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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十二五”时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3-8-27 11:20: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期间,随着清镇市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清镇市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与胁迫影响将日益加剧,脆弱的生态环境支撑着巨大的发展压力。面对这一重大的挑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原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97号)、《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清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明确清镇市对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使清镇市的环境保护能够适应清镇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要求,为清镇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以来,我们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在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增长的情况下,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环境污染初步得到有效控制。“十一五“以来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两湖”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已经深入人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环境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环境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加强。环境保护成效不断显现,突出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环保国策地位明显提高

    我市把环境保护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一五”时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清镇市委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力推进“两湖”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强力推进红枫湖百花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湖”保护促进生态建设的意见》等多个文件专门安排环保工作。2007年至2009年每年都召开环保大会安排部署年度环保工作。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清镇市五大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特别是在保护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过程中,成立清镇市“两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两湖”保护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两湖”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在每次专项检查和召开专题汇报会时都是一个单位一个单位、一项工作一项工作进行详细汇报,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并协调解决“两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各乡镇、部门相应建立了由“一把手”挂帅、专人负责的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工作推进组织。实行“责任、任务、奖惩”三明确,在全市形成了推进污染减排、保护“两湖”的攻坚态势。

    (二)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已成定局

    我市的化工、冶金行业资源消耗多、污染物排放量大。为按期完成减排任务,我们举全局之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做好分解落实每年均制定全年减排计划,并将目标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30多家企业,重点抓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二是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清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贵阳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定、部署,监督检查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审议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制度计划安排,协调解决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减排办,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总量控制要求,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监察力度,将日常督查工作与西南督查中心,省、市的日常督查有机结合,对各污染源单位、治理工程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制定情况、采取措施及减排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完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安装及联网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和减排监测。四是狠抓重点减排工程。狠抓朱家河污水处理厂、贵州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晶公司工业废水减排项目、贵州伟城纸业有限公司重点企业COD工程治理项目,狠抓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水晶6号炉脱硫工程的实施非电脱硫工程项目,狠抓结构调整减排,关停一贵州省清镇市东山水泥厂、清镇市美工玻璃厂、关停土法烧结窑强化调度。五是按照重点减排工程“倒计时”要求,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控,关键时期实行一天一督查、一天一汇报的措施,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帮助企业解决工程中的难题。六是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及考核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攻坚力度,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贵阳市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2010年底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059吨(其中工业排放量控制在265吨,生活及其他排放量控制在794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4855吨(其中工业排放量控制在5325吨,生活及其他排放量控制在9530吨)。根据省环保厅核算,2009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为632.97吨,其中华电贵州清镇发电有限公司排放量为12.781吨,贵州水晶为543.6339吨,贵州美丰为226.979吨均不在我市的总量范围内,所以我市的实际排放量为99.5606吨;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37293.1吨,其中华电贵州清镇发电有限公司排放量为28769.02吨,贵州水晶为5084.060吨,贵州美丰为2601吨均不在我市的总量范围内,所以我市的实际排放总量为839.02吨。

所以, “十一五” 我市工业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目标已提早一年实现。

    (三)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清镇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除部分年度可吸入颗粒物略有超标外,其他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随着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推进,清镇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已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红枫湖和百花湖为饮用水源地,从2007年我市开展达标减排零排,红枫湖、百花湖水质有了较大改善,总体水质较好,其中红枫湖为Ⅲ类标准,百花湖已达到Ⅱ类标准(取水口位置)。城市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Ⅱ类区标准。我市于2009年底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又拨付资金修建了大气自动监测站,提高了我市城区大气环境监控水平。

    (四)污染防治能力大幅提升

    “十一五“以来,我市又新建了站街污水处理厂、百花污水处理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并于2010年全部实现进水,累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5万吨/日。贵州华电清镇发电有限公司新上了7#、8#燃煤脱硫机组,累计新增燃煤脱硫机组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截止2009年底,我市清镇发电厂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0提高到100%。另外我市新增日处理能力300吨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260.78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3年,预计2010年12月31日完工投入使用。

