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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督查整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5 10:50: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落实国家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和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减排责任项目建设,推动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减排核查问题予以处罚的通知》(环办〔2013〕60号)和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函》(环西南督函〔2013〕75号)要求,根据《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攀办发〔2011〕133号)、《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攀办发〔2013〕26号)及《攀枝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攀办函〔2013〕93号),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执行国家总量减排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完善减排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减排工作的调度、跟踪督办和考核问责,全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拓展发展空间、腾出环境容量。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在2012年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4.50%;氮氧化物削减2.01%,其中:机动车削减4.99%;化学需氧量削减2.88%,其中:工业和生活削减3.00%,农业源削减2.35%;氨氮削减2.27%,其中:工业和生活削减2.00%,农业源削减4.00%。
  (二)全面完成环保部《关于对减排核查问题予以处罚的通知》(环办〔2013〕60号)和《关于攀枝花市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函》(环西南督函〔2013〕75号)整改要求。
  (三)全面完成《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减排项目。
  (四)按照《攀枝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攀办函〔2013〕93号)要求,各县(区)、钒钛产业园区、攀钢集团公司全面完成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及重点减排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制定全市年度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减排措施,严格问责追究,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及纳入目标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目标督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攀煤集团公司、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钢城集团公司等大企业
  (二)加大攀钢二氧化硫重点项目治理力度
  加大攀钢集团公司烟气脱硫技改力度,优化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一是2013年5月底前对6号烧结机实施停产治理,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快制定新1号烧结机全烟气脱硫治理方案,2014年1月对新1号烧结机实行停产治理,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优化新2号、新3号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工艺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四是2013年6月底前启动攀钢集团公司所有烧结机烟气旁路铅封工作,确保2014年6月底前完成;五是加大所有烧结机脱硫系统的中控系统、在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确保中控、在线设施长期正常稳定运行,真实客观反映脱硫效果。六是加快攀钢发电厂1×30万kw矸石发电机组建设步伐,确保新建机组于2014年10月底完工,同时按期关闭现有3×10万kw机组。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目标督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东区政府、西区政府
  责任单位:攀钢集团公司
  (三)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程
  1.加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进程
  一是加快四川川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发电厂、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生石灰自动投加装置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8月通过验收;二是加大在线监测系统、中控系统的完善改造力度,确保减排设施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维护管理、正常稳定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攀煤集团公司、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加快球团企业烟气脱硫设施建设进程
  一是对攀枝花市广川冶金有限公司、攀枝花恒弘球团有限公司、盐边县天时利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深度治理,确保2013年12月底完成深度治理任务;二是加快研究制定安宁工业区球团企业搬迁整合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整合方案;三是加快攀枝花市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设施建设进程,确保按期完成;四是对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荷花池球团厂)和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旁路进行铅封;五是进一步完善球团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和中控系统,确保脱硫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到设计减排效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部单位:各县(区)政府、相关企业
  3.加快水泥厂脱硝项目建设
  加快攀枝花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瑞达水泥有限公司脱硝装置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8月通过验收。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相关企业
  4.开展钛白行业酸解煅烧尾气和废水深度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钛白企业的酸解、煅烧尾气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2013年8月底前建成完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二是进一步完善钛白企业生产废水深度治理设施,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改造,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四)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加快马坎污水处理厂、金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确保2014年10月建成投运;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东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支管网建设
  1.江南片区渡口桥至密地桥生活污水收集项目
  加快推进江南片区渡口桥至密地桥之间入江生活污水收集项目建设工作、滨江大道6#桥污水提升泵站扩能工作,确保2013年8月底前完成,提高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区政府
  2.马坎污水处理厂、金江污水处理厂配套支管网建设
  结合马坎污水处理厂、金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程,加快配套支管网建设,确保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成投用,发挥减排效益。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钒钛园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十九冶
  3.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2013年10月完工投用。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4.迷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攀枝花迷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建设和运行维护,2013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5.小沙坝污水处理厂
  加快小沙坝污水处理厂设备调试、运行,完善在线监测、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实现减排效益;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东区政府
  (六)加强总量减排项目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对重点减排行业、重点减排企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定量化监管,加大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对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在线监测监督管理,积极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和中控系统升级改造,加大对已建减排项目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目标督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七)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
  按照总量减排管理体系要求,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控制和总量减排工作,2013年10月完成全市2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污染治理,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必须按“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配合部门: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八)强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出台全市关于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强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检测,制定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线)建设实施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内容、完成时限;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推进油气回收综合利用和治理,努力实现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粮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九)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细化制订“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计划,加大球团、钛白等相关产业整合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升级改造,降低全市万元GDP污染物排放强度;通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预算制度倒逼相关产业整合;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中的关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详细计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计划地关停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同时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防止死灰复燃。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项目整改到位;相关企业是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不按要求治污减排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在安排环保补助资金、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目标考核。根据《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攀枝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推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逗硬。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资融资体系,按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总量减排资金支持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支持,包括污水处理收费、工业降氮脱硝、农村“以奖促治”项目安排等。
  (四)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建立和完善总量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要明确和落实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农水、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总量减排职责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完备的总量减排管理体系,有效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加强环境监管。实施总量减排项目“一对一”、“点对点”领导包抓,工作人员驻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对重点减排项目逐一跟踪落实,对运行不稳定的重点减排项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攀枝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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