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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3-8-28 11:12: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

本规划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十二五”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规划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以“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设生态南充”为核心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调整产业结构、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主线,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三个转变”,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源、农村污染源和城市污染源的整治,突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依靠观念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方法创新,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规划,对推动我市创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生态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章 “ 十一五 ” 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1.1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 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两个加快”为工作取向,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发展”的总目标,全面认真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开展环境与生态保护工作,狠抓总量减排、污染整治、风险防范和环境监管。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市生态与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1.1.1 总量减排扎实推进

2006年,省政府与南充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两个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我市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万吨。NH 3 -N排放总量控制0.38万吨。

为完成这一刚性任务,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削减目标纳入了“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同时,积极推进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实行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核定、公布,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变化动态。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经国家认定的结构性减排项目53个、工程减排项目8个,共建成投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个,实现COD削减量11884吨(氨氮减排量国家未核查);由于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远小于控制总量,且无相关的减排项目,故二氧化硫削减达到控制目标。全市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1.1.2 工业污染防治不断加强

加强污染防治特别是工业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由于南充市经济欠发达,工业污染治理历史欠账多,工业污染治理在“十一五”期间成为南充环保的重点工作。

自2005年起,市政府就把全市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纳入了限期治理。截止目前,全市7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污染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有16家工业企业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18家“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已由各级政府依法责令关停。历年省挂牌督办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均完成了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为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实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部门做到了密切配合,共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关。“十一五”期间,全市的“三同时”与“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新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十一五”期间,全市200余家重点产排污的工业企业,全部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近1.5亿元,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2005年,全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890万吨,其中COD排放总量为7910吨,氨氮为720吨,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不到20%。到2010年,全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880万吨,减少2010万吨,其中COD排放总量为5335吨,减少2575吨,氨氮为397吨,减少323吨,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达到90%,工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南充炼油厂建设了一套日处理能力达2500立方米的现代化废水处理设施,并配套设置了环保机构和运行管理人员,保障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达到了一级排放标准并实现废水综合利用,产量增加一倍,废水排放量减少50%以上。宏泰生化有限公司、兰天化工有限公司、飞龙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加大污染治理的同时,提高废水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大大减少废水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年减少废水排放量上千万吨。

1.1.3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南府办函〔2006〕127号)。按照市政府的指示,结合实际提出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工程,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1 、大力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增强城市环境功能。目前全市共建成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能力共计已达24.75万吨/日,除营山污水厂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11年底建成投运外,全市已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开始起步,仪陇县、南部县、阆中市、顺庆区已建设多个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南充市城区和阆中市、南部、仪陇、蓬安、西充等县垃圾处理场已相继投入运行,同时各县市区已建立多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2 、专项治理城市突出的环境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每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五个确保:确保煤改气不反弹;确保餐饮业油烟治理达标排放不扰民;确保歌舞厅噪声治理达标不扰民;确保建筑工地不违规夜间施工扰民;确保商业活动及其他娱乐活动不违规排污噪声扰民。具体采取了以下整治措施:

开展“两烟三噪”专项整治。一是市环保局会同三区环保局对城区内52家工业企业、555家小型餐饮店、70家歌城卡拉OK厅的环境状况进行了普查。对有噪声扰民的店铺发出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有燃煤、油烟污染的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口头警告,要求业主使用清洁燃料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逾期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以及仍在使用燃煤的餐饮店,按市政府相关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处罚后仍不进行整改的,吊销营业执照。目前主城区改燃率达95%以上,80%的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极大改善了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餐饮废水排放监管。对市区222家餐饮店通过现场检查后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规定了排污量和排污浓度,下达了餐饮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排放标准,对未达标排污的192家餐饮店进行了查处,对回收地沟油、泔水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没有集中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235家餐饮店规范整治了排污口,使其集中到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放。

狠抓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市环保局会同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主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32家,县级以下的172家。为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市政府下达《南充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环保、卫生、物价联合下发了《关于规定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再次明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知》,将全市医疗废物暂时委托给具有处理资质的泸州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解决了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的问题。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预计2011年内投入使用。

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全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较多,汽车达到14万辆、摩托车39万辆,造成机动车尾气污染十分严重。对此,市政府早在2003年就以政府2号令颁布了《南充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南充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管理实施办法》。在市机动车管理所检测中心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检测,年检测率达100%,对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了污染治理,达标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驶。“十一五”末,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试点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南充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办法》,投入3000万元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全面建成。

严格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对全市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了危险废物现状调查,查清工业、医疗及企事业单位的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理现状,建立监管档案。针对炼油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建立了两家处置单位,及时对炼油废渣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针对全市的医疗危险废物,委托了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使全市的主要危险废物都得到了规范妥善的处置。

1.1.4 饮用水源监管不断规范

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关系到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一五”期间,全市认真积极贯彻落实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环保部、四川省环保厅的各项指示,时刻把饮用水源保护放在环保工作的首位。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了全市饮用水源安全。

1、 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率先在1994年划定了南充市城区段嘉陵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随后陆续开展县(市、区)城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06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6]58号)要求,全面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报批工作,至2007年,全面完成了建制乡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报批工作,共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384个,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纳入保护和监管范围,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和有序管理。目前,针对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结合城市第七次总规修编市政府对我市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进行了调整,将保护区上移,有效防范了城市发展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

2、 规范设置界碑和警示标志

为规范和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与监管,避免人为活动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和破坏,按照法律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划定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分别在保护区的下界和上界设立了界碑,沿途陆岸设立了警示牌。全市共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2000多个,设立警示牌和界桩3000余个。在界碑和警示牌上醒目载明该区域水域和陆域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禁止的活动不能在该区域内发生。

3、 加强日常监管和例行监测工作

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监察制度,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徒步沿线巡查,对城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每月巡查一次,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巡查一次,设立乡镇环保专干,每月巡查一次。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和隐患的行为,立即查处,绝不手软。全市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130余个,取缔网箱养殖23处,拆除违章建筑10余起,查处畜禽放养20余起,清理堆放在保护区内的垃圾、杂物等上百吨,有效地保护了饮用水源。同时,环境监测机构加大了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力度,对市区及县(市、区)城区的饮用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半年监测一次,每年对饮用水源的水质指标监测数据达万余个。通过监测,嘉陵江流域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以上,多数指标优于Ⅲ类,达到Ⅱ类。

4、 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

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一些对饮用水源有污染隐患的工业污染源也及时进行了关停、搬迁和治理。搬迁了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餐饮娱乐船,在保护区下游修建使用餐饮船码头和废水废渣处理设施,彻底治理了餐饮船对嘉陵江污染。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采沙船进行了限期搬迁,对清泉坝的养殖和农业污染进行了限期治理,各县(市、区)也集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取缔排污口153个,搬迁关停严重污染企业35个,治理达标排放企业46个,较好的净化了饮用水源地环境。

1.1.5 重点小流域污染防治取得突破

全市境内溪河众多,地表水系较为发达,嘉陵江水系的主要支流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的支流就有20余条。因此,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在环保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南府法〔2006〕9号),《决定》作为嘉陵江水系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订了全市水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加强了领导管理机制。市人大、市政协对嘉陵江流域开展了全面的调研,形成了《关于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水环境现状的调查与建议》。环保部门紧紧围绕人大、政府、政协提出的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 、小流域污染治理加强

对全市21条主要支流制定了污染防治规划,9县(市、区)已投入资金近3亿元,完成排污干网建设近45公里。其中阆中市在完成嘉陵江阆中段污染治理方案的基础上,已完成排污干网建设12.6公里;仪陇县已完成嘉陵江城区段污染整治方案,新政城区已建16公里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南部县投资4100万元完成了“两溪”整治;西充县投资1700万元已完成了治理虹溪河、象溪河的一期工程,实现了两河城区段的污水截流,彻底改善了两河的水质;嘉陵区对辖区内40多户工业企业的排污口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实行截流,全面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基本上使城区污水流入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从源头上截断了对凤垭河的污染;高坪区投资900万元开展清溪河污染治理,西充河顺庆段15公里污水截流工程和2座污水提泵站建设已完成,二期治污工程建设已启动。流域治理取得极大成果。

