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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污水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5 10:50: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治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3〕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顺义新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充分发挥水的资源、生态、环境功能,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构建“设施到位、全面覆盖、技术先进、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和“特许经营、多元投入、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的运营体系,为实现“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的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2013年—2015年,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再生水生产能力19万立方米。建设污水管线177.6公里,再生水管线136.3公里。

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全区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3.35万立方米、再生水生产能力33.35万立方米。建设污水管线192.4公里,再生水管线404.6公里。

到2020年,全区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22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0.1万立方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7%,镇村污水处理率达到60%。建设污水管线370公里,再生水回用管线540.9公里,年利用再生水1亿立方米。全区入河排污口、河道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率100%,顺义中心城区和新城马坡组团、牛栏山组团、天竺地区、后沙峪地区、李桥地区、四个重点镇再生水利用设施全覆盖,重点经济功能区和重点企业污水零排放,环境用水、市政杂用全部使用再生水,实现生态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2013—2015年重点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建设12座再生水厂:包括升级改造顺义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再生水生产能力8万立方米;新建马坡、牛栏山、赵全营、杨镇、北小营、李遂镇、北务镇、北石槽镇再生水厂和南彩彩俸小区、箭杆河、临空国际再生水厂,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

(二)配套管线建设。建设污水管线177.6公里。其中,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10公里,马坡、牛栏山等8个再生水厂建设配套管线167.6公里。建设配套再生水回用管线136.3公里。其中,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线59公里,马坡、牛栏山等8个再生水厂管线77.3公里。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6月前,建成顺义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日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300吨(远期日处理能力600吨)。

(四)河流考核断面治理。2013年,编制完成潮白河、温榆河、小中河、金鸡河4个市级考核断面涉及的206处入河排污口治理方案。按照考核断面治理方案,2014年到2016年分三批完成治理任务。属地负责入河排污口治理,公共管网覆盖区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五)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198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014年到2016年分三批完成,对设施运行情况及出水水质实行全天候监查。

(六)远期治污规划及再生水厂选址。2013年,编制完成全区供水、排水及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完成张镇、大孙各庄镇、木林镇和龙湾屯镇再生水厂选址工作。2014年,编制完成顺义区再生水利用和管线建设规划;完成天竺和机场西污水处理厂合并迁建的选址工作。2015年,完成南彩再生水厂及管线规划选址工作。加快远期规划再生水厂项目包装,适时启动再生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

(七)再生水利用。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和“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在顺义新城马坡组团和牛栏山组团、后沙峪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北京汽车生产基地等重点经济功能区,鼓励使用再生水用于绿化、景观和工业冷却用水。到2015年,全区年使用再生水1亿立方米。

四、技术路径

(一)适度超前建设再生水厂。统筹推进全区再生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再生水利用、河道排污口整治四项工作,确保建设一座再生水厂,实现一个区域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最终达到该区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二)同步推进企业治污与再生水利用。由属地负责辖区内现有企业的治污工作,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做到达标排放,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按照要求限期补建;新入驻的企业,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削减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将雨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量纳入各单位用水考核指标。重点经济功能区及重点企业要充分利用再生水,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三)坚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规模再生水厂可采取占地面积小、出水水质高的膜生物反应器(MBR)等先进工艺为主,其他工艺为辅。小型污水处理厂(站)可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不得低于地表水四类标准。

对于超标严重的河流和断面要采取生物法治理、污水截流等临时措施,尽快改善断面水质。农村地区采取建设人工湿地和村级污水处理站等方式,提高其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四)推行专业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与首创集团、北控集团等有实力、有规模的企业合作,引导区内企业广泛参与,逐步建立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监管到位的运营体系。加快推进全区二三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企事业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及新农村污水处理站等专业化运营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主体责任。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顺义区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有关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市政、监察、财政、水务、环保等部门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污水治理工作力度。区环保局要履行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的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和排污费征缴力度;区水务局要履行排水许可的监管职责,加强污水处理费征缴工作。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国资委要加强行业和所辖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达标排放污水;区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公路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保障等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本辖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的规划、征地拆迁,村庄、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治理工作。督促各用水户依法履行污水达标排放职责。

(二)加快市场化融资,完善投资政策。

按照“企业建厂、政府配网”的要求,采取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运作,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工作。

1.再生水厂市场化融资。加快推进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牛栏山再生水处理厂的BOT融资工作,积极探索对杨镇再生水厂、赵全营再生水厂等已建国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厂采取资产转让、入股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运营和管理。加快推进李遂等镇级再生水厂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规划选址工作。

2.镇治污工程政策。各镇中心区、二三产业基地及新农村已建的污水处理厂(站)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各镇聘请专业公司负责运营,费用由区、镇两级承担,区财政根据核心镇、重点发展镇、生态发展镇的类别,分别按50%、60%、70%的比例给予补贴。34条农村排污沟由各镇按属地原则负责治理。

3.河道排污口治理政策。统一编制区管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治理方案,需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站)等设施,占地由各镇负责提供,建设、拆迁、运营费用由区、镇两级承担,区财政根据核心镇、重点发展镇、生态发展镇的类别,分别按50%、60%、70%的比例给予补贴,剩余资金由各镇承担。

4.制定管理办法。污水处理厂(站)运营,河道排污口治理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由区水务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研究制定,各镇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5.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用水户要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由定期监查变为实时监查,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坚持严格执法,加强考核监管。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非法排污行为。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环保、水务部门要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跨属地水体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确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

2.规范排水许可审批。公共管网未覆盖区,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要求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区水务局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在公共排水管网覆盖区,单位和个人要求接入公共排水管网,应申请办理排水许可手续,取得排水许可证后,到公共管网运营单位办理接入手续。

3.推进污水减量化。继续推进规范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实现排污减量化。按照工业优先、环境为主、兼顾灌溉的原则,合理分配再生水资源,纳入各镇、经济功能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4.严格落实缴费制度。对于用水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同时,对于污水排放超标企业以及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5.强化排污监督和考核。区政府将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实施督查考核。强化社会监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同时,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顺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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