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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10-18 11:17: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加快推动我市“十二五”减排项目建设,提升减排综合实力和监管水平,确保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根据《海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和《海南省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以及《万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推进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和监管,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计划目标

(一)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控制目标。

1.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0450吨以内,同比下降3.3%。其中,工业+生活源为4800吨,同比上升3.7%;农业源为5650吨,同比下降8.6%。

2.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1239吨以内,同比下降1.0%。其中,工业+生活源为670吨,同比上升4.2%;农业源为569吨,同比下降6.4%。

3.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90吨以内,同比下降5.0%。

4.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控制在890吨以内,同比下降9.2%。其中,交通运输源为800吨,同比下降11.1%;工业+生活源为90吨,同比上升12.5%。

(二)2013年度减排项目及任务。

1.生活源。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万宁市神州半岛污水处理厂和北大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2个污水处理项目。年度可削减化学需氧量约230吨,氨氮17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对和乐镇、东澳镇、长丰镇、大茂镇、兴隆墟、牛漏墟等镇墟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进行清理、维护和升级改造,确保持续发挥减排效益。推进万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包括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河堤建设)。

2.工业源。重点建成万宁长久海藻食品有限公司和万宁市食品公司牛漏食品站等2个工业源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关闭万宁市乡镇企业管理中心橡胶加工厂。年度可削减化学需氧量8.5吨,氨氮2.8吨。推进金兴橡胶加工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3.农业源。重点建成礼纪猪场等10个规模化养猪场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项目(含2013年国家责任书项目1个),年度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26吨,氨氮55吨。

4.交通运输源。加快万宁万保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环保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及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力度,全面实施机动车强制淘汰(报废)制度,加强交通运输源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生活源污染减排工作。

1.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建成万宁市神州半岛污水处理厂,按计划投产运营,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建成北大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按计划投产运营,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市污水处理厂、兴隆污水处理站、华润石梅湾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形成持续减排效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5.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6.强化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安全运营管理,确保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7.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8.对和乐镇、东澳镇、长丰镇、大茂镇、兴隆墟、牛漏墟等镇墟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清理、维护和升级改造,加强运营管理,确保镇墟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发挥减排成效。(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工业源污染减排工作。

1.开展工业源废水污染治理。万宁长久海藻食品有限公司、市食品公司牛漏食品站废水深度治理设施8月底前投入试运行,10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关闭万宁市乡镇企业管理中心橡胶加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3.抓好金兴橡胶分公司、明明橡胶实业有限公司、禄马农联橡胶加工厂、盛华橡胶加工厂等橡胶加工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制胶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4.继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制定2013年度淘汰计划并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5.做好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工商登记、注销、转产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源头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协同做好新、扩、改建项目的立项、(能评、环评)审批、用地、施工、信贷、工商登记、供水、供电等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

1.大力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完成礼纪猪场等10个规模化养猪场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建设、投运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2.建成1个以猪粪为主原料的有机肥加工项目,首期生产规模为600吨/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推广“畜禽-沼气-发电”、“畜禽-沼渣-农作物”等循环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加强沼气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确保全市沼气设施正常、安全运转。(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优化水产养殖结构,推进深海网箱养殖,降低陆域、近岸海域污染压力。(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交通运输源污染减排工作。

1.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准入门槛。倡导购买小排量汽车,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2.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制定机动车年度报废计划目录并按期淘汰注销。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大道路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和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违法上路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停止审批载客三轮摩托车营运手续,逐步淘汰载客营运三轮摩托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落实机动车年度报废计划,抓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工作,做好回收拆解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五)污染减排基础性工作。

1.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做好年度减排计划,将总量控制指标及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所有排污企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做好年度减排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和下拨,保障年度减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将省财政下拨的年度减排专项补助资金划拨到相关单位,保障年度减排项目顺利建设完成,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做好镇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4、加强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加强工业、农业、人口、交通运输、能源消费、国民经济核算等指标的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健全减排统计数据月报、季报、年报及公报制度建设,推进减排统计信息交流与共享。(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5.做好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等养殖数量的统计工作,健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局)

6. 做好机动车登记注册、转入、转出、淘汰(报废)、注销等数据的统计工作,健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健全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海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开展减排监测工作,同时推进农业污染源检测、机动车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农业局)

8.加强减排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减排专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减排专业知识;加强减排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四、时间安排

(一)4-5月,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减排工作。

(二)5-6月,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市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交通源减排项目建设推进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7-9月,完善减排项目单位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按时报送省减排办。做好迎接环保部、省减排办上半年现场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12月,完成2013年度减排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及时报送省减排办。

(五)2014年第一季度,迎接环保部、省减排办年度督察。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工作,参加省减排办组织的年度减排工作履职情况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减排工作,及时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日常事务。

2.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减排项目责任单位要把年度减排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要根据减排项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发挥减排效益。

(二)健全机制,加强督查。

1.建立季报制度。减排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要求在每季度末将相关数据及工作小结报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及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要组织减排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工作组,开展减排专项督导检查,深入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等减排工作第一线,督导检查减排责任落实情况,减排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减排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等情况。

3.落实奖惩机制。对减排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实施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市政府对责任单位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情况进行制度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行政绩效和企业业绩管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污染减排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万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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