    (五)限期“达标、减排、零排”,工业污染得有效控制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两湖”污染源达标、减排、零排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发〔2007〕183号),要求我市“两湖”保护区范围内的9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8家小型企业共计27家企业的废水在2007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2008年6月30日前减排50%,2008年底以前实现零排放;沿湖度假村于2007年底前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督促、指导我市“两湖”范围内27家排放废水的企业、9家三产污染源、33家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分别制定了达标、减排、零排工作方案,做到一厂一策。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下达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工作。截止2008年6月30日,贵州电建二公司、红枫发电厂、盘江民爆公司、达众七砂公司、华能焦化公司、贵阳弘业纺织印染公司、清镇发电公司、贵州美丰公司、贵州水晶集团9家重点污染源和贵州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非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全部实现废水减排50%的目标。其中,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中的贵州电建二公司、红枫发电厂、盘江民爆公司、达众七砂公司、华能焦化公司、贵阳弘业纺织印染公司6家企业提前实现零排放,18家非重点污染源中有贵州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提前实现零排放。到2010年沿湖27家企业废水基本实现超低排放。清镇发电公司等33家废气排放企业实现了烟(粉)尘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总量控制要求。

    (六)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强化技防监控手段

    2007年至2009年,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一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投入592万元,完成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财政投资28万元建设的清镇市在线监测监控中心。在巩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10年以来,为加强监管,创新监控方式,督促黔桂建材厂等7家企业安装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直观监控污染源企业的排污情况。同时2010年1月,财政投入资金176万元,完成3个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我市城区空气质量24小时自动监测。

    (七)严格执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从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同时”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严格环评审批、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坚决实行“四个不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符合相关规划的项目不批,对环境敏感区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项目不批,在超过污染物问题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二是严格现场执法,实行严查重处。五年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排查各类企业5千余厂次,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8个,处罚85.3万元。三是创新举措,强化环境监察。在抓好日常监察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有效打击了排污企业治污设施白天开、晚上停的违法行为。实行“节假日巡查”制度,保证了环境监察不断线、不空档。四是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通了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制定了环境举报有奖制度,拓宽了举报渠道。并将处理意见电话回复反诉人。2006以来,平均每年接待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50起左右,及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八)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公众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每年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抓好经常性环保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报纸、远程教育等方式深入到沿湖乡镇、村寨、工业企业、社区进行宣传,加大对保护“两湖”水资源环境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50余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通过宣传教育,全市人民群众对保护饮用水源的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得到提高,环保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大力开展绿色创建,5年来共建成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15个,提高了公众参与意识。二是把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作为根本。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开展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集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监察人员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执法证》。三是把搞好硬件建设作为强化环保执法的基础。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密切协作、高效务实”原则和要求,牵头组织各17家相关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环境突发事故的处置。全市33家重点企业均制定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置了应急设施。投资29万元购买了环境应急监测、防护设备,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整合辖区内应急装备和应急队伍,现共整合了清电、水晶、焦化、电建二公司、盘化等5家企业的应急他俩和应急装备,现有环境应急队伍支162人,应急车辆3台,消除车3台,应急监测仪器(快速大气监测仪1台、水质监测仪1台)、防化服2套应急救援车辆2台。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在水晶集团和贵州美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大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先后投入资金300多万元,购置环保执法车辆、购置先进监测仪器、数码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移动执法装备等,环保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四是通过绿色通道和公开招考的方式引进行人才,“十一五”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行硕士研究生4名,公开招考引进行8名,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九)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日益显现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原则,坚决实行“四个不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符合相关规划的项目不批;对环境敏感区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产生,确保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减污。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投产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不断深化项目环评。对于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项目,努力做好服务,对“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把关。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上大压小、关停清镇发电厂5#、6#小火电机组共计40万千瓦;对我市城市污染严重的清镇玻璃厂、五矿铁合金二分厂依法实施了关闭,对东山水泥厂进行了停产整顿。

    (十)创模工作稳步推进

    清镇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始终围绕“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为奋斗目标,以强力推进创模攻坚项目为重点,以开展十七项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以执法督办行动为抓手,以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为喉舌,形成了全市机关、企业、部队、群众人人拥护创模、支持创模、参与创模的合力和氛围,促进了创模攻坚项目基本能按要求建成投入使用,环境质量较大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也逐步提升。一是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制定了《清镇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方案》、《清镇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任务分解表》。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创模指挥长杨亚林与市环保局、发改局、青龙街道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等19家乡(镇、街道)、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以大力实施“关、迁、改、转”、 达标、减排、零排、城市生活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性措施为载体,强化监管为手段,“两湖”周边污染源得到遏制,三是以“创环保模范城,建生态文明市”为总揽,深入开展清镇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排口专项整治等17项专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四是建立完善了“五项机制”, 创模攻坚目标任务得以强力推进。2010年对照国家环保部26项创模考核指标分析,我市创模工作已达到要求的指标13项;通过努力,力争在短期内完成的8项;2011年将着力解决5项仍需大量攻坚项目。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环保“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列表如下: 

