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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3 10:53: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省、市有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以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保障,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水平,为建设美好沭阳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从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县城建成区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全县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扎实推进,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努力将沭阳建成苏北最美城市。具体目标是:

  ——到2013年年底,完成城市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制定2013年至2015年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按照排定的年度计划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1条,“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1个;完成“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申报工作;数字化城管平台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完成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申报工作。

  ——到2015年年底,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户外广告、洗车场点和小餐饮管理有序规范,城市家具、夜景亮化、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档次品位全面提升,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改造任务,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达到“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 的道路3条、“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的社区3个;城市数字化城管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实现全覆盖,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三)实施步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对照整治内容,通过市民投诉热线、数字化城管系统和实地调查走访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完成现状调查,明确整治任务,研究制定3年整治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各街道和县直相关牵头部门的2013年度实施方案和整治项目现状调查报告于2013年9月1日前完成,并报送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2013年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3年整治工作规划分别于2013年9月10日前和10月中旬完成。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建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启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每年就年度整治工作与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任务书,并加强督促指导。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表彰先进。县政府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结果在全县通报。2016年上半年,县政府组织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人居环境前后对比面貌提升显著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以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全面做好迎接省、市的考核验收。

  二、整治内容

  在高标准落实省里统一部署的“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即“931”行动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九整治、五规范、五优化、两提升”即“9552”行动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9881”工程,全面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实施“九项整治”,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1.整治城郊结合部。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建设与整治。对已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加快推进;对规划为绿地的,加快绿化建设;对未纳入近期建设计划的,重点开展城市出入口及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垣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塑造富有城市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

  2.整治城中村。根据土地权属、基础条件、环境影响程度,系统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类整治,加快推进。对未列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暴露垃圾、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增添路灯、公厕、垃圾箱(房)等基本设施,采取联合行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整治违法违规加工作坊。

  3.整治棚户区。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对安全隐患多、房屋质量差、老旧危、建筑密度高的棚户区优先实施整治。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整治改造,对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隐患,配备必要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4.整治老旧小区。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加强环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和建筑装潢垃圾。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房屋修缮,有条件的结合房屋出新同步推进屋顶门窗等节能改造。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整治背街小巷。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环卫设施,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无积存垃圾。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增设路灯,改变黑灯瞎火状况。改善道路排水设施,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整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和经营疏导点,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

  6.整治城市河道环境。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河道。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纳入整治的河道沿岸污水全收集,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7.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优先改造有历史记录的淹水片区,加强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排查和成因分析,制定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改造,2015年前,全面消除城市严重积淹水地段。落实城市汛期应急排水防涝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加大城市排水规划实施力度,着力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8.整治建设工地。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施工扰民。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采用临时绿化或利用网、膜覆盖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进管网。规范场内施工物料堆放,保证场内整洁有序。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构,规划建设渣土处置场所,实行密闭化运输,实现渣土运输处置和管理规范化。

  9.整治农贸市场。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环境,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强日常保洁,清除垃圾乱堆、污水漫溢等现象,配套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等设施。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整治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等影响市容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合理规划建设、改造农贸市场,方便市民生活。

  (二)推进“八个规范”,改善城市市容面貌。

  1.规范沿街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重点加强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合理设置摊贩中心等经营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入“市”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规范夜市排档和便民早餐点。通过市场化动作的模式,合理设置夜市排档、烧烤摊点、便民早餐点,做到按时出摊、按时收摊,备齐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引导消费者文明就餐,不要大声喧哗,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出行。

  3.规范车辆停放。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规范道口秩序和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等基础上,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实行专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建立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和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及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实现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4.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按照《江苏省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结合城市特色文化塑造,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加强设置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设计精美、形式新颖、特色浓郁。全面规范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广告、阅报栏广告等户外广告管理。

  5.规范小餐饮经营标准。按照“加工就餐分开化、布局流程合理化、地面墙壁瓷砖化、灶台厨具不锈钢化、内外环境整洁化”的小餐饮服务单位整顿规范标准,重点加强单独清洗消毒间或区域设置;专门设置泔水桶和垃圾桶,保证餐厨垃圾密闭暂存;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设立废水隔油沉淀装置,处理后全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不随意排放;采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小餐饮服务单位操作区与就餐区相对分开,功能区布局合理,清洗、加工、保洁、贮存等功能有效发挥,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餐厨垃圾规范处置。

  6.规范洗车点经营秩序。合理规划城区洗车点分布,制定洗车点设置标准,严格许可经营。重点整治利用地下水洗车、占道洗车、不设置沉淀池污水外溢、洗车点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损坏市政设施等现象。洗车点应有专用供水系统和专用水表,洗车废水应尽可能循环利用,经沉淀池过滤的污水应纳入污水管网。尽量采用先进洗车设备和技术,减少城市污染。应有足够的停车场地,对空间场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取缔;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限期按设置标准整改。