2 、沿江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顺庆黄金乡奶牛场、大百合养殖场,西充县龙兴养殖场等15家规模化养殖企业采取“以种定养、干稀分离、沼化处理、综合利用”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被誉为“南充模式”;对水产养殖污染采取“两禁一控”(即禁止肥水养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鱼,控制网箱养鱼)的办法,遏制水产养殖的污染。针对升钟水库水产养殖污染问题,2006年市政府组织10多个部门联合对升钟水库水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于2008年全面取缔了升钟库区的网箱养鱼,库区水质迅速好转。目前,南部升钟水库、仪陇思德水库、营山幸福水库、顺庆区桂花水库、蓬安大深沟水库、高坪响水滩、岩缝沟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已全部清除了网箱养鱼。

3 、沿江沿河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效显著

为了保护流域水环境质量,在嘉陵江及其主要支流的沿河带规划建设了生态林带走廊20余万亩,采用乔木、灌木、半水生植物混交的方式建立了流域内水环境生态保护体系,起到了防止水土流失、净化和涵养水源的良好效果。目前已建成阆中杨溪河湿地保护区、嘉陵太河鹭鸟自然保护区,南部、蓬安、顺庆、高坪、仪陇等县市都正在积极创建自然生态保护区。

通过对流域污染的治理与防治工作,目前,嘉陵江水质保持在Ⅲ类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是全省水质最好的江河。流域内各主要支流水质也逐步得到改善,西充河顺庆段、清溪河城区段、虹溪河、象溪河、状元溪、金鱼溪的水质也逐步从省Ⅴ类改善到Ⅳ类水质。全市嘉陵江流域水环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1.1.6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农村环保工作。

1、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象抓城市环境和工业环境整治那样重视农村环保工作的理念,按照“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加强了对农村环保工作的领导,推进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任主任的“南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把农村环保的责任延展到乡镇,并列入各级党政“一把手”年度目标考核。

全面开展农村污染源调查。2007年启动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2009和2010年分别再次对全市污染源进行了动态更新普查工。在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中,设置了农业组,专门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投入巨大人力财力,对全市 375 个乡镇的养殖业、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建材生产业等农村主要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排污量多少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和登记,并建立了农业污染源监管电子数据库,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依据,打好了基础。

2010年,市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研究并制定了《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对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明确要求实行政府领导农村环境保护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 重要依据。在农村环保投入上,明确要求自2010年起,各级政府应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立农村环保专项预算常态制,确保足额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2、 乡镇饮用水安全保障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逐步深入。近年来,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和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2006年,对全市38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了保护区,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08年,对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拨专款设立保护区立标立牌等保护措施。所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畜禽污染的排污口基本取缔。对受水葫芦危害的232个乡镇开展了强有力的打捞工作,消除水葫芦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危害,保证了饮用水水源水质。采取“两禁一控”(即禁止肥水养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鱼,控制网箱养鱼)的办法,遏制水产养殖业的污染。市政府和南部县人民政府共投入4000多万元,将升钟水库的6382口网箱养鱼全部取缔,库区的水质全面改善、恢复到Ⅲ类水质。仪陇思德水库、营山幸福水库等20个具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功能地湖库的网箱养殖也都进行了取缔。

3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结合具体情况,全市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具体包括:开展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置处理工程建设。

因地制宜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建成伏虎、金城、土门等20多个乡镇进行了场镇生活污水简易处置,完成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多套。对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了人、畜(禽)排泄物“能源型”沼气净化工程建设,解决了农村污水等问题,同时提高了清洁能源利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全面推进。按照“户集、村收、镇(乡)运、县或区域集中处理”和“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先后有龙门、建兴、双凤、马鞍等120多个乡镇建起了简易垃圾填埋场,同时全市各乡镇正大力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

4 、生态保护与建设

全力推进生态乡镇建设,突出抓好村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推行配套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积极开展了河流、小溪以及湖库等地表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和沿江沿河防护林,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功能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万里清水河道” 工程顺利推进。通过实施河道疏浚、清淤、拓宽、护岸、筑堤、饮配水、保洁等综合措施,河道“脏、乱、差”得到显著改善。

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顺庆、高坪、仪陇等地建立了数十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阆中、嘉陵等地建立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在营山、西充、仪陇、嘉陵等地建立了有机茶、有机果转换基地。通过推行生态农业,逐步削减化肥农药的施用量,逐步推广有机肥料和有机农药的施用。全市推广免耕覆盖沃土技术10万亩,全市有机肥亩施用量达3000公斤,完成配方施肥558.4万亩。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农药,每年采用该技术防治病虫害约1600多万亩次。各县(市、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共建沼气池25万口,建成环境优美乡镇30个,文明生态村30个,生态家园203个,农业生态示范园区10个。其中,嘉陵区凤垭山实施经济开发与打造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亮点相结合,走上了生态农业与旅游并举、共同发展的道路,树起了“具有四川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化的一面旗帜”。

1.1.7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

通过治理实践,创造了“科学规划、以种定养、干稀分流、沼化处置、综合利用、控制污染”的二十四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被四川省环保厅认定为“南充模式”。在养殖业发展规划中注重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便于实施监督管理和污染治理,在选址上注重远离水源的地方,在处理技术上主要采取沼化处理后综合利用还肥于田、林的种养结合的办法,努力加大处理量和处理效果,禁止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顺庆区的大百合养殖场、西充县龙兴养殖场、蓬安巨农养殖场等较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在政府、环保、畜牧等部门的共同督促和指导下,投资数百多万元,修建了粪便污水沼化处理循环利用体系,保证了周围数千亩土地的施肥和灌溉,又消除了养殖废水的污染。成为养殖业污染治理的一个样板,被农业部作为科技课题和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典型。2010年在顺庆区共兴安顺生态养殖场引进国外技术,采用微生物发酵床技术处置畜禽粪便,实现了养殖废物零排放的生态养殖,更进一步提高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1.1.8 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1 、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坚持和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有序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2009年10月起,开始启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创建活动,将极大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的环境建设,强化我市环境监管,整体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已完善了创建方案、创建规划的编制,创建工作的七大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生态工程。治污工程、固废治理、能力建设”,已全面启动实施。

2 、生态市创建

全市以生态系列创建活动为着力点,推动生态市建设稳步发展。目前,全市9县(市、区)均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其中阆中市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南部县已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评审。全市建有3个自然保护区。全市获得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24个,省级生态小区19个,各类绿色学校近300个,绿色社区近20个。

1.1.9 环境监管能力较大提升

随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逐步实施,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快速增强,向自动化、信息化的环境监管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初步形成环境基础能力建设与环保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态势,为全市环境管理提供了能力保障。

1、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快速增加

近五年,通过国家、省上补助加地方配套,市级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投入达3278万元,是前20年投入总和的10倍之多。市监测中心站购置设备投入2278万元,新增先进监测仪器设备68台(套),其中,气质联机监测设备价值108万元,该设备可对400多种有机物进行定性、定量监测。市监察执法支队投入1000多万元,购置执法车辆、必需的应急监测设施。九县(市)区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上也大幅增加。

2、 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五年来,全市环保部门新增编制105人,新增环保监测和评估机构3个。其中,新增行政编制16人,省编委直核定下达新增监察执法编制人43人,新增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估事业编制46人。市级环保部门新增编制50人,其中,新增行政编制9人、监察执法编制11人、监测和评估事业编制30人。九县(市)区的环保局均为行政一级局。南部县、仪陇县、顺庆区在乡镇开始设立环保所。南部还设立了升钟库区水质监测站。目前,市环境监测站达到150项指标以上的水质监测能力,县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达到29项指标的水质监测能力。可在全市开展水、空气、噪声、土壤、农作物、地质、辐射等环境质量因素的人工检查监测,现月采集现场数据15000余个。

3、 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基本建成

五年来,全市范围内建成3座地表水全自动监测站、10座大气全自动监测站、35套企业废水或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11个环境监测站,1个全市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市级和各县(市)级环境监测中心实现了与省监控中心联网,数据实时传输;重点监管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空气质量以及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实现了全自动监测。实施了全市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信息。

4、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能力得到加强

全市新添置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车辆49台,市监测中心站新增250万元的应急监测车一辆。新购置先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设备36台(套),市、县两级环保局均开通环保投诉热线电话12369。有效提高了环保队伍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和监管能力建设。嘉陵江流域的出境省界断面已实行联合监测,实现不同地域间断面水质监测同步和监测信息共享,交界地区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5 、行政审批逐步完善规范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运行,无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的现象。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取件均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立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监督、监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不依照法定事项和标准收费等情况。