    环保“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 年

2010 年目标

2009 年

比 2005 年增减
情况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吨)

295.1652

265

99.5606

-66.27%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吨)

5879.208

5325

839.02

-85.73%

3

地表水断面劣 Ⅴ 类水质的比例

83 . 3%

100

83 . 3%

0

4

两湖好于 Ⅲ 类的比例( % )

4%

90%

25%

5.25

5

城市空气质量
好于 Ⅱ 级标准的天数

20 天(一年共监测 20 天) 

20

20 天(一年共监测 20 天) 

0

    二、“十二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温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了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要并重、同步,塑造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作为我市环境保护指导的的“十二五”环保规划,应该把这个要求作为总的核心思想来贯彻。

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也指出,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我们仍要继续坚定不移的抓好节能减排的力度。

    同时2007年11月20日,成立了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2010年3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布了新的《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实施。并且我市通过绿色通道和公开招考的方式引进行人才,在2010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行硕士研究生4名,公开招考引进行8名,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这些都是我们在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心得发展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是清镇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凸现的时期。十七大要求,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仍将是主要目标,总量控制仍然是“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清镇市目前的工业结构还不尽合理,工业企业大部分是高耗能产业,重点企业所拥有的高新技术及先进的设备比重低,能源消耗总量和增长速度呈加快趋势,在“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1、环境质量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生存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总体发展进程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污染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乃至全省仅推行COD、SO2的两项减排任务,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十二五”新增排放量压力将比“十一五”更加突出,在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下, COD、SO2污染减排消化增量的任务十分艰巨。另外在“十二五”期间将新增氮氧化物、氨氮作为减排控制目标。

    3、解决新的环境问题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随着新兴工业的不断发展、垃圾填埋场的渗滤以及电子废弃物不断增多,土壤和河道底泥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车流量不断加大,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4、投入不足

    近年来省及贵阳市对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投入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投入总量仍然不足,如两湖保护和治理单凭清镇市财力还是很有限的,并且投入多元化机制尚未形成,致使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较差,管理能力不强,不能更好地适应生态建设与保护、环境治理与管理的需要。

    三、“十二五”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完善环保机制,强化环境监管;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加大环保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府责任,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改善环境质量,谨慎防范环境风险,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推进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预防优先,防治结合 

(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3)统筹兼顾、民生优先

(4)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5)政府主导、协力推进

四、“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要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地域差异性、刚性约束及区域竞合关系,全面落实环境优化经济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削减总量为重要抓手,着力形成机制体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全面实现达标,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一)加强生态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加快重点区域生态治理步伐,切实把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移,从源头上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

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石漠化土地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我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森林覆盖率41%以上。

    (二)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管理,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

    1、加强水污染防治

    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把防治城镇和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环境污染作为水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确保群众的饮用水源安全,到2015年,红枫湖、百花湖及主要河流水体水质均达到规划功能标准,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继续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基本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和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0%,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实施氨氮总量控制,深化并继续推进主要水污染物污染减排,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城区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以上,重点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以基础调查和典型示范为切入点,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中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综合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致力于让老百姓呼吸清洁的空气,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作为“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控制的重点。到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1)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行业减排方向转变。

    (2)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走重点行业加重点区域的控制技术路线。

    (3)加强节能,发展低炭经济,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3、加强城市噪音污染防治

    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噪声管理体系,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声环境功能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的防治,确保居民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到2015年,清镇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100%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5dB(A)。

    4、加强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贯彻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到9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100%。

     5.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完善放射源管理机制和手段,加大电磁辐射防治力度,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完成城市放射性废物扩、改建,加大放射源使用和废源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建立我市放射事故应急体系,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6.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建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系统

    加快建设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3大体系,强化我市环保系统的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宣教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全市环保系统的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建设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完善环境应急机制,提高污染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初步建设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具备能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实现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宣教现代化;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达到100%,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完成“两湖”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的执法监督,完善相关制度。

