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黄山市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8-6 9:54: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全市环保系统将按照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为统揽,把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作为环保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进取,改进作风,强化监管,为建设美好黄山提供优质的环保服务和优良的环境保障。
  一、大力推进污染减排
  1.制定和落实好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坚持以项目建设推进污染减排,加强减排项目工程进度督查,着力抓好减排措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切实指导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督促区县加快污水配套收集管网、污泥处理处置及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微动力、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置。
  3.着力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黄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试行)》,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控制外地转入车辆,依法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
  4.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清洁养殖技术。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废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规模化养殖场提高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5.继续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更加注重水源保护
  6.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调查与评估,规范设置标识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切实加强重点流域循环经济园和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100%。
  7.抓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继续会同市新保局加快新安江流域上游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督促抓好流域村级垃圾保洁、重点河面打捞、干流网箱退养、主要干支流综合治理、河道采砂整治、重要支流水草治理工作,保持新安江水质总体稳定。
  8.认真完成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各项监测任务,重点加强涉重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新安江跨省断面水体联合监测工作。
  三、积极推进科学发展
  9.全力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主动介入,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重点抓好园区和招商引资中的环境准入,主动为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服务。
  10.依法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通过优质的服务和严格的监管助推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
  1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努力做好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开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工作;对新建化工类、电镀、造纸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全面推行环境监理工作。实行项目环评与辐射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环评审批前必须先征求辐射管理方面意见。
  12.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工业园区、化工企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项目、减排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清理限制环境执法的“土政策”,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高限处罚、公开曝光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境执法后督察、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告知、环境问题约谈等措施,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13.积极开展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工作。坚持实施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效能工作,不断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
  14.积极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强化有效性审核通过的自动监控数据在执法、排污收费过程中的运用。
  四、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15.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即:以查处环境信访投诉为主的“民生工程”;以查处餐饮油烟污染为主的“清新工程”;以查处城区噪声污染为主的“宁静工程”,以查处“黑烟囱”违法排污为主的“蓝天工程”和以查处水源安全为主的“碧水工程”,保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积极开展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防止因环境污染纠纷引发群访上省、上京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和高、中考期间的噪声监管工作。
  16.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调查,加强对危化品使用、转运、储存等环节的监管,减少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
  17.努力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修订环境应急手册和相关预案,前移环境应急工作关口,加强新安江流域汛期和枯水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六个一律”、“五个第一时间”和“三个不放过”;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月度巡查工作,转“救火”为“防火”。强化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价完善,特别是化工园区要抓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8.加强辐射管理,开展涉源单位及核技术应用单位的专项检查。
  五、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19.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问题村”整治工作。
  20.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积极督促36个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54.2亿元投资计划。进一步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力争年内新创建2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5个省级以上生态村,黄山区加快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休宁县、祁门县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歙县加大省级生态县创建力度,努力形成县、乡、村三级一体的生态创建格局,保持生态创建工作全省领先,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展示区建设成效。
  21.巩固和扩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成效,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内容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监察,及时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农村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
  22.加大湖泊保护和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太平湖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六、努力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23.强化环境监测工作。新安江街口、扬之河新管水质自动站、三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新安江水环境管理平台要确保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新安江水质监测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黄山区和歙县、休宁县环境监测站要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县级站标准。积极开展PM2.5、O3等环境指标监测、综合分析和研究,并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和区县级监测能力,为环境管理尤其是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4.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积极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现场执法行为。大力夯实环境监察基础工作,继续抓好环境监察档案科学化、系统化管理。进一步督促辖区内区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25.广泛开展环境宣教活动。积极围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以环境保护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重点,多形式、多层面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绿色创建工作力度,开展全民环境教育,争取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26.强化环境信息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信息开发和应用水平,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信息与统计等业务系统、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局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环境管理业务网上在线服务工作。
  27.提升环境科研水平。推广污染防治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环评质量。
  28.抓好环保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春训等学习培训,强化大环保意识,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结合学习型机关等创建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及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黄山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