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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6-14 9:09: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完成我县“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3年,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坚持“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总体原则,以实施治理项目为主线,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为依托,以强化考核,公开信息为保障,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减排目标

(一) COD排放量控制在2260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0.78%;

(二) 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87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1.3%;

(三)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286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0.8%;

(四) 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560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11%。

三、减排措施

(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1.加强项目调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10月31日前建成投运,12月30日

前通过环保验收。(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快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立项及前期工作,已完成前期工作的要倒排工期,抓紧施工建设,确保纳入计划的琊川、进化、永安、峰岩、花坪、土溪、绥阳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按要求时限建成投运,并通过环保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城管办)

(二)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

    1.提升县城污水处理厂服务能力。确保9月30日前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进一步实行雨污分流,提高进出口浓度差。(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运营单位规范完善污水处理厂各类运行、化验、污泥处置、药剂购买使用等管理工作,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数据、报表。环保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测。(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三)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治污减排行动。

对往年已被认定的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其减排设施正常运行,减排量稳定。纳入2013年减排计划的兴阳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按照减排技术要求,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全部进行农业利用等综合治理,实现减排目标。(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协助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四)水泥厂脱硝改造。

督促西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6月31日前完成脱硝装置建设,综合脱硝效率达到30%。(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五)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

确保县城机动车尾气检测站于4月份完成主体工程,6月份通过检查验收。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确保年底环保合格标志发标率达到80%以上。强化机动车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的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协助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全面完成我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调度督促,确保减排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各项减排任务。

(二)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

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对新建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与新增削减总量实行预算管理,对未纳入总量预算的排放量较大的新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县环境保护局每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统计,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预警,根据年度排放总量情况,对新建设项目实行暂缓环评审批、暂缓试生产审批等控制措施。

(三)加大减排资金支持力度。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加大公共财政对减排工作投入,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责任追究。

县人民政府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凤岗先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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