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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2 10:5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垫江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庆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8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减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县减排工作,全面强化结构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转型升级;深化工程减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落实管理减排,推进环境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13年我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将分别比2012年减少1.5%、2.0%、0.8%、0.8%,分别完成削减量179.61吨、28.88吨、81.47吨和25.08吨。

三、重点工程

(一)垫江县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县城区污水收集率,提高水量,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市政园林局)

(二)周嘉、高安、鹤游、坪山、砚台等5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主体工程整改任务及配套管网铺设,提高水量,稳定运行,确保运行负荷达60%以上。周嘉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48.05吨、氨氮5.71吨,高安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105.12吨、氨氮12.48吨,鹤游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26.21吨、氨氮3.11吨,坪山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34.94吨、氨氮14.15吨,砚台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58.4吨、氨氮6.94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普顺、高峰等2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6月底前主体厂区完工、设备安装到位,7月底前完成配套管网建设,进水调试及竣工验收。普顺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11.71吨、氨氮1.39吨,高峰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14.64吨、氨氮1.74吨。(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沙坪、杠家、太平、裴兴、包家、白家等6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0月底前主体厂区完工、设备安装到位,12月底前完成配套管网建设、进水调试及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鑫勤建材有限公司(垫江县玉河水泥厂)10万吨/年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关闭。3月底前拆除到位,削减二氧化硫574.56吨、氮氧化物氨氮19.44吨。(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四)重庆市赛德化工有限公司南阳厂区60万重量箱/年平板玻璃生产线关闭。4月底前拆除到位,削减二氧化硫97.1吨、氮氧化物氨氮111.54吨。(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五)重庆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月底全面完成现有问题整改任务,确保废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规范管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六)农业减排项目。10月底前垫江优科畜牧有限公司等2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治理工程建设到位,正常运行并建立运行台帐,确保新建或改建污染治理项目的养殖量达到2012年规模化养殖量的25%。(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机动车减排项目。根据市减排办统一要求,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有关注销车辆等资料的半年、年度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县环保局要加强各个环节的协调、指导、督促,推动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资源、环境质量形势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要全面普及环保知识,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引导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环保局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核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和整改意见书。要进一步完善污染物减排考核机制,对任务落实情况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缓慢、任务落实情况较差或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垫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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