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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2013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9-30 11:22: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县环保工作承前启后谋求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的工作,对于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各项环保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环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巩固提升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为载体,以环境影响评价为调控手段,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抓手,以建设“美丽苍溪、幸福家园”为目标,突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三大重点,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为建设“宜居苍溪、魅力苍溪、活力苍溪”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县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全部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0%以上;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20天以上,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85%以上;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环境信访、“两案”办理率、回复率均达100%;完成“创模”阶段性工作任务;“城考”排名保持全市前茅;确保全年无重特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挖掘潜力,强化管理,确保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1、严格落实管理减排。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科学制定减排方案,认真落实减排措施。进一步加大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减排预警、约谈制度,实行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季度核查制、半年预警制、年度考核制等“四制联动”,将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
  2、切实加强工程和结构减排。继续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完成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督促县污水处理厂加快管网配套改造,逐步增加污水处理量。有计划地推动城区重点燃煤锅炉的煤改气工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积极配合发改、经信等部门逐步关停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线。
  (二)依托项目,强力推进,确保“创模”取得实质进展
  3、跟踪督办创模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创模联席会议研究“创模”工作,围绕25项考核指标,针对重点问题和重要环节,抓好自查自纠。对已达到考核要求的指标要继续巩固提高,对尚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指标要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4、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搞好饮用水源的调查摸底,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乡镇供排水公司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各种污染隐患。继续坚持饮用水源“月巡查”制度,坚决杜绝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工建设与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项目,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长期危及饮用水安全的排污企业。
  5、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继续强化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不断更新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城区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6、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彻底清理各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建立详实、规范的登记统计制度,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
  7、强化核与辐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放射源单位的监管,建立放射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周报、月报制度。
  (三)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8、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做到“四个从严把关”,即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从严把关;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从严把关;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空间的项目从严把关;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从严把关。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对涉及民生的项目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创造方便、快捷的审批条件。属于县级审批权限的项目一律简化程序,限时办理;属于上级审批权限的项目,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尽快落实审批。
  9、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关。对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运的项目,一律责令停产、限期验收;对环保“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环保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10、依法履职,强化环保执法。全面推行环保约谈、媒体曝光、挂牌督办、行业限批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解决好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突出重点,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油气勘探开发、危险废物和建筑施工现场等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未批先建、未验投产”专项清理行动。
  11、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构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培训和必要的物资装备,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环境问题的能力。
  12、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建立环境信访接待、受理、调处、跟踪督办登记制度。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挂帅,专班调处。对一般性投诉,实行“小案当天办结,大案限时办结”。坚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
  (四)引导示范,巩固提高,确保生态县建设上档升级
  1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完成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摸底调查,精心组织实施好鸳溪镇、月山乡等一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确保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收到预期效果。
  14、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启动生态文明试点县、生态文明试点乡镇申报工作。加大生态村、生态乡镇的创建力度,完成5个生态乡镇复查工作,新建生态村5个,生态家园200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完成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15、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乡镇环保监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环保监管机构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环保监督管理大格局。
  (五)加强宣教,公开信息,确保公众环境需求
  16、创新环境宣传教育方法。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精心组织“世界环境日”活动。协调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纳入中小学和党校教学计划。全面提升公众的生态伦理,逐步引导公众自觉投身环保行动。
  17、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认真开展水、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定期发布环境信息。落实专门人员,注重环境舆情处置工作,对涉及环保的信息,做好舆情控制和引导。抓好空气自动站管理,提高空气自动站设备正常运行率。
  18、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行环境核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费核定等主要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发布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信息,为公众环境安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六)转变作风,强化能力,确保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期达标
  19、继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充实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力量,完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境监测站7月底前达标、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年底前达标。
  20、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不断加强机关党建,深化效能建设,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高标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工青妇等各项工作。(苍溪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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