6 、扎实推进规划和项目环评工作

2007年我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精神,遵循统筹安排,规划先行的原则,迅速在全市贯彻执行规划环评战略,城南服装工业园区率先进行了规划环评,截止2010年底,我市十四个工业园区均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2009年,我市石化行业编制了《南充市石化产业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报告》。

自从《环评法》实施以来,始终把严格执行法定审批程序和原则,不断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做为环评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严格执行环评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评审批“6+2”原则、严格执行集体审批和技术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制度。“十一五”期间,我市环评审批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2008年成立了南充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我市“十一五”期间的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环评技术支撑工作。

1.1.10 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从“十一五”开始,全市主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由5个增加为6个,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并由原来的每周3天的连续监测改为了自动监测,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6个,实现了与国家环保部联网并每天上报数据;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由9个增加为10个,监测频次由每半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交通噪声点位由38个增加为51个,监测频次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半年一次;区域噪声点位由30个增加为205个,监测频次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半年一次。

为加强对嘉陵江及其主要支流东河、西充河以及升钟水库的水质监测,分别在嘉陵江的阆中沙溪、南充清泉寺、小渡口、李渡;阆中东河的文成镇、西充河的雷打石、拉拉渡以及升钟水库果园场设置了水质监测断面,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监测部门也分别在各自境内的嘉陵江和部分支流设置了水质监测断面。目前,嘉陵江沙溪断面和清泉寺饮用水源地断面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升钟水库配备了大型监测船,确保对水质进行适时监控。

每年完成四次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了全市300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了全市174个点位的土壤污染普查工作。

“十一五”期间常年监测数据表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有一定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城市声环境维持在较好水平。

1.2 “十一五”环保规划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南充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执行良好。规划的15项主要目标指标中,完成12个、未完成3个,指标完成率80%。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1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目 标

2010年

备注

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2

嘉陵江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80%,嘉陵江出境水质主要指标

Ⅲ类

Ⅲ类

完成

3

重点小流域(西充河、东河)规划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70%

西充河水质类别为劣Ⅴ类

未完成

4

南充市主城区、各县城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的比例

>80%

100%

完成

5

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

有所降低

降低

完成

6

辐射水平

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完成

7

全市各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昼间>90%,夜间>85%

昼间:97.9%,夜间:83.2%

夜间未完成

8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70dB(A)

67.1dB(A)

完成

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

70%

70%

完成

1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75%

89.58%

完成

11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废气排放达标率

95%

90.5%

未完成

12

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90%

90%

完成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0%

85%

完成

14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70%

90%

完成

15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

完成上级下达减排任务

削减11884吨

完成

第二章 南充市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2.1 自然环境

2.1.1 地理位置

南充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嘉陵江中游,介于东经105°27′~106°58′、北纬30°35′~31°51′之间。南北跨度165km,东西跨度143km,东与达州市为邻,南连广安市,西与绵阳市、遂宁市接壤,北与广元市、巴中市毗邻。幅员面积12494km 2 。

南充城市建成区所在地顺庆、高坪、嘉陵城区位于市域南部,整个城市处于河谷阶地上,西北高,东南低。现正在加快开发建设,城市已形成以嘉陵江为轴、北拓南延、跨江东进、拥江发展的格局。西距成都218 km,南距重庆200 km。

2.1.2 地貌类型

南充市可分为北部低山区和南部丘陵区两大地貌单元,北高南低,地势从北向南倾斜。海拔在256~889m之间,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浅丘带坝、中丘中谷、高丘低山内型大体各占1/3。

北部低山区是盆地低山区南部边缘部分,山脊走向不明显,地面切割强烈,沟谷密集。海拔一般为500~800m,相对高度200~300m。全市最高点(阆中市天冒水山)海拔888.8m。北部低山区以嘉陵江为界,江西为剑门山支脉,江东为大巴山余脉。东西地貌差异较大。东部以桌状或台状低山为主,长度百米至数千米,宽度百米。

南部丘陵区由北向南地势逐渐降低,海拔由500m下降至256m。地貌由高丘变为低丘或平坝。低中丘分布广、面积大,在嘉陵江干支流作用下,地表被切割成支离破碎的台阶状方山丘陵。

2.1.3 气象气候

南充市气候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17.5℃,常年无霜期306天。空气湿度大,风速小,平均雾日22天。年均降水量1012mm,月季分布不均,雨量集中在4~10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尤以7~8月份降雨量最为集中,历年日最大一次降雨量238.2mm。年平均蒸发量114.8毫米,平均相对温度82%。日照约1100h,偏少,辐射与热量、降水量的分布较一致。干旱年发生频率达48%以上,还有寒潮、秋绵雨和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最大风速13米/秒,多年平均风速1.6米/秒,年主导风向为北(N)风。由于受四川盆地地形影响,气候表现为以下特点:气候温和、冬暖春早、多“倒春寒”;夏季长而炎热,秋季降温快;降水分布不均,集中夏季,强度大;多云少照,空气湿度大,秋冬多雾;雨热水平变化小,垂直差异大;灾害性天气(如秋绵雨、旱干、洪涝、大风、雹灾等)频率较大,持续时间较长。

2.1.4 水文水系

2.1.4.1 地表水

南充市水资源丰富,全市河流3166公里,按流域面积算每3.35平方公里的土地有1公里的河流。境内河流大多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主要有“一江六河”—嘉陵江、西河、东河、枸溪河、白溪濠、螺溪河、西充河,这些河流交汇形成树枝状水系,嘉陵江最大,是长江第二大支流,发源于陕西省西凤县,全长约1120公里,流域面积8.8万平方公里,由北向南纵贯全境,境内干流长293公里,多年平均流量878.7立方米/秒,年径流量277.6亿立方米。此外,仪陇河、清水河属渠江水系,洋溪河属涪江水系。南充市辖三区境内的地表水主要有芦溪河、潆溪河(荆溪河)、螺溪河、蜿蜒河、西充河(龙滩河和桓子河)和流经市区的嘉陵江。升钟水库位于嘉陵江一级支流西河中游南部县升水镇,大坝高79米,顶坝长4220米,总库容量13.39亿立方米,近十年最枯库容量为3.9亿立方米。库区主库道约84千米,涵盖面积约5.22平方公里。

2.1.4.2 地下水

南充市地下水质属川中红层地下水区,水量较丰富。主要类型有承压水、基岩裂隙水、松散岩孔隙水性潜水和溶洞水。水质多为重碳酸盐钙质淡水,矿化度小于1克/升。全市地下水容量多年平均为8.52亿立方米。

2.1.5 土地资源

南充市土地总面积为1874.1万亩,其中山地占69%,平坝占31%。全市耕地总面积为521.16万亩,其中水田159026公顷,占48.12%,旱地174435公顷,占51.88%,坡地占30.6%。南充市土壤类型属亚热带气候红黄壤带,平坝主要是冲积土,丘陵、低山区主要是红壤带。

2.1.6 生物资源

南充市全境相对高差在海拔200~800米之间,气候温暖湿润,植物种类繁多,资源丰富。按经济用途可分为农业种植业和用材林木、薪炭林木、经济林木和野生植物。野生植物中有纤维、油料及芳香油、淀粉、烤胶、药用、土农药、橡胶、饲料类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植物类近2000种,树木类有400余种。在地区分布上以北部山区最为丰富。全市森林面积564. 5万亩,森林覆盖率38.2 %,植物中药用类植物有700种,全国重点药用植物达300种,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树木有10种。

境内有各种动物69种,其中有白鲟、黑鹳等各级保护野生动物10多种。全市有鸟类232种,占全省种类的57.7%,鱼类118种,药用动物30余种,渔业是南充主要经济收入之一。

2.1.7 矿产资源

南充市有矿产62种,以盐卤、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为主,地下盐矿资源极其丰富。南充盐盆是西南地区最大、全国前茅的地下天然盐矿。南充盐盆大致分布是华蓥山以西,龙泉山以东,南起合川至资阳一线,北至盐亭、阆中、仪陇,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其盐岩地质储量为1.8万亿吨。南充处于盐盆中心地带,盐层总厚度达101.5米。石油、天然气均生存于沉积岩底层。境内有2个具有一定工业开采价值的油层,石油合计储量达7779万吨。与石油相伴生的天然气资源颇为丰富。大安寨油层储量达90亿立方米。

