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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整改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0 11:05: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完成14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其中国家责任书项目4个,省级项目10个。国家责任书项目中国电安顺有限公司3号机组脱硝工程,8月13日前通烟调试,4号机组脱硝工程9月23日通烟;宏盛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10月31日建成投运;所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8月15日前实质性开工,11月30日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60%。
    二、项目建设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责任书项目
    1、国电安顺有限公司3号机组脱硝工程:8月5日完成脱硝反应区主体工程安装,8月10日完成电除尘主体安装和氨区安装。8月8日完成烟囱防腐工作,8月12日完成脱硫优化工程,8月13日通烟。
  项目建设责任人:刘宏林(总经理)   
  2、国电安顺有限公司4号机组脱硝工程:8月20日前钢结构安装完成,8月30反应器、烟道安装完成,9月15日保温、外护板安装完成,9月20日分体调试完成,9月23日整体调试完成通烟。
  项目建设责任人:刘宏林(总经理)  
  3、西秀区轿子山镇污水处理厂: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环评、能评、项目选址、土地预审、施工预算、施工图送审、可研评审等工作,初步设计待批复。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采取超常规方式,7月26日至9月27日主体及装饰工程的施工。9月28日至10月30日开展设备安装工程。2013年10月31日,工程竣工调试运行。
    项目建设责任人:何林(西秀区城管局局长)
    4、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8月20日前完成土建施工,9月15日前完成浇筑,于9月25日前完成主体设备、工艺管道、电器设备安装,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胡华海(总经理)
    (二)省级责任书项目
  1、镇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镇宁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8月份储泥池、出水消毒间、污泥脱水机房及配电房、一体氧化沟主体结构完成90%;曝气生物池、清水池、反冲洗回收水池、生物滤布滤池及综合泵房和设备房进行装修;厂区道路进行施工。9月份储泥池、出水消毒间、污泥脱水机房及配电房、一体氧化沟主体结构完成;曝气生物池、清水池、反冲洗回收水池、生物滤布滤池及综合泵房和设备房装修完成;储泥池、出水消毒间、污泥脱水机房及配电房进行装修;厂区道路进行施工。10月份储泥池、出水消毒间、污泥脱水机房及配电房装修完成;一体氧化沟进行装修;厂区道路进行施工。11月份一体氧化沟进行装修;厂区道路施工完成;厂区进行绿化施工,11月底调试、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周明刚(镇宁自治县住建局局长)、
  严家鹏(镇宁自治县住建局副局长,棚改办主任)
    2、镇宁自治县丁旗镇污水处理工程:8月份反应池、污泥池、污泥调节池、办公楼、调节池施工和管网施工;9月份土建扫尾、管网施工、设备安装;10月份管网施工、绿化施工;
11月底设备安装调试、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周明刚(镇宁自治县住建局局长)、
  严家鹏(镇宁自治县住建局副局长,棚改办主任)
  3、 关岭自治县花江污水处理厂:8月1日-8日10日,施工队进场,完成打桩放线,场地平整。8月6日-8日20日,完成管理用房A池,B池,O池、格栅池等的基础部分。8月21日-8日30日,完成调节泵池、沉沙池,斜管沉淀池、出水沟等的基础部分。8月31日-9日10日,完成A池,O池主体,完成部分管道安装。9月11日-9日20日,完成格栅池、调节池、沉沙池,斜管沉淀池主体完成部分安装。9月21日-9日30日,完成管理用房第一层及出水沟等,完成部分管道安装。10月1日-10月10日,完成调节池、沉沙池,斜管沉淀池出水沟等设备的安装,完成部分管道安装。10月11日-10月20日,完成管理用房主体及A池,O池、格栅池等的设备安装,完成部分管道安装。10月21日-10月30日,11月30日前进行调试运行。
    项目建设责任人:陈德胜(关岭自治县住建局局长)
  4、关岭自治县顶云新城污水处理工程:8月1日-8日17日,完成污水处理厂围墙基础土方开挖、垫层、模板及砼施工,水池底基础土石方开挖。8月18日-9日13日,完成围墙砌砖及抹灰,水池基础底板垫层,底板钢筋、板模板,板砼浇筑。9月14日-9日25日,完成水池墙钢筋绑扎、墙模板安装、墙砼浇筑,管理办公室用房及值班室基础开挖。9月26日-9日27日,管理办公用房及值班室基础垫层、模板及砼浇筑。9月28日-10日8日,水池墙模板拆除,管道安装,池底找平及墙面抹灰清光。10月9日-10日26日,管理办公用房及值班室屋面板模板安装及钢筋绑扎、板砼浇筑、墙面抹灰,地面找平层,厂内地面砼硬化。10月26日-10日31日,11月30日前进行调试运行。
    项目建设责任人:陈德胜(关岭自治县住建局局长)
    5、旧州镇污水处理厂(西秀区蔡官镇污水处理厂替代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节能登记、环评、勘测定界和征地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垫资公告已于7月26日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8月10日前进场施工,11月30日建成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何林(西秀区城管局局长)
    6、普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报省发改委待批复,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征拨工作。8月1日-8日10日,完成地质勘探等工作;8月8日-8月20日,完成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及土建基础开挖(主体工程实质性开工);8月20日-10月20日,完成土建施工,管网敷设;10月20日-11月20日,完成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11月30日建成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高启俊(普定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局长)、陈光明(普定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7、紫云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根据专家提议进行修改,修改文本于7月23日报省、市发改委。由于该厂服务区域(新城区)处于开发建设期,人口非常少,生活污水几乎不能形成表面径流,现只申报了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项目,并已完成新城区、东西大道管网安装。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8月10日前实质性动工,11月30日前建成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梁如龙(紫云自治县住建局副局长)
