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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2 10:50: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绍兴市减排办《关于下达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绍市减排办函[2013]4号)和《绍兴市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绍市减排办函[2013]3号)精神,结合镜湖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为继续做好2013年减排工作。经研究,提出2013年镜湖新区减排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根据市对新区考核要求,新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削减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年削减率为2.8%,削减绝对量为129吨;氨氮年削减率为3.2%,削减绝对量为15吨;二氧化硫年削减率为4.5%,削减绝对量为113吨;氮氧化物年削减率为2.2%,削减绝对量为10吨。

二、主要减排工作

(一)严格实施增量控制

1.严格控制印染布总量。转型改造印染生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2013年需要通过印染行业整治,实施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全区印染布产量控制在2012年水平以内。(此项由经发局、统计分局牵头,灵芝镇、东浦镇负责)

2.实施畜禽养殖总量和排污总量双控制。强化部门协作,全面落实禁养区清理、限养区治理工作。完成青甸湖区域养殖清理,实现完全禁养。全区畜禽养殖总量和排污总量控制在2012年水平以内。(此项由经发局牵头,灵芝镇、东浦镇负责)

3.严格用煤总量控制。区内非印染企业用煤总量应控制在2012年水平以内。印染企业未实施煤改气之前用煤量控制在2012年同期的90%以内。(此项由经发局、统计分局牵头,灵芝镇、东浦镇负责)

(二)推进水减排工程项目

1.加快生活污水进管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力度,完成东浦镇江南明珠苑、赞成美林污水收集进管工程等污水进管工程,增加2000吨/日以上生活污水收集量。(此项由建设局牵头,灵芝镇、东浦镇负责)

2.强化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监控。完成重点污染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任务,对省控以上重点企业进管污水全部实行刷卡排污。全面完成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换发工作,杜绝无证排污。(此项由环保分局牵头)

3.开展按经济效益排序削减排污指标。(此项由经发局、统计分局牵头)

(三)推进气减排工程项目

实施清洁能源代替,大力推进“煤改气”工程。在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越大集团、镜湖印染、兴发印花等3家印染企业定型机天然气改造,金时针织、白鹭印染完成各2台定型机天然气改造。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6家印染企业全部定型机的“煤改气”工作。(此项由环保分局、经发局牵头,灵芝镇、东浦镇负责)

(四)完善减排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减排责任。新区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污染减排领导小组,经发、建设、统计、环保等部门和灵芝镇、东浦镇政府领导为成员。制定2013年度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两镇与重点企业签订减排工程建设任务书,确保重点减排工程全面按时完成。

2.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合法排污。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排污总量、浓度双控要求。强化监督性监测,严查违法排污、超量排污行为。对因治污设施不配套造成超标、超量排污的企业实行停产、限产整治措施,对因本身原因造成减排工程进展延期的企业不得评优评先。

3.加强服务协调,推进减排工程。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切实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和企业的现场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切实完成减排目标。新区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减排工程以奖促治。(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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