2.2 社会经济

2.2.1 行政区划及人口分布

南充市幅员面积12479平方公里,全市辖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阆中市、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西充县3区5县1市,有174个镇、228个乡,14个街道办事处,321个居民委员会,2493个居民小组,5380个村民委员会,47231个村民小组。到2009年底,全市总人口753.51万人,”十一五”期间年均自然增长率平均超过1.7‰,人口密度501人/平方公里(见表2-1、表2-2)。

表2-1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及密度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总人口(万人)

733.96

742.11

749.49

753.51

其中:农业人口 (万人)

587.60

591.09

599.39

591.55

非农业人口(万人)

146.36

151.02

150.10

161.96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494

495

500

501

自然增长率(‰)

1.10

1.71

2.03

2.17

注:摘自南充统计年鉴;“—”表示尚无统计数据

表2-2 南充市行政区划简表

行政区

幅员面积(平方公里)

管辖范围

人口(万)

顺庆区

545

8镇12乡

64.1

高坪区

812

16镇14乡

59.1

嘉陵区

1170

20镇22乡

70.1

西充县

1108

15镇29乡

65.6

南部县

2229

31镇41乡

130.3

蓬安县

1334

15镇24乡

71.3

营山县

1633

19镇34乡

94.0

仪陇县

1771

29镇27乡

110.7

阆中市

1877

21镇25乡

88.3

注:摘自南充统计年鉴

2.2.2主要经济指标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实现了国民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9.9%,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6.9%,2009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86.28亿元,工业总产值248.49亿元。

表2-3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主要经济指标 亿元

指标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国内生产总值

399.20

510.76

605.65

686.28

其中:第一产业

105.19

145.27

165.68

178.27

第二产业

158.79

205.00

261.34

308.98

第三产业

135.22

160.49

178.63

199.01

工业总产值

122.00

161.20

208.15

248.49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83.81

248.86

276.14

293.70

注:摘自南充统计年鉴;“—”表示尚无统计数据

第二产业发展迅速,在“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24.9%,三个产业构成比例从2006年的1.00:1.51:1.28转变为1.00:1.73:1.22,第二产业所占比例增加,第三产业所占比例略有减小,相当大的经济增长仍是靠高收入、高消耗、高排放和高污染来支撑,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

2.2.3 能源消耗概况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综合能源消费量逐年增长,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下降幅度较明显。其中,原料煤消费量总体属于上升趋势。燃料油消费量除2008年最高外,总体呈下降趋势。洁净燃气消费量除2008年最高,2007年最低外,总体保持稳定。


第三章 南充市环境质量现状

3.1 环境空气质量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共布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6个,监测指标主要有: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降尘、硫酸盐化速率(SO 3 )。 全部采用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监测,SO 3 和降尘每月30±1天连续监测。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见表3 - 1。

表3-1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年份

空气质量规定级别

是否达标

空气质量实际级别

空气质量状况

2006年

二级

二级

2007年

二级

二级

2008年

二级

二级

2009年

二级

二级

2010年

二级

二级

3.1.1 总体情况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各监测点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1.2 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年与2006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32%,二氧化硫下降26%(图3-1)。

图3-1 “十一五”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年度变化趋势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对嘉陵江(南充段)、西充河和升钟水库开展水质监测,其中嘉陵江监测断面3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2个),支流西充河监测断面2个(省控断面1个、市控断面1个),升钟水库监测断面1个。

“十一五”期间,嘉陵江(南充段)各年度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达到“优”;西充河(南充市区段)各年度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水质状况均为“重度污染”,见表3-2、图3-2。

表3-2 “十一五”期间流域(河段)年度水质评价结果

年份

嘉陵江(南充段)

西充河(南充市区段)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2006

劣 V 类

重度污染

2007

劣 V 类

重度污染

2008

劣 V 类

重度污染

2009

劣 V 类

重度污染

2010

劣 V 类

重度污染

图 3-2 南充市 “ 十一五 ” 期间河流水质年度评价结果

3.3 “十一五”期间城市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3.3.1 区域声环境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共设置有205个区域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位,其等效声级平均值在46.1-48.3分贝之间(见表3-3),秩相关系数r s 检验表明,五年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呈上升趋势,但升幅不大,区域声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较好。

表3-3 “十一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变化

年度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r s

变化趋势

等效声级(dB(A))

47.0

46.1

47.7

48.3

47.3

0.6

3.3.2 道路交通声环境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51.7公里,其等效声级平均值在67.1-70.0分贝之间(见表3-4),秩相关系数r s 检验表明,五年间呈显著下降趋势,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市监测路段超标率在59.8%-10.3%范围,2008年最高,为59.8%,2009年大幅下降至19.9%,2010年最低,总体呈不显著下降趋势。

表3-4 “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变化

年度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r s

变化趋势

等效声级(dB(A))

70.0

69.9

69.9

68.0

67.1

-1.0

显著下降

3.3.3 、功能区噪声

“十一五”期间,南充市区功能区噪声共10个监测点位,其平均等效声级在53.6-57.0分贝之间,秩相关系数r s 检验表明,五年间呈显著下降趋势(见图3-3),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呈不显著下降趋势(见图3-4)。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标率在1.6%-7.3%(昼间)和16.8%-25.2%(夜间)(见表3-5)范围,秩相关系数r s 检验表明,五年间呈显著下降趋势,城市功能区噪声超标率明显下降,城市功能区噪声总体好转。

图 3-3 “ 十一五 ” 期间南充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度变化

表3-5 “十一五”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环境超标率变化

时间

功能区噪声超标率(%)

r s

变化趋势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昼间

7.3

5.5

1.6

2.6

2.1

-1.0

显著下降

夜间

26.2

19.7

18.4

21.5

16.8

-1.0

显著下降

全年

57.0

56.0

55.3

54.3

53.6

-1.0

显著下降

图 3-4 “ 十一五 ” 期间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变化

3.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4.1 监测概况

南充市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为清泉寺(二水厂),水域功能为Ⅲ类,2006~2010年开展监测项目及频次如下:

2006年1月-2008年6月:开展必测项目12项: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氨氮,每月监测一次;选测项目16项::硫酸盐、总氮、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六价铬、铅、汞、氰化物、硫化物,1月和7月各监测一次,其中,凡超过地表水Ⅱ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

2008年7月~2010年12月:开始每月监测以上所列全部项目及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特定项目的1~35项,其中2008年10月、2009年8月、2010年8月进行了所有监测项目109项全分析,包括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补充项目和全部特定项目。

3.4.2 总体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的条件下,南充市主城区清泉寺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水质状况为优,见表3-6。

表3-6 南充市主城区清泉寺饮用水源地“十一五”期间水质评价结果

年份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达标率

超标项目(参考指标)

2006年

100%

总氮、粪大肠菌超标,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参与水质评价

2007年

100%

2008年

100%

2009年

100%

2010年

100%

3.4.3 有机污染状况

2008年7月~2010年12月:开始每月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特定项目的1~35项,其中2008年10月、2009年8月、2010年5月进行了所有监测项目109项全分析,包括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补充项目和全部特定项目。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有机污染物均未超过标准。

3.5 辐射环境

3.5.1 主要放射性来源

南充市主要放射源有两个来源:工业源和医疗源。目前全市有4个工业源,9个医疗源(见表3-7)

表3-7 南充市放射源一览表

放射源种类

所属单位

核素名称

管理类别

出厂活度

用途

工业源

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

Cs-137

Ⅳ类源

1.10E+09

料位仪

中盐银港(四川)人造板有限公司

Cs-137

Ⅳ类源

1.10E+09

料位计

四川任泽铜合金有限公司

Cs-137

Ⅳ类源

测厚仪

阆中天罡木业有限公司

Cs-137

Ⅳ类源

料位计

医疗源

密封源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Co-60

Ⅰ类源

1.10E+15

核医学

Ir-192

Ⅲ类源

3.70E+11

核医学

Ir-192

Ⅲ类源

3.70E+11

后装治疗装置

Ir-192

Ⅲ类源

3.70E+11

后装治疗装置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医院

Co-60

Ⅰ类源

1.56E+14

核医学

Ir-192

Ⅲ类源

4.08E+11

核医学

非密封源

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

I-131

南充市中心医院

Tc-99

I-131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I-131

注:以上放射源均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监控之下,未发生过放射污染纠纷及事故。但因本地辐射监测站还未正式成立,所以,没有辐射监测资料。


