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潼关县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6-18 10:06: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省市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市县政府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潼关县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污染减排

  2013年化学需氧量在2012年基础上削减2.2%、氨氮削减2.5%、二氧化硫削减0.2%、氮氧化物削减0.2%、畜禽养殖业削减2%、重金属在2007年基础上削减率达到10%以上。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县城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不少于310天,并做好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

  渭河潼关吊桥断面达到省考核标准:化学需氧量不高于25毫克/升,氨氮不高于2毫克/升。

  潼关县裂斜沟入渭口排污口断面水质达到丰水期化学需氧量不高于50毫克/升,氨氮不高于6毫克/升,枯水期化学需氧量不高于60毫克/升,氨氮不高于8毫克/升。

  (四)重金属污染治理

  潼关县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汞、铅、镉)与2007年相比,削减比例达到10%以上;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及涉重金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为零;纳入《规划》的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全年监测全部达标。

  (五)生态保护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2013年要启动潼关县生态县的创建工作。

  2、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规范(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

  3、要做好黄河、渭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达到60%。

  5、抓好秦岭北麓矿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

  6、抓好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

  7、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

  8、巩固“三小”提金取缔成果。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

  2013年全县环保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突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高,促进潼关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实现协调发展。                

  工作重点:围绕全县大局,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支撑项目,努力完成减排任务;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全力确保环境安全;加大建设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增强全县环保工作合力。

  (一)政府办:负责建立环保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环保局:一是负责协同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潼关县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渭河流域三年行动、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法,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四是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五是努力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六是稳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七是扎实抓好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八是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九是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依法做好环保法制工作;十是积极开展创模、创生态县工作,带头完成全年任务。

  (三)水务局: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重点完成潼关县安乐乡县城区水源地涵养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1个。二是组织实施河流污染治理,使入黄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列斜沟入渭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控制在50毫克/升、6毫克/升以内,市对县考核断面不出问题。

  (四)国土局:一是改造本单位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必须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方可办理有关土地手续。三是做好国土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三小”企业非法用地和继续做好矿区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活动,严禁私矿下山或将废渣卖给非法生产进行小浮选提金,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四是实施农村环保重点项目工程,加强污染土壤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五)林业局:一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二是负责对非法毁林和破坏植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三是完成渭河沿岸613亩造林绿化任务和在列斜沟排污渠入渭处建设人工、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1个,通过生物降解,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四是要积极向上争取林木、植被的恢复保护资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中小企业局:一是认真督办减排指标落实的进展情况;二是督办秦晋、海鑫铁矿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选矿废水循环利用工程的前期筹备工作,2013年力争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投运并通过验收。督促各企业必须实施工业废水回收利用工程,降低单位GDP能耗和水耗。具体考核指标为: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控制在30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以上。对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家涉铅企业29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烧结锅加强督察,防止死灰复燃;加强非黄金企业和石渣厂管理,规范排污;三是督办企业守法经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督促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严格落实中省市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督促实现完成辖区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五是督促企业做好生态保护工作,规范在秦岭北麓矿山企业投资、开发、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整治,遏制破坏趋势,逐步实现生态恢复;继续实施矿山企业“下山拉矿、上山拉土”,进一步治理被破坏的植被面积,恢复生态环境。六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七是督促企业对河流污染进行彻底治理。重点督促沿河企业搞好污染源源头治理。

  (七)农业局:一是督导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2013年完成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抓好和完善进肉牛养殖公司养牛场养殖粪便综合治理样板工程项目、抓好金桥牧业公司、金发农民养猪合作社、望龙养猪厂、五丰种猪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减排台账、减排档案,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同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达到60%。二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生活废水、废气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新技术,继续实施农村小沼气工程建设。重点督促完成秦东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建设和完成太要镇、代字营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三是完成农业面源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项目1个。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建设有机食品基地,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立监测体系。四是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加强代字营镇含汞矿渣堆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是2013年底,成功创建2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乡镇、12个市级生态村。

  (八)住建局:一是加快县城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80%;完善和督办县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成污泥无害化规范处置和中水回用项目工作。确保列斜沟入渭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控制在50毫克/升、5毫克/升以内,市对县考核断面不出问题。二是督促秦东镇污水处理厂、黄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成前期工作,7月份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投运。同时,积极督促县垃圾填埋场稳定运行,污水处理厂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秦东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项目4月份通过验收;太要镇、代字营镇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确保潼河入黄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三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数据传输稳定准确,满足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建立健全减排档案台帐,实行持证排污。四是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达到创模、创生态县的考核要求。

  (九)环卫局:一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运行,建立健全垃圾填埋运营台帐,实行月报制,并对渗滤液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二是潼关县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投运。三是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特别是大气联防联控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道路、建筑等二次扬尘污染和城区噪声环境,达到城考、创模、创生态县的考核要求。四是认真开展创模工作,加强植树造林,增加公共绿地,达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

