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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区“十二五”太湖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24 10:54: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十二五”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切实做好我区“十二五”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专项规划中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结合新区实际以及相关部门各自职能和工作措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实施五大策略、提升五大能力”,把太湖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园区”的重中之重,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水”,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积极转变水环境治理方式,通过加大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力度,深入治理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实现城镇、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加强水体内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手段,率先实现境内污染物全收集,率先实现境内水环境治理社会化,建立水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区域饮用水安全和排污总量的削减任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国际化创新型服务型科技新城 ,为重现太湖碧波美景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 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治太精神,积极实施治太工程,经过 5 到 10 年治理,到 2020 年,新区全境基本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截污控源工程全覆盖,流域水环境监管、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饮水安全充分保障,区域河道水质总体稳定达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流域水体环境容量要求,太科园内生态湿地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结构趋于平衡,初步构建成绿色流域和生态流域。

2. 区域水质目标: 到 2015 年,太科园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所有河道水质消灭劣Ⅴ类,基本达到Ⅳ类,主要入湖河道稳定达到Ⅲ类,水体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 100% 。 其它地区 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主要河道及支浜水质消灭劣Ⅴ类,基本达到Ⅳ类,水体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 90% 。

3. 区域总量控制指标: 到 2015 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 COD : 3297 吨 / 年、 NH 3 -N : 280 吨 / 年。

(三)基本原则。

1.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分布实施,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用水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提高环保标准,切实控污减排,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体水质的各种问题。

2. 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系统考虑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以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因素,大力推进综合整治、科学整治、工程整治。

3.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水环境保护的关键问题。紧紧抓住重点河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由控制化学需氧量为主转为控制化学需氧量和氮磷并重,综合治理水体污染。

4.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功能园区、各街道加强组织协调,针对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执法监管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十一五”水环境治理回顾

1. 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 “十一五”期间,新区共投资约 20 亿,全面完成国家总体方案、省市实施方案中的所有工程项目,提前 完成 望虞河和小溪港小流域整治任务 。 一是投资约 7.5 亿,用于河道综合整治、生态防护林建设和湿地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二是投资约 4.5 亿,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将原有 14 万吨 / 日提标至一级 A 标准排放,新建 MBR 工艺 8 万吨 / 日工程,全区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 22 万吨 / 日。三是投资近 2 亿,用于建设再生水(中水)利用工程。建设新区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无锡德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希门凯电子、索尼电子和新美亚电路公司中水回用工程,年处理回用再生水 600 多万吨,年可减排 COD 达 300 吨。四是投资近 3.5 亿元,建设污水主干管网 350 余公里、再生水 ( 中水 ) 管网近 50 公里 。基本实现了污水管网全覆盖,全区工业废水接管率达 98% 以上,高新区生活污水接管率达 95% 以上,集镇建成区达 85% 以上。五是投资 2.5 亿元,按照 3 年任务 2 年完成的目标,提前完成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

2. 水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 经过近 5 年的努力,新区伯渎港、京杭运河等河流的 5 个主要监测断面、 9 条“河长制”河道断面和省小康考核断面水质稳定好转。伯渎港、京杭运河等河流的 5 个主要监测断面达标率达 80% 。 9 条“河长制”河道断面平均达标率 88% 以上。

主要水污染 COD 排放总量在 2005 年的基础上累计削减 40.9% , 对照省级 20% 的目标超额约 1480 吨,对照市级 32% 的目标超额约 630 吨。

三、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水污染总量控制(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经发局、建设局、地经局、水务公司,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主要水污染物控制指标是 COD 、 NH 3 -N 和 TP 三项,包括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农村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根据无锡市对我区的要求,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扩建污水处理能力 10 万吨 / 日,使得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32 万吨 / 日;提高污水厂尾水利用率,到 2015 年底,确保尾水(中水)利用率达 30% ;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污水 100% 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化处置率 100% ;提高污水的纳管率,到 2015 年, 太湖一级保护区污水集中达到 100% ,其它地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 100% ,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00% ,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95% 。

2.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 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单位工业产值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产值小的高污染低产出企业,确保重污染企业按时关停。

3. 加强农业面源控制,大力发展高科技现代农业。 取缔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的和控制水产养殖的规模;“十二五”期间建设农业氮磷拦截试点工程 2-3 个;确保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比 2010 年分别削减 28% 和 35% 以上。

4. 加大重点行业工业技术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力度。 重点推进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到 2015 年,确保上市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 60%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规范企业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督、报告通报等制度。

(二)加强工业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经发局、地经局,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1. 工业污染防治目标。 到 2012 年,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达到 95% 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75% 以上;全部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到 2015 年,企业达标排放率达到 100% ,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0% 以上。