第四章 “ 十二五 ” 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高速推进期,历史环境问题和新型环境问题将交织涌现,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国家环境安全战略要求,将是摆在我市环境保护面前的重大难题。

4.1 经济社会发展压力

“十二五”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开展,成渝经济区发展纳入国家战略,我市社会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未来五年GDP年均增幅14%以上,到2015年GDP达到1900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全市总人口达到790万人,未来五年人口平均增幅为0.5%。

为此,“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容量的限制和总量控制指标有限,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尖锐,将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空前的压力。

4.2 工业化进程加快,总量减排压力巨大

受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工业产业结构和企业的基本特征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较多,产业发展水平较低,能耗水平明显偏高,环境压力较大。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培育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能源为代表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南充化工园区,着力打造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四大产业链。随着南充化学工业园区的建成,“十二五”时期,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排污压力大。化工园区的环境环境安全压力将凸显。

未来五年GDP年均增幅14%以上,到2015年GDP达到1900亿元。按现有排放强度静态预测,全市工业新增COD排放量3310吨、新增氨氮排放量495吨。经过多年的污染治理,我市主要工业污染源均已建成污染源治理设施,各县城也基本都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可支撑总量减排的工程项目数少、量小。再加上人口的压力,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重道远,形势严峻。

4.3 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环境不堪重负

“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将由2010年的36%增长至2015年的45%以上,未来五年人口平均增幅约为1.5%—2.0%。据预测,全市常住人口将在目前约220万人的基础上增加约50万人。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量和垃圾产生量将进一步增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巨大。“十二五”期间,生活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约为5470吨和670吨。因此,人口、土地和环境的矛盾将进一步突出。

4.4 农村现代化加速推进,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环境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随着化肥、农药的使用,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有加重趋势,土壤污染形势严峻。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日益凸显,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畜禽和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和秸秆等呈现立体污染特征。农村污染防治几乎是空白,农村环保执法监管的法律地位缺失,农村污染防治的实用技术缺乏,乡镇污水处理不足1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低,农村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4.5 社会发展和群众日益提升的环境诉求矛盾突出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生存环境改善的诉求日益提升,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公众的环境诉求,对我市“十二五”期间的环保工作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压力巨大。


第五章 “ 十二五 ” 规划目标

5.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 的战略目标,以“促发展、惠民生”为主线,以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构建嘉陵江中游绿色生态屏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5.2 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民生优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承和发展环保理念,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环境各要素和经济各领域,兼顾需求与可能,源头预防和过程治理相结合,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并重,长远谋划,总体设计。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分区控制。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突出环境规划目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 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

5.3 目标 、指标

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设生态南充”为核心目标,做到五个确保:确保总量减排圆满完成、确保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确保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要求,突出区域特点,将环境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作为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的重点指标,纳入目标考核,“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专栏 规划重点指标

序号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十二五”增减情况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108940

96956

-11984

其中:工业加生活净削减

6561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14678

14678

0

3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15712

15712

0

4

氨氮排放总量(吨)

11982

10568

-1414

其中:工业加生活净削减

862

5

嘉陵江国控、省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100

100

0

6

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

50

0

-50

7

全年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的比例(%)

80

90

+10


第六章 规划主要领域

6.1 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6.1.1 “十二五”总体减排目标

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COD):108940吨,氨氮(NH 3 -N):11982吨,二氧化硫(SO 2 ):14678吨,氮氧化物(NOx):15712吨。根据四川省对南充市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南充市“十二五”总量目标为: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6956万吨、1.0568万吨,同比2010年的10.8940万吨、1.1982万吨减少11.00%(其中工业+生活减少12.18%)、11.80%(其中工业+生活减少13.6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678万吨、1.5712万吨,同比2010年不增长。

6.1.2 深入实施总量减排

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石油化工、印染纺织、食品酿造、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强化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促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综合推进工业行业COD、氨氮等水污染物减排。大力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染源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推进生活污染减排。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治理为重点,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动农业污染源减排。

以建材、石化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大力实施氮氧化物减排。

6.1.2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优先发展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区域优势产业,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以食品酿造、石油化工、印染纺织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合理控制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强化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大幅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加大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淘汰以废纸为原料的年产1万吨以下的纸厂;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严格限制新建年加工10万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淘汰年产1000万块以下的砖瓦生产企业,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

6.1.3 优化产业发展和布局

在生态环境敏感的河流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域和集中式水源地饮用水保护区等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域,重点做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发展畜禽和水产养殖。优化全市产业布局,以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医药业等为发展重点,加大化工、造纸、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搬迁、淘汰力度,着力改变化工、印染等污染行业在全市分散布局的格局。石化等重化工应主要布局在南充市化学工业园区,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6.1.4 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以造纸、食品酿造、医药、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印染业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6.2 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着力提高人居环境

6.2.1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6.2.1.1 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南充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城市环境水质、空气、固体废物污染等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固废处理工程、生态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七大工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强化治理,环保加强监督,公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强力推进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使南充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水平处于川东北领先地位。

目前,已启动“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向省政府提交了“创模”申请,制定完善了《南充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了《南充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成立了“创模”工作机构,配备了人员,预计于2012年底前接受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针对南充市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动员全市各方力量,切实抓好整改和提高,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健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力争用2~3年的时间扎实创建,到2012年把南充市初步建成“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为实现南充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奋斗目标构建发展平台。

6.2.1.2 重点工作目标

(1)、按照《南充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2)、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主要工作任务:辖区内水环境功能区控制断面和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加强西河流域综合治理,有效改善西河水质,其他地表水无劣Ⅴ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达到考核要求,水质达标率100%;市域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全面达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dB(A)。

(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污染控制水平持续提高。按期完成各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泥干化设施建设,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2011年6月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5%,下属区县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值≥70%;按期完成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至2010年,南充城区集中处理率≥90%,下属区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平均值≥80%;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综合处置利用率继续保持100%。

(4)、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提高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使企业废水、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稳定达标率在98%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5)、在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过程中,结合生态市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整体风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6)、在至2010年以及更长的时间内,结合四川省创建生态省、南充市创建生态市的活动,继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全市干部和群众的生态文明素质,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6.2.2 生态市建设

6.2.2.1 总体目标

生态市建设,是提高我市综合实力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南充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南充市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总体质量保持全国领先,但是环境、资源问题仍然较突出。建设生态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资源的永续利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从根本上促进南充全市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以生态建设和环境质量控制为主线,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全面提升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生态产业、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能力支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南充市作为川东北中心城市、商贸、文化、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的城市功能,提高南充市作为川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使南充市成为:

l 繁荣、高效、文明的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

l 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市;

l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川东北经济强市;

l 川东北产业聚集中心,商贸物流中心;

l 川东北交通信息枢纽,科教文化中心;

l 嘉陵江中游的绿色屏障。

6.2.2.2 重点工作目标

通过10~15年的努力,把南充市建设成为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发达、生态人居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市。

生态市建设必须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部署相衔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总体上划分为启动创建期、推进提升期、全面达标期三个建设阶段。

(1)启动创建期(2007~2010年)

启动创建阶段,生态市建设全面启动。经济增长方式有所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循环经济逐步推进,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环境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全面展开,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城市交通、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市政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优化,初步形成以丘陵山水园林为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生态文化建设初见成效,人们的生态素养和意识逐步提高;生态市的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开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生态经济建设初见成效。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取得一定进展,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生态旅游发展良好。全市工业园区化率达到6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7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大于6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1.8%。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8%以上,受保护区占国土面积达到13%,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超过9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

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化水平达到36%。生态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科技教育支撑能力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全民生态意识明显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

目前,启动创建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

(2)推进提升期(2011~2015年)

生态市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各污染源得到全面控制和治理,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实现进步。到201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良好,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加速发展;生态环境和谐优美,生态文化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2012年,仪陇县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获得命名。2013年顺庆区、南部县达到省级生态县的标准。2015年嘉陵、高坪、西充、营山、蓬安等区县达到省级生态县(区)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获得命名。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受保护区占国土面积达到1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38%,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5300元。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8%和85%,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0%,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0%。

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城市化水平达到45%,城市燃气普及率保持在95%。社会和谐程度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92%。形成全民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

(3)全面达标期(2016~2020年)

2017年,嘉陵区达到省级生态县(区)建设标准。

2019年,顺庆、高坪、西充、营山、蓬安、仪陇等区县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区)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获得命名。

