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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双塔区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10-11 10:5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我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朝环函[2013]34号)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年度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一、现状分析

2013年,我区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经过“十一五”的治理和“十二五”的前期治理,2013年工业污染减排潜力非常有限。另一方面,从全区四项指标比较来看,农业源污染在我区污染物排放量高,占全区水污染物(除生活源外)排放量的97%,我区农业源重点是畜禽养殖业,并且畜禽养殖量逐年递增,水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只有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减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才能下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关于通报“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

(五)《“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六)《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七)《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八)《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九)《辽宁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比例的通知》

(十一)辽宁省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2011年环统、2012年环统。

四、减排目标

(一)“十二五”减排目标

根据《辽宁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减排目标是:

化学需氧量:与2010年比,减排11.2%,其中工业+生活减排12.4%;

氨氮:与2010年比,减排13%,其中工业+生活减排13.7%;

二氧化硫:与2010年比,减排8%;

氮氧化物:与2010年比,减排11%。

(二)2013年目标及任务

1、水污染物排放量消减

(1)化学需氧量

排放量控制在2490.8吨,比2010年下降6.72%。

为此,需要完成净减排任务207.3吨。

工业新增量按2012年全年GDP产值150.6亿元,2013年GDP增长11.4%预测,新增量为36.05吨;农业新增量按4.3%增长预测,新增量为102.37吨。

因此,2013年需要实现减排345.72吨。

实际安排减排项目359吨。

(2)氨氮

排放量控制在73.42吨,与2011年持平,较2010年下降37.85%。

工业新增量按2012年全年GDP产值150.6亿元,2013年GDP增长11.4%预测,新增量为0.412吨;农业新增量按4.3%增长预测,新增量为2.99吨。

因此,2013年需要实现减排3.40吨。

实际安排减排项目25.9吨。

2、大气污染物排放消减

我区已无较大的工业废气排放企业,因此今年没有可减项目。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确保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双塔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态势,共同完成我区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辖区环境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企业日常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杜绝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结合环境优美镇创建活动,加强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着力调整优化工业产业、产品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由“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集约型增长,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制定高污染行业的污染排放强度指标,参照执行国家的清洁生产评价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坚持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加快淘汰、关停运行效率低,单位耗能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项目。

(四)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审批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量排放。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建设项目,或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五)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采用合并、联营等方式,扩大养殖规模,增强投资治理能力,采用沼气等生态技术综合治理畜禽污染,特别是为农业源污染物减排提供硬件保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有机肥加工利用。

(六)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工业源全面达标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加强老污染源监管力度,抓好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控制,依法取缔关闭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的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和没有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一律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和非法排污企业依法关闭;对达标后仍不能满足排污总量要求的,必须坚决消减排污量,对现有重点企业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限期治理。(双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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