2. 具体措施。 ( 1 )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综合运用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完善法律手段、强制性行业标准和规范,对第二产业全面实行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项目。高用水行业的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要与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条件相协调。以专业园区为依托,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促进特色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形成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对象配套、服务功能协调的现代服务业体系,逐步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力。优化城乡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坚持适度集聚、节约土地原则,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有利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2 )工业污染治理。贯彻“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环保政策。 开展新一轮化工、电镀、印染等低效高耗行业专项整治,关停一批,对生态保留区内化工、电镀、印染等低效高耗企业和基本现代化考核断面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以及其它区域存在突出环境、安全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搬迁。 整治一批,重点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实施关停。规范一批,重点是规范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规范工业企业的环境行为。列入工业污染行业限制发展目录的水污染项目,其产生的污水必须实施技术改造减少排放量 20% 或者利用再生水替代新鲜水量 20% ;鼓励其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 10 吨 / 年以上或氨氮排放量在 1.5 吨 / 年以上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技术改造减少废水排放量或者利用再生水替代新鲜水。严格禁止建设国家明令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已建此类企业坚决淘汰、关闭。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对涉及我区的重点污染行业(印染、电镀等)实施污染治理,按照要求排放污染物。以印染、皮革、医药、化工、水泥、电镀等高资源消耗、高污染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监管,通过增加“飞行监测”频率,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惩处。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1. 城乡垃圾处理目标。 到 2012 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垃圾渗滤液规范化处置率达到 100% 。

2. 加快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 采用分类、回收、填埋、焚烧等处置方法,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对村居生活垃圾,积极推行“户集、村居收、街运、区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对于条件成熟的社区要推行“就地分拣、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方式。

(四)加快生态修复及水体自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地经局、吴博园、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构建由主要入湖河道涵养林、水岸带植被恢复、湿地保护和修复,全面恢复沿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以及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提高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具体措施如下:

1. 建立环太湖生态防护林带。 对环太湖岸线及向内陆延伸一定范围内的河岸、道路、沟渠、重要湿地、村庄等实行带、网、片、点相结合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保护。主要河道沿岸水生植物带种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改善生态系统。通过斑块混交、株间混交等模式,形成多样化群落结构,突出群落的自然、野趣和生态价值。

2. 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和重建。 采取建立人工湿地公园和保护小区、污染控制、调整土地利用方式等措施,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区域内的自然湿地和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对退化湿地进行植被恢复,大力发展水生植被群落,建设人工湿地公园等保护性示范工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和积极性。

3. 实施水岸带植被恢复。 采用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人工辅助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尽量使河流生态系统恢复到受损害前的自然状态,将退化河岸建设成净化水质能力强和景观效果好的水生植物生态系统。同时因地制宜配置和改造农田林网,加大村庄绿化和河岸绿化力度,增强森林植被对面源污染的吸附和过滤能力。

(五)加快河网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区地经局、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根据“十二五”治太工程的总体布局,通过实施太湖 ( 蠡湖 ) “清水流域”工程和园区“清河行动”工程等为主体的河网综合治理建设,减少入湖污染物,减轻内源污染,增强河湖水系交换能力,提高水环境容量。具体措施如下:

1. 增强水环境容量。 通过河道拓浚、护岸、截污、局部滩地退田还湖等措施,实施入湖河道定期综合治理、内河生态清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增加河道水环境容量、提高过水和调蓄能力。加大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到 2012 年底完成 80% 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到 2013 年底对农村河道、池塘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2. 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源头生态修复保护。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减少人为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推进节水减排。(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地经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到 2015 年,万元 GDP 用水量降到 1 5 m 3 / 年;农田灌溉基本不用地表水或地下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减至 7 m 3 ;城镇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 10% 以下。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 避免管网老化运行,提高供水输配效率。选用优质管材,加强施工质量,提高管材的运行寿命。加强管网的巡查养护,及时维修抢修,降低漏损水量。

2. 建立健全工业用水定额体系。 推行工业行业用水限额和限排相结合的定额管理制度,鼓励循环用水,推广再生水回用。

3. 开展农业节水试点工程。 重点实施渠道防渗工程,加快现代农业田间灌溉配套工程建设,推广节水减排灌溉措施,组织创建现代农业“节水型灌区”。

(七)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地经局、经发局、科技局)

鼓励企业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的投入,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制订相关扶持政策,对应用水污染处理新成果新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助。

根据省水污染防止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有关重大科技专项确定的总体目标、研究方向,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水环境治理的研究与开发,区科技发展计划加强对水污染防止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研发项目的立项与支助。

(八)完善监测和执法体系。(实施单位:区环保局、地经局,配合单位:各功能园区、街道)

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完善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对水环境实施全面监测。继续开展限期治理企业和重要水域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破坏水环境的违法案件查处和督办力度。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试点田间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监控农田氮磷流失状况,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四、加快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

《无锡市“十二五”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中,涉及我区的项目共 48 个,总投资约 38.45 亿元(不含全市总投资项目)。 

各责任部门、实施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快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对续建项目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对备选项目要做好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实施。(无锡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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