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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3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8-20 8:32: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环保工作部署,以“美丽杭州”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整治,促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大气复合污染防治

  1.制定年度整治计划。根据《杭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编制《杭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整治实施计划》并推进实施。(污防处牵头)

  2.推进“无燃煤区”建设。编制《杭州市“无燃煤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城市建成区“无燃煤区”建设。通过关、停、迁、调等措施,确保主城区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无燃煤区”。(总量处牵头)

  3.深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登记管理,加快黄标车淘汰。加强高污染车辆管理,对主城区3万多辆国Ⅰ汽油车辆实施限行。推动油品升级工作。启动公交车、出租车等油改气工程,加强排气检测站和回收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区(县、市)三级联网。(机排处牵头)

  4.强化工业企业治理。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等实施差别化的区域产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燃煤电厂(热电)和水泥熟料企业脱硝工程。开展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治理。推进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木业、制鞋、生活服务业、储存和运输业、建筑装饰、电子信息等1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调查与治理。〔污防处、总量处按分工落实,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协调同级职能部门开展〕

  5.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依照《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及渣土运输的源头管理。〔污防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协调市、区级职能部门开展〕

  6.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推进主城区合法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推动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建设。〔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落实〕

  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要加强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的查处,城管委要加强对道路抛洒违法行的查处,交通警察局要加强机动车违法行为监管,工商局要加强对餐饮等污染大气的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的查处。〔监察支队、机排处分别牵头,各区(县、市)部门依职责落实〕

  8.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完善杭州都市圈范围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制度,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污防处牵头)

  9.健全大气环境治理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实施人工增雨,减轻雾霾天气影响。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课题,开展城市通风廊道、大气环境容量研究。(科监处牵头)

  二、大力推进清洁水源行动

  10.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导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以759家重污染高能耗企业为重点,在市政府规定的“三个一批”时限内,完成年度落后产能企业淘汰与关停转迁、污染整治提升任务;加快工业企业入园发展。〔污防处牵头,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落实,各相关处室、单位协同配合〕

  11.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完成水源保护区内29家违法企业关停搬迁和清理年度任务;认真开展苕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杭苕整办〔2013〕1号);强化跨行政区域水源水质共保机制,确保水源地安全。完成饮用水源地环保规划中期评估。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污防处、支队、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

  12.做好地下水调查评估。成立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协同市级职能部门完成2013年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污防处牵头)

  13.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乡镇的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局污防处、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

  三、全面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

  14. 完成电镀企业关停、整治工作收尾。完成156家电镀企业整治(其中已关停69家、搬迁入园33家、原地整治提升15家)的收尾工作。加快电镀园区建设。〔市局污防处牵头,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局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15. 加快四大行业整治。全面推进印染、造纸、化工、节能灯四大行业整治提升,完成关停淘汰和整治提升的年度工作任务。其中:

  印染行业: 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生产线全面实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当地政府验收。逾期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3月底前,萧山区作为全市印染行业整治提升的重点区域,率先通过市政府组织的整体验收。

  造纸行业: 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生产线全面实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富阳市辖区内所有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当地政府验收。

  化工行业: 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标准和超经营范围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以建德市为重点,全市所有拟原地保留的化工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实施整治并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验收。

  节能灯行业: 2013年底前,临安市所有拟关停淘汰的节能灯企业、生产线全部关停到位,所有拟原地保留企业完成整治并按要求通过验收。〔市局污防处牵头,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局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四、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16.加强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重点地区是钱塘江、苕溪流域的上游地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内容是要检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的对应关系,并确保规范、安全处置。对发现的偷排、偷倒等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纠正。

  17.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制定杭州市2013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13年度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目标。〔污防处牵头,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

  五、完成其他综合工作

  18. 做好省对市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对市相关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及要求,督促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工作。〔污防处、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

  19.继续做好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情况的评价、审查与监督工作。重点是以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等级分类、上市核查、出具守法证明(包括评选各类先进、申请名牌、质量奖、绿色企业)等为契机,督促企业做好环保工作。〔污防处、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

  20.进一步深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文件已另行下发)。〔污防处、各区(县、市)级环保部门分别落实〕

  以上工作要点中涉及的具体工作目标、计划、内容、数量等要求,均以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具体相关文件如下:

  1.《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环发〔2013〕13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2013年度工作计划的函》(浙生态办函〔2013〕25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3〕1号);

  4.《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82号);

  5.《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无燃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75号);

  6.《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整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100号);

  7.《关于下达2013年杭州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杭淘汰办〔2013〕7号);

  8.《关于开展2013年杭州市电离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杭环发〔2013〕65号);

  9.《关于印发<苕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苕整办〔2013〕1号)。(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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