2019年,嘉陵区也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区)建设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生态经济建设进一步深化,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得到建立。城市生态廊道和绿化网络发挥着巨大的生态服务功能。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生态观念得到广泛普及,生产、生活、消费、人居的全面生态化初步实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资源节约型经济,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防灾减灾能力增强,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建成生态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富饶、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社会和谐的生态南充市。

6.3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6.3.1 饮用水源地保护优先

把城镇和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污染防治作为水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大力开展水源地保护。以不达标水源地和存在环境风险的水源地作为优先整治对象,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点面源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外源进入、水产养殖内源释放,实施水源保护区内的退耕还林还草,促进农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化改造。到2015年,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地下水水质达标率大于80%。

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完善水源地界限标志,清拆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章建筑。理顺水源地监管体制,构建全市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管水平。城乡统筹、流域统筹推进供水集中化。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对单一水源的城镇,应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善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市各县级城市实施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县级城市水源地常规指标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6.3.2 实施工业污染全防全控

严格环保准入。从严控制“两高一资” 项目的建设。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新建与扩建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沿河、沿江及敏感区布局高污染、高风险行业。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和污染源监管。促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以造纸、食品酿造、石化、印染和重金属行业为重点,加强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行环保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转效率,提高污染源达标率。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优先控制一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对占全市国控、省控的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到2015年,国(省)控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大于90%。

6.3.3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

强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排放标准,对沿嘉陵江流域布局工业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 A标准。2015 年,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化工园区地表暴雨径流污染物处置率达80%以上。

化工园区突出化工产业链的延伸,构建循环经济体系,降低环境风险。开展化工园区的“三级风险防范”中事故后处置体系有效性评估,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设施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快速响应处置能力。推动化工园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全面建立地面径流污染物处置与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工业废水处理、暴雨径流控制与管理、水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废水毒性评估一体的水污染控制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的废水管理水平。将南充化工园区打造为循环经济和环境风险防范示范园区。到2015 年,化工园区地表暴雨径流污染物处置率达80%以上。

对于以冶金、机械加工、电子信息、汽车等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建立加强企业级和园区级的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控制和管理机制。

6.3.4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实现全市各县(市、区)均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加快乡镇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增加脱氮除磷处理工艺,增强运行控制手段;到2015年,城镇污水厂处理率达到85%。

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城镇新区按雨污分流制设置,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主城区及阆中市污水收集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建制镇达到85%。

大力推行污水再生利用,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与城市供水、用水、节水及再生水利用统筹考虑,逐步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资源化,建立有利于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监管,完善在线监控设施,按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对2.0万吨/日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中控系统。

6.3.5 推进重点流域和湖库污染防治

以全市13条重点小流域为整治重点,加强流域污染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高稳定达标率;加快沿河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科学划定畜禽限养区、禁养区,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约化养殖小区污染治理。以升钟水库和幸福水库为重点,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推进湖、库水污染防治。到2015年,全市嘉陵江出境断面和21条重点小流域全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国控、省控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创新流域污染防治机制。构建流域协同防控机制,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机制,统筹流域城镇布局、产业布局、排污口设置、水利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上下游会商机制,转变流域治污模式。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江河源头的水质保护、水量维护及重点控制流域水质改善;完善环保“一岗双责”,强化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建立枯水期重污染企业停产、限产制度,加强汛期重点源、固废和生活垃圾监管,防范季节性污染。

6.4 实施大气联防联控,遏制酸雨加剧的趋势

6.4.1 合理布局大气污染型企业

以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保监管,防止污染转移。

以城市空气环境保护为重点,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环境质量及污染物输送影响等方面,合理确定重点控制区,制定重点区域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石化、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及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城区现有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完成实施嘉美印染、云禾印染、辰华热电的退城进园工作。

6.4.2 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内燃煤项目建设,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禁止原煤散烧,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重点区域内未配备脱硫设施的企业,禁止直接燃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减低二氧化硫的排放。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有序开发水电,加强天然气产能建设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积极推动核电,鼓励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发电。提高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构建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型能源工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用气,完善城市管网、配气站和加气站等设施,大力发展CNG汽车,继续普及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燃用天然气。到2015年,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65%,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70%。

积极改善工业燃料结构。大力发展工业燃料用气,推进工业炉窑“煤改气”工程,加大在建材、石化等行业燃料用气。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拆除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城市规划区工业锅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

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鼓励采用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确保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空气质量。

6.4.3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以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减排为重点,继续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建材行业对煤矸石砖瓦窑、含硫率大于0.5%的建筑陶瓷窑炉生产线安装脱硫设施。SO2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加强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加强开放源(面源)污染治理,采取硬化、绿化,车辆密闭等措施控制道路扬尘,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等措施控制建筑扬尘,控制城市扬尘的污染;对颗粒物严重超标的城市实施颗粒物、总量控制。

逐步开展城市VOC控制。全面推进机动车HC排放控制;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实施木材加工、胶合板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包装装潢及印刷、木质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和修理、船舶制造、陶瓷制造、集装箱制造、皮鞋制造、棉/化纤印染精加工、皮革鞣制加工、服装干洗等行业、石化等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治理。

到2015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VOCs排放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

6.4.4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实施高污染车区域限行措施,制定国Ⅰ柴油车治理改造计划,通过加装颗粒物过滤埔及器(DPF)控制PM,通过加装选择性催化转化器(SCR)控制NOx。

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成立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建立全市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实现联网。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建立不达标机动车的强制淘汰机制。深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公安部门协调,争取环保标志作为车辆年审的前置条件。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合理布局,有序推进检测线建设。到2015年,机动车环保定期工况法检验率达到85%,逐步开展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定期检验,基本形成以简易工况法为主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网络体系。

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加快油气回收力度,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位于城区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汽车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到2015年,全面使用国Ⅲ标准以上燃油。

6.4.5 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

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将臭氧、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现状。

6.4.6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改善和提高碳汇水平;创建清洁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逐步建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纳入环境统计体系,加强温室气体监测、控制和适应能力建设。率先在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进行低碳经济试点,选择典型城市、工业园区及企业进行低碳经济示范。

6.5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6.5.1 实施“村庄连片整治”

采取区域成片整体综合整治、相同或类似环境问题和相同保护对象的连片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及辐射区域相连等方式,实施“村庄连片整治”。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和扩大惠民的政策效果。到2015年,全市完成1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治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80%。

6.5.2 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推行“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加强农村垃圾堆放点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做好渗滤液的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到2015年,全市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0%。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近、符合接入要求的村庄及乡镇污水优先建设截污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不具备截污输送条件的乡镇采用二级生化集中处理技术;对偏远的乡镇因地制宜选择实用、经济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艺;对布局分散、人口规模小的村庄,采用无动力分散处理技术,提倡有条件的农村住户采用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结合的模式。加强“农家乐”的环境监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全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0%。

6.5.3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根据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做到水土不超载。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到2015年,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推广干清粪工艺、节水设施及技术,积极探索生物发酵舍等新型的养殖污染防治方法。积极推广畜禽粪便发酵新技术,分片区规划建设区域粪便集中处理场或有机肥加工厂,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模式,优化养殖饵料投放,提高饵料利用率。合理确定养殖种类、容量、方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的水库和水域取消网箱养鱼,禁止“肥水养鱼”。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率达到80%。

6.5.4 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科学划分农田面源污染敏感区和化肥污染重点控制区。积极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和作物专用肥应用,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加快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工程”示范和推广,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沟渠、植被过滤带、人工湿地等方式,截留过滤净化农田地表径流中营养物、沉积物、重金属和农药。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研发和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大力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提高旧膜利用率,减少大田用膜量。

6.5.5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建设,逐步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重点小流域和湖库水质、重点乡镇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专项督察,将畜禽养殖纳入限期治理,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的整治力度,推进环境监管向农村延伸。

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将农村污染源纳入总量减排体系。健全县、乡两级环保机构,乡镇建立环保所,行政村设立环保员,形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体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创建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建立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的长效机制。

6.6 “一江六河两溪”生态环境保护

南充市水资源丰富,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内主要有“一江六河两溪”——嘉陵江、西充河、清溪河、螺溪河、北门河、潆溪河、木桥河以及金鱼溪和状元溪。这些河流交汇形成树枝状水系。嘉陵江最大,发源于陕西省西凤县,南充市境内约300公里江段。近些年来,随着嘉陵江南充流域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推进,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流域干流和多数支流水质恶化,部份城镇河流两岸垃圾密布,污水横流。流域水系的不同程度污染,给饮用水安全和农业浇灌及江河生态带来较大威胁,阻碍和减缓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