  8、平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二期: 8月10日前实质性动工,11月30日前建成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武青枫(平坝县住建局局长)
    9、紫云自治县水塘镇污水处理厂:目前项目科研修改文本待省发改委批复,正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完成三通一平工作。8月10日前实质性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完成厂区基础浇筑,9-11月设备招标,完成厂区建设和管网安装,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11月30完成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梁如龙 (紫云县住建局副局长)
    10、紫云自治县猫营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完成前期申报工作,并完成场平工作和招投标资格预审工作。8月10日前实质性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完成厂区基础浇筑,9-11月完成厂区建设和管网安装,设备招标,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11月30完成投运。
  项目建设责任人:梁如龙 (紫云县住建局副局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2013年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贡桥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好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伟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荣彬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隆江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成  员:项连枢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杨贵力   市监察局局长
          冯春玲   市督查督办局局长       
          刘芝伦   市环保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毛连辉   市工信委主任
          冯朝生   市发改委主任
          官松涛   市住建局局长
          张骊龙   市财政局局长
          张  勇   西秀区人民政府区长
          陶文彩   平坝县人民政府县长
          赵开运   普定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  波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黄  波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郭昌华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项连枢兼任,周游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分管副局长(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各县区相应成立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项目责任。一是明确县各县区主要领导为辖区内重点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人,强化政府对减排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明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责任人,细化项目分工;三是明确工业企业建设污染治理减排设施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服务意识,成立推进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帮扶工作组。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减排重点项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分别成立帮扶工作组,帮扶工作组主动、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驻厂督办制度。对减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派驻厂监督员制度,每个项目派驻一名人员,负责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推进项目建设,并对项目建设进行日督查、日调度、日上报。
  (五)严格督查和问责。市人民政府对不能按照省政府、省环保厅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程建设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诫免谈话。对项目所在县区实施区域或行业限批。对未按时间节点完工的项目所在县区的相关负责人按照《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贵州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对项目所在县区实施区域或行业限批。市纪委监察局、市督查督办局适时对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督办,并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致使未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安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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