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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9-29 11:17: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实现2013年污染减排目标,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计划目标

(一)控制目标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21685吨以内,比2012年的23367吨下降7.2%;氨氮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2874吨以内,比2012年的2951吨下降2.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11297吨以内,比2012年的11075吨上升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1849吨以内,与2012年持平。

(二)削减指标

根据2013年全市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率等主要指标测算,2013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如下:

1.化学需氧量削减3446.45吨。其中削减新增排放量1764吨(新增城镇人口排放量1722.8吨;新增工业排放量41.2吨),削减存量1682.45吨。

2.氨氮削减308.1吨。其中削减新增排放量231吨(新增城镇人口排放量227.8吨,新增工业排放量3.2吨),削减存量77.1吨。

3.二氧化硫削减978吨,为新增量。

4.氮氧化物削减1919吨,为新增量。

为完成2013年污染减排任务,全市计划安排减排项目60个,其中工程减排项目17个,结构减排项目2个,管理减排项目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34个,机动车减排项目1个。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一是秦州和麦积污水处理厂要确保稳定达标运行,特别是麦积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运行管理力度,努力降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保证最大限度发挥减排效益。同时,要加大污水管网扩建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日处理污水达到2万吨以上。二是秦安县、甘谷县污水处理厂要尽快通过环保验收。秦安县、甘谷县政府要切实研究解决制约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正常运行的有关问题,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工程7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加快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武山县、清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被国家环保部列入省政府2013年度重点减排项目,两县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达到国家环保部建设进度要求,即: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9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稳定运行;清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10月底前建成并正常达标运行。张家川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要确保12月底前建成。

(二)进一步加快电厂和水泥厂脱硝设施建设进度

大唐甘谷发电厂1号机组脱硝工程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加快2号机组脱硝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达标运行;10月底前完成两台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程。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月底前完成1号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达标运行;尽快安排2号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确保12月底前建成并正常达标运行。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月底前建成2号生产线脱硝工程。

(三)努力抓好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

高度重视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深挖减排潜力。麦积区和甘谷县政府要尽快下达关停甘肃麦积酒业有责任公司和甘谷紫城水泥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10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加快天水西联蜂业中水回用项目、甘谷翔达化工颜料废水处理改(扩)建设项目、张家川县伊味思清真食品有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常达标运行。加强对甘肃新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甘谷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天水兴国毛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天水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完善减排台帐,确保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认真落实《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全市逐步推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四)全力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

一是合理制定治理方案。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采用科学的污染治理方式,切实提高污染物去除率。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政府和养殖企业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扶持的同时,要立足自我,不等不靠,投入必要的资金进行污染治理。

(五)加大机动车污染减排力度

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公安交警部门在审批新注册车辆和转入车辆时要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排放阶段标准,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量。二是要加大机动车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不达标机动车步伐,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三是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力度,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2013年,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污染减排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污染减排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减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区要积极筛选与引导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争取省上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对按期建成并发挥减排效益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各排污企业要主动安排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足额及时筹措到位。

(三)强化调度督查和考核。实行火电、水泥、造纸、纺织印染、城镇污水处理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口径核查核算。加大污染减排调度、督查、监督性监测和考核力度,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周调度、月检查、月通报”和一般项目“月调度、季督查、季通报”的制度,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管理。健全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污染物减排预警监控机制,对污染减排进展缓慢的县区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通报,实行预警监控、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追究制,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纳入市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对没有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和项目限批。

(四)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对本地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及时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把减排进度落实到具体时间,把减排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减排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主动承担污染减排任务,共同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自觉履行污染减排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实施有关污染减排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减排任务。

(五)深化宣传教育。要将污染减排纳入全市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污染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以污染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宣传污染减排先进事例,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为污染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天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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