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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9 10:30: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地下水是本市供水水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市供水量的60%以上。2014年南水北调江水进京后,地下水仍将占全市供水量的50%左右。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人口急剧增长,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相对不足,加上历史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点面源污染因素,本市浅层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进而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首都供水安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为核心,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地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相结合,坚持控制地表污染源头与切断污染传输途径相结合,坚持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与完善政府督查监管相结合,构建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确保首都供水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到2015年,确保本市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防范,污染趋势基本遏制,水源地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主要任务

  1.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政策和规划。

  统筹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完善地下水保护管理法律制度,加大地下水污染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编制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水源地布局,核定地下水超采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定期开展地下水污染源普查评价工作,编制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技术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加强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水质的影响、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等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政策。

  2.治理生活污水污染。

  坚决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到“十二五”末,完成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采取分散处理、导污截污、临时治理等多种手段,综合整治458个规模以上和1711个规模以下非正规排污口污水直排,杜绝新增非正规排污口,强化属地责任,发现一个,治理一个;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1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首都地表水环境的根本好转,有效遏制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的污染。

  3.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加快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彻底清除253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消除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按照“治理既有,杜绝新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大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力度,杜绝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属地责任,发现一处,清除一处。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防渗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对于已治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继续做好封场后的日常维护工作。

  4.控制工业污染。

  加大对工业企业废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调查含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对现有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依法限期关停。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开展工业区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全程监管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新建工业企业应逐步进入工业园区,严格执行地下水环境准入制度。开展加油站污染排查治理工作,完成加油站防渗漏改造工作。

  5.防控农业点面源污染。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土壤培肥地力工程,控制化肥用量,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推广生物、物理防治和科学施药技术,提高生物农药使用比例,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进一步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减少散养,发展规模化养殖,合理控制水污染物产生总量;实施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改造治理工程328处,提高防渗防漏能力,减少地下水污染风险。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再生水灌溉对地下水污染。预防和严控水源保 护区土壤污染风险。

  严格监控高尔夫球场污染,研究制定6家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高尔夫球场退出计划和方案。在退出前,加大监管力度,严控化肥农药施用,严格球场化肥农药使用情况申报备案制度,禁止施用高污染、高残留的农药;完善球场防渗设施建设,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水源安全。严格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

  6.封填废弃机井。

  启动废弃机井封填专项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规范处理的原则,市区联动,完成4216眼废弃机井封填,其中永久填埋3349眼、封存备用867眼,防止污水、污染物通过废弃机井进入地下,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新增废弃机井,强化属地责任,出现一眼,封填一眼。严格落实工程施工降水井封填工作。

  7.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同步治理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坚持以水源保护为中心,采取封山育林、生态移民、生态补偿等措施,构筑水源地生态修复防线;采取节水、治理污水垃圾、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构筑水源地生态治理防线;采取清理河道障碍物、保育湿地、保护水源等措施,构筑水源地生态保护防线,完成1200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确保水源地水源安全。

  8.整合优化地下水监测网络。

  加快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整合优化水务、地勘、环保等部门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水源地及补给区地下水监测,形成覆盖全市及周边地区的浅层水、深层水和基岩水立体化监测体系,在重点工业区、垃圾填埋场、高尔夫球场、再生水灌区、加油站及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等重点污染源布设专项监测井,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监测。重点做好地下水水质超标地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污染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力度,逐步形成水务部门牵头、分工负责、财政支持、数据共享的监测工作格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分解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政策,统筹推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2.政策支持,科技支撑。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研究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保障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区县任务和财政状况,确保资金投入。要重视地下水污染科学研究,增强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3.紧密协作,强化执法。

  建立水务、环保、经济信息化、农业、市政市容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确定各部门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治理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加强污染源的监控和治理。要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监管能力,逐步形成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建立覆盖全市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4.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专项督查,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

  5.社会参与,公众监督。

  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爱水、护水、保水的自觉意识,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完善污染举报和媒体曝光制度,对在地下水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纳入现有表彰项目予以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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