6.6.1 嘉陵江污染治理与保护

嘉陵江是南充市700多万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搞好嘉陵江南充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把南充建设成嘉陵江中游绿色生态屏障”的战略目标,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精神,努力促进嘉陵江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因此,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加大治污力度,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题中之义,是一项紧迫的战略性任务,应当站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采取措施兴利除弊,搞好水环境治理,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同发展。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全面治理嘉陵江流域的环境保护问题。坚持开发与环保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沿江生态环境建设,使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全面达标,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并有所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开始恢复,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并逐步好转。

为确保嘉陵江流域南充段的水质免遭污染危害,必须根据实际,抓住重点,统筹规划流域内重点区域和影响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区域应在尽快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削减现有的生活与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严禁破坏生态的开发活动,严禁新建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影响区域应以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大污染防治和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扩大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面积,逐步增强水资源的保护与涵养功能。

“十二五”期间,嘉陵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在于: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取缔排污口以及沿江景观绿化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6.6.1.1 工业污染防治

近年来,随着南充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南充市工业也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尤其是嘉陵江西岸的南充化学工业园区的实施,工业污染源日益增多,工业污染日益加重。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是保护嘉陵江水环境质量的重点,通过抓好全市沿嘉陵江企业工业结构调整,坚决关停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主线,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实现工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促进全市工业结构的优化布局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 、实施全面达标排放

全市沿嘉陵江工业企业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必须实施总量控制,完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和全部实现废水排放自动化监控。凡新、扩、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否则不能投产。

2 、加大工业结构调整

坚决淘汰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彻底关闭所有规模以下的造纸、制革、农药等污染严重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坚决实行破产,关闭和停产。狠抓老污染源治理。对现有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是污染防治工作的最重要手段。氮肥企业是南充市的排水大户,要全面实施两水闭路循环技术改造,实现污水零排放;制革企业要对原液废水单独分割处理回收油脂和三价铬,对混合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食品酿造企业要加强资源的回收利用,对废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实现稳定的达标排放。一切直接或间接向嘉陵江及其支流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必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所有超标排污企业要立即停产、限期治理,不达标的坚决关停和转产。

3 、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新建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6.6.1.2 生活污染治理

近十年来全市城镇化提速的同时,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大落后于城镇化的进程。其城镇生活废弃物对水环境的危害,位居各类污染之首。为确保嘉陵江水质安全,必须加快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妥善处置。在沿江主要中心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具体建设项目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表。

6.6.1.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防治

由于过量地使用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质,农村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加之农膜回收不彻底,农村生活垃圾(含小城镇)和规模养殖排泄物大多未经无害化处理,使嘉陵江水环境不断恶化。分散的、隐性的、广域的农业面源污染使嘉陵江及其支流水环境不断恶化,嘉陵江干流水质总体下降趋势明显,各支流水质状况更差,污染相当严重。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着重从几个方面进行:①在农业生产中要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及有机肥,逐步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量。②大力开展秸杆的综合利用,一是开发秸杆气化技术;二是利用秸杆等农作物为原料,生产环保型餐具用品;三是用秸杆做饲料,严禁焚烧秸杆,逐步提高秸杆的利用率。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治理工程,对沿江乡镇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养殖废水进行综合治理,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使其全面达标排放。

6.6.1.4 嘉陵江饮用水源地保护

对嘉陵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规模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检查,限期治理,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保许可证制度,坚决关闭排污不达标的养殖企业。该对区域的养殖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养殖项目、增加养殖数量。按照国家规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进行全面取缔。

6.6.1.5 沿江绿化景观建设

嘉陵江流域绿化景观建设以改变沿江两岸生态绿化面貌为中心,结合流域景观旅游,使其嘉陵江沿岸生态绿化覆盖率大于45%。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地坎地塄全部完成绿化栽植,所有应退耕还林地全部退耕。栽植常绿树,重点地段实行大苗造林,使沿江两岸尽快形成树种结构合理、林相整齐、环境优美、不同区域或地段景观特色各异的绿化生态长廊。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对天然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带采取设界、定桩、立标等保护设施。

嘉陵江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重点在于干流及一、二级支流两岸的第一重山,抓好封山育林、低效林分改造以及建设竹林等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同时,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火灾防治,防止滥砍乱发,制止毁林开荒。

6.6.2 “六河两溪”污染治理与保护

“六河两溪”是指流经南充市境内的嘉陵江支流,具体是西充河、清溪河、螺溪河、白门河、潆溪河、木桥河以及金鱼溪和状元溪。“六河两溪”保护治理主要以城区段污染控制为主,以实施治污、清淤、筑堤、建景四大工程为主要治理手段。实现对“六河两溪”的综合治理与保护。

(1)治污

重点对西充河全流域和“六河两溪”中其他溪河流域城区段进行污水截流工程建设,加快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清淤

对重点河段进行河道清淤、打捞水葫芦,清淤时同时清除杂草。

(3)筑堤

对城区河段河岸修建生态防护堤,生态护堤可以是巴茅等植物,不必完全是河岸石、砖或混凝土护堤。

(4)建景

对河流沿线荒山进行全面绿化,并引导农户进行合理种植,减少水土流失。重点对各溪流城区段进行景观打造。

6.7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

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加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

6.7.1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

1 、建立健全固废管理体系

建全污染源档案,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和处置的监督。

2 、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鼓励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积极扶持企业开展危废的循环利用,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专业化运营,对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的监督性监测、清查,开展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

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尽快投入使用,加强重金属废渣等的处置;加强农村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完善处置设施及在线自动监测控制系统,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防范二次污染。

3 、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系统,生活垃圾收集逐步从混合收集向分类收集转变,开展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积极推行净菜进城、净菜上市,限制过度包装,推广易降解塑料制品和多次循环使用的包装袋,控制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城市的规模与性质,合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处理技术,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以县级和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实现县县建设垃圾处理厂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县级、建制镇以卫生填埋为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单一填埋向焚烧、填埋及综合利用处置相结合的多元化处置方式,提高垃圾资源化率,节约土地。落实渗滤液处理,搞好垃圾处理设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修复工作。到2015年,城镇(含重点流域镇及3万人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20%。

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强简易垃圾处理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有效防范二次污染。完善渗沥液处理设施,新建和已建填埋场的渗滤液均需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强化垃圾处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行。

4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改造要统筹考虑配套建设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费中增加污泥处置收费。污泥处置及污泥作农用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规划建设全市污泥集中处理厂一座。

5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全面实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减少废物产生量。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抓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构建合理的废物、原料、产品、用户的废物循环网链,形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技术水平。

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回收处理力度,规范引导行业发展,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贯彻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废旧电器及汽车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拆解处理,合理布局,实施处理机构资格许可制度,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废旧电器产品收集、运输、储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的污染防治。

6.7.2 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遏制重金属污染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全过程推进环境风险管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应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的要求,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将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标准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高风险重污染企业退出制度。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利用物联网和电子标识系统,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专项检查,对于高风险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

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建好市、县两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形成全市统一、高效的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网络。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库。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与交通、公安、安监、水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因对重大突发环境实践作为保护环境的重大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设立环境污染损害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原则以及赔偿方式、社会化分担模式,建立损害评估、损害赔偿以及损害修复的全过程技术体系与制度框架。健全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

2 、控源减排,遏制重金属污染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防控力度,加强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行业的监管,积极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

分区分类推进重点区域整治。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进行提标升级。鼓励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等表面处理(精饰)等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开展企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的收集和处理,规规范企业堆场、渣场,减少无组织流失。

提升重金属污染源监管水平。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控,实施企业台账管理,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督员制度、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加强基层环境管理部门涉重金属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点防控区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监察机构、疾控机构重金属仪器配置,开展重点防控区环境基础调查评估,定期开展重金属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3 、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优化化工产业结构。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危害严重的和内分泌干扰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淘汰和限制使用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要求的相关物质,削减、控制和无害化处置现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控制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排放。支持重点行业开展高环境关注类化学品替代行动,激励环境友好型化工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推广。

