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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12-25 10:55: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一年,是污染减排工作的关键之年,根据我县的“十二五”减排任务和市减排办核定我县2012年的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确定了今年四项指标的年度减排目标。为确保实现年度目标,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方针,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按照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规范监管减排的要求,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3)《“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

(4)《关于通报“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浙环函〔2011〕100号);

(5)《丽水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2011-2015)》;

(6)《丽水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76号);

(7)《关于通报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结果的函》(丽减排办函〔2013〕9号);

(8)《松阳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2011-2015)》。

三、编制原则

1.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人口变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监督管理等环节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全面系统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2.动态管理原则。按照GDP、人口、能源消耗等变化趋势动态测算污染物新增量。以工程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资金、措施落实为重要依据,动态测算新增削减量。

3.责任落实原则。将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部门和乡镇(街道),将具体减排任务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企业,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4.与环境统计相衔接原则。在减排潜力分析、责任目标落实、计划措施制订等方面紧密结合环境统计,确保年度计划的准确性和可达性。

四、减排目标

根据松阳县2012年减排核定结果以及2013年减排潜力,经县减排办讨论研究,确定今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排放量在2012年基础上,要求分别削减1.8%、2%、1%和 0%。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工程减排

1.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原则,继续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筹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切实提高收集率和处理达标率。加强污泥处置,努力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力争在2013年底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日工程及配套管网,2014年正式投运。

2.加快推进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工程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拓展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减排载体和空间;

3.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煤改气项目建设及推广应用。加大推广力度,完成产业集聚区第二批不锈钢企业煤改气工程,通过煤改气平台建设,为不锈钢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产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

4.研究出台机动车总量控制方案,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加快构建快速便捷绿色的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快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的机动车,逐步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柴油机动车,加速淘汰低速载货车,促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的提前报废,有效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NOX)排放增、减量。

(二)积极推进结构减排

1.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立严格的耗能行业准入制度,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腾出环境容量。通过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有选择地改造提升纺织、造纸、建材等传统行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移过渡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环评审批约谈和项目法人承诺制度,继续完善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和区域、行业限批制度,制定环评审批技术指导政策。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逐步提高造纸、印染、制革、化工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

3.努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和煤改气推进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水电等电源资源。严格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制度,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在我县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非电行业的整治力度,鼓励节约用煤、使用优质煤及其它燃料,控制非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增量。

(三)切实加强监管减排

1.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排污权交易、刷卡排污、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飞行监测”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一些通过不正当途径干扰环保执法的行为,坚决通报批评,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存在放松监管、污染反弹和环境质量下降的区块,进行重点督查。

六、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COD)

1.工程减排项目6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54.03吨。其中,近两年间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厂(站)共6座,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54.03吨。

2.结构减排项目8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07.1吨。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6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04.19吨。

以上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合计20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565.32吨。

(二)氨氮(NH3-N)

1.工程减排项目6个,预计削减氨氮26.2吨。;

2.结构减排项目8个,预计削减氨氮9.33吨;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6个,预计削减氨氮21.23吨。

以上氨氮减排项目合计20个,预计削减氨氮56.76吨。

(三)二氧化硫(SO2)

1.工程减排项目数2个,为县工业园区集中供气项目和松阳县玉新峰煤改生物质燃料项目,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13.75吨。

2.结构减排项目数6个,合计二氧化硫削减量190.52吨。其中,关停落后产能项目6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90.52吨。

以上合计8个减排项目,初步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为304.27吨。

(四)氮氧化物(NOx)

1.工程减排项目数2个,氮氧化物削减量30.36吨。该两个项目为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30.36吨。

2.结构减排项目数6个,合计氮氧化物削减量31.94吨。其中,关停落后产能项目6个,预计削减氮氧化物31.94吨。

以上合计8个减排项目,初步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为62.3吨。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减排目标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与问责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减排形势,研究部署减排工作。继续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将污染减排任务纳入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实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环保、发改、经济商务、财政、建设、水利、公安、农业、统计、电力、交通、工商、物价、宣传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统计部门要及时向减排办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减排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强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环保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严格监测规范和制度,确定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强化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三)完善减排经济政策,激励企业减排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对退出的落后产能给予补偿补助基金。进一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加大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与创新力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合理调整排污费以及污水处理费等环保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情况适时出台实行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价格补贴政策。完善水资源价格政策,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及时修订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将节能减排和环境行为作为政策优惠、贷款发放的重要前提条件,实施相应的奖惩政策;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金融政策。

(四)拓宽环保融资渠道,加大减排投入

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对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安全处置工程、脱硫脱硝工程、监测监控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工程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减排绩效、处理负荷实现率、处理收费政策到位率作为省、市、县级财政支持的前提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染减排事业;对企业在治污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尽快制定和实行治污项目用地供应、用电价格、加速折旧等扶持政策。

(五)强化环保科技支撑,提高治污能力

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的科研力度,着重解决如污水脱氮除磷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非电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以及相关的监测方法技术改进等突出问题;加快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搞好能源清洁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统计、总量减排测算方法;加强科技信息发布、中介技术咨询和推广,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强化人才科技支撑。

(六)深入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全社会污染减排氛围。将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减排宣传方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性成效,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减排宣传。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广泛开展减排科普宣传活动。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媒体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推进信息公开法制化,完善和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公众参与程序化,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污染减排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松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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