  7.规范噪音管理。重点加强沿街经营门市、流动和固定摊点高音喇叭叫卖行为的管理,对流动宣传车辆、城区广场娱乐等活动播放的音乐要严格控制噪音分贝,对建筑工地、室内装修等要明确规定施工的时间段,最大程度解决噪音扰民问题。要通过建立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让广大市民真正得到“长治久安”。

  8.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坚持教管并重,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舆论监督、严管重罚、强行入轨等措施,促进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等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常态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行动,引导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切实加大执法和曝光力度,以严管重罚、公开曝光的手段,推动市民文明习惯的加快养成。

  (三)实施“八个优化”,塑造城市亮点特色。

  1.优化夜景亮化。按照“高标准、上档次、显特色、出精品”的原则,研究编制城市夜景亮化相关规划,大力推进主要桥体、楼体、河岸水体和重要节点、重点区域、主要路段景观小品亮化建设,着力打造夜景亮化新景观。对档次低、能耗高、损坏缺失的各类亮化设施进行全面修复和改造升级。深入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和老旧路灯改造,全面提高城市绿色照明水平。

  2.优化市民广场管理。强化对市民休闲广场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加强广场绿化维护,及时修补已损绿化;严禁随地便溺、乱扔垃圾、果皮等不文明现象;严禁在广场内摆设摊点、私拉乱接管线、赌博和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和演唱活动;加大广场内公厕、环境卫生保洁,确保广场卫生干净、整洁。

  3.优化园林绿化。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完善绿地结构,发展立体绿化,增设绿化小品,实施河湖建绿和拆旧建绿,推进桥头公园建设。全面改造提升城市重点部位、主要节点以及出入口的绿化景观,重新规划设计和改造道路绿化,消除黄土露天现象,营造色彩丰富的城市绿化景观,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和档次。全面提升绿化管养水平,定期浇水、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缺株、死株适时补植到位;切实加强绿地动态保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枯死枝干和落叶。

  4.优化“城市家具”。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要求,编制城区城市家具设施设计与布局规划。大力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杆、线、亭、箱等“城市家具”的改造提档。主要道路两侧杆线逐步实施地埋,全面清理废弃杆线;对占用人行道设置、影响市容观瞻的电话亭、邮亭通信光(电)缆交接箱、电力环网柜等设施实施整合、清理、迁移;对老旧公交站台、书报亭、交通隔离栏、阅报栏、交通指挥亭等实施改造提档。加快公共自行车投放系统建设,积极倡导和方便市民绿色出行。

  5.优化车辆通行管理。优化道路通行指示标志设置,便于司乘人员识别,合理引导大货车、载客三轮车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内通行,重点加强对大货车、载客三轮车闯禁区管理。公交车不得私自上下客,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带客、载客。坚决查处无营运证的“黑车”载客,严禁出租车拒绝带客、中途甩客、未按里程表收费等行为的发生。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对未采取覆盖措施造成抛撒滴漏污染道路的,或者未按指定线路运输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6.优化市政设施。按照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要求,对标准较低的主要道路路面、人行道板和市场商城、居住小区周边道板砖实施升级改造;对城市各类市政设施,包括公共设施破损、缺失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维修、更换、添置破损或缺失的各类市政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各类破损、缺失的市政公共设施及时发现到位、及时修复到位。

  7.优化城市外立面形象。加快推进城市形象整治活动,对沿街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形成不同风格的街区特色。重点对沿街老旧小区墙体外立面进行粉刷,对锈蚀的防盗窗进行更新或拆除,对空调外机、楼顶太阳能进行规范设置。对沿街店招标牌要统一规格、统一风格、统一材料,做到店招标牌整齐划一、设计新颖、档次提升。对楼顶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对破损的楼顶广告画面要及时进行更新等。

  8.优化环卫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大垃圾中转、公厕、果壳箱和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购置和规范管理力度,确保数量充足、管理规范,达到标准。大力推进环卫改革,完善投入机制,深化市场化运作。完善“一把扫帚扫到边”、“两扫全保”清扫保洁机制,强化垃圾源头收集和密闭运输,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按照城市人口3‰的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工人,加强环卫队伍建设,落实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促进环卫管理水平和环卫作业质量不断提升。

  (四)实现“一个提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形成一套科学、系统、完善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进管理力量向社区、薄弱地段延伸,落实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建立起全社会管理、全过程控制、全行业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加快构建数字化城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城市管理范围和内容扩大,加强机构建设,增加执法人员配备,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长效机制,强化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度,努力改善城管执法环境。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牵头负责制定标准、明确要求、建立信息平台、监督指导和考核验收。各相关单位、各街道(乡镇)要结合部门职能和管辖区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运行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工作。县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办、园林处、建管处)、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文明办、工商局等单位,负责职能范围内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整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和安排专项引导资金,县卫生局牵头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开展,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落实政策资金。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城建计划,根据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相关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土地供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经费,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有关部门、街道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验收标准,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实施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要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弘扬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要通过调查走访、主题实践等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沭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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