    7、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绿色发展

    按照“协调控制总量、严格限制增量、重点考核减量”的基本原则,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推行容量总量控制。2015年,全市列入总量控制的各项污染物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均削减10%。

    (1)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减排。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并根据排放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

    (2)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进程。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十二五”期间新建烧结机必须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大力开展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示范。因地制宜开展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新建燃煤锅炉必须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3)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加强营运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对所有机动车实施环保定期检验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加速淘汰“黄标车”。

    (4)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市所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到2015年,实现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重点镇达到60%以上。

    8、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以保护“两湖”周边农村环境为重点,开展清镇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0%以上。

    9、健全土壤环境管理制度措施,综合防治土壤污染

    对农业用水进行经常性监测、监督,使之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慎重使用下水污泥、河泥、湖泥;利用城市污水灌溉,必须进行净化处理;推广病虫草害的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以及整治矿山防止矿毒污染等。改良治理方面,因重金属污染者采用排土、客土改良或使用化学改良剂,以及改变土壤的氧化还原条件使重金属转变为难溶物质,降低其活性;对有机污染物如三氯乙醛可采用松土、施加碱性肥料、翻耕晒垄、灌水冲洗等措施加以治理。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配合上级部门根据土壤污染立法,对特定有害物镉、铜、砷,凡符合超标条件的,即定为治理区,要采取治理措施。

    清镇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预期指标见下表:

 指标名称

单位

“ 十二五 ” 规划

指标属性

2010 年指标

2015 年预期

年均增长( % )

COD 排放量

(吨)

558.45

500

-2.01

预期性

SO2 排放量

(吨)

36864.25

30000

-3.72

预期性

氨氮排放量

(吨) 

22.97

18

-4.33

预期性

氮氧化物排放量

(吨) 

4438.1

3800

-2.88

预期性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0

预期性

重点工业企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0

预期性

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

99.08

100

0

预期性

重点工业企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0

预期性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05

95

1

预期性

危险废物处置率

%

100

100

0

约束性 

清洁能源使用率

%

100

100

0

预期性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3.3

100

4

 预期性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

55.3

56.0

1.01

 预期性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

68.5

68.0

0.15

预期性 

API 指数 ≤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

%

88.99

90

0.22

预期性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0

约束性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100

100

0

约束性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0

85

17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

38.59

41

1.25

约束性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1.8

35.0

2.01

约束性

    清镇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预期指标

    五、“十二五”重点任务

按照以重点带动发展的思路,“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集中力量抓好以下重点建设,推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实施环境优化经济战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实施优势产业创百亿行动计划,强力推进以物流为主的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形成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00%,到2015年,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的排水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

    (三)工业污染防治

    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抓好重点企业烟气脱硫工程;以重点行业废水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实施废水污染治理;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固废处理。

    (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着重选择化工、轻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只有贵州兰花水泥、贵州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清洁生产,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开展清洁生产。到2015年,工业企业要基本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50%要实现清洁生产,以推动全市清洁生产工作由点到面开展,发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五)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辐射环境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农村面源污染监测和环境综合管理6大网络系统,增强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六)全面推动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污染物减排

(七)突出重点流域治理,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八)综合整治大气污染,全面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九)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处置利用水平

(十)强化联动监管,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十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辐射安全

(十二)深化“以奖促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制定农村及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加大农村环境管理;推广生态农业,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继续结合农村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指导和督促乡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积极开展环境文明村和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建设一批乡村清洁示范户、生态家园。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示范工程。

(十三)推进自身能力建设,夯实环保事业发展基础

    六、“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表

    七、保障措施

    (一)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新的政绩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指标作为各个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健全法规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得以全面、公正实施。

    (三)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全面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教育与培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完善各部门分工配合,健全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执法监管在内的环境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理系统,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能力。

    (四)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保护环境的补偿政策和激励措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可容纳的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五)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关停取缔规模小、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配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抓好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严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在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鼓励、引导并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建设,有效地实现工业污染的全过程防治。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广泛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等活动,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深化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实施环境政务信息公开,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七)加强对外交流,积极争取环境保护的对外合作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环境保护经验和做法,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有关合作项目的建设,加快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步伐。

    (八)以“三创”为载体,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兼顾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其它已有的社会、经济、环境规划,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管理,促进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最终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共赢”。(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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