从严控制新上石油、化工、冶金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严格控制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规模,重点防控地区制定严格的高环境风险化工企业淘汰计划。将环境安全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项目,提高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开展绿色化学工艺及产品的示范和推广工作。优化化学品产业布局,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布置,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地区布局高风险化学品项目,严格化工园区环境准入,完善园区环保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全面调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环境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设,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PRTR)制度,完善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开展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评价,完善消费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限定和标识制度,初步建立消费产品中的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的登记制度。

6.7.3 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 安全

1 、加强放射性环境管理

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管理、个人剂量的监测及档案管理、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开展重点源的监督监测,建设辐射环境监测数据传输及信息网络;深化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十二五”期间,确保无核安全事故,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2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在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数据库基础上,规范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审批和执法,确保环境和公众安全。加大投入和力度普及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开展辐射环境公共关系的研究,妥善协调、处理电磁辐射污染投诉,维护社会稳定。

3 、完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

按《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推动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资质管理。完善市级核与辐射安全监察机构,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及上岗培训,提高全市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到2015年,完成市辐射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6.7.4 强化环保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大力实施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五大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应急响应和环境管理四大体系,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

1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预警为重点,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运行保障、人才队伍三大重点工程,努力实现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做到“三个说清”。

以县(市、区)为重点,加强基层环境监测办公场地和工作用房建设,配齐配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各县(市、区)能够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各级环境监测站功能,形成省、市、县三级核心监测骨干网络,将县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主要力量,能开展常规监测分析,60%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成为我市满足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监测骨干力量和基础力量,能够开展水质全分析,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优化调整环境监测点位(断面),强化环境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客观反映环境质量。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县(市、区)及市级交界断面、重要湖泊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完善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地表水预警(自动)监测站,完善监测项目,自动站全部测流量,形成较完备的地表水自动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完善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络,将全市城镇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纳入监测体系,监测项目增加生物毒性指标,湖库水源地增加叶绿素a、透明度指标,地下水水源增加亚硝酸盐氮指标;开展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十二五”期间,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水质月报制度。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市所有县城至少建成一个自动监测站,县级市建成三个自动站。加强典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在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固定空气预警自动监测站。健全酸沉降监测网络,大幅度增加非城市区域的酸雨监测点,客观反映全市酸沉降现状及变化趋势。“十二五”期间,力争市监测站开展O 3 、PM2.5、CO例行监测,并纳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缩小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受的差异,逐步开展灰霾、温室气体、VOC监测。

加强市环境监测站的生态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水体富营养状态监测及评估,开展全市重要湖库水体富营养化预警及应急监测,逐步启动底栖动物、着生生物、浮游生物群落及生物毒理学监测,探索应用生态学指标表征和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以基本项目为主,开展农村饮用水、湖库水质监测,启动农村环境质量调查。逐步开展以重金属、有机污染为主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土壤中新型农用化学品污染的调查性监测。开展农村大气监测,将农村空气质量状况纳入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增设和调整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开展县城环境噪声监测,力争在市主城区逐步开展城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逐步开展地下水监测,启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监视预警监测和启动地下水污染调查性监测。

加强污染源监测。围绕“十二五”减排任务,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的监测管理,开展环境质量和总量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监测体系,发挥环境监测在污染物减排中的作用。强化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增大监测频次,合理调整监测项目,做到监测指标覆盖各类污染源排放标准所确定的各项指标。加强城镇污水厂监督性监测。

2 、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市级达一级,县级市、100万人口大县以及重点工业县(区)达二级,其余县(区)达三级进行标准化配置,全面提升环保执法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制度,执法人员执证上岗,进一步加强环境稽查工作。到2015年,市、县二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比例100%、90%。

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加快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验收,加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范围,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的对比监测,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继续推进 “12369”环保举报和应急接警中心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报警服务系统,构筑数字环保,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3 、建立高效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

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成立市级应急中心,认真清理环境风险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强化工企业、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等重大环境风险源的排查,建立风险源信息库、应急专家库;完善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园区、社会三级风险防范体系,纳入各级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配备指挥装备、应急车辆、通讯、取证和防护设备等设备;建设重大风险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环境信访大排查,及时处置和化解环境纠纷和群体性环境隐患。

完善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机制。以市中心站、 9个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实验室应急分析能力建设,配备快速、便携的现场应急监测设备;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成立应急监测专家库,建立污染源及危化品档案,针对企业、危化品仓库及危化品运输等各类突发事故制定应急监测技术预案。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定期开展流域、区域应急监测演练。

4 、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系统

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环保机构,充实环保队伍,做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基本工作条件到位;重点加强县级环保机构建设,积极探索乡镇环境监管机制,扩大环境监管的覆盖面;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技术人才。

加快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立健全各级环境信息机构。强化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充实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水平,着力解决环境统计能力薄弱、人员缺乏、手段落后、数据不准的问题。整合网络资源,完善环境数据处理及传输,实现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数据交换,统一安全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大力开展环保业务系统建设, 70%以上的环保管理业务实现信息化应用。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宣传教育机构设施设备水平,建成迅速、准确、多层面的新闻宣传体系和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提高环保骨干队伍的环境意识和专业能力。推动和完善环境政务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健全公众听证制度和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积极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及公益性场馆的建设。

增强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环保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研究、农田径流污染防治研究。提高环境综合评估能力,开展全市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农村污染状况调查、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重点设施电磁辐射调查等工作,开展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年度评估、重点环保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容量-总量-质量变化趋势年度评估。

第七章 规划重点项目

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完成规划任务,要调动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十大工程,资金需求约为225.96亿元。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并建立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加环保投入,定期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以重大环保工程的实施带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推动全市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解决当地突出环境问题。

专栏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统计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与运行,实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初步建立环境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地方法规及标准体系。

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以嘉陵江流域水质保障为重点,全面建成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受污染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现有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大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废水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实施燃煤锅炉烟气、烟粉尘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 :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渗滤液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以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主线,全面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农村河(塘、库)水环境整治工程、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以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

城镇饮用水保护保护工程: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饮用水监管力度,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隔离防护、标识标牌、取水方式改变等)、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环境监控视频系统、环境污染应急工程、应急预案及专家库建设、数据管理系统及监控管理中心等)、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点源和面源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应急水源地建设。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化学品及POPs污染防治等工程等。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开展环保模范市(县、区)创建、生态市(县)创建、生态乡镇示范工程、生态家园(生态村)示范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程和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工程。

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建设辐射环境监测网,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八章 规划保障措施

8.1 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 、强化地方政府职责, 建立和完善环境综合决策机制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实施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环境管理制度,更好地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优化整合环境保护职能,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区域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等规划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且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把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环境容量、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合理调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2 、民本为先,努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基本任务,缩小区域、城乡差异,实现均衡发展。将基本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及垃圾等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通过实施环境基本服务,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有人监测,环境破坏行为有人制止,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有设施消除和恢复,环境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环境知情权得到维护,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不分阶层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服务。各级政府要将提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主要职责,加大投入,积极推动。

3 、 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实施积极环境经济政策

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重点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建设,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完善和修改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推动环境税制度建设。

对“两高一资”企业、资源能源消耗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生活消费等,加大差别电价和差别水价的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步进制电价和水价政策。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建立抑制重污染项目和鼓励清洁生产项目的信贷机制,强化环保和金融系统的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为税收、贸易、信贷、保险等经济政策提供支撑。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以跨界流域为重点,基于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4 、 加强统筹协调,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清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以建立和疏通环境保护投资有效渠道为重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强化“211环境保护”预算科目经费保障,确定环境保护年度预算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以新增财政收入为突破田逐步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将主体功能区、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的因素。改革环保投资统计框架,优化调整环境保护投资口径,提高环保投资决策分析能力。

5 、加快环保科技创新,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先确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环境改善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推广环保实用技术,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提供有利支撑。

加强环保产业政策引导,落实税收、资金优惠政策,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基地,扶持一批环保优势产业和企业。抓好重点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对环保产业重大攻关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要做好推广示范,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横向辐射、纵向提升作用。

6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公众广泛参与 社会氛围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落实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收集、分析环境舆情动态并积极应对。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点城市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建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环境标志认证,倡导绿色消费。

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境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鼓励实行有奖举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8.2 完善规划评估、考核机制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定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依据本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共同完成规划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投资政策,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支持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林业、科技、旅游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

环保部门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组织对规划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主要领域的环境保护任务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2012年12月底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规划目标及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15年12月底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南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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