊蝇乱飞、气味难闻,雨天污水横流,造成环境和空气污染。
6.没有专门环卫保洁队伍。由于受到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和条件限制,分场往往采用居民自发的方式来维护村庄的清洁环境,难以产生积极的治理效果,导致不同分场的环境差异较大。
7.村规民约未建立。在环境清洁尚未形成制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分场都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村规民约。
8.缺少日常环境维护经费。无论财务状况如何,绝大多数农场都没预留用于日常环境维护的专项经费。
 三、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省农垦系统按省政府部署,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农场环境治理工作,到2015年环境治理初见成效,基本形成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工作体系,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到2016年末全面完成国有农场环境治理任务,场容场貌基本实现环境整洁、物放有序、出行方便、生态文明美丽乡村要求。
(二)治理任务
1.实施道路硬化。对分场内主要道路实施硬化,硬化率应达到90%以上,次要道路及宅间路采用乡土生态材料铺设,保持路面卫生整洁。分场居民区道路设置路灯照明。
2.建设、改造道路排水设施。在场区道路两侧建设排水设施,对既有的年久失修的排水设施全面进行改造,保证雨水排放通畅,雨后路面无积水,方便居民出行。
3.实施村屯绿化。对村旁、水旁、路旁以及居民房前屋后等公共空间进行全面绿化,绿化率达到35%以上;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对有绿化条件的道路两侧全部进行绿化,形成绿色通道。
4.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各分场要按每100户规划设立3个垃圾收集池,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保证不积存和随意堆放垃圾。
每个农场都要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标准》,至少建设1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5.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为解决场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净化生活环境,每个分场都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6.建设养殖粪便处理设施。各农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辽宁省畜禽养殖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标准》,建设养殖粪便贮存处理设施,每个集中养殖区都要建设一处,养殖场和集中养殖户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居民的养殖粪便要做到清洁有序堆放,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
7.建立村内保洁队伍。各分场要按照环境治理和维护的工作量,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至少应每100户配备3名保洁员。
8.保障日常维护费用。各农场要把环境治理维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日常维护。
9.制定村规民约。各分场要将环境治理维护制度化,制定环境保洁制度、绿化制度等村规民约。
四、计划安排与实施方式
(一)实施计划
2013年全面启动国有农场环境治理工作,重点完成分场垃圾与养殖粪便清理和部分道路硬化、绿化及道路边沟治理。2014年一2015年,完成道路硬化、绿化及道路边沟治理、部分道路亮化,基本完成垃圾、污水、养殖粪便处理设施建设,并形成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工作体系。2016年末,全面完成国有农场环境治理工作,场容场貌基本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二)实施方式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国有农场的环境治理工作,要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同步开展,并应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确保治理效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具体实施采取以农场为单位,以分场为单元,按年度以单元整体推进方式组织实施,每年完成量不少于分场总数的25%一3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省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农场环境治理工作,应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省农垦局负责指导督促全省国有农场的环境治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相关政策资金在农垦系统的落实。市县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辖区内国有农场环境治理工作,并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政策资金落实问题。国有农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境治理工作,要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要工作内容,应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做好此项工作。
(二)统筹规划,制定标准
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支持集中连片、整场推进的原则,制定环境治理设施的相应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国有农场环境治理规划,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年度实施计划。
(三)明确任务,严格考核
各地农垦部门要明确任务,加强督查考评,对所辖区域国有农场环境治理进度、质量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取得实效。省农垦局对各地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对口联系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四)落实政策,争取扶持
省农垦局负责省本级的政策资金协调落实;各地农垦主管部门和各农场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将国有农场环境治理纳入相应的政策资金扶持范围。
(五)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各地要总结符合本地实际的国有农场环境治理模式和经验做法,以典型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环境治理工作。省农垦局将在全省不同地区按沿海、平原、山区、城郊等不同类型选择一定数量的农场作为试点单位,通过与当地农垦和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这些农场在环境治理上取得明显成效,以此来带动全系统工作的开展,并为周边乡镇做出样板。
(六)加强宣传,群众参与
环境治理与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通过树立典型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国有农场环境。宣传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化。号召广大农工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并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辽宁省农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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