  (十)黄金局:一是认真督办中金矿业公司、中金冶炼公司废水回收利用设施稳定运行,完成企业减排任务,督办金星公司完成选矿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二是督促完成辖区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三是加大力度彻底治理县域河流污染,杜绝企业尾矿废水偷排、漏排、直排,污染河道和污染黄、渭河,重点督促企业对污染源进行彻底治理。确保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四是督促黄金企业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完成2家企业尾矿水回收利用工程,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在黄金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完成广鹏公司、中金冶炼公司、中金矿业公司、金星公司、兴隆公司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五是推行金矿尾矿渣、采掘废石的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达到城考、创模、创生态县的考核要求。六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所有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核。督促各企业必须实施工业废水回收利用工程,降低单位GDP能耗和水耗。具体考核指标为: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控制在30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以上。七是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八是督促指导黄金企业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规范企业排污口,做到守法经营。

  (十一)卫生局: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环境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一是督促医疗机构对含菌废水进行全部处理,达标排放;实行持证排污。二是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渭南市医废中心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处置率达100%。三是督促所有医疗机构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监管,落实辐射监管责任。四是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加大力度整治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五是督办落实完成县级疾控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监测实验室工程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2015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十二)整顿办:一是加大力度整治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加强秦岭北麓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把私矿下山,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三是规范在秦岭北麓矿山企业投资、开发、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整治,遏制破坏趋势,逐步实现生态恢复;继续实施矿山企业“下山拉矿、上山拉土”,进一步治理被破坏的植被面积,恢复生态环境。四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活动,从源头上杜绝河道污染,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三)经发局:一是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方可办理有关立项手续。二是认真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指标的任务分解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对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家涉铅企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烧结锅29台加强督察,防止死灰复燃。加强非黄金企业和石渣厂管理,规范排污,重点取缔无证石渣厂。三是加大力度整治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四是继续配合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五是采取具体的节能降耗政策、工程项目、措施并取得定量效果,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采取具体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污染排放物总量消减措施、工程项目并取得定量效果,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工业废水、COD、烟尘、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十四)电力局:一是对金陡宾馆的油烟治理设施,要经常监督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配合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企业、“十五小”、“新五小”、“三小”和取缔关闭企业,严格按照政府指令一律停止供电。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好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四是加强对年度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配合和服务。

  (十五)司法局:做好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和创模及创生态县工作中的司法宣传教育,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六)财政局:一是积极组织筹措资金,加大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流域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秦岭北麓生态治理等)、环保能力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保能力等)和创模工程项目(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等)资金的投入,并加强资金的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力度整治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

  (十七)公安局:一是继续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搞好城区社会噪声的监管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三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城区“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区域,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十八)监察局:一是做好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按照规定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依法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环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九)工商局:一是严格把关,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方可办理有关工商手续。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三是对违法企业下达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证照。

  (二十)安监局:一是负责监督、监管、指导、协调各行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制定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环境安全事故的能力。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二十一)交警大队:一是开展燃煤锅炉改造专项整治,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完成机动车监测站建设工程任务,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搞好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的监管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四是环保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五是加强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城区“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区域,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二十二)文物旅游局:抓好县域内各风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风景区管委会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运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2012年—2014年在列斜沟排污渠入渭处建设人工、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1个,通过生物降解,进一步削减污染。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发展壮大潼关的文物旅游事业。

  (二十三)食品药监局:完成县城建成区内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单位(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基准灶头2个以上)的油烟污染达标治理工作。

  (二十四)各乡镇政府:一是认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成各自辖区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提高县域环境质量;三是对乡镇建成区内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四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处理率达到60%;五是做好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六是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 2013年底,全县建成4个市级生态乡镇、12个市级生态村,完成2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与申报工作;七是加强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八是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完成辖区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现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列斜沟入渭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控制在50毫克/升、5毫克/升以内,确保市对县考核断面不出问题;九是督促黄金企业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完成2家企业尾矿水回收利用工程,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在黄金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完成广鹏公司、中金冶炼公司、中金矿业公司、金星公司、兴隆公司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五是推行金矿尾矿渣、采掘废石的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达到城考、创模、创生态县的考核要求。六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所有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核。督促各企业必须实施工业废水回收利用工程,降低单位GDP能耗和水耗。具体考核指标为: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控制在30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以上。十是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圆满完成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实现环保、创建工作双赢。

  三、方法步骤

  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从2013年3月到12月31日,为期9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2月—4月)。各自成立环保领导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职责,制定《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10月31日)。按照《潼关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潼关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所定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上报当月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进度情况(报县政府,抄送县环保局)。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县政府组织逐单位逐项目进行资料和现场考核,并排名通报全县。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要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一把手,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实施层面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半年、年终考核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好的做法,曝光不良现象,营造良好的工作與论氛围。

  (三)加快推进,完成任务。要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取得最佳效果,确保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潼关县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